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为群众办实事怎么写
- 答:1、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代县、法治代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2、进一步优化诉讼费退费流程。针对诉讼费退费内部审批流程过多等导致诉讼费退费不及时的问题,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统一部署全面优化法院诉讼费退费流程,方便诉讼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业务。
3、推动诉讼档案便捷化使用。针对当事人、律师查阅诉讼档案难,相关单位及法院系统内部查档调档慢、多头调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空唯槐设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平台,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诉讼档案服务,促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4、广泛开展“三个规定”斗友和《民法典》宣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外出解读和宣讲民法典,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大力推进以案释法、普法,淳化村风民风社风活动,让“三个规定”和民法典真正走进广大干部群众心里。
5、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实行案件化办理相关救助事宜,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探索救助资金来源多样化与社会救助的衔接。
6、集中山禅清理旧存积压案件。深入开展旧存积压案件清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7、开展执行案款深度清理专项行动。推进执行案款深度清理工作,全面开展执行办案流程与“一案一账号”系统案款偏差数据核查补录工作,确保执行案款实现专户专用,执行案款底数全部核查清楚,不明款全部清理认领到位,无法定理由超期未发放案款全部清理发放到位。
问:“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的意义
- 答:法律分析: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个重点,悄启也是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基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培派成效的过程,也是在真抓实干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的契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强化党员的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同时也要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和能动性,注意“党员所长”和“群众所需”的对接。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要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也要通过为民服务的实践巩固教育成果,实现党员受洗礼、有提升,群众受教育、得实惠。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启中如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问:公安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具体内容
- 答:优化服务,办好群众“操心事”。该局坚持将“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用心回应群众所需、所盼。面向社会发布了《兰西县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发布具体措施。同时,还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健全完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微户政”“交管12123”等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姿举乎办理公安相关业务。此外,户政、出入境、车管所等窗口单位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上门办、主动办、自助办”服务举措,为急需办理业务的群众、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代办、预约、延时、错时、节假日轮班服务。其中,户政大队民警为行动不便的年迈老人刘某倾心办理了身份证,并将办好的身份证件送到了刘某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答源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迹悉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