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非法经营调研报告

经侦非法经营调研报告

问:非法经营归经侦管吗
  1. 答:非法经营罪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经侦吵升逗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普通刑事案件:扰乱市升卖场秩序罪(如合同***等),侵犯知识产权罪,危害税收征管罪,金融***罪,破坏金融秩序罪(如伪造货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笑瞎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问:公安局经侦大队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后,发现实际上是***罪,请问是否还需要移交刑侦大队?
  1. 答:需要移交,汪型应该由刑事侦查大队信陵森立案侦查。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应该由有侦查权的公安机关部门立案侦查。滑亩采纳谢谢
问:非法经营卷烟立案侦察没有搜查到实物能立案吗?
  1. 答:不一定非得有实物摆在那里才能立案的。
    行政机关(烟草专卖局)在例行检查时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无证经营卷烟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有可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采取有效的现场搜查。首先,由于公安机关的技侦手段先进,同时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相比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更具技巧及策略,有利于及时的查明违法犯罪事实。
    其次,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及时的进入勘察现逗弯场更有利于查获账本、腔镇进货清单或者是销售清单等书证,防止随时间的拖延有效的证据被犯罪嫌疑人销毁或者转移。
    再次,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第一时间取得的原始证据证明效力较高伍指粗,如果经过烟草部门移送证据增加了证据转化这一环节,真实性会打折扣,一旦行政机关存在程序上的违法,证据会面临被排除的危险。如果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在现场搜查以后并不能得到有力的证据证实非法经营数额,建议应当通过犯罪嫌疑人的购买渠道即上线调查清楚非法经营烟草的时间跨度及具体数额,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仍然不能查明数额,应当坚持以行政处罚为主,刑罚权则不宜强行介入。
  2. 答:法律上有几种可能,一般是交钱了事,如果还有别的情况也可以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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