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工作也要适应入世需要(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孙舒[2](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谢天放,沈建明,宋箐,诸晓鸣,徐东[3](2005)在《我国地方立法的流变与展望——以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的分析为例》文中认为在对影响地方立法主要因素的历史考察中看到,对地方立法的定位和认知在不断深化、立法权限在逐步规范、立法程序在发展中演进属于自主性立法的法规其稳定性大于先行性立法,只要地方特色越突出,针对性越强,越能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法规的实施效果就会越好,法规也就越具有生命力未来地方立法的发展趋势是观念的法治化、权限的明细化、内容的能动结合、程序的民主化及公开化、立法的专业化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树立良法观念,保障法治目标的实现;要对立法空间进行理性定位和科学选择;要健全审议制度,提高审议质量;要加强对立法中制度设定的规律性研究
魏铁军[4](2005)在《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导论着眼于新一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阐述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问题,提出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基本路径。 第一章从法律改革的经济基础入手,分析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和我国面临的保障资源安全以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任务,强调要正确处理矿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宣传和培养资源伦理;接着又论述了我国矿业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世界矿业发展趋势,对外商来华投资矿业以及我国全球资源战略进行深入分析,从中发掘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关系。 第二章分析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法治环境,从管理体制到法制建设进行历史的回顾,归纳矿产资源法起草和修正的经验,考察矿产资源法实施效果,提出法治国家标志以及在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中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应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形势,改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并修订矿产资源法。 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论述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有关的产权问题,包括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与私人占有权,而矿产资源个人占有权的主要法律形式即矿业权,矿业权法律制度是连接所有权和占有权的桥梁,应当根据我国入世形势加强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化建设,实现资源依法有序高效公平流转。 第四章谈法律改革的国际经验,主张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法律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移植问题,介绍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改革及其对我国法制改革的启示,分析了俄罗斯的法律改革的经验教训,总结南非以及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法修改情况,梳理了美国矿业法的演进历程,在研究印度尼西亚的工作合同和西澳大利亚的州合同的基础上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矿业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论述法律改革的立法实践,分析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认为矿产资源法修订应当有宏观布局,主张在本法和法规之间以法律体系的观点对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进行有效调配,在简要介绍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之后提出立法结构和起草概要的建议。最后,作者从矿产资源立法科学化角度,提出要建设一个立法决策支持系统,保障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连续性。 尾论简要提出,要建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常设机构。
王国珍[5](2005)在《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围绕传媒市场生态选题,在分析我国入世承诺和传媒生存环境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两大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对我国传媒市场作了现状分析、问题探究和对策思考。 在入世承诺方面,较为全面地梳理了我国入世时与传媒相关的承诺,深入分析了我国的入世身份、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等问题。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的,可享受一些优惠待遇,而承担相对较少的义务。“发展中国家身份”,就成为我国入世时争取到的权利和义务平衡支点。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将被要求接纳WTO较为完整的权利与义务框架,而这才是权利与义务平衡的真正支点。WTO所倡导的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等原则,将为我国未来发展提供一个外来的参照。就我国传媒业而言,虽然入世承诺十分有限,但开放趋势还是端倪可见。鉴于传媒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传媒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需要考虑国情因素,但过多的媒体保护显然不利于传媒业的活力激发。 在传媒生存环境方面,主要分析了入世后我国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传媒与政府、市场关系模式的相应变化。WTO要求其成员能够充分尊重国际规则,尊重市场机制,尊重贸易自由,这推动了我国入世后相应改革措施的出台。在我国传媒对政治的从属关系中,需要引入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赋予传媒相对独立地位。传媒与政府关系的调适,是传媒与市场关系达致和谐的保障。 在传媒市场主体方面,分析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过程,探究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内涵的缺失问题。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具备三大内涵:产权独立、拥有自主决策权和追求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产权独立是核心内涵。产权具有一个本质特征:排他性。而我国传媒的国有产权却具有“共享性”特征,是一种虚置产权,容易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只有赋予传媒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内涵,我国传媒才能激发出进一步的生机和活力。 在传媒市场竞争方面,探讨了我国传媒市场的竞争态势。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拥有独立产权的市场主体,会努力进取,以避免产权转移到其他竞争者手中。市场准入的自由度,是衡量竞争公平性的重要因素。因为即使是高度垄断的行业,只要市场准入之门不被关闭,潜在争胜者的竞争可能,会促使市场垄断者想方设法提高效率。我国传媒市场,呈现一种垄断竞争态势,市场准入控制也十分严格。从市场经济角度看,我国传媒市场竞争机制还有待健全: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为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传媒不应通过政治庇护获得竞争优势,而应更多地引入WTO公平竞争理念。 入世之路,我国走了漫漫15年。“入市”(争取WTO其他成员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我国还要走多久呢?这无疑取决于我国破除深层障碍的改革决心。我国的传媒改革,已落后于其他行业的改革进程。鉴此,以一定的学术勇气和理性,就传媒市场相关问题进行深刻独到的剖析,就显示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严明清[6](2004)在《入世后地方科技立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文中提出建立、健全与WTO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相一致的法律体系是中国入时后立法的首要任务,而地方科技立法作为我国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也必须适应入世的要求。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了地方科技立法适应入世要求应采取的举措:首先,拥有立法权的各级地方人大及政府要实现立法观念的入世;其次,要正确评估当前地方科技立法中不适应WTO规则的内容;第三,按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科技立法。
陈丽华[7](2004)在《WTO与中国外资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伊始,中国就着手制定外资法,以后,从全国人大到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形成了庞大的外资法体系。这些法律曾经为由封闭走向开放时期的中国吸收外资、利用外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改革开放进行了20多年后的今天,人们发现这部法律不再是良法。中国在入世前后对它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是其修改的幅度较小,不尽令人满意。现实情况是,中国的外资法既存在与WTO规则不一致之处,也不利于中国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目标的实现。于是,中国该如何在履行WTO义务的同时制定一部适合当今国情的外资法成为了立法的热点问题。 从现有成果来看,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激励政策和立法的体例问题上,但是意见不一。学者们缺乏对立法的宏观思路研究,且停留在操作层面的研究居多。国外有关此研究的学者不多,现有研究似乎只关注准入程序和履行要求。所以,这些研究远远不能满足中国外资法修订这一伟大工程的需要。 本文正是建立在中国国情的变化和其所承担的WTO义务这一基础之上,对外资法修改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从经济法学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按照经济法学的理论,外资法是对市场进行国家调节的法律之一,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它还要受到国际调节的制约。全文围绕“封闭—开放—入世”这一主线,采用了法理学、比较法学和实案分析的方法,对外资立法的原则、准入的产业政策、投资激励与限制政策以及对外资的国有化问题进行了研究。 在第一章中,作者首先回顾了中国外资立法的历程,肯定了外资法在特定历史阶段上所作的贡献,同时,分析了其不足。然后针对WTO对成员国的要求,指出其差距。在此基础上,介绍了作者对中国外资立法完善问题的基本思路……外资法的调整对象是外国直接投资法律关系,建立从宪法、外资基本法、外资专门法到地方
廖扬丽[8](2004)在《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词近年来频繁出现在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的重要文件中,足以说明中央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并不能令人满意,因缺乏理论的指导,改革的指导思想不统一,中央与地方的改革步调不一致,改革的效果不明显,改革面临重重困难。本文从政府管制经济学、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的角度对行政审批进行探讨,以期能够在理论上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由于行政审批、政府管制与行政许可是同质的行为,在指向上是一致的。为便于研究,本文将政府管制和行政许可均视为行政审批。本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正文分为六章,即政府管制理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因,国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启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构想,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及政府的自我革命——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配套改革。第一章:政府管制理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阐述了政府管制的基本概念及分类。通过对市场缺陷的分析得出政府管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市场缺陷并不是政府管制的充分条件,因为政府自身也是“经济人”,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在政府管制的过程中会出现管制俘虏,产生政府失败。在确定政府管制目标的基础上产生的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之争,进而派生了政府管制俘虏理论。这一理论为客观、公正地制定、执行政府管制政策提供一个更好的视角。本章为全文作了理论上的辅垫。第二章: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因。本章论述行政审批制度的沿革,通过对行政审批制度种种弊端的表象深入分析其原因,得出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存在共生关系的结论。虽然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一制度作了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但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入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入世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但是因为存在着经济体制转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法制发展不足等方面的限制和入世对政府的挑战等因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力与阻力并存。第三章:国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启示。本章着重论述国外行政改革的概况及美国、日本和韩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启示,在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应注意借鉴以下方面:放松经济性管制与加强社会性管制并重,引<WP=4>入市场机制,促进竞争,重视对管制实施成本—收益分析;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与市场的发育程度结合起来,循序渐进地推动改革的进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入行政审批的司法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的监督和救济机制,保障行政审批相对人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在改革的进程中注意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改革的进程。第四章: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构想。此章是本文的重点。文中展望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即实行放松管制与强化管制并举,不断提升政府管制能力,构建服务型责任政府。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该是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的行政审批制度,这一制度应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审批有据、审批有度、执行有力和规范有方。文中详细论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大原则、中介型渐进改革为主的改革路径、动力机制、评估机制和监控机制。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战略工具选择上论述了组织目标、激励机制、责任机制、权力结构和组织文化的五大战略,为改革注入新的理念。最后,为获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必须处理好四大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五章: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科学化民主化的审批决策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有效的审批救济机制,使行政审批权受到科学、严格的规范,使行政审批权责对等,使行政审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最终使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第六章:政府的自我革命——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配套改革。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在以下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构建有限、有效的政府;在此基础上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政府机构;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和修改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等,使得审批有据;努力完善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使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得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最后是对传统行政文化进行创新,使之符合新型行政审批制度的需要。在结语中简要地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提出自己的见解。
薄贵利[9](2004)在《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王枫云[10](2003)在《地方科技立法如何适应入世要求》文中指出从3个方面论述了地方科技立法适应入世要求应采取的举措:首先,拥有立法权的各级地方人大及政府要实现立法观念的入世;其次,要正确评估当前地方科技立法中不适应WTO规则的内容;第三,按WTO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地方科技立法。
二、人大工作也要适应入世需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人大工作也要适应入世需要(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4)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摘要 |
前言 |
目录 |
表格索引 |
导论: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 |
一、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 |
二、矿产资源法律法典化问题 |
三、矿产资源法律司法化问题 |
第一章 法律改革的经济基础 |
1.1 矿产资源形势和任务 |
1.1.1 我国面临严峻的矿产资源形势 |
1.1.2 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的任务 |
1.2 可持续发展与资源伦理 |
1.2.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
1.2.2 矿产资源领域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
1.2.3 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
1.2.4 宣传和培养资源伦理 |
1.3 我国矿业现状和问题 |
1.3.1 基本情况 |
1.3.2 我国矿业的特殊性 |
1.3.3 我国矿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1.3.4 我国矿业发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 |
1.4 世界矿业发展趋势 |
1.4.1 世界矿业集中度提高 |
1.4.2 高新技术使得传统矿业新生 |
1.4.3 矿山环保日益得到重视 |
1.4.4 普遍实行保护性矿业税收政策 |
1.4.5 改善矿业政策,推动矿业法律改革 |
1.5 外商投资与全球资源战略 |
1.5.1 外商来华投资矿业的现状和问题 |
1.5.2 外商投资对我国矿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
1.5.3 对外商投资矿业的政策取向 |
1.5.4 全球资源战略 |
第二章 法律改革的法治环境 |
2.1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
2.1.1 矿产资源管理沿革 |
2.1.2 原地质矿产部职能的回顾 |
2.1.3 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的方向 |
2.2 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历程 |
2.2.1 本法的起草 |
2.2.2 矿产资源法修正 |
2.2.3 矿产资源法规体系建设 |
2.2.4 矿产资源法实施效果 |
2.3 依法治国的战略导向 |
2.3.1 什么是依法治国 |
2.3.2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
2.3.3 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中实施依法治国战略 |
2.4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 |
2.4.1 我国政府入世在矿业领域的承诺 |
2.4.2 改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 |
2.4.3 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修订矿产资源法 |
第三章 法律改革的产权问题 |
3.1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 |
3.1.1 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讨论 |
3.1.2 关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思考 |
3.1.3 从国家所有权过渡到个人占有权——矿业权 |
3.2 矿产资源私人占有权 |
3.2.1 矿产资源私人占有权概述 |
3.2.2 我国的矿业权法律制度 |
3.2.3 我国矿业权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3.2.4 矿业权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 |
3.2.5 关于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3.3 矿业权市场 |
3.3.1 我国矿业权市场浅析 |
3.3.2 培育矿业权市场 |
3.3.3 关于加强探矿权市场研究的问题 |
3.3.4 项目招标的国际惯例和国外矿业法的规定 |
3.3.5 对非油气矿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的看法 |
第四章 法律改革的国际经验 |
4.1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改革 |
4.1.1 概述 |
4.1.2 当代英国的法律改革 |
4.1.3 英国法律改革的特点 |
4.1.4 英国法律改革对我国法制改革的启示 |
4.2 俄罗斯的法律改革经验 |
4.2.1 法律改革面临的混乱局面 |
4.2.2 俄罗斯法律改革的模式 |
4.2.3 俄罗斯法律改革评估 |
4.3 法律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移植 |
4.3.1 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 |
4.3.2 关于学习美国 |
4.3.3 法律移植问题 |
4.4 世界主要国家矿业法修改 |
4.4.1 南非矿业法修改情况 |
4.4.2 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法修改概况 |
4.4.3 国外矿业立法的特征 |
4.5 美国矿业法的演进 |
4.5.1 美国矿业法的初创 |
4.5.2 上个世纪美国矿业立法的演进 |
4.5.3 新世纪以来的动态 |
4.5.4 行政部门对矿业法的影响 |
4.5.5 启示和思考 |
4.6 国外的矿业合同制度 |
4.6.1 印度尼西亚的工作合同制度 |
4.6.2 西澳大利亚的州合同 |
4.6.3 矿业合同的形式 |
4.6.4 建立矿业合同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改革的立法实践 |
5.1 矿产资源法修订概述 |
5.1.1 必要性 |
5.1.2 紧迫性 |
5.1.3 可行性 |
5.2 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宏观布局 |
5.2.1 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 |
5.2.2 修订工作的主要原则 |
5.2.3 矿法修改的基本思路 |
5.2.4 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 |
5.3 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 |
5.3.1 巩固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
5.3.2 厘定矿产资源分类分级,完善相应产权体系 |
5.3.3 完善矿产勘查开采以及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管理 |
5.3.4 培育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调整矿业费税制度 |
5.3.5 加强矿山环保、矿业用地和小型矿山管理 |
5.3.6 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 |
5.4 立法结构和起草概要 |
5.5 立法决策支持系统 |
5.5.1 必要性 |
5.5.2 可行性 |
5.5.3 基本任务和工作内容 |
尾论:建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常设机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架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选题意义 |
第一章 入世承诺: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
一、WTO基本原则 |
二、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 |
三、服务贸易领域内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1. 《服务贸易总协定》 |
2. 《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中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3. 服务贸易领域相关承诺的特征分析 |
四、货物贸易领域内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1. 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 |
2. 非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 |
3. 信息技术产品方面的特别承诺 |
4. 货物贸易领域相关承诺的特征分析 |
五、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 |
1. 我国入世后享有的权利 |
2. 我国入世后需要承担的义务 |
3. 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 |
六、小结 |
第二章 传媒生存环境变化的政治经济分析 |
一、政治环境的变化:“权力型”向“规则型”的转变 |
二、经济环境的变化:“入市”和“毕业”的考验 |
1.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
2. “毕业”条款的考验 |
3. 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的制度变迁 |
三、传媒与政府、市场三者关系模式的变化 |
1. 传媒与政府:在自由与控制之间 |
2. 传媒与市场:私有、国有和公有的选择 |
四、众多环境变数与传媒变迁的关联度分析 |
五、小结 |
第三章 传媒市场主体的培育及其内涵审视 |
一、“市场主体”概念的经济制度含义 |
1. 政府与市场 |
2. 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政府职能 |
3. 计划经济制度下的政府职能 |
4. 市场主体的不同经济制度含义 |
二、计划经济下传媒市场主体的缺失 |
1. 传媒的公有理念 |
2. 建国之初传媒的市场化尝试 |
3. 传媒的喉舌功能 |
三、我国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 |
1. 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过程 |
2. 传媒的产业化和企业化 |
3. 传媒产业的版块区划 |
四、国有传媒的阿里斯之踵:委托-代理问题 |
1. 委托-代理问题的成因 |
2.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顽固性 |
3. 国有传媒的委托-代理问题 |
4. 国有传媒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根源 |
五、对传媒市场主体内涵的重新审视 |
1. 市场主体的三大基本内涵 |
2. 市场主体的核心内涵:产权独立 |
3. 国有企业:“公平”愿望的落空 |
4. 私有企业:效率型的市场主体 |
5. 我国传媒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 |
6. 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培育的未来空间 |
六、小结 |
第四章 传媒市场的竞争态势分析 |
一、市场竞争的有益性 |
1. 激发人的活力,促进社会繁荣 |
2. 消弭个人化冲突,营就和平安全的社会环境 |
3. 有效传播知识,纠正错误,推动科技进步 |
二、我国传媒曾经的非竞争性环境 |
1. 经济活动的完全集中管理 |
2. 以阶级斗争取代市场竞争 |
3. 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
三、对传媒市场竞争的认同 |
1. 竞争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生产性 |
2. 竞争主体所争夺的资源比较丰富 |
3. 媒体数量和种类迅速增加 |
4. 竞争局限在行政性垄断允许范围之内 |
5. 竞争出现趋向激烈的苗头 |
6. 传媒市场垄断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
四、传媒竞争意识的强化 |
1. 竞争趋向激烈,并渗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性 |
2. 以传媒集团化为标志的垄断竞争格局开始形成 |
3. 应对境外传媒,成为行政力量介入市场竞争的理由 |
五、对 WTO公平竞争理念的接受 |
1. 多元化竞争主体的出现 |
2. 在垄断竞争中出现合作趋势 |
3. 市场竞争呈现政府主导下的零敲碎打式变革态势 |
六、传媒市场竞争的诸多制约因素 |
1. 非竞争理念下对竞争的逃避 |
2. 对竞争的政治限制和私人限制 |
3. 市场向潜在竞争对手的关闭 |
七、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传播生态理论的启示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价值 |
全文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7)WTO与中国外资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现状 |
0.3 本文研究的方法和创新突破 |
第一章 中国外资立法的回顾与完善 |
1.1 中国外资立法沿革及其批判性考察 |
1.1.1 中国现行外资立法的特点 |
1.1.2 外资法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 |
1.1.3 现行外资立法的不足 |
1.2 WTO对成员国外资法的要求 |
1.2.1 《TRIMs协议》是规范外资法的国际条约 |
1.2.2 《GATS》规制对服务业的外资立法 |
1.2.3 《ASCMs协议》禁止对外资的某些激励措施 |
1.2.4 中国外资法与WTO规则的差距 |
1.3 中国外资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 |
1.3.1 外资法的调整对象 |
1.3.2 外资立法的模式 |
1.3.3 外资法的体系 |
1.3.4 外资法与企业法的协调 |
1.3.5 外资法体现三元调节机制 |
1.4 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外资立法的原则 |
2.1 改革开放初期的外资立法原则评析 |
2.1.1 中国现有外资立法的原则 |
2.1.2 现行立法原则不适合入世后的中国 |
2.2 入世后中国外资立法原则的确立 |
2.2.1 遵守WTO规则的原则 |
2.2.2 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
2.2.3 保护资源和环境 |
2.2.4 逐步实行国民待遇 |
2.3 按立法原则的要求调整外资法律关系 |
2.3.1 根据WTO规则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外资法 |
2.3.2 提高民族产业的竞争力 |
2.3.3 规范外资保护资源和环境 |
2.3.4 让外资逐步享有国民待遇 |
2.4 小结 |
第三章 外资准入与产业政策 |
3.1 WTO对外资准入的要求探讨 |
3.1.1 《GATS》的市场准入规则 |
3.1.2 WTO外资准入规则的发展趋势 |
3.2 关于外资准入的国外实践考察 |
3.2.1 外资准入的立法模式 |
3.2.2 两类国家对待服务业投资准入的态度分析 |
3.2.3 单边准入政策的发展动向 |
3.3 关于中国外资准入政策的思考 |
3.3.1 中国的外资准入政策回顾 |
3.3.2 继续逐步开放中国市场 |
3.4 小结 |
第四章 投资激励与限制政策 |
4.1 WTO对投资措施的规范分析 |
4.1.1 WTO对激励与限制政策的评价 |
4.1.2 取消投资措施是WTO的目标 |
4.2 关于投资措施的国外立法考察 |
4.2.1 发达国家的做法 |
4.2.2 发展中国家的做法 |
4.3 对中国外资法上激励与限制政策的思考 |
4.3.1 中国外资法上的激励与限制措施 |
4.3.2 取消激励与限制政策是必要的 |
4.3.3 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 |
4.4 小结 |
第五章 国有化及其补偿标准 |
5.1 从WTO精神看其对国有化的规范 |
5.1.1 国际社会承认主权国家的国有化权利 |
5.1.2 国有化问题将成为WTO文件的内容 |
5.1.3 国际条约和文件对国有化的规范 |
5.2 关于国有化的国外立法考察 |
5.2.1 国有化条件的明确规定 |
5.2.2 不断提高的补偿标准 |
5.3 关于中国外资法上国有化立法的思考 |
5.3.1 国有化的内涵界定 |
5.3.2 国有化的条件 |
5.3.3 国有化的补偿标准 |
5.4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6.1 全文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8)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的意义 |
二、 行政审批及其制度的含义 |
三、 国内外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的现状 |
(一) 国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的现状 |
(二) 国内关于行政审批制度研究的现状 |
四、 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及主要创新之处 |
五、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六、 本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政府管制理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政府管制的概念及分类 |
(一) 政府管制的概念 |
(二) 政府管制的分类 |
二、 政府管制的合理性分析 |
(一) 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 |
(二) 市场经济自身的五大缺陷 |
(三) 政府管制的合理性 |
(四) 政府管制的缺陷 |
(五) 政府管制的改良--激励性政府管制 |
三、 政府管制的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之争 |
(一) 政府管制的公共利益论 |
(二) 政府管制的部门利益理论 |
(三) 政府管制俘虏理论 |
(四) 政府管制政策的成本与效益分析 |
四、 政府管制的政策过程 |
(一) 政府管制立法 |
(二) 政府管制执法 |
(三) 政府管制的放松或解除 |
(四) 政府管制的监督与救济 |
第二章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因 |
一、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性、迫切性分析 |
(一)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沿革 |
(二) 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及其原因分析 |
(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性、迫切性 |
(四) 当前我国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 |
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济体制限制 |
(一) 计划经济的体制特征 |
(二) 计划经济体制与行政审批制度的促进性互动 |
(三) 转型经济体制的特征 |
(四) 转型经济体制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障碍因素 |
三、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行政管理体制制约 |
(一)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二) 政府机构运行规则缺失 |
(三) 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不足 |
(四) 传统行政执行体制的制约 |
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行政法限制 |
(一) 我国现行行政法对行政审批的制约分析 |
(二) 我国依法行政的不足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 |
五、 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及其对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挑战 |
(一) 我国政府关于入世的郑重承诺 |
(二) WTO规则对我国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提出的挑战 |
(三)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应对入世的新理念 |
第三章 国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启示 |
一、 国外行政改革的概况 |
(一) 各国行政改革的背景 |
(二) 各国行政改革的理论流派 |
(三) 各国行政改革的实践 |
(四) 各国行政改革的经验启示 |
二、 美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启示 |
(一) 改革的背景--政府管制的过滥和无效 |
(二) 改革的目标--放松管制,促进竞争 |
(三) 改革的方式--立法在先,引入激励性政府管制 |
(四) 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
(五) 改革的经验启示 |
三、 日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启示 |
(一) 改革的背景和目的--过剩管制与引进竞争 |
(二) 改革的过程与特征--持续缓慢地推进改革 |
(三) 改革的成果--促进竞争 |
(四) 改革的问题--生产者优先和行政指导依然存在 |
(五) 改革的启示--改革与市场发育程度、法律制度的完善相关 |
四、 韩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启示 |
(一) 韩国推进管制改革的进程和措施 |
(二) 韩国管制改革的经验启示 |
第四章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构想 |
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念与发展趋势 |
(一) 放松政府管制与强化政府管制并重 |
(二) 提升政府管制能力 |
(三) 构建服务型政府 |
二、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 |
(一) 审批有据 |
(二) 审批有度 |
(三) 执行有力 |
(四) 规范有方 |
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路径及机制 |
(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 |
(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
(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力机制 |
(四) 改革的评估机制和监控机制 |
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战略工具选择 |
(一) 核心战略:转变政府职能 |
(二) 结果战略:以结果为本、注重绩效管理 |
(三) 顾客战略:顾客为本、顾客主权 |
(四) 控制战略:权力下放、重心下移 |
(五) 文化战略:塑造新型服务文化 |
五、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需处理的四大关系 |
(一)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边界 |
(二)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建立新型政企关系模式 |
(三)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培育和发展行业中介组织 |
(四)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必要集权与适度分权相结合 |
第五章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 |
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 |
(一) 行政审批的范围 |
(二) 行政审批权的设定 |
(三) 行政审批权的执行 |
二、 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行政审批决策机制 |
(一) 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行政审批决策机制的重要意义 |
(二) 目前我国行政审批决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 确立行政审批决策机制的新制度形式 |
三、 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
(一) 正当的行政审批程序机制 |
(二) 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 |
(三) 电子政务与行政审批手段的现代化 |
四、 建立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
(一)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内部制约机制 |
(二)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外部监督机制 |
五、 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审批救济机制 |
(一) 我国关于行政审批的行政救济制度 |
(二) 行政救济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 完善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设想 |
第六章 政府的自我革命--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配套改革 |
一、 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一) 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互动关系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有限与有效的政府 |
(三) 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关键因素 |
二、 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互动关系 |
(一) 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机构改革的互动关系 |
(二) 当前我国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 |
(三) 推进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构想 |
三、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与保障行政审批改革成果 |
(一) 适应改革,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 |
(二) 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保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平衡 |
(三) 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
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
(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公务员队伍素质 |
(二) 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三) 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 |
五、 重塑行政文化,推进政府改革 |
(一) 行政文化的内涵及功能 |
(二) 我国当前行政文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 |
(三) 政府革命中的行政文化创新 |
结 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 记 |
(9)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一、 跨世纪的地方行政体制改革 |
-- 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与经验总结 |
I一1 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进程 |
I一2 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探索 |
I一3 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
I一4 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 |
二、 建立与完善地方公共行政体制 |
-- 新世纪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
II一1 当前地方行政运行的主要问题及其体制原因 |
II一2 新世纪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 |
II一3建立与完善地方公共行政体制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
三、 由中央高度集权走向地方合理分权 |
-- _现代化稳步发展时期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基本趋势 |
III一1 中央与地方权限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变化规律 |
III一2 改革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 |
III一3 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权体制 |
四、 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 |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转变地方政府职能 |
IV一1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及其负效应 |
IV一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地方政府职能定位 |
IV一3当前,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与对策 |
五、 调整和优化地方政府结构 |
-- 创建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组织体系 |
V一1调整和优化地方政府层级结构 |
V一2 市县分置与创新城镇行政管理模式 |
V一3 精简机构,优化地方政府组织结构 |
六、 改革体制,激发活力 |
-- 建立与完善地方公共人事行政体制 |
VI一1 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析 |
VI一2 深化地方人事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l |
VI一3 建立健全地方公共人事行政体制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
七、 改进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 |
-- 改革与完善地方行政监督体系 |
VII一1地方行政监督体系的基本结构与功能 |
VII一2地方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VII一3改革与完善地方行政监督体系的主要对策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论文摘要(中文) |
论文摘要(英文) |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
后记 |
四、人大工作也要适应入世需要(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3]我国地方立法的流变与展望——以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的分析为例[A]. 谢天放,沈建明,宋箐,诸晓鸣,徐东. 2005年政府法制研究, 2005(总第149-160期)
- [4]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D]. 魏铁军.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05(06)
- [5]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D]. 王国珍. 复旦大学, 2005(07)
- [6]入世后地方科技立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 严明清. 中国科技论坛, 2004(05)
- [7]WTO与中国外资法问题研究[D]. 陈丽华. 中南大学, 2004(11)
- [8]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D]. 廖扬丽. 中共中央党校, 2004(03)
- [9]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研究[D]. 薄贵利. 吉林大学, 2004(04)
- [10]地方科技立法如何适应入世要求[J]. 王枫云.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