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档案法》与相关法的功能协调(论文文献综述)
单邦来[1](2021)在《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的再思考》文中研究指明违反新《档案法》的义务性规定构成档案违法,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的结果是在刑法中设立档案犯罪。根据法益保护原则,违法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应当以法益侵害性和刑法介入必要性为前提。学界关于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的建议,缺乏刑法一般预防和刑罚介入的必要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明确性。目前不具备档案违法行为进一步犯罪化的理论支撑和现实需要。
董思琦[2](2021)在《中国档案法治环境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正式进入法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8章53条较原法6章27条做了较大修订,档案法治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档案法治环境是为实现档案工作法治化与档案法治现代化的目标而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各种因素的整合,包括档案法治理论研究体系、档案法律制度和规范、档案法规的执行、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即档案普法工作等四个层面的要素,展开来说就是以档案法学理论为核心的档案法治学术研究体系提供理论基础,由档案法规体系以及各项档案规章制度共同组成的档案工作制度体系作为制度保障,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保证档案法律效力,档案普法工作作为辅助手段保障法治环境平稳运行。近年来我国档案法治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不同层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档案法治理论研究不充分,在档案学界受到的关注和认可度还不够;档案法治制度在30多年的法治实践中逐渐完善,但是存在制度不规范、无法适应行业现实情况等问题;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在机构改革后面临新的挑战,执法机制尚不完善;档案普法工作是提升社会档案意识,优化档案法治工作效果的重要方法,但是存在普法方式单一,内容不丰富等不足之处。在法治中国建设和档案治理的社会背景下,档案法治环境建设可从拓展理论研究深度,提高档案法治研究的学术地位;推进档案法规体系建设,促进档案法治制度与行业背景和国家发展方向相适应;建立科学高效的档案执法机制;创新档案普法方式等一系列措施展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推进档案工作的法治化,促进档案治理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档案工作真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陈天爱[3](2021)在《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档案法制建设具有历史的继承性和发展的连续性,将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档案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的档案法制建设历史悠久,在新中国成立后已经逐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中心的档案法规体系,为档案管理的所有方面都提供了基础和保障。本文主要以静态的档案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从以下三方面对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首先,对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的演变历程予以梳理,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初步建设时期,档案立法工作主要集中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法规的制定;遭受破坏和逐步恢复时期,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经历了从停滞不前到重新走向正轨的过程,档案法规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档案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时期,我国已经构建起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档案法规体系。其次,总结了档案法制建设在体系结构、制度设计和内容规范方面存在的不足,并从档案管理体制和档案立法的角度分析其原因。最后,全面阐述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档案法制建设面临的机遇,进而提出完善档案法制建设的具体路径,以此把握档案法制体系建设的时代内涵与未来发展方向。
唐启[4](2021)在《生态哲学视阈下中国档案文化生态发展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今世赖之以知古,后世赖之以知今”,档案是人类“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重要文化载体,档案文化研究,也是档案学的一项具有持续研究价值的重要课题。基于对该选题下的中外文献所作的文献调研,笔者发现学界对档案文化生态系统的构建研究是当前的重要盲点之一。通过阐释“生态—生态学—生态哲学”,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通过阐释“文化—文化生态—档案文化生态”,阐明了本文的研究主题后:首先,基于生态哲学理论,从历史维度对夏代至新中国的档案事业史作了五个阶段的历史分期,并分别概括了每一时期档案文化生态的存在形态,并对形成原因做了历史分析。然后,基于生态哲学理论、文化生态理论、生态系统理论,笔者构建起了一个包含“九大要素”“六种关系”“三项运动”的档案文化生态立方体模型。最后,笔者分别从主体维度、客体维度、和环境维度,提出了档案实体文化、档案制度文化、档案观念文化的发展之道。
丁海斌,康胜利,颜晗[5](2020)在《谈《档案法》与《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的几个问题》文中研究指明从理论上的法律条文到法律操作上的实施办法,是法律转换和产生实效的关键步骤。《档案法》的修订和实施需要以解决好法律模式选择、法律适用范围和相关概念界定等前提性问题为基础。为确保新《档案法》顺利实施,现阶段《档案法实施办法》的修订需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国有档案、公共档案、私有档案区分处置;档案定义中的"历史记录";档案工作中党的领导、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不得归档的范围、国有档案的界定、档案移交、应当归档的其它档案范围,以及档案开放审核的主体及责任;建议增加数据档案、对"档案馆"作出定义等。
丁奕萍[6](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7年1月国务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2008年5月起实施,这也就意味着一种新的诉讼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正式进入我国行政诉讼领域。一般情况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是鉴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特殊性,现有的《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不能满足其实践需要。尤其是在2019年4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新的修订,更为突出了行政机关作为信息公开部门的职责,在这种背景之下,法院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查就尤显重要。本文从此点切入,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审查标准运用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本文引言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论文的研究意义,在解决这两个重点之后,也同时对国内外理论学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现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该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了概括性的介绍。本文的正文第一章则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的基础理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梳理。除此之外该部分还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的研究价值,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正文第二章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审查标准的实际运用情况。为了方便研究,笔者选取了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从这些具体案例中剖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的现状。正文第三章则是在第二章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存在的不足之处,且对这些不足之处进行说明和阐述。正文最后一章是针对第三章提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以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查标准。
许燕梅[7](2018)在《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孙中山先生乃革命先驱,是提出“振兴中华”的第一人,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革命岁月里,以身许国、呕心沥血地为革命胜利而奋斗。“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是中国的文化瑰宝。这样的伟人,值得中国所有人民铭记并传承他身上的浓浓爱国情。档案记载了1925年到1949年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斗争活动、就任临时大总统以及逝世于北京、北上迎榇、南京中山陵墓的修建、奉安大典等活动,由南京市档案馆保存下来收集形成中山陵档案,并且首批被评为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中山陵档案“可见之史虽短,可溯之源甚长”,开发利用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是收集保管中山陵档案最根本的目的。本文基于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加以查阅文献资料和实地调研,综合使用文献研究法、文献计量法、实地调查法以及跨学科交叉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分析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笔者希望为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贡献绵薄之力,实现孙中山精神文化的长久流传,凝聚海峡两岸人民的向心力,共创和谐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开始交代了中山陵档案形成的背景、档案信息资源相关知识并详细描述了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和意义;第二部分分析叙述了文章深厚的理论支持基础以及开发利用中山陵档案的价值和条件;第三部分结合笔者调研收集到的资料以及当前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取得的已有成绩,详尽地剖析了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途径和问题;第四部分针对现有问题从政策法规、强化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意识、加大资金与人才的投入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宏观策略与扩大研究范围、完善开发利用的工作机制、充实开发利用的研究成果形式、加快信息化进程等微观对策。
毛少汉[8](2016)在《基于问题导向的新世纪以来我国《档案法》修改研究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于制定时间相对较早,已经满足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修改《档案法》提上日程,本文认为,《档案法》的修改应该树立“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更宏观、更具体、更全面的角度出发去修改。总之,原先的时代背景下制定的《档案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国家和公民都迫切地期待新的《档案法》的出台。本文运用问题导向的方法对核心刊物里关于《档案法》修订的文献进行文本内容分析,提取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罗列,挖掘《档案法》背后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在《档案法》修改过程中哪些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并统计出了每个问题的被提次数,最后加以总结归纳。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问题按照期刊分布和高产作者分布的情况,论述了《档案法》修改方面论文的数量与年代的分布情况,论述了各个不同类型的问题。最终本文把这些问题归结于四个方面: 《档案法》修改中关于宏观层面的问题;《档案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存在的衔接问题;《档案法》具体条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在《档案法》中添加新条款的问题。并且在这四个问题的基础上,得出了关于《档案法》修改的四个方面的建议:首先宏观上要与时俱进,构建一部善法;其次要在微观上抓住重点问题,修改现行《档案法》中的现有条款;然后在修改中还需注重《档案法》和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关系;最后需要添加新条款来满足档案工作的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王岚[9](2015)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档案法》修改的思路与思考》文中提出《档案法》修改既是社会各界的期盼,也是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一轮档案法修改应以两个决定和两办《意见》为指导,以《宪法》为准绳进行全面梳理。作为行政法,《档案法》修改的重点应在规范档案的形成与管理,明确档案的权属与处置,协调档案的公开、公布与利用,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使《档案法》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孙洁玲[10](2014)在《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世界范围来讲,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完善的国家,都有较为完备的公共图书馆立法来支持。目前,全世界已有包括加拿大在内的87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225部图书馆法规。现行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公共图书馆专门法、公共图书馆专门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公共图书馆行业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公共图书馆相关法及其法规。公共图书馆专门法方面,1867年,《不列颠北美法案》对联邦政府和省政府进行权力分配,教育方面控制权归各省所有,各省可针对教育进行立法。加拿大公共图书馆的立法权默认归属于各省或地区所有。1882年安大略省率先通过它的《免费图书馆法案》。此后,各省先后制定和修改了有关公共图书馆的立法。目前,除了魁北克省的公共图书馆法在1993年废止,其余各省和地区均有制定公共图书馆法。1953年《国家图书馆法》正式生效,建立了加拿大国家图书馆。2003年10月,加拿大国家图书馆和国家档案馆两个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2004年4月22日《加拿大国家图书馆档案馆法》正式颁布。公共图书馆行业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方图书馆协会和机构的规范法规,二是各图书馆协会制定的协会章程和政策。公共图书馆相关法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图书馆使用的其他法律法规,二是其他法律法规中包含的有关图书馆的规定。上述法律法规相辅相成,共同规范了加拿大公共图书馆的活动,为加拿大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构建出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
二、论《档案法》与相关法的功能协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档案法》与相关法的功能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1)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的再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现状:法律中的档案违法行为及其犯罪化 |
1.1 新《档案法》中的档案违法行为。 |
1.2 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的现状。 |
1.3 现有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的特点。 |
2 思潮:文献中的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 |
2.1 关于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文献的说明。 |
2.2 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思潮的主要观点。 |
2.2.1 创设新的档案犯罪。 |
2.2.2 修改已有档案犯罪的犯罪构成。 |
2.2.3 扩大刑法现有罪名的适用范围。 |
2.3 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思潮呈现的特点。 |
3 检讨: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的正当性缺失 |
3.1 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原理。 |
3.2 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欠缺正当性。 |
3.2.1 欠缺刑法一般预防的必要性。 |
3.2.2 欠缺刑罚惩处的必要性。 |
3.3 对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扩大思潮的进一步回应。 |
3.3.1《档案法》与《刑法》的衔接不构成犯罪化的理由。 |
3.3.2 非国有档案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欠缺可行性。 |
(2)中国档案法治环境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中国档案法治环境相关概念分析 |
2.1 档案治理与档案法治 |
2.2 档案法治环境概念界定 |
2.3 档案法治环境要素 |
第三章 中国档案法治环境建设存在问题 |
3.1 档案法治理论研究不充分 |
3.1.1 档案法治理论研究不深入 |
3.1.2 档案法治理论研究地位不突出 |
3.2 档案法治制度建设不完善 |
3.2.1 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缓慢 |
3.2.2 档案法治制度落实不到位 |
3.2.3 法治制度与行业环境不匹配 |
3.3 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不高 |
3.3.1 档案行政执法机制不健全 |
3.3.2 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 |
3.3.3 档案行政执法方式僵化 |
3.4 档案普法工作效果不佳 |
3.4.1 档案普法方式单一 |
3.4.2 档案普法内容不丰富 |
3.4.3 档案普法针对性不强 |
第四章 中国档案法治环境建设优化策略 |
4.1 深化档案法治理论研究 |
4.1.1 拓展档案法治研究深度 |
4.1.2 提升档案法治研究地位 |
4.2 补充完善档案法治制度 |
4.2.1 推进档案法规体系建设 |
4.2.2 增强档案法治制度的实效性 |
4.2.3 保证档案法治制度的适应性 |
4.3 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效率 |
4.3.1 优化档案行政执法机制 |
4.3.2 明确档案行政执法主体 |
4.3.3 优化档案行政执法方式 |
4.4 深化档案普法效用 |
4.4.1 创新档案普法方式 |
4.4.2 丰富档案普法内容 |
4.4.3 增强档案普法针对性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主要内容 |
四、课题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重点、难点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发展演变历程 |
第一节 档案法制初步建设时期 |
一、有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法规的制定 |
二、有关统一领导与加强档案行政工作法规的制定 |
三、有关档案机构建设法规的制定 |
四、有关发展科技档案工作法规的制定 |
第二节 档案法制遭受破坏和逐步恢复时期 |
一、档案法制建设的停滞 |
二、档案立法工作的恢复与整顿 |
三、关于党政机关档案工作法规的调整 |
四、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与档案馆工作法规的制定 |
五、规范科技档案工作法规的制定 |
第三节 档案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时期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出台 |
二、有关专门档案管理法规的制定 |
三、档案法规体系的正式确立 |
四、档案法规的全面修订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节 档案法制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一、对档案工作的根本性问题逐一作出规定 |
二、档案工作走向法制轨道 |
三、档案法规体系的确立与完善 |
第二节 档案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档案法规体系缺乏一定的协调性 |
二、档案法规制度设计不甚合理 |
三、档案法规内容不全面 |
第三节 档案法制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档案管理体制变动频繁 |
二、档案法规修订的滞后性 |
三、档案立法机制不健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面临的机遇及应对举措 |
第一节 社会发展为档案法制建设提供的机遇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迫切要求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
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档案工作重视法制化建设 |
三、档案法制建设顺应“依法治档”战略需求 |
四、思想意识的提高为档案法制提供精神动力 |
五、网络环境拓展了档案法制的约束范围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档案法制建设的对策 |
一、建立科学的档案立法机制 |
二、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法规体系 |
三、健全档案法规配套制度 |
四、重视档案法规的公共性价值取向 |
五、借鉴国外档案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地方档案法规修改情况统计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生态哲学视阈下中国档案文化生态发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数据资料来源与检索式设置 |
(二)基于各检索字段的数据分析 |
(三)基于文献内容特征聚类分析 |
(四)档案文化研究的结构性矛盾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点、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视角:生态哲学与档案文化生态理论的本体阐释 |
第一节 理论基础:生态哲学理论思想的演进轨迹梳理 |
一、“生态(Ecology)”一词的中外词源 |
二、“生态学”的出现及其研究衍变 |
三、“生态哲学”的概念及其三大灵魂 |
第二节 理论推导:档案文化生态概念体系的理论推导 |
一、“文化”的内涵外延及其三大基本层次 |
二、“文化生态”的内部特征及其三项构成要素 |
三、“档案文化生态”的创造提出及其三种研究视野 |
第三节 理论切入:结构主义学术研究视角下模式内涵 |
一、“结构主义”与还原主义学术研究方法 |
二、“模式”在结构主义学术研究中的规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时视角:中国档案文化生态发展模式演进的历史梳理 |
第一节 夏朝-春秋时期(约前 2070 年-前476 年)档案文化生态 |
一、存在模式 |
二、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 |
第二节 战国-魏晋南北朝(公元前476 年-581 年)档案文化生态 |
一、存在模式 |
二、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 |
第三节 隋唐-宋辽金时期(公元581 年—1271 年)档案文化生态 |
一、存在模式 |
二、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 |
第四节 元朝-明清时期(公元1271 年—1912 年)档案文化生态 |
一、存在模式 |
二、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 |
第五节 中华民国时期(公元1912 年——1949 年)档案文化生态 |
一、存在模式 |
二、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共时视角:中国档案文化生态存在形态的立方体模型 |
第一节 微观要素层(α):档案文化生态存在形态的九大要素 |
一、档案实体文化生态线(A)下的主体、客体、环境要素 |
二、档案制度文化生态线(B)下的主体、客体、环境要素 |
三、档案观念文化生态线(C)下的主体、客体、环境要素 |
第二节 中观关系层(β):档案文化生态构成要素的六种关系 |
一、“实体·制度·观念”三要素的扇形相关性 |
二、“主体·客体·环境”三要素的环状相关性 |
第三节 宏观系统层(γ):档案文化生态系统内部的三种运动 |
一、档案文化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
二、档案文化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 |
三、档案文化生态系统的信息传递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发展视角:生态哲学指导下中国档案文化生态发展路径 |
第一节 生态主体维度的发展路径 |
一、实体主体:改善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学历结构业务水平 |
二、制度主体:建立立法主体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动态机制 |
三、观念主体:实现档案学者科研成果转化服务社会公众 |
第二节 生态客体维度的发展路径 |
一、实体客体:确保档案实体生态安全、拓展档案信息开放利用 |
二、制度客体:整合档案局馆生态结构、建立档案法治运行体系 |
三、观念客体:推动档案学术生态发展、构建档案核心价值观念 |
第三节 生态环境维度的发展路径 |
一、实体环境:完善以资本、技术、实物为核心的物质环境 |
二、制度环境:调节以政策、机构、法律为核心的规范环境 |
三、观念环境:营造以学术、意识、观念为核心的社会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术语索引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5)谈《档案法》与《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关于《档案法》修订的几个前提性问题 |
1.1 法律模式的选择问题:制定法与判例法的优缺点及解决方案 |
1.1.1《档案法》目前存在着如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重大问题 |
1.1.2 世界两大法系的背景与优缺点 |
1.1.3 两者结合是解决之道 |
1.2《档案法》的适用范围与相关概念问题 |
1.2.1 目前的适用范围 |
1.2.2 档案的定义 |
1.2.3“国有档案”与“公共档案”的概念 |
1.2.4“私有档案”的概念 |
2 关于《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需要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 |
2.1 关于国有档案、公共档案、私有档案处置方面的区分 |
2.2《档案法》档案定义中“历史记录”的解释问题 |
2.3 明晰党的领导问题 |
2.4 关于档案工作基本原则中“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的解读问题 |
2.5 对于社会力量参与的问题给予适当说明 |
2.6 明确“不得归档”的问题 |
2.7 明确“国有档案”的问题 |
2.8 关于档案移交问题 |
2.9 解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问题 |
2.1 0 关于开放审核的主体及责任问题 |
2.1 1 关于增加数据档案等方面内容的问题 |
2.1 2 对“档案馆”加以定义并对有关条款进行说明 |
3 结语 |
(6)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
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概念的分析 |
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法律依据的梳理 |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价值分析 |
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理论价值 |
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实践价值 |
第二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实践分析 |
第一节 信息不存在之诉的审查 |
一、典型案例案情介绍 |
二、典型案例中审查标准运用情况评析 |
第二节 不属于政府信息之诉的审查 |
一、过程性信息案件的审查 |
二、内部信息案件的审查 |
第三节 国家秘密之诉的审查 |
一、典型案例案情介绍 |
二、典型案例中审查标准运用情况评析 |
第四节 涉及第三方权益之诉的审查 |
一、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的审查 |
二、涉及个人隐私案件的审查 |
第五节 合理描述限度之诉的审查 |
一、典型案例案情介绍 |
二、典型案件中审查标准运用情况评析 |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不足之探讨 |
第一节 国家秘密审查标准适用力度不足 |
一、国家秘密审查标准的实施情况 |
二、国家秘密审查标准适用力度不足的原因 |
第二节 程序合法审查标准存在的不足 |
一、程序合法中信息分割的缺失 |
二、程序合法中公共利益衡量的缺失 |
第三节 证据确凿标准存在的问题 |
一、证据确凿标准的适用情况 |
二、证据确凿标准适用情况不理想的原因 |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的完善 |
第一节 国家秘密审查标准的完善 |
一、健全国家秘密的相关立法 |
二、保密程序在实践中的落实 |
第二节 程序合法审查标准的完善 |
一、信息分割审查标准的完善 |
二、公共利益衡量审查标准的完善 |
第三节 证据确凿标准的完善 |
一、全面认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证据确凿标准的含义 |
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证据标准的具体调整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论文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思路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点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点 |
第一章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概述 |
第一节 中山陵档案 |
一、中山陵历史背景简要陈述 |
二、中山陵档案的定义和种类 |
三、中山陵档案的特点与价值 |
第二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
一、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定义 |
二、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 |
三、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利用 |
第二章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条件与理论 |
第一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条件 |
一、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 |
二、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条件 |
第二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 |
一、档案开放原则 |
二、档案的信息化 |
三、档案文献编纂 |
第三章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第一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成就 |
一、中山陵档案的阅览利用 |
二、中山陵档案的公开展览 |
三、中山陵档案的教育传承 |
四、中山陵档案的旅游宣传 |
五、中山陵档案的编研成果 |
六、档案的多元化开发主体 |
第二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问题 |
一、法规不健全对档案开发利用的制约 |
二、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识相对淡薄 |
三、档案开发利用人才与资金不够充足 |
四、档案开发利用的研究范围分布集中 |
五、工作机制的相关程序不够完善便捷 |
六、档案开发利用的成果形式较为单一 |
七、档案开发利用信息化进程较为缓慢 |
第四章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策略措施 |
第一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策略 |
一、健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法规政策 |
二、强化对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识 |
三、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人才资金的投入 |
第二节 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微观措施 |
一、扩大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范围 |
二、完善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机制 |
三、充实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果形式 |
四、加快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进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基于问题导向的新世纪以来我国《档案法》修改研究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档案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
1.3.2 档案立法发展的现状 |
1.3.3 《档案法》的修改 |
1.4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5 研究思路与研究重点、难点、创新点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重点 |
1.5.3 研究难点 |
1.5.4 研究创新点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调研法 |
1.6.2 内容分析法 |
1.6.3 比较研究法 |
1.6.4 统计分析法 |
1.6.5 归纳演绎法 |
1.7 本章小结 |
2 新世纪以来我国《档案法》修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之归纳 |
2.1 《档案法》的产生及修改历程 |
2.2 《档案法》中存在的问题归纳 |
2.3 本章小结 |
3 新世纪以来我国《档案法》修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之分析述评 |
3.1 按期刊分布来评价 |
3.2 按期刊论文的发表时间评价 |
3.3 按高产作者分布来评价 |
3.4 按问题的类型评价 |
3.4.1 《档案法》修改中关于宏观层面的问题 |
3.4.2 《档案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的衔接问题 |
3.4.3 《档案法》具体条款中存在的问题 |
3.4.4 需要在《档案法》中添加新的条款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新世纪以来我国《档案法》修订的总结与建议 |
4.1 在宏观原则问题方面 |
4.2 在微观具体条款方面 |
4.3 在《档案法》和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关系方面 |
4.4 在添加新条款方面 |
4.5 本章小结 |
5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新世纪以来9本核心刊物中有关《档案法》修改的文献 |
(9)国家治理视角下《档案法》修改的思路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档案法》修改指导思想及工作思路 |
2 《档案法》修改主要解决问题 |
2.1 档案的形成与管理 |
2.2 档案的权属及处置 |
2.3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
2.4 档案管理信息化 |
2.5 档案工作监督管理 |
2.6 《档案法》结构及章节 |
3 《档案法》修改的基础和依据 |
3.1 任何法律必须依据《宪法》 |
3.2 法律之间应当互相协调 |
3.3 法律修订必须与时俱进 |
3.4 行政法的定位与法条的设置 |
3.5 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 案工作的意见》 |
4 《档案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
4.1 依照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宪法》精神 |
4.2 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档案工作 |
4.3 关于单位、活动中档案形成范围及责任者 |
4.4 符合《宪法》精神的档案权属与处置 |
4.5 档案公开(开放)、公布与相关法律 |
4.6 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档案管理 |
4.7 关于增加档案工作监督管理一章 |
4.8 关于档案违法违纪及追究刑事责任 |
4.9 关于国外档案法律与法律中的档案 |
4.10 关于《档案法》修改实施后效果预测 |
(10)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原因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 创新之处及不足之处 |
第2章 加拿大公共图书馆事业及法律制度概况 |
2.1 加拿大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历史及现状 |
2.2 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制度及其历史 |
2.3 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制度构成 |
2.4 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制度的特点 |
第3章 国家层面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和影响 |
3.1 国家图书馆专门法及其配套法规 |
3.2 加拿大联邦层面的公共图书馆相关法 |
3.3 行业标准及协会章程 |
第4章 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与特点 |
4.1 加拿大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概况 |
4.2 安大略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4.3 魁北克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4.4 加拿大中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特点 |
第5章 西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与特点 |
5.1 加拿大西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概况 |
5.2 艾伯塔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5.3 萨斯喀彻温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5.4 马尼托巴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5.5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5.6 加拿大西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特点 |
第6章 大西洋诸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与特点 |
6.1 加拿大大西洋诸省公共图书馆事业概况 |
6.2 新斯科舍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6.3 新不伦瑞克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6.4 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6.5 爱德华王子岛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6.6 加拿大大西洋诸省公共图书馆法的特点 |
第7章 北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及影响 |
7.1 加拿大北部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概况 |
7.2 育空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7.3 西北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7.4 努纳武特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内容 |
7.5 加拿大北部地区公共图书馆法的特点 |
第8章 加拿大公共图书馆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8.1 公共图书馆专门法的基本构成 |
8.2 在公共图书馆立法中体现现代图书馆观念 |
8.3 公共图书馆领域的专门法与相关法相辅相成 |
8.4 公共图书馆立法要结合我国国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论《档案法》与相关法的功能协调(论文参考文献)
- [1]档案违法行为犯罪化的再思考[J]. 单邦来. 档案管理, 2021(06)
- [2]中国档案法治环境建设研究[D]. 董思琦. 河北大学, 2021
- [3]我国当代档案法制建设问题研究[D]. 陈天爱.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4]生态哲学视阈下中国档案文化生态发展模式研究[D]. 唐启.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5]谈《档案法》与《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的几个问题[J]. 丁海斌,康胜利,颜晗. 档案, 2020(09)
- [6]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审查标准研究[D]. 丁奕萍. 甘肃政法学院, 2019(01)
- [7]中山陵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D]. 许燕梅. 云南大学, 2018(01)
- [8]基于问题导向的新世纪以来我国《档案法》修改研究之研究[D]. 毛少汉. 浙江大学, 2016(02)
- [9]国家治理视角下《档案法》修改的思路与思考[J]. 王岚. 档案学研究, 2015(01)
- [10]加拿大公共图书馆法律制度研究[D]. 孙洁玲.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3)
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论文; 政府信息公开论文; 档案与民生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中国现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