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质检总局提醒:企业要加快登记原产地标记(论文文献综述)
陈玉秀[1](2021)在《甘肃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指出
黄金娥[2](2020)在《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研究 ——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相比商标等知识产权而言,地理标志属于国际公认的新型知识产权,本身已具有一些区别于商标的法律属性。地理标志不仅能反应特定地理环境与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标志着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及其他特征,更是体现了产品背后所蕴藏着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与巨大的商业利益。而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除了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还具有浓烈的民族特色,研究和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中国最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也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其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具有研究的个案价值。因此,本文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问题。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还不充分。其原因既有主客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主观因素方面,主要是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对地理标志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地理标志质量监督体制不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小和少数民族地区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适用不当、市场执法监管不力等问题;客观上则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缺少专门立法规定。为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地理标志保护的先进经验,包括协调好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建立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模式、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行业协会和提高地理标志的知名度和认可度等。同时,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从立法、执法等方面综合施策。首先是需要完善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在国家层面出台地理标志专门保护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出台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保护单行条例,以及配套实施办法等;其次是需要确定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模式为专门法保护模式;其三是需要厘清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保护相关责任主体;其四是需要统一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申报标准;最后是需要增强地理标志的执法监督力度等。通过这些措施的构建,来更好地强化对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力度,更好地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优势,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赖彩平[3](2020)在《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者认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地理标志农产品是产自特定地域,其声誉、质量或其他特性由该地的人文因素和自然因素共同决定,在有关部门允许下,用地理名称命名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发展,对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国家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工作,修订了许多法律法规以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发展。但是,法律保护也只是提高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声望,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的拓展收效甚微。究其根本原因是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水平不高。本文选取在惠州居住一年以上的278名消费者为调研对象,通过访谈和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了消费者对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状况,分析了消费者个人及家庭因素对认知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影响,利用AIDA模式找出了消费者认知中存在的问题,运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消费者对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水平的对策。在结构上,本文由七章组成。第一章主要对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技术路线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章探究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消费者认知的概念以及AIDA模式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内涵和应用。第三章介绍了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发展概况。第四章主要介绍了调查问卷方案的设计以及对调查问卷所得的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第五章用AIDA模式找出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中存在的四个问题:一是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度总体偏低;二是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可度偏低;三是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溢价购买意愿不强;四是影响消费者认知的因素多元化且认知结构复杂。运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宣传推广不到位;二是质量管控不到位;三是营销策略有待优化。第六章提出了三个促进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的对策:一是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力度;二是严格管理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三是优化营销策略。第七章是结论和展望。
陈天琪[4](2020)在《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文中认为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并不是地理标志保护强国,但却是地理标志资源大国,有大量享誉国内外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产品,我们出于保护民族品牌的目的,要对我国的地理标志进行全面、系统的保护。本文首先将地理标志的概念、特征等基本问题进行简单概述,其次对国外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进行比较,并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最后,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梳理,为完善保护措施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希望对我国完善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有所帮助。
刘璐[5](2020)在《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通过对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整体情况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研究并挖掘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我国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上的相关问题,探讨未来发展中我国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可行的策略和实施路径,为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相关制度的制定提供相应的数据、素材和建议。方法:本文首先运用文献分析的方法,进行文献搜集、筛选、分析和梳理,对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析;其次通过调查研究和数据整理,对所搜集的有效信息利用系统性分析和统计分析的方法,总结我国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措施和实施效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运用专家咨询法,咨询有关专家关于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见及建议,形成系统思路并进行总结,进而提出符合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展的实施路径。结果:目前有三种方式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地理标志保护,三种制度对地理标志管理的侧重点不同。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保护制度不健全、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申报部门不统一、对道地药材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对目前存在的现象和问题,针对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概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发展建议和对策。结论:现阶段,我国对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存在研究时间短、法律法规不健全、成果少等问题,而直接将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地理标志作为研究对象的更是寥寥无几,需要从深层面上对地理标志权与中医药融合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研究,为“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做出贡献。
冯晓鹏[6](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张婷婷[7](2019)在《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研究》文中认为地理标志是一种新型知识产权,不仅代表了产品的产地,还能体现一个产品的质量和声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开始追求高质量、高品质的物质生活,使得地理标志产品逐渐受到重视。我国已经申请注册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中有90%以上是初级农产品,跟注册前相比,其产业规模、产业发展水平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特别是其经济效益要比普通农产品高出25%以上。因此研究地理标志产品能帮助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有效增加农业综合效益,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为扶贫攻坚工作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的思路。武陵山片区遍布着丰富的名优土特产、地理标志产品、民族工艺品等特色产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民族手工业、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的资源优势。本文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以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为研究对象,在归纳地理标志产品概念、价值及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与开发现状,本文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6月武陵山片区获得登记的地理标志产品有189种,且在保护及开发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例如政府部门通过政策、资金等支持大力扶持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积极打造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乡村旅游”的农旅融合发展模式,还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博览会、微博等多种广告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营销和推广,企业开始积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农民也逐渐意识到地理标志产品能带来增收,开始主动宣传地理标志产品,部分地理标志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产业链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延伸。但同时也发现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差、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规模普遍偏小、产业聚集度低,产品知名度不高、品牌难以形成,开发程度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因此,最终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制定地理标志地方保护制度、建立质量跟踪管理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品牌宣传和消费引导、持续培养龙头企业和壮大中小企业、加大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力度、提升产业价值链等有效方法。希望为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李文全[8](2019)在《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文中认为本文以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为研究对象,先从对生态绿线这一新鲜词汇的理论渊源、词源分析、思维方式、功能及内容等角度展开释义与分析,得出生态绿线是一种倡导人们不断向高质量目标攀登的标杆,是生态文明理论在质量领域的特殊表达。文章在明确了生态绿线的释义及功能之后,对生态绿线与高质量的逻辑关系也进行了论述,进一步指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高质量的供给与高质量的需求,这需要一系列高水准的能够促进绿色发展的标准来实现。生态绿线以其自身的高标准、引导性、螺旋上升性和非强制性为独特视角,对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从国内外两个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剖析,并将我国能够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认证制度分成了以产品、服务和环境为导向的三大类认证制度。文章在对上述三大类认证制度分析整合的基础上,提出了亟待解决的如下四个问题:法律制度时效性不强且位阶较低;部分认证权威性不足且标准适用混杂;激励措施未能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监管制度不完善管控存在缺陷。并试图从法律完善、制度体系构建等角度入手,找出完善路径,并提出建设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初步构想,通过统一的规范和制度统领来实现我国生态绿线视角下认证制度的发展。全文的正文部分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生态绿线释义及功能的分析与定位;第二部分主要是指出国内外具有推动绿色发展性质的认证制度的制度现状并在对比之下提出我国生态认证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在整合推进我国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制度发展问题的探索;第四部分主要是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展开对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张慧[9](2018)在《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原产地证书又被称为“纸黄金”,用来证明出口商品的原产地。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政府区域间经济合作的日益频繁,它显现出越来越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原产地证书的“减税”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给原产地业务带来了蓬勃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检验检疫机构的签证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如何在把关和服务中寻找新的平衡点已经成为了检验检疫机构必须要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陕西省唯一的官方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签证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纵向对比美国、韩国等国外原产地签证管理方式;横向借鉴国内发达和相似省份:深圳、河南、四川三省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大量详实的陕西省原产地签证数据以及管理现状进行对比分析,梳理出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地管理模式不统一、签证便利化程度不高、缺少有效的企业管理手段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服务型政府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系统论等理论知识并以此为指导,设计了本文的研究方案;其次实地走访了深圳检验检疫局和河南检验检疫局,对两局原产地管理部门领导、一线签证窗口工作人员和签证企业分别进行了的访谈;对陕西检验检疫局本部和出口加工区两个签证点开签证的企业以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了出口企业基本情况和对检验检疫签证机构的意见建议。最后通过监管模式的比较和调研数据的梳理,指出了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的问题,进行深层原因分析,提出了统一全省原产地签证管理标准、加快推进原产地签证系统的电子化建设进程和构建“专属”原产地证工作的诚信系统的解决对策,解决当前检验检疫机构在把守国门和服务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提高签证效能的同时,把好签证质量关,最大限度地保证出口企业享受原产地优惠政策,这也是检验检疫机构实现服务经济职能的重要途径。
王志梅[10](2018)在《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指出针对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国际上普遍采取的是将地理标志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又称:《TRIPS协定》)的保护体系,采取与商标、专利、版权等共同保护的措施。我国加入WTO以后,在不同的立法层面,颁布施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形成了商标法和专门法并存的双重保护模式,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日益加强。地处“世界第三极”的西藏,其特色产品内含特殊的产地和质量标准,能够体现西藏独特的自然和人文因素影响,如何使西藏特色产品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国家建设的契机中,依托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资源平台,得到更加全面和科学的保护,是本文的研究重点。笔者在借鉴国际、国内不同层面立法对于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践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图表分析、理论分析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不断地研究归纳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通过积极探索总结,升级现有保护体制,提出对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其中,绪论部分对文章的选题背景、选题来源、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进行了阐述和说明,最后提出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文章第一章,是地理标志的相关概述,包括地理标志相关概念辨析、特色产品相关概念界定、地理标志相关属性分析、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进程和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实例。第二章,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现状分析,包括国际条约相关法律保护现状、国内相关法律保护现状、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保护现状。第三章,是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包括立法、普法、执法和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经验与借鉴,包括国际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与借鉴(含双边协定法律保护实践经验、区域性协定法律保护实践经验、多边协定法律保护实践经验,以及法国的专门法保护模式借鉴,美国的商标法保护模式借鉴和日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借鉴)和国内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与借鉴(含:国家层面的商标法保护模式借鉴和专门法保护模式借鉴,地方层面的陕西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践经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践经验,以及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例——“恩施玉露案”启示)。第五章,是完善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建议和对策。笔者坚持问题导向,从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出发,从立法、普法、执法和守法角度,提出完善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建议和对策。
二、国家质检总局提醒:企业要加快登记原产地标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质检总局提醒:企业要加快登记原产地标记(论文提纲范文)
(2)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研究 ——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课题的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概述 |
第一节 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概念 |
一、我国地理标志的概念 |
二、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属性 |
三、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概念 |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与其他概念的辨析 |
一、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产品特征 |
二、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地理来源 |
三、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适用范围 |
四、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与其他商标性标志的区别 |
第三节 保护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一、保护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必要性 |
二、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的重要性 |
第二章 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状况 |
第一节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现状 |
一、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缘起 |
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现状 |
第二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现状 |
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简介 |
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理标志的概况 |
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 |
第三节 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一、对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认识不足 |
二、商标与地理标志保护冲突下的商标法模式和专门法模式冲突 |
三、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缺少专门立法规定 |
四、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保护缺失市场执法监管 |
第四节 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在实践中重视程度不高 |
二、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质量监督体制不健全 |
三、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行业协会发挥的作用小 |
四、少数民族地区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适用不当 |
第三章 国外有关国家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有关国家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制度 |
一、法国地理标志专门法律保护制度 |
二、巴拿马原住民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 |
三、巴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 |
四、美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 |
五、德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 |
第二节 国外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协调好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 |
二、建立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模式 |
三、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行业协会 |
四、提高地理标志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
第四章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对策思考 |
第一节 确立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法保护模式 |
一、确立适合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模式 |
二、制定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专门立法 |
三、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体系 |
第二节 专门法中明确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主体与内容 |
一、确定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主体 |
二、确定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具体内容 |
第三节 专门法中统一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申报标准及程序 |
一、规范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使用标准 |
二、协调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
三、统一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申请与注册程序 |
第四节 专门法中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障 |
一、增强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力度 |
二、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案件诉讼效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参加学术会议及获奖 |
致谢 |
(3)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者认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价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内涵及外延 |
2.1.1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定义 |
2.1.2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特征 |
2.2 消费者认知的内涵及外延 |
2.2.1 消费者认知的定义 |
2.2.2 消费者认知的内容 |
2.2.3 消费者认知的度量 |
2.3 AIDA模型 |
2.3.1 AIDA模型内涵 |
2.3.2 AIDA模型的应用 |
2.4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4.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内涵 |
2.4.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应用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发展概况 |
3.1 惠州市基础条件 |
3.2 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现状 |
3.2.1 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各年度登记的数量 |
3.2.2 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情况 |
3.2.3 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类及数量 |
3.3 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特点 |
3.3.1 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日趋成熟 |
3.3.2 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范围覆盖面小 |
3.3.3 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不均衡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者认知调查分析 |
4.1 调查方案设计 |
4.1.1 调查内容设计 |
4.1.2 调查组织与实施 |
4.2 调查样本分析 |
4.3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总体情况 |
4.3.1 对概念认知情况统计 |
4.3.2 对特征认知情况统计 |
4.3.3 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情况统计 |
4.4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可情况 |
4.4.1 对产品安全性认可情况统计 |
4.4.2 对品质独特性认可情况统计 |
4.4.3 对质量优良性认可情况统计 |
4.4.4 对购买便利性认可情况统计 |
4.4.5 对价格适宜性认可情况统计 |
4.5 消费者个人及家庭因素对认知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影响 |
4.5.1 性别与消费者认知交叉分析 |
4.5.2 年龄与消费者认知交叉分析 |
4.5.3 学历与消费者认知交叉分析 |
4.5.4 职业与消费者认知交叉分析 |
4.5.5 家庭人均月收入与消费者认知交叉分析 |
4.5.6 家庭人员结构与消费者认知交叉分析 |
4.6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购买意愿情况 |
4.6.1 同价购买意愿统计 |
4.6.2 溢价购买意愿统计 |
4.6.3 不购买原因统计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问题与原因 |
5.1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存在的问题 |
5.1.1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度总体偏低 |
5.1.2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可度偏低 |
5.1.3 影响消费者认知的因素多元化且认知结构复杂 |
5.1.4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溢价购买的意愿不强 |
5.2 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宣传推广不到位 |
5.2.2 质量管控不到位 |
5.2.3 营销策略有待优化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提升消费者对惠州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的对策建议 |
6.1 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力度 |
6.1.1 政府角度 |
6.1.2 行业协会角度 |
6.1.3 企业角度 |
6.2 严格管理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 |
6.2.1 政府角度 |
6.2.2 行业协会角度 |
6.2.3 企业角度 |
6.3 优化营销策略 |
6.3.1 强化消费者认知 |
6.3.2 拓宽销售渠道 |
6.3.3 开展体验式营销 |
6.3.4 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进一步工作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消费者对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认知调查问卷 |
(4)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关于地理标志基本问题的概述 |
第一节 地理标志的概念与相关概念辨析 |
一、地理标志的概念 |
二、地理标志与相关概念辨析 |
第二节 地理标志的性质与特征 |
一、地理标志的法律性质 |
二、地理标志的特征 |
第三节 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表现与保护的意义 |
一、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的类型 |
二、保护地理标志的意义 |
第二章 国内外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缺陷分析 |
第一节 法美德三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
一、法美德三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
二、法美德三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比较分析 |
第二节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状况 |
一、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制度 |
二、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
第三章 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模式的完善 |
第一节 建立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的标准 |
一、明确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二、明晰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合理使用限制制度 |
一、明确地理标志商标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 |
二、细化地理标志商标合理使用的类型 |
第三节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完善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体系的建设 |
二、加快健全地理标志商标监督维权机制 |
三、加快健全地理标志商标防御管控机制 |
四、加快健全地理标志商标质量监管机制 |
五、将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纳入到公益诉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5)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现状研究 |
1.3.2 国外现状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基础理论及保护的意义研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中医药 |
2.1.2 地理标志 |
2.1.3 道地药材 |
2.2 特性研究 |
2.2.1 中医药的特性 |
2.2.2 地理标志的特性 |
2.2.3 道地药材的特性 |
2.3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研究 |
2.3.1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文化价值 |
2.3.2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经济价值 |
2.3.3 在保护和发展中药材上的意义研究 |
第三章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政策研究 |
3.1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政策体系现状研究 |
3.1.1 工商总局:《商标法》 |
3.1.2 国家质检部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
3.1.3 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
3.1.4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
3.2 我国中医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政策体系现状研究 |
3.3 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研究 |
3.3.1 《商标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3.3.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
3.3.3 《商标法》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之间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研究 |
4.1 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 |
4.1.1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数量 |
4.1.2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类别 |
4.2 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现状 |
4.2.1 我国道地药材发展概况 |
4.2.2 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现状 |
4.3 对浙江省、云南省、四川省、甘肃省、吉林省各地区道地药材保护现状研究 |
4.3.1 浙江省 |
4.3.2 云南省 |
4.3.3 四川省 |
4.3.4 甘肃省 |
4.3.5 吉林省 |
第五章 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存在的问题 |
5.1 保护制度不健全,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 |
5.2 申报部门不统一,质量标准不明确 |
5.3 对道地药材地理标志商标重视程度低 |
5.4 中药材种植不规范,农药超标现象严重 |
5.5 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开采无节制 |
5.6 宣传力度不够,缺乏专业的人才 |
第六章 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
6.1 立法方面 |
6.1.1 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6.1.2 建立统筹申报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 |
6.2 管理方面 |
6.2.1 制定统一的申报及监管标准 |
6.2.2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
6.3 对道地药材的保护方面 |
6.3.1 加强道地药材的基地建设 |
6.3.2 提高对道地药材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 |
6.4 中药材生产经营方面 |
6.4.1 规范中药材的产业发展模式 |
6.4.2 企业要树立合法的经营理念 |
6.5 认知方面 |
6.5.1 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 |
6.5.2 培养人们利用地理标志保护中医药的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个人简介 |
(6)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技术线路图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理标志产品的基本理论概述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地理标志概念的演进过程 |
(二)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 |
二、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征 |
(一)集体特性 |
(二)地域特性 |
(三)优质特性 |
(四)永久特性 |
(五)不可转让性 |
三、地理标志产品的价值 |
(一)经济价值 |
(二)社会价值 |
(三)文化价值 |
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的理论依据 |
(一)特色产业理论 |
(二)竞争优势理论 |
(三)品牌定位理论 |
(四)产业集群理论 |
第二章 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现状 |
一、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的总体情况 |
(一)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登记情况 |
(二)地理标志产品品种分类情况 |
(三)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分布情况 |
二、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取得的进展 |
(一)政府部门重视度提高 |
(二)生产规模逐渐扩大 |
(三)深加工产业链得到延伸 |
(四)营销手段多样化 |
(五)多产业融合发展 |
第三章 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分析 |
一、数据来源 |
二、回归模型构建 |
三、回归结果分析 |
第四章 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
(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较差 |
(二)生产规模偏小,产业聚集度低 |
(三)产品知名度不高,品牌难以形成 |
(四)开发程度参差不齐,差异明显 |
二、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矛盾与冲突 |
(二)质量监管力度不够 |
(三)缺乏对企业和农民的引导 |
(四)地方配套政策不到位 |
第五章 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
(一)制定地理标志地方保护制度 |
(二)建立地方性第三方管理机构 |
二、建立质量跟踪管理体系 |
三、强化品牌宣传和消费引导 |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
五、鼓励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产业集群化 |
(一)持续培养龙头企业和壮大中小企业 |
(二)加大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力度 |
(三)延伸产业价值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附录B 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度调查 |
(8)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现有研究的不足和缺陷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生态绿线的释义及功能 |
2.1 生态绿线理念形成的理论基础探讨 |
2.1.1 生态文明理论 |
2.1.2 绿色生产与消费理念 |
2.1.3 标准化及合格评定理论 |
2.2 生态绿线的内涵与功能定位 |
2.2.1 生态绿线的词源分析 |
2.2.2 生态绿线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
2.2.3 生态绿线是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思维方式 |
2.2.4 生态绿线思维的具体表现 |
2.2.5 生态绿线的功能和作用 |
2.3 生态绿线理念下认证制度与绿色发展制度的逻辑关系 |
2.3.1 生态绿线理念下认证制度再认识 |
2.3.2 认证制度与绿色发展制度的逻辑关系 |
第三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3.1 国外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1 生态绿线视角下美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2 生态绿线视角下欧盟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3 生态绿线视角下澳大利亚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4 对国外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评价 |
3.2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现状 |
3.2.1 以环境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2 以产品生产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3 以服务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4 对我国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评价 |
3.3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
3.3.1 法律制度时效性不强且位阶较低 |
3.3.2 部分认证权威性不足且标准适用混杂 |
3.3.3 激励措施未能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
3.3.4 监管制度不完善管控存在缺陷 |
第四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绿色认证制度的整合与探索 |
4.1 探索统一的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立法模式 |
4.2 明确统一的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
4.3 构建统一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标准、标识体系 |
4.4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保障与激励机制 |
4.4.1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保障机制 |
4.4.2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激励机制 |
第五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初步构想 |
5.1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
5.2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制度运行 |
5.3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9)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第2章 理论基础、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1.2 风险管理理论 |
2.1.3 系统论 |
2.2 原产地业务相关概念 |
2.2.1 原产地规则概念 |
2.2.2 原产地证书概念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研究进展 |
2.3.2 国内研究进展 |
2.4 文献评述 |
2.4.1 现有文献优点 |
2.4.2 现有研究缺陷与不足 |
2.4.3 现有研究与本研究的关系 |
第3章 原产地证书及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3.1 原产地证书的分类 |
3.2 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
3.3 国内现行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3.3.1 原产地签证工作相关法律支撑 |
3.3.2 我国原产地签证工作现状综述 |
3.3.3 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3.4 我国其他省市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3.4.1 深圳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3.4.2 河南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3.4.3 四川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现状 |
第4章 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调研过程与数据收集 |
4.1.1 调研准备阶段 |
4.1.2 正式调研阶段 |
4.1.3 数据收集阶段 |
4.2 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
4.2.1 原产地签证业务人员配置不合理 |
4.2.2 原产地签证业务便利化程度不高 |
4.2.3 原产地证书申领员水平参差不齐 |
4.3 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业务人员配置不合理原因分析 |
4.3.2 原产地证书签证便利化程度不高原因分析 |
4.3.3 原产地证书申领员水平参差不齐原因分析 |
第5章 改进陕西检验检疫机构签证管理模式的对策 |
5.1 其它省市经验借鉴 |
5.2 加强法律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
5.2.1 进一步完善签证岗位管理制度 |
5.2.2 提升签证管理软硬件水平 |
5.2.3 充分发挥各分支机构力量 |
5.3 加快推进原产地签证系统的电子化建设进程 |
5.3.1 进一步优化原产地证书申领流程 |
5.3.2 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信用签证” |
5.3.3 推进原产地管理系统的电子化建设进程 |
5.4 建立企业、申领员、出口产品的系统管理模式 |
5.4.1 实施企业差别化管理 |
5.4.2 针对申领员加强管理 |
5.4.3 对出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 |
5.4.4 加大原产地政策宣贯力度 |
5.4.5 认真对待退证查询复函环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走访深圳检验检疫局,对原产地签证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和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的访谈情况 |
附录2 :走访河南检验检疫局,对原产地签证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和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的访谈提纲 |
附录3 :出口企业问卷调查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来源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现实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6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地理标志的相关概念 |
2.1 地理标志相关概念辨析 |
2.2 特色产品相关概念界定 |
2.3 地理标志相关属性分析 |
2.3.1 标志区域的真实性 |
2.3.2 产品构成的创造性 |
2.3.3 产品品质的特定性 |
2.3.4 产品来源的区别性 |
2.3.5 权利主体的共有性 |
2.3.6 权利属性的私权性 |
2.3.7 权属保护的不确定性 |
2.3.8 权属依附的不可转让性 |
2.4 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进程 |
2.4.1 国际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进程 |
2.4.2 国内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进程 |
2.5 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实例 |
2.5.1 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获批项目 |
2.5.2 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潜在资源 |
第三章 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现状分析 |
3.1 国际条约相关法律保护现状 |
3.2 国内相关法律保护现状 |
3.3 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保护现状 |
第四章 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国家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2 地方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 普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普法教育的对象缺乏针对性 |
4.2.2 普法宣传的内容缺少针对性 |
4.2.3 普法机构设置和普法人员配置短缺 |
4.3 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行政执法权利冲突 |
4.3.2 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
4.3.3 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不强 |
4.4 守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1 产品产地范围扩大化 |
4.4.2 产品质量标准不达标 |
4.4.3 地理标志的普通商标抢注 |
第五章 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经验与借鉴 |
5.1 国际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与借鉴 |
5.1.1 通用实践类型 |
5.1.2 典型国家范例 |
5.2 国内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与借鉴 |
5.2.1 国家层面 |
5.2.2 地方层面 |
第六章 完善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建议和对策 |
6.1 立法可行性建议与对策 |
6.1.1 推进颁行国家层面的《地理标志保护法》 |
6.1.2 积极构建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条条例》 |
6.1.3 全力构建地方性政府规章《西藏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
6.1.4 修改并完善现行的《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6.2 普法可行性建议与对策 |
6.2.1 在普法教育对象方面 |
6.2.2 在普法宣传内容方面 |
6.2.3 在普法机构设置和普法人员方面 |
6.3 执法可行性建议与对策 |
6.3.1 理顺行政执法权利 |
6.3.2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6.3.3 增强执法工作主动性 |
6.4 守法可行性建议与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四、国家质检总局提醒:企业要加快登记原产地标记(论文参考文献)
- [1]甘肃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研究[D]. 陈玉秀. 西北师范大学, 2021
- [2]少数民族地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研究 ——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D]. 黄金娥. 湖北民族大学, 2020(12)
- [3]惠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者认知研究[D]. 赖彩平.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0(07)
- [4]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D]. 陈天琪.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5]中医药传统知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研究[D]. 刘璐.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0(09)
- [6]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7]武陵山片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研究[D]. 张婷婷. 中南民族大学, 2019(08)
- [8]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D]. 李文全.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9]陕西检验检疫机构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研究[D]. 张慧. 西北大学, 2018(02)
- [10]西藏特色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D]. 王志梅. 西藏大学, 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