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渝宣告成立(论文文献综述)
熊辛格[1](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研究说明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于峰[2](2019)在《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路径研究(1877-1943)》文中指出1876年贝尔发明电话,次年,英国工程师毕晓普就将磁石式对讲电话带入上海租界。此后的六十多年,上海租界电话交换技术经历了磁石制、共电制和自动电话制三种制式发展阶段,管理模式从许可证经营发展到特许专营,电话经营公司主体也随着技术的演进而转换。本文在全球电话技术发展的背景下,以技术史和跨国史的视角,依托有关英商华洋德律风公司和美商上海电话公司的一手史料、同时期电信专业人士的专着和学术论文,以及上海租界工部局董事会档案、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和北华捷报等核心史料,探讨并重构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的历程,分析每一次技术升级和重大改造背后的多种成因及其得失。研究发现,在上海租界电话技术演进过程中,发明专利、设备制造商、跨国公司以及租界当局行业监管等内外因素对其最终技术路径的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上海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研究中,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信息。研究发现,1930年上海租界电话特许专营权的竞争中,以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为代表的新兴跨国企业,依靠共电式电话向旋转式电话升级过程中对专利技术的垄断以及跨国资源整合优势,在租界“自治”行业规制下,通过干预本地工部局董事会选举和大英帝国海外殖民政治,巧妙规避了英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战胜了遵从于传统投资型的英国企业,最终获得上海租界四十年电话特许经营权。上海租界作为大英帝国的海外飞地,无疑为这场东-西方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冲击与回应提供了一个竞技场,脱胎于朝贡体系的国民政府,沦为多元利益诉求中的一个“棋子”,无力改变租界自治下的政治走向与结局。论文共分为七个章节。绪论部分,首先阐述选题的意义,引出论文的主线——从技术与制度两个层面来考证上海租界电话史,进而探讨西方近代科技文明在租界发展的历史遗存及对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启示。在梳理学界研究现状和成果的同时,重点介绍文献分布情况,新史料的发现以及考证方面所做的工作,明确本论文的目标及其研究方法。以中西交通史视角来看,近代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历史长河中一次西学东进的过程,上海租界作为大英帝国海外殖民扩张下的一块“飞地”,在这场东西方文明碰撞中无疑充当着“桥头堡”,发挥了示范效应。正因如此,租界电话史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科技“内史”,而应当将电话技术放在东西文明交汇的文化透镜下进行审视与反思。在第1章中,笔者用有限篇幅,简单介绍了上海租界形成与治理模式,探讨了上海租界与宗主国之间内在制度沿革与文化脉络,为后文探讨行业规制的发端、发展与演进提供了一个语境。其中,兰宁的遗着《上海史》让我们直接触碰到上海公共租界那段“隐蔽”的历史时空。作为上海租界电话史研究,论文将对电话技术的研究限定在1877-1943这66年时间跨度内,对其技术和行业规制的演变进行梳理和考证。但从历史沿革来看,电话技术脱胎于电报,早期的电话线路即为电报线路,监管制度同样脱胎于电报的管理方式,这使得研究的范围不能仅仅局限在电话技术本身,而应将研究领域延展到电报,尤其是工部局电报公务网向电话网整体升级改造这一历史事件。在租界早期有关电话的报道中,电报工程师毕晓普是一个活跃人物,已有的研究对此着墨不多。笔者从史料出发,对其在上海租界电话技术引入、试验、应用推广及商业化运营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客观评价;同时,重点介绍了上海租界在电话早期与电报共生时期的发展状况,考证了上海租界磁石式电话发展进程中所特有的两种技术形态——“简式”磁石式与“复式”磁石式。这是第2章的主要内容。第3章探究的是上海租界电话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即英商华洋德律风公司三十年的发展期。在这段时期,租界电话经历了从磁石式、共电式和自动式三种制式技术的演进。文献的梳理和考证成为了本章的重要工作。研究发现,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从磁石式向共电式演进中,华洋公司选择了一种由爱立信公司生产的“改进型”磁石与共电混合模式作为过渡。这一发现,颠覆了早期国内学者对我国电话技术演进形态的认知。同时,对变局中自动式电话技术的梳理,使得华洋公司电话技术演进的脉络以及每一次路径选择变得更为清晰。尽管海外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关注并深入研究跨国公司的全球影响力及其内在运作机制,但在中国租界史的研究中,跨国公司这条“巨鳄”却一直处于“潜伏”的状态,鲜有学者关注。第4章填补了这一空白,对两大跨国公司,即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与爱立信公司的海外对决,及其对上海租界电话技术自动式升级中路径选择的影响做了探讨。《爱立信公司大事记》、《I.T.T.:The Management of Opportunity》等西方史料和外文专着,为本章的跨国史学研究提供了材料。第5章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演进,将整个发展分为了三个阶段。笔者从工部局董事会会议纪要一手史料出发,考证了不同时期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特点与得失。最有价值的工作,是依托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详细分析并再现了1930年租界电话特许权之争背后的国际政治因素、跨国公司的利益角逐以及工部局自治等多元利益的博弈,从制度上掀开了披在西方政治文明身上的神秘外衣。大英帝国殖民时期的海外贸易,仍然以维护本国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但是,由于租界自治的出现,原有的利益格局已经打破,多元利益的博弈已经形成,最终资本的力量在这一博弈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6章是结语部分,通过对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规制演进的历史研究,给出对租界电话发展史的总体评价。
王超武[3](2019)在《赴印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研究》文中认为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是技术创新最活跃的行业之一,同时也是标准制定活动最活跃的行业之一。ICT行业中的众多技术在专利化的同时也被标准化,成为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s,SEPs)并随着技术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而被更多的ICT制造业者所实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虽然受FRAND原则(Fair,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terms)的约束,具体的许可费(率)、条件须由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通过谈判确定。但主要由于双方主张的许可费(率)、条件不同,容易产生纠纷,即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论文研究对象为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包括标准必要许可纠纷、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和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论文研究内容为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侵权纠纷与垄断纠纷中的法律救济。论文通过对印度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法律救济的研究,为中国ICT企业对印出口与投资过程中遇到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时提供解决对策。除绪论外,论文的主要内容由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及其法律救济概述、ICT产业与标准必要专利布局、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法律救济、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救济、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的法律救济和赴印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法律救济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等六个部分组成。
贾汤易[4](2017)在《V公司国内通信设备维修市场拓展策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3G/4G网络的飞速发展,我国通信网络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通信市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网络优化、网络代维、设备维修、外呼服务等专业市场逐渐形成,其中2012年三大运营商的设备维修费用高达1400亿元,通信设备维修市场初具规模。面对逐渐开放和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作为专业的通信设备维修企业,V公司与设备生产商合作的单一模式已经成为发展瓶颈,迫切需要制定新的市场拓展策略,直接向电信运营商提供服务,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本文首先通过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四个方面(PEST)对,找到目前V公司通信设备维修市场营销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运用SWOT分析方法总结出公司的优势、劣势和面临的机会与威胁,继而构建出了 V公司市场竞争环境的SWOT矩阵。之后,本文将运用目标市场营销及市场细分等相关理论改进V公司通信设备维修市场拓展的策略。为实现市场细分,本文首先选择三个细分变量对市场进行评价,在对业务属性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市场细分,形成了四类具有差异化特征的细分市场,然后结合企业的优势和劣势,选择其中三个细分市场作为V公司通信设备维修的目标市场,并进行市场定位。最终,在市场开拓理论的指导下,根据市场拓展的总体策略选择,针对三类目标细分市场制定了相应的市场拓展策略,并从提升企业知名度、调整组织架构、加大技术研发等三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V公司的市场拓展方案目前正在实施阶段,已取得了初步的效果。本文运用市场拓展及市场细分的研究方法及研究结论,对电信行业尤其是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了更符合实际的市场发展思路,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
刘佳丽[5](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指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霍慧新[6](2013)在《上海电话事业研究(1882-1949)》文中研究指明近代电话事业始于上海,源于租界。上海电话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在近代中国公用事业发展史上占据独特地位。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清末、北洋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不同历史阶段,具有华租两种截然不同的经营模式。此种格局的形成,直接源于近代上海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与国家电信政策、社会通讯需求等密切相关。随着工商经济的发展、思想文化的交流、人际交往的互动,人们迫切需要便捷高效的通讯工具,以此来传递商情、交换信息和交流感情。电话通讯技术的诞生和推广,客观上为其创造了可能。开埠以后,上海首开风气之先,率先引进电话,在租界外商的推动下,电话事业步入正轨。在近代各项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中,电话等电信业被作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国权”被固定。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国有”意味着中央直接经营管理、严格杜绝外人染指。但现实情况是,近代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形成了部管、商办、省办、市营等多样化的经营格局;租界的存在,也使包括电话在内的公用事业不得不任由外商经营。在此背景下,中央与地方、交通部与商人、民国政府与公共租界工部局等围绕上海电话局、淞阳电话公司、越界电话等管理权属分配问题,产生诸多交涉。在此过程中,博弈双方均以法律条文和保障民用为护符,极力维护自身管理地位和相关权力。经过长期整理,上海电话局仍归诸交通部管理经营,原商办淞阳电话公司收归部办,越界电话则在专营权形式下适度保证了“主权”和“民用”的平衡。电话业的具体经营和管理,受到权力划分、角色定位、管理理念、社会局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地理和社会环境中,华租两界电话事业具有各自独特的发展路径。华界上海电话局先后由清末邮传部和民国交通部直接管理和经营,较多地受到清末官僚习气、北洋时期权力分散等人事因素的影响,局务发展颇受局促,江浙地区频繁战事的发生更增添了此种难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业化”运营理念之下,交通部和上海电话局进行了管理事权的梳理,局务整顿的开展和稽核制度的完善,上海市政府管理角色亦随之调试,客观上使中央和地方形成一股促进业务大力发展的合力。然而此种发展后被抗日战争的爆发打断。租界电话事业发展环境较为安稳,较少受到战火和人事等不定因素的影响。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模式的引进,较好地解决了电话事业作为一种公用事业前期投资大、后期改良费用高的问题。公司现代化管理团队的形成,有利于保证决策科学化;与国外公司的紧密关系则使机件设备供应有一定保障。在公司大量广告和推销活动之下,电话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租界市政当局特许经营权的规制,使外商公司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受到保证服务质量和限制租费收取的制约。战后电话业的发展,主要围绕着整顿和规划进行,中美合资公司构想的提出,是上海市政府对统一市内电话制度的一种新探索。作为一种公用事业,电话事业的发展和规划,必然以用户的需求为转移。电话用户在履行一定的租费义务和机件保护责任外,对话费额度的高低、话务质量的优劣以及经营主体的选择等问题,均具有一定的发言权。近代上海电话用户群体,为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奔走于市政当局和电话经营者之间,对电话事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华租电话公用事业长时期的各自为政,不同的发展轨迹、迥异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以及相异的工商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政治环境,导致了两界电话事业发展的水平悬殊。总体上,上海电话局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取得了局所筹建、线路发展、话机安装、服务质量的较大进步;租界电话公司则一直保持了平稳且快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孤岛时期,受租界畸形繁荣的影响,上海电话公司的安装户数得到飞速增长。另一方面,两界财务状况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境。战后用户需求的激增,更加剧了经营者的财务困难和服务难度。无论如何,客观上,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发展,适应了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需求,对工商贸易、市民生活、城市消防等产生深远影响。近代上海商民对电话的使用,改变了城市时空布局,在有形的空间之外,构建了一个更为便捷舒适的无形时空。更直接地,它改变了城市居民的经济市场沟通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和警报传达方式;便捷了商务信息的沟通,缩短了货物周转和销售周期,加快了生产要素流通,促进了商业发展;在民众生活方面,满足了日常人际交往需要,有助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塑造了新式女性形象,城市社会生活呈现出全新的形态。在某种程度上,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管理和发展,代表了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路径探索。华租两种不同的电话事业运营模式及其调试,均是公用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兼顾成本控制和保证民用,试图缓解效率和公平、社会收益和经济收益两对矛盾,以达到收益最大化的过程。
韩伟[7](2012)在《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研究》文中提出电信产业是一国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些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国际因特网技术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产业也迅猛地成长起来,在一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服务于一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是电信产业大国,其技术及管理在世界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在长期的发展中,美国从本国国情出发,对电信产业的管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我国电信产业管制的改革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本文在进行电信产业一般分析和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回顾了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的历史变迁,重点分析了美国电信产业的管制体系、美国电信产业的管制领域以及管制改革等重点问题,总结了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的主要经验,在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电信产业管制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秦娟[8](2007)在《中美电信管制机构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启发》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电信市场的飞速发展,如何加快电信管制机构改革,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电信管制体系是当务之急。综观世界各国电信管制机构的建立和变革,我们不难得出,管制机构是管制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管制机构的设置和演变与电信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产业环境和管制制度的变革要求管制机构不断调整变革,而适当的管制机构和有效的运作,又对通信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积极顺应电信发展趋势,充分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紧密结合我国电信产业的现实状况,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信管制机构及管制体系的有效途径。1998年,我国信息产业部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市场条件下相对独立的(独立于企业)的管制机构已经初步建立。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其有效性还值得进一步探索。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电信产业开放竞争起步较晚,需要借鉴国外电信管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以弥补自己的不足。美国等发达国家电信管制的历史相对较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中国在建立有效电信管制机构的过程中,研究美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再结合中国的国情,定会对我国政府建立有效的管制体制有所帮助。论文在第一章对于电信管制的有关概论进行了介绍;第二章着重对美国的电信管制机构体系的设置结构、特点等进行了介绍与分析;第三章对国外其它电信管制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三网融合趋势对世界电信管制机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中对中国电信管制机构体系的设置结构、特点等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中国电信管制机构与美国的电信管制机构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了中美电信管制机构之间的差别;第五章重点分析了美国电信管制机构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启发;在最后一章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提出了建议。
张永利[9](2003)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渝宣告成立》文中提出 11月29日下午,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重庆扬子江假日饭店二层三峡厅宣告成立。 会上通信企业协会王进茂秘书长宣布了专业委员会批复文件,谢高觉会长对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做了启发性的专题报告,同时再次强调协会的自律、协调、监管、维权的宗旨
王鸥[10](2001)在《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中国电信业经历了一条艰难曲折的发展之路。这一艰辛历程,既有长期国家垄断通信的历史成因,又有我国经济、技术落后等方面的发展因素,更有需要我们深入研究探索的体制渊源。当前电信发展和体制变革都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历史时刻,产业结构的重组和管制框架的建立必须既正视历史、又面对现实。为此,本人选定《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 建国以来,政府始终是业内发展和体制变迁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电信业的高速发展主要是由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所驱动的;通信体制的变迁主要是由相关工业主管部门间关系的演化所引发的。然而无论是产业政策驱动的电信业历史性飞跃,还是电信超常规发展对通信体制形成的巨大冲击,都渊源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对电信业研究必须以这一时期为基本出发点。基于这一认识,本文在第一章《导论》中考察了传统电信的产业构成与基本特性,简略地回顾了中国古老而悠久的通信发展史后,就进入了论文研究的起点---计划经济时期的通信发展与体制形成。 第2章首先回顾了邮电管理体制的初创与“条块”关系的形成,考察和分析了计划经济时期邮电通信的发展政策与邮电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本文接着论述了中央政府对邮电部门的严格财务控制和计划管理,这些使得邮电部门不但失去了自我发展的基础,而且难以发挥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本章最后分析了通信管理体制的组织构成、工业主管部门的基本性质及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得出本章的结论:由于计划体制下的“条块”分割,通信自身发展又极其落后,邮电部仅仅实施其内部管理,根本无须行使其行业管理权限;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使管理权限越来越集中在中央一层,中央政府在通信发展决策上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由此构成的中国通信发展中基本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这一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对中国通信发展将产生十分深远和重大的影响。 第3章在回顾了改革开放初期通信产业定位的基础上,考察了贯穿整个80年代,中央政府为促进通信发展所确立的产业政策的详细内容。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在为邮电通信发展注入巨大投入的同时,也必然对邮电投资体制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推动了邮电通信的超常规发展,另一方面形成了邮电通信发展中高投入、低效率的基本特点。同时通信发展大大超出了邮电系统,遍布全国“条条”与“块块”的各类专用网迅速扩张。通信的高速发展不能不对变革滞后的管理体制产生巨大的冲击与震荡。 第4章以改革开放后区域性通信发展与体制变迁为背景,以地区专用网发展为基础,分析在“块块”通信发展中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通信发展、特别是市话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参与,在恢复了邮电部与地方双重管理体制后,中央政府逐步确立了地方政府参与通信发展的基本方针与政策。随着对投入的增加,电信发展越来越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切身利益;邮电部门在实施以省为单位的经济核算制的过程中,也凸现了其强烈的部门利益取向,并强化了其政企合一的基本性质。这些变化在促进区域性通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构成了在地区通信发展中体制矛盾的基础。本章最后通过黑龙江省地区专用网和大庆市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在区域性通信发展中体制矛盾形成的基本原因。在地方通信发展中,矛盾表面反映在邮电公网与地区专网互连互通的问题上,问题的实质却是双方尖锐的利益矛盾冲突。 第5章分析在“条条”发展中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交叉重复的生产领域,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渐演化为部门间的相互竞争关系,构成了日趋强烈的部门利益。伴随着巨大的需求与投入,一方面电信发展成为了一个遍及全国“条条块块”的行业,行业管理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电信业成为盈利颇佳、前景无限的领域,产业进入成为必然,当集行业垄断与行业管理于一乌的通信主管邮电部,在开始履行其行业管理职贡的同时,也利用其权力阻止拥有部门专网的相关政府部门的产业进入,这不能不但部门间的关系更加复杂:邮电部与相关工业主管部]],已不仅仅是行业垄断者与潜在竞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成为了行业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关系。部门关系的变化使部门冲突与矛盾进一步升级;尽管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最终得以成立,但无可避兔地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地激化通信管理体制的矛盾。笔者通过对不同层面上政府部门的基本行为及其变化的分析,特别是联通成立前后邮电部门行为方式的变化,进一步剖析了中国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 第6章主要内容是市场国家电信发展与体制变革的经验与启示。本章首先考察了市场国家政府进行市场干预的基本理论与历史实践。针对市场失灵,市场国家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经济性干预;主要集中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针对自然垄断产业所采取的基本手段是国家垄断与政府管制,由此在电信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两种政府管理模式:国家垄断、政府经营的欧洲模式与私人企业?
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渝宣告成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渝宣告成立(论文提纲范文)
(1)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路径研究(1877-194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由来 |
0.2 学界研究现状 |
0.2.1 晚清到民国电话史研究 |
0.2.2 当代中国电话史研究 |
0.2.3 国外学者研究成果 |
0.3 文献分布与订正 |
0.3.1 核心史料来源及文献出处 |
0.3.2 《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的订正 |
0.3.3 《上海邮电志》的订正 |
0.4 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 |
0.4.1 拟实现的目标 |
0.4.2 方法与路径 |
第1章 租界的形成与治理模式 |
1.1 租界的设立与扩张 |
1.1.1 租界的形成 |
1.1.2 租界的扩张 |
1.2 上海租界的治理模式 |
1.2.1 英美公共租界 |
1.2.2 法租界 |
小结 |
第2章 毕晓普主导下的电话引入(1877-1900) |
2.1 电话发明与海外扩张 |
2.1.1 阶段性特征 |
2.1.2 欧美电话发展情况 |
2.2 毕晓普,上海租界电话第一人 |
2.2.1 租界早期报道 |
2.2.2 电报工程师 |
2.2.3 三次电话试验 |
2.3 两雄相争到东洋专营 |
2.3.1 单线简式磁石 |
2.3.2 单线复式磁石 |
2.3.3 一场有争议的招标 |
小结 |
第3章 欧洲势力扩张下的路径依赖(1900-1930) |
3.1 共电制交换技术 |
3.1.1 汉口路14号 |
3.1.2 远东最先进电话系统 |
3.1.3 多局制 |
3.2 变局中的自动交换技术 |
3.2.1 自动电话概况 |
3.2.2 上海第一个自动台 |
3.2.3 按次计费 |
3.2.4 升级五位号码 |
3.3 安森报告 |
3.3.1 上海电话的悲剧 |
3.3.2 十字路口 |
3.3.3 出售华洋公司 |
小结 |
第4章 美国力量成就技术终极变革(1930-1943) |
4.1 跨国公司的海外对决 |
4.1.1 贝恩与I.T.T. |
4.1.2 海外对决 |
4.2 美商旋转制一统天下 |
4.2.1 旋转制 |
4.2.2 改造工程 |
4.2.3 一市两制 |
4.3 技术演进的终极定格 |
4.3.1 跨国公司组织架构 |
4.3.2 寓管理于会计 |
4.3.3 全球一体化 |
小结 |
第5章 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演进 |
5.1 1877 -1883,混业竞争格局下的许可证管理 |
5.1.1 电报管理模式 |
5.1.2 工部局的抉择 |
5.2 1883 -1908,自然垄断格局下的许可证管理 |
5.2.1 改造公务电报网 |
5.2.2 取消电话许可费 |
5.2.3 引入最高限价规制 |
5.2.4 东洋公司最后的抉择 |
5.2.5 特许专营规制的诞生 |
5.3 1908 -1943,契约规制框架下的特许专营管理 |
5.3.1 行业规范 |
5.3.2 调整收费 |
5.3.3 规制中的重大决策 |
5.4 1930 上海租界电话特许专营权之争 |
5.4.1 迟到的改革 |
5.4.2 贝恩的警告 |
5.4.3 海外的博弈 |
5.4.4 最后的较量 |
小结 |
第6章 结语 |
附录1 :上海租界电话大事年表 |
附录2 :上海租界电话人物传略 |
附录3 :上海租界电话用户发展情况表 |
附录4 :上海租界电话公司历史沿革示意图 |
附录5 :中、英译名对照表 |
附录6 :英商华洋德律风公司大事记(英文) |
附录7 :柯尔(P.H.Cole)报告(英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与学术活动 |
致谢 |
(3)赴印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及其法律救济概述 |
2.1 标准必要专利 |
2.1.1 标准必要专利基本概念与特性 |
2.1.2 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 |
2.1.3 FRAND原则 |
2.2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 |
2.2.1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及其类型 |
2.2.2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
2.3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 |
2.3.1 法律救济的依据 |
2.3.2 法律救济的主要内容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ICT产业与标准必要专利布局 |
3.1 ICT产业的界定 |
3.1.1 ICT产业有关的行业分类 |
3.1.2 ICT产业的界定和特点 |
3.1.3 ICT产业界定的意义 |
3.2 标准必要专利布局 |
3.2.1 标准必要专利布局状况 |
3.2.2 赴印ICT企业对标准必要专利的依赖 |
3.3 赴印ICT企业状况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法律救济 |
4.1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法律救济 |
4.1.1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定价方式 |
4.1.2 印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基数 |
4.2 印度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案例分析 |
4.2.1 印度德里高院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确定 |
4.2.2 印度竞争委员会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态度 |
4.3 中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法律救济的比较 |
4.3.1 中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法律救济实践 |
4.3.2 中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法律救济的异同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救济 |
5.1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救济 |
5.1.1 印度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救济概述 |
5.1.2 印度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救济 |
5.1.3 印度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对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的救济 |
5.2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法律救济的案例 |
5.2.1 爱立信诉Best It World(India)案 |
5.2.2 飞利浦诉K.S.Negi and Manglam Technology等案 |
5.2.3 爱立信诉Mercury Electronics等案 |
5.2.4 爱立信诉小米案 |
5.3 中印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法律救济的比较 |
5.3.1 中国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法律救济的实践 |
5.3.2 中国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法律救济的异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的法律救济 |
6.1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的竞争法救济 |
6.1.1 印度竞争法律制度 |
6.1.2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的竞争法救济 |
6.2 印度对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法律救济的实践 |
6.2.1 Micromax Informatics Limited与爱立信案 |
6.2.2 Intex Technologies(India)Limited与爱立信案 |
6.2.3 Best IT World(India)与爱立信等案 |
6.3 中印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法律法救济的比较 |
6.3.1 中国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法律法救济的实践 |
6.3.2 中印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法律法救济的异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赴印 ICT 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7.1 赴印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中面临的问题 |
7.1.1 赴印ICT企业面临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状况 |
7.1.2 赴印ICT企业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中面临的问题 |
7.2 赴印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的对策 |
7.2.1 赴印ICT企业解决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基本思路 |
7.2.2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法律救济 |
7.2.3 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救济 |
7.2.4 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的法律救济 |
7.3 本章小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V公司国内通信设备维修市场拓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框架 |
1.4 本文的主要贡献 |
第二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营销环境分析理论 |
2.1.1 PEST模型 |
2.1.2 波特五力模型 |
2.1.3 SWOT模型 |
2.2 目标市场营销理论 |
2.2.1 市场细分理论 |
2.2.2 目标市场选择理论 |
2.2.3 市场定位理论 |
第三章 V公司市场环境分析 |
3.1 V公司基本情况 |
3.1.1 公司发展概况 |
3.1.2 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 |
3.1.3 技术研发能力 |
3.2 V公司市场开拓外部环境分析 |
3.2.1 政策环境因素 |
3.2.2 经济环境因素 |
3.2.3 社会环境因素 |
3.2.4 技术环境因素 |
3.3 V公司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3.3.1 行业竞争整体情况 |
3.3.2 各竞争对手现状 |
3.4 V公司市场开拓内部环境分析 |
3.4.1 市场经营现状分析 |
3.4.2 市场拓展存在的问题 |
3.5 V公司SWOT分析 |
3.5.1 优势(strengths) |
3.5.2 劣势(weaknesses) |
3.5.3 机会(opportunies) |
3.5.4 威胁(threats) |
3.5.5 SWOT矩阵 |
第四章 V公司目标市场拓展分析与市场拓展策略制定 |
4.1 市场拓展策略改进思路 |
4.1.1 市场拓展策略选择 |
4.1.2 市场拓展策略改进思路 |
4.2 市场细分变量分析 |
4.2.1 市场范围定义 |
4.2.2 常见变量类型分析 |
4.2.3 市场细分变量选择 |
4.3 基于细分变量的市场细分 |
4.3.1 细分变量的评估标准 |
4.3.2 细分变量的评估数据获取 |
4.4 细分市场及目标市场选择 |
4.4.1 细分市场 |
4.4.2 目标市场选择 |
4.5 目标市场的定位分析 |
4.5.1 客户需求分析 |
4.5.2 市场定位 |
4.6 基于市场细分的市场拓展策略选择 |
4.7 基于细分市场的拓展方案制定 |
4.7.1 成熟类市场拓展方案 |
4.7.2 成长类市场拓展方案 |
4.7.3 切入类市场拓展方案 |
第五章 V公司市场拓展策略制定的保障措施 |
5.1 提升行业知名度以促进市场开放 |
5.1.1 推动并参与通信设备维修资质评定工作 |
5.1.2 积极参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年会 |
5.2 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完善部门职能 |
5.2.1 成立市场部 |
5.2.2 组建了专业营销团队 |
5.3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来加强技术服务保障 |
5.3.1 开展校企合作,推动技术创新 |
5.3.2 搭建测试环境测试,确保设备维修方法以及维修技术的储备 |
5.3.3 筹备关于RRU设备的测试仪表开发,积极准备新设备的测试维修 |
第六章 结论 |
6.1 主要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6)上海电话事业研究(1882-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章 德律风的舶来: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产生 |
第一节 近代上海电话事业兴起的背景 |
一、近代城市发展和都市信息需求 |
二、电话通讯技术的起源和推广 |
三、最早接触电话的中国外交官 |
第二节 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总体概况 |
一、电话传入和近代上海民众的反应 |
二、电话经营单位的嬗变 |
三、电话制式的发展和改良 |
第二章 电话管理权属的演进:国权与民利的双重博弈 |
第一节 近代电话国有政策的确定 |
一、电话国有政策的制定 |
二、地方电话经营之变通 |
三、近代以来电话经营格局 |
第二节 部办上海电话局归属权之争 |
一、上海电话市营问题的产生 |
二、市府与交通部电话管理权之争 |
第三节 商办淞阳电话公司收归国有交涉 |
一、电话国有与商办利弊的讨论 |
二、淞阳电话公司的成立与经营 |
三、淞阳电话公司收归部办风波 |
第四节 越界电话管理权的维护 |
一、越界电话的产生和发展 |
二、1930年前暂时放任越界电话政策 |
三、1930年代电话临时合约的交涉 |
第三章 电话运营模式的变迁:经营与管理的艰难进程 |
第一节 华界电话局之经营管理变迁 |
一、清末业务发展的最初状况 |
二、北洋时期之权力分散格局 |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协力发展 |
第二节 租界电话事业之经营管理 |
一、公司企业发展模式 |
二、工部局之特许规制 |
第三节 战后上海电话事业的整顿和规划 |
一、日伪时期电话业的畸形发展 |
二、战后市政府的电话整理努力 |
第四章 电话使用权益的保障:质量与价格的不同考量 |
第一节 电话用户之义务与责任 |
一、电话租费担负 |
二、设施维护责任 |
第二节 用户团体的产生和发展 |
一、电话用户团体的萌生 |
二、电话用户团体的发展 |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状况 |
第三节 力争租界电话主权运动 |
一、收回电话主权的动议 |
二、力争电话主权的努力 |
第四节 反对加价与按次收费运动的展开 |
一、1925年反对加价和改制收费 |
二、1935至1936年反对加价和改制收费 |
第五章 电话事业的发展及其影响:电话与近代上海社会 |
第一节 近代上海电话事业的发展成就 |
一、上海电话局之建设成绩 |
二、租界电话公司经营成果 |
第二节 城市商民的电话使用及其影响 |
一、电话通讯与近代上海工商贸易 |
二、电话通讯与近代上海市民生活 |
三、电话通讯与近代上海城市消防 |
结论:近代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与发展 |
一、三大影响因素 |
二、两条实现路径 |
三、一种模式探讨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7)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对现有研究文献的评述 |
1.3 主要研究方法与主要研究内容 |
1.3.1 主要研究方法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电信产业管制的一般分析 |
2.1 电信产业的含义 |
2.1.1 电信以及电信服务的定义 |
2.1.2 电信产业的分类 |
2.1.3 电信市场的分类 |
2.2 电信产业的经济特征 |
2.2.1 网络外部属性 |
2.2.2 规模经济属性 |
2.2.3 范围经济属性 |
2.2.4 普遍服务属性 |
2.2.5 自然垄断属性 |
2.3 电信管制的含义 |
2.4 电信管制的动因 |
2.5 电信管制的执行 |
2.5.1 电信管制的主要内容 |
2.5.2 电信管制的部门 |
2.5.3 电信管制的方式 |
2.6 小结 |
第3章 电信产业管制相关理论综述 |
3.1 垄断的一般理论分析 |
3.1.1 垄断的含义 |
3.1.2 垄断产生的原因 |
3.1.3 垄断市场均衡分析 |
3.1.4 寡头垄断市场 |
3.2 寡头垄断市场模型 |
3.2.1 古诺模型(Cournot Model) |
3.2.2 贝尔特兰模型(Bertrand Model) |
3.2.3 埃奇沃思模型(Edgeworth Model) |
3.2.4 卡特尔寡头垄断模型(Cartel Model) |
3.2.5 价格领导模型(Price Leadership Model) |
3.3 垄断的经济效率 |
3.3.1 不同市场类型的经济效率比较 |
3.3.2 对于垄断市场经济效率的理解 |
3.4 管制理论分析 |
3.4.1 管制的含义与特点 |
3.4.2 管制的目的与意义 |
3.4.3 管制的措施手段 |
3.5 小结 |
第4章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的历史变迁 |
4.1 专利垄断阶段(1877年—1894年) |
4.2 早期自由竞争阶段(1894年—1934年) |
4.3 管制垄断阶段(1934年—1984年) |
4.4 自由竞争阶段(1984年—1996年) |
4.5 全面自由竞争阶段(1996年—至今) |
4.6 小结 |
第5章 美国电信产业的管制体系及其特点 |
5.1 政府层面的电信产业管制系统 |
5.1.1 立法系统 |
5.1.2 司法系统 |
5.1.3 行政系统 |
5.2 行业层面的电信产业管制系统 |
5.2.1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
5.2.2 各州公共事业委员会 |
5.2.3 产业行会等其他机构 |
5.3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特点 |
5.3.1 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分权性 |
5.3.2 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民主性 |
5.3.3 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独立性 |
5.3.4 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法治性 |
5.3.5 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配合紧密性 |
5.3.6 电信产业管制体系的综合性 |
5.4 小结 |
第6章 美国电信产业的管制领域 |
6.1 本地业务管制 |
6.1.1 本地电信业务市场垄断结构的形成 |
6.1.2 本地电信业务市场竞争需求的出现 |
6.1.3 管制机构的本地业务管制政策 |
6.1.4 管制机构的本地业务管制措施 |
6.2 联互通管制 |
6.2.1 互联互通管制的理论分析 |
6.2.2 互联互通管制的产生与发展 |
6.2.3 互联互通管制的内容 |
6.3 电信资费价格管制 |
6.3.1 电信产业价格管制的原因 |
6.3.2 电信产业价格管制的范围 |
6.3.3 电信产业价格管制的权力框架 |
6.3.4 电信产业价格管制制度的发展 |
6.3.5 电信产业价格管制的原则与措施 |
6.4 普遍服务管制 |
6.4.1 普遍服务的含义及其发展 |
6.4.2 普遍服务项目的实施 |
6.4.3 普遍服务的管理 |
6.5 小结 |
第7章 美国电信产业的管制改革 |
7.1 电信市场发展的新动向 |
7.1.1 电信市场掀起并购浪潮 |
7.1.2 并购对电信产业的深远影响 |
7.2 电信产业发展新趋势的原因分析 |
7.2.1 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
7.2.2 电信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求 |
7.2.3 电信产业外部环境变化因素 |
7.2.4 电信产业属性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的结果 |
7.3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的改革 |
7.3.1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变革的总体趋势 |
7.3.2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变革原因分析 |
7.4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改革的经验启示 |
7.4.1 引入竞争不是简单的放松管制 |
7.4.2 电信企业的并购浪潮并非是管制改革的倒退 |
7.4.3 需要“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良好配合 |
7.5 小结 |
第8章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对我国的启示 |
8.1 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的经验借鉴 |
8.1.1 电信产业管制机构的设置原则 |
8.1.2 对电信产业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 |
8.1.3 以不对称管制方式促进电信市场竞争 |
8.1.4 健全的法制体系是管制公平公正性的保障 |
8.1.5 其他管制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 |
8.2 中国电信产业管制的产生与发展 |
8.2.1 中国电信产业管制的发展历程 |
8.2.2 中国电信产业管制的现状与问题 |
8.3 对中国电信产业管制的政策建议 |
8.3.1 中国电信产业管制的体制与政策选择 |
8.3.2 科学的培育竞争机制 |
8.3.3 健全电信产业管制法律体系 |
8.3.4 完善电信产业管制机构 |
8.3.5 发展电信产业行会组织 |
8.3.6 确定“三网融合”型管制战略 |
8.4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8)中美电信管制机构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启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电信管制及管制机构概述 |
1.1 管制及独立的管制机构 |
1.2 国际电信联盟对电信管制方式的分类 |
1.3 世界上电信管制机构的形式 |
1.4 电信管制机构的世界趋势 |
第二章 美国电信管制机构 |
2.1 美国电信管制的发展历程 |
2.2 美国的电信管制体系的构成与职能 |
2.2.1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
2.2.2 各州公益事业管理委员会 |
2.2.3 联邦通信委员会和各州委员会之间的协调 |
2.2.4 电信管制相关机构及其与FCC的相互关系 |
2.2.5 美国民间管理组织的构成与职能 |
2.3 美国管制体系的特点 |
2.4 融合趋势对美国电信管制机构的影响 |
第三章 世界其它国家(地区)电信管制机构及改革 |
3.1 世界其它国家(地区)电信管制机构的结构及职能 |
3.1.1 欧洲一些国家的电信管制机构及职能 |
3.1.2 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电信管制机构及职能 |
3.1.3 其他一些国家的电信管制机构及职能 |
3.2 三网融合趋势对各国(地区)管制机构的影响 |
3.2.1 欧盟国家 |
3.2.2 亚洲国家和地区 |
3.3 改革趋势 |
第四章 中国电信管制机构 |
4.1 中国电信管制的发展历程 |
4.2 中国电信管制体系的构成及职能 |
4.2.1 信息产业部 |
4.2.2 省级电信管理机构 |
4.2.3 与电信管制相关的政府部门 |
4.3 我国民间管理组织的构成与职能 |
4.3.1 消费者协会 |
4.3.2 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 |
4.3.3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
4.4 中国电信管制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 |
4.5 三网融合对中国电信管制机构的影响 |
4.6 中美电信管制机构之间的比较分析 |
第五章 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启发 |
5.1 电信立法是电信管制机构法律地位的保证 |
5.2 加强独立性是电信管制机构提高效率的前提 |
5.3 机构具有准立法权是由通信行业的技术特性决定的 |
5.4 准司法权可增进管制机构的权威性 |
5.5 重视省级电信管制机构的建设 |
5.6 提高管制人员的素质是建立高效管制机构的关键 |
5.7 提高电信管制机构的集权度 |
5.8 加强对电信管制机构的监督力度 |
5.9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 |
第六章 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建议 |
6.1 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重点 |
6.2 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建议 |
6.3 我国通信管制机构改革发展方向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开篇 |
一、 选题的意义、目的与创新 |
二、 研究范围与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三、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框架 |
第二节 传统电信的基本构成与特性 |
一、 传统电信的发展与基本手段 |
二、 传统电信网络的基本构成 |
三、 传统电信的基本经济特性 |
四、 中国通信网络的基本构成与特点 |
第三节 中国通信史的简要回顾 |
一、 古老的通信在维护国家政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
二、 中国通信主权的丧失和近代电信的艰辛起步 |
三、 电信在革命战争与夺取政权中的重要作用 |
四、 新中国电信发展的起点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二章 计划经济体制下通信发展与体制形成 |
第一节 邮电管理体制的初创与建立 |
一、 军委电信总局的建立 |
二、 中国人民共和国邮电部的创立 |
三、 邮电管理体制的确立 |
第二节 邮电发展政策与邮电管理体制 |
一、 邮电发展与基本政策 |
二、 邮电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 |
三、 邮电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动 |
第三节 中央政府对邮电发展的严格控制 |
一、 中央政府对邮电部门的控制与管理 |
二、 中央政府的邮电投资政策与投资管理 |
三、 中央政府的邮电价格政策与价格管理 |
四、 计划体制时期电信的发展概况 |
第四节 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成分析 |
一、 政府组织的构成、性质与相互关系 |
二、 邮电部的基本性质分析 |
三、 通信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与组织结构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后通信产业政策的确立与体制变迁 |
第一节 对通信发展的重新认识与产业定位 |
一、 电信发展落后与通信需求骤增的矛盾 |
二、 通信基本性质与地位的重新认识 |
三、 中央政府对通信发展的产业定位 |
第二节 通信产业政策确立的过程与内容 |
一、 80年代初通信产业政策的初步创立 |
二、 80年代中期通信产业政策进一步的完善 |
三、 80年代末通信产业政策的最终确立 |
第三节 产业政策的实施与邮电投资体制的变化 |
一、 邮电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变化 |
二、 邮电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变化 |
三、 “自筹资金”在邮电投资中的比例与作用 |
四、 市话初装费在邮电投资中的比例与作用 |
第四节 超常规发展对通信管理体制的冲击 |
一、 通信产业政策与邮电通信的高速发展 |
二、 邮电通信发展中高投入与低效率的矛盾 |
三、 专用通信网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矛盾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四章 “块块”通信发展与体制变迁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在通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一、 邮电管理体制的调整 |
二、 “四个一起上”政策的出台 |
三、 江苏省通信发展的案例 |
四、 “十六字方针”的确立与实施 |
第二节 经济核算制的确立与省邮电管理局性质的演变 |
一、 邮电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演变与改革 |
二、 邮电经济核算制的特点与内部利益关系的演变 |
三、 省邮电管理局利益关系和基本性质的变化 |
第三节 地区专用网的发展与通信管理体制的矛盾 |
一、 用户交换机发展与启示 |
二、 地区专用网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矛盾 |
三、 社会交易成本和政府管制成本的理论思考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五章 “条条”通信发展与体制变迁 |
第一节 部门专用网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演变 |
一、 部门专用网初期发展的简要回顾 |
二、 部门专用网的扩张与重复建设的形成 |
三、 重复建设的原因分析与行业管理的迫切性 |
第二节 部门通信工业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演变 |
一、 部门通信工业初期发展的简要回顾 |
二、 80年代中期部门通信工业的发展 |
三、 通信工业快速发展和行业管理的迫切性 |
第三节 行业管理的实施与通信管理体制矛盾的激化 |
一、 邮电部行业管理的初建与实施 |
二、 部门专用网管理的实施与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 |
三、 通信管理体制矛盾的进一步加剧 |
第四节 部门关系的变迁与管理体制矛盾的分析 |
一、 政府部门行为的演变与中国联通成立的原因 |
二、 中国通信管理体制的演化与矛盾分析 |
三、 管制经济学与中国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六章 市场体制国家电信发展与体制变革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政府干预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一、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
二、 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 |
三、 政府干预自然垄断产业的基本手段 |
第二节 世界电信发展与体制演变 |
一、 传统电信体制与政府管理模式 |
二、 电信体制改革基本背景综述 |
三、 电信体制改革的主要趋势---产业竞争 |
第三节 政府放松管制与产业竞争 |
一、 法律在竞争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
二、 网络互连管制的重要作用 |
三、 不对称管制的重要作用 |
第四节 市场体制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启示 |
一、 中国通信体制改革的起始点---政企分开 |
二、 中国电信业垄断的特殊性质---行政垄断 |
三、 中国通信体制改革的真正阻力---部门利益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七章 世纪之交的体制变革与本文的政策性建议 |
第一节 信息化过程中的通信管理体制的整合 |
一、 产业融合的发展背景 |
二、 通信体制的重大调整---信息产业部成立 |
三、 体制改革与体制矛盾的延续 |
第二节 产业未来发展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
一、 建立政府管制机构,重构政府管制的框架 |
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市场竞争的主体 |
三、 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尽快形成有效竞争 |
四、 以法律形式规范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 |
第三节 结束语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四、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渝宣告成立(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2]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路径研究(1877-1943)[D]. 于峰.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3]赴印ICT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研究[D]. 王超武.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4]V公司国内通信设备维修市场拓展策略研究[D]. 贾汤易. 西北大学, 2017(07)
- [5]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6]上海电话事业研究(1882-1949)[D]. 霍慧新.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7]美国电信产业管制研究[D]. 韩伟. 吉林大学, 2012(04)
- [8]中美电信管制机构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电信管制机构改革的启发[D]. 秦娟. 北京邮电大学, 2007(05)
- [9]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在渝宣告成立[J]. 张永利. 当代通信, 2003(24)
- [10]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与体制变迁(1949—2000)[D]. 王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