一、实施退耕还林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论文文献综述)
杨帆[1](2021)在《云南省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文中提出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在恢复和重建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的稳定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解云南省巧家县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的工程建设成效。本文在充分借助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实地调研的方式,对其县域基本信息以及该地区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实施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应用统计学知识和比较分析法,对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提升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以期为今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提供有益参考。在此得出以下结论:(1)巧家县土地类型多样化。全县土地总面积为319400hm2,其中耕地总面积为74878.8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3.42%,林业用地达178500.9hm2,占总面积的55.9%;有林地面积72580.8hm2,占国土面积的22.7%;疏林地14.9hm2;灌木林地面积80609.0hm2,占国土面积的25.2%。但坡耕地的比例较大,15度—25度的土地大约23951.1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1.99%。(2)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持续推进。巧家县自2002年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以来,累积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3400hm2,配套荒山造林11133.3hm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造特色经济林11120hm2,退耕还林以来,巧家县的优质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土地资源利用逐步合理化、多元化。退耕还林工程尤其在2014年—2019年期间实现了高效增长,2018年达到峰值相比前后年份平均增长4.2个百分点。(3)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显着。巧家县2012—2018年退耕还林期间,粮食总产量也有了大幅提升。每亩地粮食产量由250公斤,提高到了400公斤;粮食总产量提升了20%;2019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已达55666.6hm2,农民实现产值5亿余元;花椒种植20466.6hm2,实现产值近5.5亿元;芒果和蚕桑共种植84533.3hm2,实现产值近9.6亿元;板栗种植566.6hm2,实现产值4000多万元,几项产业达到近21亿元。生态建设方面,2015—2019年巧家县的乔木、灌木、乔灌木培育规模增量较大,2015年三类林木的培育总量为1133.3hm2,2016年为666.7hm2,2017年为2000hm2,2018年为10000hm2,2019年为8579hm2。对比2015年和2019年的不同造林地生物量和枯落物总量,2019年不同造林地生物总量为149.9t/hm2,比2015年的143.4t/hm2增长了6.5t/hm2;2019年的不同造林地枯落物总量为145.7t/hm2比2015年的105t/hm2增长40.7t/hm2。在水土保持、预防自然灾害,调节局地气候,保护野生动物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效益方面,能源利用结构得到优化,截止2018年巧家县累计建设沼气池42104口,节柴灶7.57万眼,推广太阳能37804m2;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参与退耕还林的热情和自觉保护退耕还林成果的积极性得到提高。(4)巧家县退耕还林问题犹存。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存在政策落实不充分,宣传工作不到位、工程实施保障性不足,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性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结合地区实际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提升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巧家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地区经济实力;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人才建设;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监督及评价体系建设。
吴冲[2](2020)在《空间生产视角下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及其机制研究 ——以陕西关中大遗址区为例》文中认为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繁荣的重要意义,而大遗址作为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对建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彰显城市与区域文脉、带动区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75%以上的大遗址位于城郊及郊野地区,这些大遗址区往往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条件差,加之文物保护制度对工、农业生产实施严格控制,导致了大遗址区村庄普遍性的贫困问题,并且由于资本投入与文保限制的空间差异产生了遗址区村庄的不均衡发展,进而引发大遗址区社会冲突矛盾加剧和遗址区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反思。在全面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对于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紧迫性。大遗址区作为一个空间相对独立、管理部门权职交错、保护与利用影响交织、利益相关者众多的复杂地域系统,对于大遗址区乡村社会问题研究需要跳出传统的“绝对空间”思维,从社会与空间相互影响的辩证逻辑中寻求答案。“空间生产”理论既有助于解决传统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研究中“社会-空间”相互割裂的问题,也能够将大遗址区社会分化与空间不均衡纳入同一框架内进行讨论。因此本研究结合大遗址区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基于空间生产理论建立具体化分析框架,通过“社会-空间”辩证法从空间实践与社会变迁的交互作用中探寻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规律,以社会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角度揭示社会空间演变机制。首先,本文将空间生产理论与大遗址区现实情况相结合,建立大遗址区空间生产理论框架。在界定大遗址区空间范围与特征的基础上,基于“三元论”对大遗址区的社会空间本体划定,并论证空间生产理论在大遗址区的适用性,重点从权力、资本视角探寻遗址区“社会-空间”的辩证逻辑。其次,宏观上总结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发展特征。首先分析关中大遗址的分布特征及其自然环境特征,论证自然环境对大遗址区乡村的影响。其次梳理关中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进程,分析展示利用工作对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的影响。最终总结关中大遗址区乡村发展的普遍性特征规律。一方面借鉴哈维的三次资本循环理论大致划分出关中大遗址区发展阶段,分析资本驱动下居民实现再生产的模式与途径。另一方面,探究在空间权力让渡与分化过程对村庄居民生产方式调整的影响。这一部分研究既为具体案例地研究提供广泛的素材与依据,也在实践层面论证了空间生产理论对大遗址区研究具备普遍适用性。然后,选取秦始皇陵、乾陵、桥陵、耀州窑、雍城五处大遗址区作为典型案例地研究,分析具体案例地村庄的社会空间演变规律与特征。空间上,以行政村为基本统计单元,从“人-地关系”、“人-人关系”两方面入手建立指标,采取生态因子分析法、社会空间分异指数明确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与分异特征。时间上,通过比对分析90年代、2000年、2010年、2018年四个时间段社会空间结构与分异状况,总结社会空间演变过程与特征,提炼出5种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模式。最后,在分析5种乡村社会空间演变模式中“人地关系”与“人人关系”变化特征规律基础上,进一步从资本视角分析保护利用影响下大遗址区空间资本累积过程,从权力视角解读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各种制度性框架下居民为实现再生产而对自身生计模式调整过程,从资本与权力视角解析大遗址区社会空间生产的规律并总结社会空间演变机制,提出大遗址区乡村社会发展的优化建议。研究认为:(1)空间生产理论对于大遗址区研究具有普遍适用性,大遗址区乡村发展体现出哈维所说的三次资本循环特征,权力与资本所支配的“第三空间”影响着遗址区乡村物质环境转变与社会变迁。(2)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大多呈扇形同心圆圈层结构。并且根据其演变规律总结出旅游服务业发展型村庄、农业发展型村庄、传统农业村庄、工业化与城镇化带动村庄、采掘业控制型村庄等五种演变模式。(3)“人地关系”上,村庄聚落由原本单一的居住功能衍生出生产与消费职能,最终衍生出文化服务职能;“人人关系”上,早期村民自主生产或受雇于投资企业而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期乡村空间资本价值提升,居民与外来经营户形成房屋租赁合作关系,最后由于文化资本外溢,居民与旅行社、经营户产生广泛的业务往来。综上,本研究提出资本投入空间生产实践是社会空间演变的原始动力,社会生产关系的转变是社会空间演变的内生因素,政府权力对利益群体的引导与规范是社会空间演变的外部驱动。面对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分异、社会分层愈演愈烈的趋势,本文选取大遗址区乡村为研究案例,探寻社会弱势群体在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如何实现自身再生产过程。在人本视角拓展了大遗址保护利用的研究广度,也进一步丰富了空间生产的微观领域研究。对我国大遗址周边地区出现的社会问题进行解析,希望借此为实现大遗址区乡村振兴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
杨均华[3](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田俊峰[4](2020)在《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过程、机制与优化 ——以中国东北三省为例》文中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土地利用转型概念提出以来,伴随着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以及土地变化科学的形成,以探讨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有效管理,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目标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并成为土地变化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与重要议题。土地利用转型包含着显性与隐性两种形态的改变。但是,当前研究仍存在对土地利用隐性形态转型关注不足、土地利用转型与经济社会转型之间关系割裂、在政策制度性因素对土地利用转型的综合作用机理方面认识不清等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化探索。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深刻地经济社会转型与生态变革过程,国土空间利用过程中以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为表征的人地矛盾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且日益突出,形成对深化与发展土地利用转型研究的迫切需求。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突显,土地利用问题突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与生态安全保护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土地资源管理、城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种政策作用下的典型区域,其土地利用转型呈现出显着的政策主导特征。探明欠发达地区土地利用转型机制对解决当前中国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在上述背景下,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系统总结,基于土地变化科学、地理学等学科重要基础理论,提出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模式,构建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理论框架。以东北三省为例,对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内涵、过程、机制进行系统解析,并基于当前区域土地利用转型过程中呈现出的突出问题以及土地利用转型新背景与新挑战,从政策系统的视角提出针对性的土地利用转型优化调控路径与措施,形成系统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范式。论文为综合解读与研究区域土地利用转型问题提供分析范式与分析路径参考;此外,论文将远程耦合理论应用于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机制研究,破除了既有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机制研究存在的区域与尺度局限性问题,发现了土地利用转型社会—生态反馈路径下外生性因素的重要作用,补充与拓展了土地利用转型相关理论。研究为进一步科学模拟与预测区域土地利用演化过程,并通过对政策的合理优化以引导区域土地利用向可持续方向演进提供基础理论支撑,也可为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政策的制定与优化提供方向参考与决策依据。本研究共分为八章,主要观点与内容如下:1.在中国以东北三省为代表、经济社会发展受政策作用显着的欠发达地区,存在一种土地利用转型模式,即政策主导下的区域土地利用转型,其实质是伴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在政策性因素的直接作用以及政策性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复杂交互作用下,区域土地利用形态呈现出―空间冲突——低级协调——冲突加剧——高级协调‖的―渐进上升式‖演进过程;其基本特征表现为阶段性、外部性与外生性、复杂性与系统性、趋向性与不稳定性。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机制应从土地稀缺与土地集约化、区域功能定位、经济现代化与城镇化、市场化与全球化、人口增长与迁移等方面进行系统综合解析。2.基于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过程、经济增速、产业与就业结构演变过程,可将东北三省1995—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级产品生产阶段,城镇化与人口发展停滞期(1995—2005年);经济发展过渡,人口转型期(2005—2010年);工业化中期,经济与人口衰退期(2010—2015年)。伴随区域经济社会转型,东北三省发生土地利用转型过程。3.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是包含显性形态转型与隐性形态转型的综合过程。显性形态转型特征主要表现为:耕地规模持续增长,增速先降后升,耕地内部水田占比持续上升,耕地增长来源由林地与草地向未利用地转变,耕地的空间扩张集中于三江平原地区;林地、草地、水域呈―下降—趋稳—再下降‖的转折性变化,三种用地类型向耕地的大规模转出导致区域生态用地数量减少;未利用地向耕地转出规模持续扩大,导致未利用地面积加速下降,未利用地的减少亦集中发生于三江平原地区,且其范围逐渐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加速增长,建设用地内部非农建设用地占比持续上升,建设用地增长在空间上呈现―中心城市—城市带与沿海沿边地区—哈长城市群核心区‖的转移路径。4.东北三省土地利用隐性形态转型核心在于功能转型,其土地利用功能可划分为发展支撑功能、发展动力功能、生态基础功能三大核心功能。其中,发展支撑功能包含农业生产与农村稳定两个子功能,发展动力功能包含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两个子功能。区域土地利用隐性形态转型特征主要表现为:在功能结构演进方面,区域土地利用功能以发展动力功能为主导,存在―多元化特征—单一性突出—再趋多元化‖的演化过程。在功能水平时空演化方面,区域土地发展支撑功能呈―缓慢退化—恢复提升—提升加速‖的变化过程,空间特征由―西高东低‖向―北高南低‖转化;发展动力功能呈―缓慢退化—高速提升—缓慢提升‖的剧烈变化过程,功能两极分化日益明显;生态基础功能呈―缓慢退化—趋向稳定—加速退化‖的变化过程,空间特征表现为―东高西低‖。在功能间协调关系方面,区域土地农业生产功能与农村稳定功能间协调性―由降转升‖,但整体处于濒临失调状态,协调性―北高南低‖的空间特征日益凸显;区域土地经济发展功能与社会发展功能间关系失调严重,但呈由退化转向改善的过程,―东强西弱‖的空间特征逐渐显现。5.对于以东北三省为代表的受多重政策影响作用明显、经济市场化程度低的欠发达地区,其土地利用转型是政策主导下的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是一个远程耦合系统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远程耦合系统中,区域外部土地利用系统与全球系统构成发送系统,区域土地利用系统为接收系统。发送系统以资金流、信息流、政策流、物质流为主要载体,以全球化、远程连接、宏观统筹为主要形式作用于接收系统。在发送系统的作用下,区域土地利用系统内部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交互作用,形成主导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的两大路径,即政策引导下的社会—生态反馈路径与政策影响下的经济—社会变化诱发路径。政策引导下的社会—生态反馈路径控制不同类型土地的供给,―引导‖区域及个体土地利用行为,―约束‖并形成区域土地利用形态基本框架,决定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的方向;政策影响下的经济—社会变化诱发路径控制不同类型土地的需求,决定了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的速度与强度。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是远程耦合框架内政策引导下的社会—生态反馈路径与政策影响下的社会—经济变化诱发路径交互耦合与拮抗的结果,以市场环境与全球化发展为代表的区域外生性过程是两大路径交互的关键过程。6.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过程中存在建设用地利用粗放、土地经济发展功能与社会发展功能失衡等一系列突出问题,面临土地空间冲突与功能冲突加剧恶化的―新挑战‖。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了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优化的直接目标、控制目标和最终目标,并从国土空间治理、土地管理政策优化与制度创新、城镇化政策设计、农业与农村发展政策优化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以系统性的政策设计促进区域土地利用有序转型。
马国红[5](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高婧婕[6](2020)在《黄土丘陵区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分析与优化建议 ——以安塞区为例》文中提出农林复合系统作为一种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可以协调生态建设与粮食供求、经济增长的平衡关系,在受环境条件制约地区极具应用和推广意义。本研究以安塞地区农林复合系统为研究对象,利用RS和GIS结合的技术手段,研究其在1999年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以来空间格局特征变化及其背后的驱动因素,并结合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对安塞区农林复合系统进行综合提升与优化配置,以期为陕北地区类似县区的农林复合系统发展提供借鉴。本研究主要取得以下结论:(1)根据实际调研和已有研究资料汇总,对研究区域农林复合系统的景观构成和配置模式类型进行了分类分析。按照流域内农林景观要素配置比例和农林产业特征,将安塞区流域尺度的农林景观配置模式分为“耕地+苗圃模式”、“果园+X模式”、“棚栽+园艺模式”、“林草+畜牧模式”、高效循环模式5种。(2)通过遥感和Arc GIS,利用景观生态学相关理论分析农林复合系统其生存环境在1999—2018年的演变特征发现:1999年至2018年期间,耕地面积减少469.78km2,降幅58.46%;林地面积增幅48.81%;草地面积增加170.85km2,增幅11%;湿地面积增加1.19km2,增幅12.86%;建设用地增加8.86km2,增幅219.30%;未利用地增加1.11km2,增幅55.22%。在耕地面积由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大量减少后,更要优化耕地斑块的质量,提升单位面积生产力,保障现存耕地斑块生态安全。同时加强对各项土地利用的管控,使安塞区的经济、产业、人口的发展与增长在整体环境可承载范围内。(3)在1999-2018年,林地斑块一直处于优势景观地位,其次是耕地、草地。耕地的斑块密度值(ED)降幅明显,表明景观优势度下降;林地、草地湿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却有明显提升,表明景观优势度上升。耕地景观的最大斑块面积指数(LPI)下降幅度明显,表明耕地的优势度在整个安塞区的景观中下降明显,最大耕地面积明显变小;耕地、林地、草地的景观形状指数最大,居于前三,说明这三类土地景观在安塞地区整体状态稳定,内部生态系统较湿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抗干扰能力强;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的面积加权平均分维数(FRAC_AM)的逐渐增加也表明了景观斑块的形状越来越复杂,不易受外界干扰。整体景观的蔓延度指数(CONTAG)值上升表明整体景观的聚集度上升,说明景观中的优势斑块连接性上升,景观中出现了大斑块,各类景观趋向于融合发展。香农多样性指数(SHDI)下降,表明人为活动对景观的干扰程度增强,由于景观类型的种类没有发生改变,所以景观面积趋于均匀分布,整体景观异质性稍有减弱。(4)自1999年国家施行退耕还林政策以来,要求坡度大于25°的地方施行退耕还林还草。这引起了区域的产业特征、农户家庭生产等一系列的变化,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研发现,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演变其背后受着政策、自然资源禀赋、人为驱动等多重因素驱动。有退耕还林、政府系列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中央文件的出台、“三变改革”等政策推动,有坡度、坡向的自然禀赋驱动;有农村居民收入、农户生存现状、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意愿和选择等人为驱动;这些驱动因素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了安塞区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的演变。(5)最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和发展理念,从产业优化、生态建设、人才助力、组织提升、文化铸魂等角度对安塞地区农林复合系统提出建议措施进行整体系统全方位的优化提升。
罗万云[7](2019)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当前,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仍然面临着生态资本内涵不清,服务价值核算困难、生态补偿粗放等基础性难题。对于干旱内陆河流域来说,水源涵养服务是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一种可再生的“生态资本”,只要我们谨慎使用,积极保护,生态系统就会持续的向外界供给。但是,由于自然和人文因素导致石羊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萎缩、土地沙化加剧,荒漠植被衰败,生态退化导致了石羊河生态资本供给量下降,“绿水青山”难以实现向“金山银山”转换。本研究以甘肃省石羊河为案例区,将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视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本”,运用生态经济方法对生态资本补偿问题展开分析。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概念,从经济学视角对生态资本补偿逻辑做了分析,试图解决生态资本补偿中的如下问题:第一,石羊河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究竟有多少?其服务价值又是多少?第二,模拟土地利用情景与生态资本供给量变化的关系?明确生态资本补偿的目标。第三,分析土地利用转换过程中补偿价格、转换比例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存在的联系?第四,农户作为生态资本供给者,其受偿意愿额多少?又存在那些因素影响受偿意愿额?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试图对生态资本补偿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做有益尝试。分别得到以下结论:第一,通过对石羊河流域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土地利用转换工程进行分析,搜集统计资料,结合多次实地调查结果,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方法,对现行生态资本补偿进行评价,分析背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和农户的博弈行为和机理。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制度的生态资本补偿应该考虑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转换项目中的工作积极程度和风险规避特征以及生态资本供给量等因素,实现委托双方利益最大化。(2)政府作为生态补偿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生态补偿设计之初,补偿标准并不能有效弥补农户参与成本和机会成本,农户的生计诉求常常被忽视,造成了较低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足额补偿,消极参与)。政府应该在土地利用转换中选择足额补偿策略,以解决农户消极参与问题,提高土地利用转换面积,实现生态资本供给量的增加。第二,本文运用InVEST模型,经过参数本地化处理,定量分析了2000年和2015年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量和空间格局变化。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能力有所提升,生态资本的单元栅格价值由2000年的67679.61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75541.11元/年,单元栅格价值的空间分布格局由上游向下游逐渐递减趋势。(2)从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总量来看,石羊河流域由2000年的40.09×108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44.79×108元/年,上游肃南县、天祝县的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最高,为12.27×108元/年和15.71×108元/年;下游地区是生态资本供给能力的低值区域,主要分布在民勤、金昌等地。(3)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资本供给能力各有差异,依次为林地>高覆盖草地>中覆盖草地>低覆盖草地>耕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第三,2000-2015年,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之间转换。从土地利用转换与生态资本供给量来看,退耕还林对提升生态资本供给量的贡献最高,其次是退耕还草、草地禁牧。结果表明:(1)通过InVEST模拟,石羊河流域将适宜的土地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草地禁牧”转换,生态资本供给量达到59.68×108元/年、56.58×108元/年、48.99×108元/年。(2)本文运用Matlab2017a中全局优化工具箱(Matlab Global Optimization Toolbox),得到“保留耕地”、“退耕还草”、“草地禁牧”、“退耕还林”转换类型的分类条件(T1=11.98、T2=30.11、T3=59.97),确定石羊河流域适宜退耕还草区域为6588.57万亩、适宜草地禁牧区域为2455.33万亩、适宜退耕还林区域为1110.36万亩。第四,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获取到生态资本供给者的土地利用转换成本,根据现有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工程执行情况,运用最小数据方法,利用Matlab2017a软件模拟了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的生态资本供给量与生态补偿标准的关系。结果表明:(1)现行给予土地利用转换而实施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退耕还林(草)”工程若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569.14元/亩,肃南县538.68元/亩,民勤县1490元/亩,1671.44元/亩,永昌县1907.92元,金昌市1380.41元/亩,古浪县651.45元/亩)对农户展开补偿,可以激励大部分农户的耕地转化为林地或者草地,实现“退耕还林(草)”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的理想目标(天祝县1.97×108立方米/年、肃南县1.46×108立方米/年、民勤县0.12×108立方米/年、武威市0.39×108立方米/年,永昌县0.41×108立方米/年、金昌市5.37×104立方米/年、古浪县0.51×108立方米/年)。(2)“草地禁牧”工程若能够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247.94元/亩、肃南县120.43元/亩)对农户进行补偿,可以实现“草地禁牧”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天祝县0.35×108立方米/年、肃南县0.42×108立方米/年)。(3)现行生态补偿难以弥补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土地利用转换的成本支出,若按照情景3执行,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比低于1542083.34万元(天祝县245323.2万元、肃南县205977.53万元、民勤县52761.06万元、武威市425603.06万元、永昌县409192.36万元、金昌市4085.97万元、古浪县199140.16万元)。第五,通过贝叶斯估计可以看出,石羊河流域农户的受偿意愿额是存在明显土地类型差异以及空间差异。结果显示:(1)从土地类型来看,石羊河流域农户的耕地受偿意愿额明显高于草地(耕地828.97元/亩,草地185.51元/亩)。(2)从空间来看,上游天祝县、肃南县的农户受偿意愿额明显低于中下游民勤县、永昌县、金昌市、武威市、古浪县的。(3)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和分位数回归分析方法,农户受偿意愿额的影响因素包括农户年龄、受访者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耕地/草地数量、家庭年收入、水资源紧缺程度、耕地/草地转换的生态效益评价、生态资本认知等。
李美义[8](2020)在《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生态治理方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保护农户的权益是《退耕还林条例》的立法精神之一,权和益密切相关。在法律意义上,只有现行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利益才是权利。小智理事,大智用人、睿法立法。拿破伦说:“我的一生打过无数次的胜仗,但最使我得意的却是我亲自主持制定的民法典”,立法不是万能的,但立法能解决根本性问题。从法理上看,《退耕还林条例》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权责相一致、保护农户权益等精神。而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主体,是主要的参与者,如果其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退耕还林制度从何谈起。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其涉及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基层甚至涉及上亿农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国家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各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大局。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都有强制性退耕还林和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其中美国自愿性休耕制度发展较早,我国的自愿性退耕还林还在处于探索阶段。这两种制度存在最大的区别主要是农户参与的方式和签订合同中是否带有行政强制的意思。强制性退耕还林在农户参与的方式和签订合同都是强制性的,自愿性退耕还林则是参与方式到合同签订,最终拿到补贴等环节都体现了较强的自愿性。自愿性退耕还林合同带有行政协议的性质,与行政强制不同,它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本文的写作思路分为三部分:首先对我国退耕还林制度进行概括,并介绍我国退耕还林制度从强制到自愿的历程;其次借鉴研究发达国家的退耕还林制度,并对现存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的权利进行概括,通过查阅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现存农户权利受损的原因和现状;最后针对农户权利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保障措施。
斯琴朝克图[9](2019)在《蒙东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文中研究指明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稀缺性客观地要求人们选取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以实现经济效率、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等多元目标。因此,土地利用变化是反映人类发展的一面镜子。乡村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地域分工特征,受到区域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变化的驱动,以及制度和政策的强烈影响,包括土地制度、土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和“三农”政策等。因此,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相互作用、互为因果。探讨特定区域在特定时期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的互动结果与互动机制,对于理解认识乡村人地关系变化规律、提出调控途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蒙东地区是基于东北地区而衍生出的概念,属于经济地域范畴。人文地理学界的关注焦点主要集中于蒙东与东北三省的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及其在东北振兴中的作用,对其土地利用变化特别是乡村发展转型的研究关注不多。但实际上,从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角度看,蒙东地区属于少数民族边疆地区,有集中连片贫困区分布,而且自然地理格局复杂,理应成为乡村地理学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地区。为此,本文基于土地利用数据和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对蒙东地区39个旗县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不同区域土地利用与乡村发展耦合协调的模式及相应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与理论部分,由第一章和第二章组成。该部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拟解决问题、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梳理了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国内外研究进展。第二部分:实证研究部分,由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与第六章组成。其中,第三章概述了蒙东地区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并对其进行了区域划分。第四章基于三生空间理论,并结合区域特点对蒙东地区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了归并,分析了土地利用数量形态演变的过程和格局,并利用典型相关分析法探讨了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机制;第五章运用乡村综合发展指标体系评价了蒙东地区乡村发展状况,分析了乡村发展的变化、转型特征与空间格局演化,并探讨了乡村发展变化的自然与社会影响因素。第六章首先运用相关分析法分析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次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乡村综合发展指数与土地利用变化程度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第三部分:结论与讨论部分,即第七章内容。对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进行总结,阐述了可能存在的创新点、不足之处与研究展望。研究发现:(1)从各地类数量变化来看,25年间蒙东土地利用变化主要表现为草地的减少,以及耕地、林地、水域、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增加。(2)蒙东地区土地利用转换区域差异明显,且块状集中与点状分散并存。(1)半农半牧区的土地利用转换主要表现为草地转出和耕地、林地、未利用土地转入;(2)牧区的土地利用转换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转入;(3)农区土地利用转换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点用地转入和未利用土地转出;(4)另外,水域、城镇用地、工矿用地等地类的转换呈现“点状”分散分布的空间特征。(3)蒙东地区不同地类的驱动因子“一致性”与“差异性”并存。蒙东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因子较为复杂,且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地类各驱动因子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其中经济密度、人口城镇化率、人均粮食产量等三个因子在各时期对各地类均产生影响。此外,(1)生产用地(耕地、草地和工矿用地)的主要驱动因子包括人均粮食产量、人口城镇化率、农业总产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等四个因子;(2)生活用地(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要驱动因子包括经济密度、人口城镇化率、乡村人口密度等三个因子;(3)林地作为生态用地,它的驱动因子包括经济密度、人均粮食产量、人口城镇化率、年末总人口等四个因子。(4)蒙东地区乡村稳步发展,空间集聚特征逐步弱化且区域差异逐步缩小。19902015年,蒙东地区乡村综合发展指数总体上呈稳步增加态势,其中在19902000年间缓慢增加,在20002015年间快速增加。从空间格局上看,19902015年间蒙东地区乡村发展转型水平在空间上呈现出显着的高值区或低值区集聚分布的特征,其中热点和次热点区主要集中在牧区和农区,而且次热点区分布于热点区周围;冷点和次冷点区主要分布于半农半牧区,次冷点区同样分布于冷点区周围。同时,随着时间的变化呈现出热点区转向次热点区,次热点区和次冷点区转向温和区,冷点区转向次冷点区转变的趋势,“冷热点”聚集性特征在逐步弱化,表明各县域间的乡村综合发展水平在不断地缩小。(5)19902015年,蒙东地区各地类变化与乡村发展相关关系差异显着。(1)耕地、城镇用地、未利用土地等三种土地利用类型在所有时期均与乡村发展呈现显着相关关系。其中耕地呈现负相关关系,同时相关系数绝对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城镇用地呈现正相关关系,同时相关系数绝对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城镇化推进乡村发展在不断提升;未利用土地呈现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绝对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在部分时段上与乡村发展呈现显着相关关系;林地分别在1990年和1995年呈现正相关关系;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在1990年、1995年和2000年,呈现负相关关系;工矿用地分别在2005年、2010年和2015年,呈现正相关关系,同时相关系数绝对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快速的工业化发展带动了乡村发展转型,且带动力在逐步增强。(3)草地和水域在所有时期均呈现出非相关关系。(6)19902015年,蒙东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的耦合度和协调度空间上呈现“北高南低”的分布格局,具有显着的梯度分布规律。(1)从不同乡村区域分布来看,耦合度与协调度的空间分布大致趋同,表现为牧区和农区耦合度和协调度的高值区比重大,半农半牧区耦合度和协调度的低值区比重大。(2)从时间维度来看,耦合度水平呈现由低水平耦合向高水平耦合逐步演进趋势;协调度水平由整体的中度失调逐步转变为低度协调。(3)从耦合度均值变化来看,耦合度均值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1990年基本处于低水平耦合时期,乡村发展转型的速度快于土地利用变化,两系统发展不平衡;19952005年基本处于拮抗时期,乡村发展转型与土地利用变化两个系统的发展相互抗衡,处于无序状态;20102015年基本处于磨合时期,乡村发展转型与土地利用变化两个系统趋于有序发展状态。(4)从协调度均值变化来看,协调度均值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1990年基本处于中度失调时期;19952000年处于低度失调时期;20052015年处于低度协调时期。可见,蒙东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的协调度逐年提升,逐渐向有序与协调的方向发展。最后,本文根据牧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的耦合协调提出了因地制宜的发展模式。(1)牧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耦合度和协调度较高,且呈现稳步增长状态。因此,牧区各旗县的乡村发展应在注重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牧区优势资源发展生态经济;(2)农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耦合度和协调度变化明显,尤其是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以后,协调度明显提高。因此,农区各旗县的乡村发展应鼓励农户非农就业,减少对环境的压力,同时发展高效的现代化农业;(3)半农半牧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耦合度和协调度较低,且增加趋势缓慢。半农半牧区地处农牧交错地带,耕地质量低,草场资源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因此,半农半牧区各旗县的乡村发展应注重生态建设,对退化严重的耕地和草场进行还林、还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补贴力度并为农户提供直接经济补贴。同时,发展适宜当地条件的种养结合的家庭经济,种植业辅助畜牧业,通过牲畜改良以及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稳定农业生产、提高农户收入、改善农户生计。
龚荣发[10](2019)在《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文中提出鉴于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在完善、弥补退耕还林补贴到期后的生态补偿方面的优势和对退耕还林工程资源的高度依赖性,推动退耕还林工程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有效衔接不仅是退耕还林工程成效巩固、提升的重要途径,也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实现森林碳汇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农户作为退耕还林工程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重要主体,必然成为退耕还林工程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重要桥梁,其是否有效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是巩固、提升退耕还林工程成效,实现森林碳汇有效供给的关键。因而,深入剖析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具有显着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供给理论、机制设计理论为主线,在对以往学者研究进行梳理、借鉴的基础上,构建了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分析框架,辨析了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与REDD+机制、造林再造林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的差异性,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不同组织模式下退耕农户、地方政府、项目业主之间的行为博弈以及退耕农户最优行为模式选择,基于感知价值理论剖析了行为意愿的形成机理和资源禀赋、村域情境、项目制度对行为意愿的影响路径,基于生产要素理论探讨了林地投入和劳动力投入能力及其制约因素,基于机制设计理论从组织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构建了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机制。研究结论显示:(1)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具有鲜明的特征。基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与REDD+机制、造林再造林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的差异性,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与造林再造林项目农户参与行为和后退耕时代退耕农户行为存在显着的差异。(2)利益诉求差异导致退耕农户与地方政府、项目业主之间形成(强制型推动、抗争型参与)的博弈困境。囿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诉求差异,项目业主、地方政府、退耕农户行为博弈面临困境,因地制宜,发挥中介组织引领作用,地方政府监督、调控作用,是退耕农户参与的最优行为模式。(3)退耕农户对情境风险感知最为敏感,是退耕农户是否履约决策的关键因素。感知利益的敏感程度依次为感知经济利益>感知社会利益>感知生态利益,感知风险的敏感程度依次为感知情境风险>感知经济风险>感知心理风险。强化对生态衍生负面效益的治理,是进一步激发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意愿的重要内容。(4)资源禀赋是导致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意愿差异化的最主要因素。三类制约因素对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意愿的影响程度为资源禀赋约束>村域情境约束>项目制度约束。通过延伸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利益链、优先在社会资本丰富的区域开展、完善碳汇产权制度、落实项目契约、优化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强化森林碳汇知识宣传等是激励退耕农户有效参与的重要途径。(5)项目制度是影响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能力的最主要因素,三类因素对退耕农户林地投入的影响程度依次为项目制度约束>村域情境约束>资源禀赋约束。在满足碳交易市场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放宽规范设置,放宽项目运行管理、增强技能培训、强化惠民产业等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的退耕农户建立差异化的参与方式,实现林地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分离等措施是保障退耕农户有效途径的重要举措。创新之处在于:(1)构建了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分析框架。基于供给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感知价值理论、生产要素理论,从行为模式、行为意愿、行为能力三个方面构建了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分析框架,系统性分析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弥补了以往学者片面关注行为意愿的不足(创新点出处:第三章)。(2)以感知价值为基础剖析了退耕农户行为意愿的形成机理。以感知价值理论为基础,以“利大于弊”的主观价值评判替代传统的“收益大于成本”的客观标准作为行为意愿分析的基础,弥补了以往学者行为意愿研究对心理因素的相对忽略(创新点出处:第三章)。(3)以嵌入式社会结构理论为基础探讨了退耕农户行为的制约因素。以嵌入式社会结构理论为基础,深入剖析资源禀赋、村域情境、项目制度三类因素对行为意愿和行为能力的制约路径,丰富了农户行为研究的内容(创新点出处:第七章、第八章)。
二、实施退耕还林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施退耕还林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1)云南省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退耕还林效益评价方法 |
1.5.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
1.5.2 评价指标的选取 |
第二章 巧家县基本情况 |
2.1 巧家县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 |
2.2 巧家县自然资源及特点 |
2.2.1 气候资源 |
2.2.2 土地资源 |
2.2.3 林业资源 |
2.3 巧家县社会经济情况 |
2.4 巧家县退耕还林现状 |
第三章 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分析 |
3.1 生态效益 |
3.1.1 气候资源方面 |
3.1.2 土地资源方面 |
3.1.3 林业资源方面 |
3.2 经济效益 |
3.2.1 耕地面积及粮食产量 |
3.2.2 经济收入情况 |
3.2.3 地区产业结构情况 |
3.3 社会效益 |
3.3.1 能源利用结构方面 |
3.3.2 退耕区民众生态意识方面 |
3.3.3 巧家农业基础建设方面 |
第四章 巩固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的策略分析 |
4.1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退耕还林政策 |
4.2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宣传教育力度 |
4.3 加强巧家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地区经济实力 |
4.4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人才建设 |
4.5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监督及评价体系建设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讨论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2)空间生产视角下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及其机制研究 ——以陕西关中大遗址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主要概念界定 |
1.1.1 大遗址与大遗址区 |
1.1.2 大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 |
1.1.3 社会空间 |
1.1.4 乡村与乡村社会空间 |
1.2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1 研究背景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社会空间演变相关基础研究 |
1.3.2 社会空间生产的相关研究 |
1.3.3 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空间演变研究 |
1.3.4 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研究 |
1.3.5 相关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理论基础 |
2.1.1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价值与影响相关理论 |
2.1.2 乡村聚落发展的相关理论 |
2.1.3 传统“社会-空间”二元对立分析理论 |
2.1.4 空间生产理论及其相关延伸理论 |
2.2 空间生产理论对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研究的适用性与独特性 |
2.2.1 空间生产理论导向下大遗址区社会发展的时空观转变 |
2.2.2 空间生产理论对于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研究的适用性 |
2.2.3 空间生产理论应用于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研究的独特性 |
2.3 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生产分析方法 |
2.3.1 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生产的主体及其作用 |
2.3.2 大遗址区乡村空间生产的“社会-空间”辩证逻辑 |
2.3.3 “三元论”导向下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的分析方法 |
第三章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及其空间生产特征 |
3.1 关中大遗址数量及展示利用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的比较 |
3.1.1 关中大遗址的数量与分布在全国范围的比较 |
3.1.2 关中大遗址展示利用工作在全国范围的比较 |
3.2 关中大遗址区自然环境因素与乡村社会经济发展 |
3.2.1 关中地区自然环境与大遗址分布 |
3.2.2 关中大遗址类型及选址产生的大遗址区自然条件差异 |
3.2.3 大遗址区自然环境对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经济的影响 |
3.3 关中大遗址保护利用因素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
3.3.1 关中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进程与保护利用模式 |
3.3.2 关中大遗址保护利用对乡村社会经济的影响 |
3.4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生产特征 |
3.4.1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资本循环特征 |
3.4.2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管理制度变迁特征 |
3.4.3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空间实践特征 |
3.4.4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产业变化特征 |
3.5 关中大遗址区类型划分与社会经济特征 |
3.5.1 关中不同自然条件禀赋的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特征 |
3.5.2 关中不同影响力级别的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特征 |
3.5.3 关中不同发展阶段大遗址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征 |
第四章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过程与特征 |
4.1 案例地选取与数据获取 |
4.1.1 典型案例地选取 |
4.1.2 数据获取 |
4.2 分析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
4.2.1 分析方法与步骤 |
4.2.2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4.2.3 空间生产理论下的指标体系 |
4.3 案例地大遗址保护利用及其大遗址区乡村概况 |
4.3.1 秦始皇陵大遗址保护利用与遗址区乡村概况 |
4.3.2 乾陵大遗址保护利用与遗址区乡村概况 |
4.3.3 桥陵大遗址保护利用与遗址区乡村概况 |
4.3.4 雍城大遗址保护利用与遗址区乡村概况 |
4.3.5 耀州窑大遗址保护利用与遗址区乡村概况 |
4.4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与分异 |
4.4.1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主因子及其空间分布 |
4.4.2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 |
4.4.3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分异 |
4.5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结构特征的提取 |
4.5.1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的共性特征 |
4.5.2 关中各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的差异性特征 |
4.6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的演变与分异过程 |
4.6.1 90年代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与分异 |
4.6.2 2000年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与分异 |
4.6.3 2010年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与分异 |
4.7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的演变规律与演变模式 |
4.7.1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主因子的变化 |
4.7.2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分异指数的变化 |
4.7.3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结构的演变 |
4.7.4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模式的提炼与比较 |
第五章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生产的影响因素 |
5.1 人地关系: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生产方式的调整 |
5.1.1 内圈层:旅游服务型村庄生产方式调整 |
5.1.2 中圈层Ⅰ:农业发展型村庄生产方式调整 |
5.1.3 中圈层Ⅱ:传统农业型村庄生产方式调整 |
5.1.4 外圈层Ⅰ:工业化或城镇化村庄生产方式调整 |
5.1.5 外圈层Ⅱ:采掘业控制型村庄生产方式调整 |
5.2 人人关系: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生产关系的转变 |
5.2.1 内圈层:旅游服务型村庄社会生产关系转变 |
5.2.2 中圈层Ⅰ:农业发展型村庄社会生产关系转变 |
5.2.3 中圈层Ⅱ:传统农业型村庄社会生产关系转变 |
5.2.4 外圈层Ⅰ:工业化或城镇化村庄社会生产关系转变 |
5.2.5 外圈层Ⅱ:采掘业控制型村庄社会生产关系转变 |
5.3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生产过程中资本循环的逻辑解释 |
5.3.1 大遗址区乡村农业相关的资本累积 |
5.3.2 大遗址区乡村工业化或城镇化中的资本累积 |
5.3.3 大遗址区乡村旅游服务业中的资本累积 |
5.4 关中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生产过程中权力关系变迁的逻辑解释 |
5.4.1 大遗址区乡村空间生产主体的利益诉求 |
5.4.2 三次资本循环中大遗址区利益主体权力的空间化 |
5.4.3 三次资本循环中管理制度调整与空间主体利益关系的互馈 |
第六章 空间生产视角下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机制 |
6.1 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的基本动因 |
6.1.1 大遗址展示利用的溢出效应 |
6.1.2 资本增殖性的内在驱动 |
6.2 大遗址区空间生产主体对乡村社会空间的作用路径 |
6.2.1 政府对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作用路径 |
6.2.2 市场对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作用路径 |
6.2.3 地方社区对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作用路径 |
6.3 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的动力机制 |
6.3.1 资本投入空间生产实践是原始动力 |
6.3.2 居民生产关系调整转变是内生驱动 |
6.3.3 权力对利益群体的引导与规范是外部动因 |
第七章 空间生产视角下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发展建议 |
7.1 优化的原则与价值判断 |
7.1.1 保护还是发展 |
7.1.2 谁的乡村 |
7.1.3 谁的遗址 |
7.2 明确各利益主体的空间权力边界 |
7.2.1 政府的职能定位与权力边界 |
7.2.2 顺应资本循环规律的市场引入 |
7.2.3 乡村社区发展权力的赋予 |
7.3 空间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 |
7.3.1 共建共享的空间实践 |
7.3.2 开发利用共同参与的制度 |
7.3.3 基于空间公平的补偿机制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村庄资料统计问卷 |
附录二 :居民家庭统计问卷 |
附录三 :文管部门访谈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1.发表学术论文 |
2.参与项目获奖情况 |
致谢 |
(3)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4)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过程、机制与优化 ——以中国东北三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土地利用转型已成为土地变化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 |
1.1.2 转型变革新时代,对深化相关研究提出新要求 |
1.1.3 土地利用过程中政策制度因素影响作用日益凸显 |
1.1.4 东北三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现实需求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查阅与归纳分析 |
1.4.2 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 |
1.4.3 空间分析方法与空间计量方法 第2章 研究进展与基础理论 |
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土地利用转型内涵与理论 |
2.1.2 土地利用转型过程与转型特征 |
2.1.3 土地利用转型驱动力与驱动机制 |
2.1.4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2 相关概念 |
2.2.1 土地利用形态 |
2.2.2 土地利用转型 |
2.2.3 概念辨析 |
2.3 基础理论 |
2.3.1 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理论 |
2.3.2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2.3.3 远程耦合理论 |
2.3.4 土地扩张与土地集约化理论 |
2.3.5 土地节约与反弹效应理论 |
2.3.6 土地利用转型理论 |
2.4 政策主导下的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理论内涵 |
2.4.1 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内涵 |
2.4.2 政策主导下的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机制解析框架 第3章 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条件与背景 |
3.1 自然条件与历史基础 |
3.1.1 地理区位与自然资源 |
3.1.2 发展历史 |
3.1.3 功能分区 |
3.2 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 |
3.2.1 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 |
3.2.2 人口变化 |
3.2.3 城镇化进程 |
3.2.4 区域经济社会转型特征 |
3.3 国家及区域政策环境与背景 |
3.3.1 国家宏观政策演变 |
3.3.2 区域发展政策的演进与解构 第4章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显性形态转型过程 |
4.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4.1.1 数据来源 |
4.1.2 研究方法 |
4.2 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变化 |
4.2.1 类型规模及内部结构变化 |
4.2.2 类型间转化规模与转化方向变化 |
4.3 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变化 |
4.3.1 类型分布与类型转化空间变化 |
4.3.2 土地利用重心空间迁移 |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隐性形态转型过程 |
5.1 土地利用隐性形态核心表征——功能形态相关问题 |
5.1.1 土地利用功能与多功能内涵 |
5.1.2 土地利用功能分类与解构 |
5.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5.2.1 评价指标选取 |
5.2.2 研究方法 |
5.2.3 数据来源 |
5.3 土地利用核心功能分析 |
5.3.1 土地利用功能演进特征 |
5.3.2 发展支撑功能演变特征 |
5.3.3 发展动力功能演变特征 |
5.3.4 生态基础功能演变特征 |
5.4 土地利用子功能分析 |
5.4.1 农业生产功能演变时空格局 |
5.4.2 农村稳定功能演变时空格局 |
5.4.3 经济发展功能演变时空格局 |
5.4.4 社会发展功能演变时空格局 |
5.5 土地利用子功能耦合作用时空特征 |
5.5.1 发展支撑功能耦合作用时空特征 |
5.5.2 发展动力功能耦合作用时空特征 |
5.6 本章小结 第6章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机制 |
6.1 影响因素与驱动机制分析模型 |
6.1.1 影响因素的选取 |
6.1.2 分析模型的选取与原理 |
6.1.3 分析模型选择结果 |
6.2 区域土地利用转型影响因素 |
6.2.1 初级产品生产阶段,城镇化与人口发展停滞期 |
6.2.2 经济发展过渡,人口转型期 |
6.2.3 工业化中期,经济与人口衰退期 |
6.3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机制 |
6.3.1 区域土地利用转型影响因素总结 |
6.3.2 转型路径与转型机制探索 |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优化 |
7.1 区域土地利用转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7.1.1 建设用地利用粗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
7.1.2 土地利用经济与社会发展功能失衡 |
7.1.3 耕地的不可持续利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7.1.4 耕地粗放低效利用制约农业与农村发展 |
7.2 土地利用转型:新背景、新要求、新挑战 |
7.2.1 国家宏观背景 |
7.2.2 新一轮东北振兴:新政策与新要求 |
7.2.3 东北三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 |
7.2.4 区域土地利用转型面临的新挑战 |
7.3 土地利用转型优化调控建议与措施 |
7.3.1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优化目标 |
7.3.2 东北三省土地利用转型政策优化路径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特色与创新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致谢 |
(5)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6)黄土丘陵区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分析与优化建议 ——以安塞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基金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农林复合系统研究进展 |
1.2.2 空间格局分析及优化 |
1.2.3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产业振兴途径 |
1.2.4 存在问题 |
1.3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域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自然地理概况 |
2.1.2 社会经济概况 |
2.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2.2.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2.2.2 研究方法 |
第三章 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分析 |
3.1 县域尺度的农林景观构成要素 |
3.2 1999-2018年间土地利用变化特征 |
3.3 类型水平上的景观空间格局分析 |
3.3.1 斑块数量(NP) |
3.3.2 边缘密度(ED) |
3.3.3 最大斑块面积指数(LPI) |
3.3.4 景观形状指数(LSI) |
3.3.5 面积加权平均分维数(FRAC_AM) |
3.4 景观水平上的景观动态变化分析 |
3.4.1 蔓延度指数(CONTAG) |
3.4.2 香农多样性指数(SHDI) |
3.4.3 安塞地区整体景观水平指数变化 |
第四章 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变化驱动因素分析 |
4.1 政策驱动 |
4.1.1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
4.1.2 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 |
4.1.3 政府规划 |
4.2 自然禀赋驱动 |
4.2.1 坡度因素 |
4.2.2 坡向因素 |
4.2.3 气候因素 |
4.3 人为驱动 |
4.3.1 人为驱动下的产业经济驱动布局 |
4.3.2 经营主体因素驱动 |
4.3.3 人为驱动下的发展环境制约驱动 |
第五章 农林复合系统优化建议 |
5.1 生态建设,促进优化农林系统空间格局 |
5.1.1 以政策手段进行三生空间的综合管控 |
5.1.2 合理控制各类土地斑块变化 |
5.1.3 加强生态廊道建设 |
5.1.4 优化生态本底基质 |
5.2 产业优化,改进效益提升途径及优化措施 |
5.2.1 构建立体高效复合农林生产体系 |
5.2.2 以经济手段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 |
5.2.3 多举并措发展高效农林复合产业 |
5.2.4 创新生态价值实现途径 |
5.3 组织保障 |
5.3.1 人才助力 |
5.3.2 组织提升 |
5.3.3 文化铸魂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难点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4 现有研究的基本概况 |
1.4.1 文献数量 |
1.4.2 期刊分布 |
1.4.3 高产作者 |
1.4.4 被引情况 |
1.4.5 热点分布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资本概念 |
2.1.2 生态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2.1.3 生态资本补偿内涵与框架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研究 |
2.3 核心理论 |
2.3.1 生态系统理论 |
2.3.2 生态资本理论 |
2.3.3 生态安全理论 |
2.3.4 公共物品理论 |
2.3.5 博弈理论 |
2.3.6 契约理论 |
2.4 本章小结与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的研究逻辑 |
3.1 生态资本补偿的必要性 |
3.1.1 生态资本补偿的自然过程 |
3.1.2 生态资本补偿的人文过程 |
3.2 生态资本补偿的主客体界定 |
3.2.1 生态资本的“购买者”(补偿主体) |
3.2.2 生态资本的“供给者”(补偿客体) |
3.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以及价值评估 |
3.3.1 确定生态资本的供给量 |
3.3.2 生态资本供给价值的评估 |
3.4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3.4.1 生态安全条件下生态资本补偿目标的厘定 |
3.4.2 土地适宜性判别与补偿目标选择 |
3.5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3.5.1 生态资本补偿标准计算 |
3.5.2 生态资本补偿总额计算 |
3.6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与调研过程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区域选择说明及功能定位 |
4.1.2 自然地理概况及项目政策执行情况 |
4.1.3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概况 |
4.2.1 现有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情况 |
4.2.2 生态补偿项目执行面临的问题 |
4.3 调研过程及数据来源 |
4.3.1 调研过程 |
4.3.2 数据处理及调查对象分析 |
第五章 现有生态补偿政策面临的利益冲突 |
5.1 生态补偿主体界定和利益冲突分析 |
5.1.1 相关利益主体界定 |
5.1.2 生态资本补偿的涵盖内容 |
5.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博弈分析 |
5.2.1 委托双方的成本支出与期望收益分析 |
5.2.2 土地利用转换中双重委托代理模型构建 |
5.2.3 模型求解及分析 |
5.3 政府与农户的行为博弈分析 |
5.3.1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构成分析 |
5.3.2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解释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1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的遥感模型 |
6.1.1 InVEST模型原理与算法 |
6.1.2 影子工程法 |
6.2 模型参数获取与处理分析 |
6.2.1 模型参数获取与来源 |
6.2.2 主要模型参数处理与分析 |
6.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3.1 生态资本供给量 |
6.3.2 生态资本供给量价值评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7.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系 |
7.1.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联逻辑 |
7.1.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7.1.3 土地利用的情景判别 |
7.2 土地利用特征分析 |
7.2.1 土地利用特征 |
7.2.2 土地利用的转换矩阵分析 |
7.3 土地利用转换情景模拟 |
7.3.1 土地利用情景设置 |
7.3.2 模拟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生态资本供给量 |
7.3.3 适宜土地利用情景判别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8.1 确定生态资本补偿标准的思路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8.2.1 最小数据方法 |
8.2.2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 |
8.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研究结论 |
8.3.1 概率模型模拟 |
8.3.2 农户机会成本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 |
8.3.3 不同补偿价格下的实施成本与交易成本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9.1 农户受偿意愿额的估计 |
9.1.1 耕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估计值 |
9.1.2 草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额估计 |
9.1.3 农户受偿意愿额与生态补偿成本测算 |
9.2 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9.2.1 分位数回归方法在农户受偿意愿额影响因素的应用 |
9.2.2 变量选取和测量 |
9.2.3 结果与分析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主要研究结论和展望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与政策建议 |
10.2.1 研究不足 |
10.2.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石羊河流域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2:石羊河流域社区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3:石羊河流域考察提要及访谈录音整理报告 |
附录4:资料清单 |
附录5:实地考察和调研照片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8)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写作的背景、宗旨及价值 |
1.写作背景 |
2.写作的宗旨及价值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内容和创新之处 |
1.研究内容 |
2.创新之处 |
(四)写作的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比较分析法 |
一、从强制到自愿:我国退耕还林制度现状 |
(一)我国退耕还林概况 |
(二)我国实施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的提出 |
(三)我国退耕还林从强制性到自愿性 |
二、发达国家土地休耕制度借鉴研究 |
(一)关于发达国家自愿性休耕制度 |
1.美国 |
2.日本 |
3.欧盟 |
(二)关于发达国家自愿性休耕制度中农户权利的保障 |
1.美国 |
2.日本 |
3.欧盟 |
三、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护问题分析 |
(一)违反自愿性 |
1.制度上未遵循自愿原则。 |
2.农户缺乏自愿性认知。 |
(二)补偿不告知 |
(三)合同订立过程有争议 |
1.合同签订的主体有争议 |
2.合同签订率低 |
3.参与退耕的地块存在争议 |
(四)经济权受损 |
四、自愿性退耕农户之权利内涵 |
(一)民主权利之知情权 |
(二)经济权利 |
1.土地承包经营权 |
2.补偿权 |
3.林权 |
(三)社会权利之社会保障权 |
(四)司法救济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
五、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之完善 |
(一)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
1.坚持自愿原则,建立长效机制 |
2.履行资源调查职责 |
3.奉行《退耕还林条例》的精神 |
(二)建立并完善经济权利相关制度 |
1.制定因地适宜的补偿机制 |
2.建立林木回收法律制度 |
3.完善林权问题 |
(三)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 |
1.促进退耕农户再就业 |
2.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力度。 |
3.鼓励或者引导农户购买相应的商业或农业保险 |
(四)完善司法救济 |
1.公正司法,维护农户的正当权利 |
2.依法推进司法独立,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
3.完善《退耕还林条例》中合同的相关规定 |
4.完善行政协议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9)蒙东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框架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国内外研究进展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二、城乡一体化理论 |
三、乡村系统发展理论 |
四、地域分异理论 |
五、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 |
第二节 相关概念分析 |
一、土地利用形态 |
二、土地利用转型 |
三、乡村发展转型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 |
一、土地利用变化与转型研究进展 |
二、乡村发展转型研究进展 |
三、研究进展评述 |
第三章 研究区概况 |
第一节 自然地理条件 |
一、地理位置 |
二、地貌特征 |
三、气候条件 |
四、水文 |
五、植被 |
六、土壤 |
第二节 社会经济情况 |
一、人口情况 |
二、产业发展情况 |
三、城镇化发展情况 |
第三节 农牧区域划分 |
第四章 蒙东地区土地利用时空演变特征 |
第一节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一、数据来源与处理 |
二、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二节 土地利用数量形态演变特征 |
一、土地利用形态演变总体特征 |
二、生产用地数量形态演变特征 |
三、生活用地数量形态演变特征 |
四、生态用地数量形态演变特征 |
第三节 土地利用变化空间分布特征 |
一、生产用地空间分布特征 |
二、生活用地空间分布特征 |
三、生态用地空间分布特征 |
第四节 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驱动机制 |
一、耕地驱动机制分析 |
二、林地驱动机制分析 |
三、草地驱动机制分析 |
四、城镇用地驱动机制分析 |
五、农村居民点用地驱动机制分析 |
六、工矿用地驱动机制分析 |
第五章 蒙东地区乡村发展转型评价及其时空格局 |
第一节 乡村发展评价与方法 |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
第二节 乡村发展转型格局特征 |
一、乡村发展的变化特征 |
二、乡村发展的转型特征 |
三、乡村发展的空间特征 |
第三节 乡村发展转型的驱动因素 |
一、自然资源因素 |
二、社会经济因素 |
第六章 蒙东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的耦合协调机制 |
第一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土地利用程度测算 |
二、耦合协调模型构建 |
第二节 乡村发展转型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关系 |
一、乡村综合发展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关系 |
二、乡村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关系 |
三、乡村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关系 |
四、乡村生态发展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关系 |
第三节 乡村发展转型与土地利用变化的耦合特征分析 |
一、低水平耦合时期 |
二、拮抗时期 |
三、磨合时期 |
第四节 乡村发展转型与土地利用变化的耦合协调特征分析 |
一、中度失调时期 |
二、低度失调时期 |
三、低度协调时期 |
第五节 乡村发展模式及对策建议 |
一、牧区发展模式及对策建议 |
二、农区发展模式及对策建议 |
三、半农半牧区发展模式及对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特色与创新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10)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调查研究法 |
1.5.3 计量分析法 |
1.6 研究思路 |
1.7 研究创新 |
2 相关概念及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森林碳汇 |
2.1.2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 |
2.1.3 退耕还林 |
2.2 文献综述 |
2.2.1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研究 |
2.2.2 退耕农户行为决策的研究 |
2.2.3 森林碳汇农户参与行为的研究 |
2.2.4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与退耕还林有效衔接的研究 |
2.2.5 文献述评 |
3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的分析框架 |
3.1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内涵 |
3.1.1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特征 |
3.1.2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定义 |
3.2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的理论分析 |
3.2.1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2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模式的理论分析 |
3.2.3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意愿的理论分析 |
3.2.4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能力的理论分析 |
3.3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的逻辑框架 |
3.4 本章小结 |
4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发展现状分析 |
4.1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特征 |
4.1.1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与REDD+机制的差异性 |
4.1.2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与造林再造林项目的差异性 |
4.2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发展实践 |
4.2.1 区域分布特征 |
4.2.2 规模分布特征 |
4.2.3 时间分布特征 |
4.3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障碍 |
4.3.1 组织开发难度大 |
4.3.2 履约激励不足 |
4.3.3 保障机制不完善 |
4.4 本章小结 |
5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调查分析 |
5.1 调研设计 |
5.1.1 调研问卷的设计 |
5.1.2 样本区域的选择 |
5.1.3 调研方案的设计 |
5.2 数据收集及整理 |
5.2.1 样本的总体分布 |
5.2.2 样本特征的描述 |
5.3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描述 |
5.3.1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具体内容 |
5.3.2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的现状描述 |
5.4 本章小结 |
6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模式分析 |
6.1 不同组织模式下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 |
6.1.1 典型组织模式 |
6.1.2 博弈模型构建 |
6.1.3 项目供给方的最优策略 |
6.1.4 退耕农户的最优策略 |
6.1.5 博弈困境 |
6.2 创新组织模式下的博弈分析 |
6.2.1 引入中介组织的博弈模型 |
6.2.2 中介组织博弈模型的对比分析 |
6.2.3 不同中介组织的差异分析 |
6.3 实证分析 |
6.3.1 模型构建 |
6.3.2 描述性分析 |
6.3.3 计量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意愿分析 |
7.1 研究假说 |
7.1.1 影响因素识别 |
7.1.2 资源禀赋约束的影响路径 |
7.1.3 村域社会资本的影响路径 |
7.1.4 项目制度的影响路径 |
7.2 指标量化及描述性分析 |
7.2.1 行为意愿的量表设计 |
7.2.2 行为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7.2.3 资源禀赋特征的描述性分析 |
7.2.4 村域情境特征的描述性分析 |
7.2.5 项目制度特征的描述性分析 |
7.3 计量分析 |
7.3.1 模型构建 |
7.3.2 计量分析过程 |
7.3.3 计量分析结果与讨论 |
7.4 探讨:退耕还林感知价值对行为意愿的影响 |
7.4.1 理论基础 |
7.4.2 指标量化与描述性分析 |
7.4.3 计量分析 |
7.4.4 计量结果分析与探讨 |
7.5 本章小结 |
8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能力分析 |
8.1 研究假说与模型构建 |
8.1.1 资源禀赋约束 |
8.1.2 村域情境约束 |
8.1.3 项目制度约束 |
8.2 指标量化及描述性分析 |
8.2.1 行为能力分析的量表设计 |
8.2.2 行为能力的描述性分析 |
8.3 计量分析 |
8.3.1 信度效度检验 |
8.3.2 模型拟合 |
8.3.3 计量分析结果与讨论 |
8.4 本章小结 |
9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机制构建 |
9.1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组织机制 |
9.1.1 强化示范引领,引入中介组织降低组织开发的交易成本 |
9.1.2 增强监督调控,依托地方政府助推利益主体的利益均衡 |
9.1.3 注重因地制宜,依据区域特征选择不同类型的组织模式 |
9.2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激励机制 |
9.2.1 创新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区域识别机制 |
9.2.2 完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运行管理机制 |
9.2.3 构建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示范引领机制 |
9.3 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保障机制 |
9.3.1 建立差异化的退耕农户参与方式 |
9.3.2 健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相关制度保障 |
9.3.3 适度放宽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制度规范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I 退耕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 II 村级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 |
四、实施退耕还林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论文参考文献)
- [1]云南省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D]. 杨帆. 广西大学, 2021(12)
- [2]空间生产视角下大遗址区乡村社会空间演变及其机制研究 ——以陕西关中大遗址区为例[D]. 吴冲. 西北大学, 2020(07)
- [3]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4]政策主导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过程、机制与优化 ——以中国东北三省为例[D]. 田俊峰. 吉林大学, 2020(08)
- [5]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6]黄土丘陵区农林复合系统空间格局分析与优化建议 ——以安塞区为例[D]. 高婧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7]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D]. 罗万云. 兰州大学, 2019(02)
- [8]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研究[D]. 李美义.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9]蒙东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与乡村发展转型[D]. 斯琴朝克图.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10]退耕农户参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行为研究[D]. 龚荣发. 四川农业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