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排查调查问卷
2024-03-19
问:非保险金融产品是什么
- 答:非保险金融产品就表示不是保险产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于下发《关于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磨丛银融产品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指出,近期个别保险公司***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形成风险事件,暴露出保险机构在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管理、从业人员管控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通知》要求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以省分公司为单位,针对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问题。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于2019年4月30日瞎宴之前向当地银保监局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郑塌品,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对保险业诚信形象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银保监会还提到,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重点针对所属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资质、产品准入、业务隔离、备案管理、分类处置等内容,梳理检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总公司要切实按照监管要求,自上而下督促层层建立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管控制度,落实管控责任。
问:平安普惠还款电话号码是多少?
- 答:天际的蔚蓝润了墨染的层晕
问:保险领域非法集资
- 答:法律主观: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形式有:1、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2、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3、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野颤枯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洞李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颂洞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