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北易维护消费者权益贡献突出(论文文献综述)
郑岩[1](2021)在《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世界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金融业正加速迈入互联、共享的数字化时代,金融生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机构的个人数据成为数字金融时代金融业数量最为庞大的基础生产资料,传统依赖货币融通的金融业开始转型为依靠数据的信用融通。以海量的、多维度的个人数据为基础,金融机构能够准确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行为习惯、浏览习惯、购物习惯、信用状况等,从而为各种营销服务和风控模型成熟奠定基础。由此,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有序流动,是实现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控制金融风险的关键。但是,随着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价值的提升,因数据衍生的风险也与日俱增,传统个人数据保护理论以及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体系都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因此,规范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行为,构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流动秩序,是数字金融时代金融市场法治化的迫切需求。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是个人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对其特殊规制有其必要性。一方面,个人数据处理的合理性判断与场景密切有关,脱离场景抽象出来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范原则性强,操作性差。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规制应将一般个人数据保护理论与金融场景相结合,统合一般规则和特别规则,提高法律规制的精准性;另一方面,从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生产要素角度看,个人数据在重塑金融市场的同时,对金融秩序和金融法治也带来冲击。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流动秩序会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甚至整个金融体系,因此,规制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流通秩序是金融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价值的提升和信息技术的演进与发展,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风险也呈现多样性,包括金融消费者层面的权益侵害风险,金融机构层面的数据合规风险,金融系统层面的数据安全风险。个人数据处理风险背后的生成逻辑主要是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上的多元利益格局,利益主体间的力量不均衡,以及金融数据处理自身的瞬时性、隐蔽性和系统性。我国传统的个人数据赋权保护模式在应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时,在规范逻辑、制度功能、规制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局限性。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已超出私人风险的范畴,演变成公共风险,因此应采用场景风险规制模式,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将场景理论与规制理论相结合,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实现场景化、类型化、差异化的规制。场景风险规制模式的总体思路是以金融数据流通秩序为首要目标,以多重利益平衡为价值取向和以风险多元治理为核心。具体的路径设计从数据类型、数据处理行为规范,数据治理法律制度三个维度入手。首先,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类型化构建是实现差异化规制的基础。明确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识别性”法律标准和“匿名化”法律标准,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划定合理的边界。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进行类型化构建,静态维度的类型化,以个人数据的敏感度和识别度为标准划分风险等级,动态维度的类型化,以个人数据流转的不同阶段,进行数据权益的划分,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中的风险控制和权益分配提供参照标准。其次,基于场景的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行为法律规制,建构有序的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流转规范。结合金融场景的特殊性,在一般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基础上提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然后针对具体的个人数据处理场景,分别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不同的处理行为,如收集行为、共享行为、跨境传输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最后,构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法律制度,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提供制度保障。对于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应实现从监管到治理的理念转变。在外部,通过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式监管体系,打造科技驱动型监管模式,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审慎包容性的规制措施等治理机制,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实现约束、监督和促进的作用。在内部,采取金融数据保护官制度,对金融机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入“通过设计保护隐私”的理念,依托合规科技实现个人数据数据处理全流程控制等措施,培育金融机构保护个人数据的内在动力,进行自我规制。通过外部治理机制与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机融合,更好的实现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的多元目标,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数据权益的基础上,更大程度的释放个人数据价值。
侯恩宾[2](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历史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推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人士已逐渐成为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中国共产党如何正确引领民营经济人士,使其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始终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重点聚焦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演进历程,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切实的经验与建议。本文按照总—分—总的结构,开展整体性研究。首先,阐释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概念、渊源与功能。其次,系统论述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演进的三个阶段:初步探索、日益完善、纵深发展。再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演进态势、历史经验。最后,指出了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需要优化加强的四个方面。本文主要阐述内容如下:第一,界定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内涵,并探讨其功能。依据政策界定的四重维度,即政策对象、政策制定主体、政策目标、政策领域,本文认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以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目标,围绕着民营经济发展与民营经济人士成长,通过运用特定的方法,稳定民营经济人士信心,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团结民营经济人士的一系列方法与法规的总和。本文将方针政策主要内容界定为政治认识和政治引导两类。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具有政治引导、政治吸纳、政党调适三种功能。政治引导以实现“两个健康”为中心,关注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价值观、企业经营观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政治吸纳既是党开展统战工作,落实统战方针政策的重要形式,又承担着扩大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参与渠道,巩固党的领导的重要功能。政党调适是政党主动调整自身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能力。面对着新生的社会阶层,党及时制定统战方针政策,开展统战工作,积极吸纳民营经济人士,进行组织建设调整以及阶层关系调适,促使党在时代发展变化中永葆先进性。第二,系统论述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演进历程,将其概括为三个阶段:初步探索、日益完善以及纵向深化。改革开放初期,民营经济统战方针政策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制定了“八字方针”,明确了工商联管理和引导民营经济的新使命。党的十四大以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日益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两个健康”“两个毫不动摇”等政治引导方针政策相继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深化了民营经济统战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都是自己人”的论断,深化了对“两个健康”的认识,提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第三,总结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演进的总体态势以及七条经验。在政策价值理念上,方针政策的服务倾向明显;在政策对象地位的变化上,民营经济人士地位越来越高;在政策落实效果上,治理效能越发突出。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历史演进可以得出,我国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七条重要经验:使命型政党特质是方针政策制定的决定性因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方针政策制定的国情依据;社会舆论是方针政策发展的助推器;国际环境是方针政策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关注民营经济人士的利益是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人士社会责任感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方针政策协同推进。第四,进一步提出民营经济统战方针政策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优化和加强:从时代发展进程来看,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着交接班的现实需要。“民二代”交接班面临着三重考验。党和国家要强化对企业交接班的重视程度;根据“民二代”自身特点进行政治引导,注重政治引导的方式与内容;助推“民二代”企业管理能力成长,建立导师制度,有效提升“民二代”自身的企业管理能力;关注“民二代”的政治成长,积极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组织。从统战方针政策落实的重要机制来看,政治安排政策需要进一步优化。严格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标准;政治安排要凸显企业的差异性;发挥民营经济人士民主监督作用。从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视角出发,统战部门需要结合当下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国内外形势,积极制定相应的政治引导方针政策。重视互联网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弘扬企业家精神;保障互联网企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强化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功能。从统战方针政策落实的组织依托来看,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聚焦小微企业党组织设置问题;全面认识党组织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根据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科学发挥民营经济党组织联系性、协调性、示范性作用;提升民营企业党组织活力。
彭钰栋[3](2021)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文中研究说明从20世纪初到现在的百余年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历了从萌芽到诞生,再到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现代公司企业的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企业在为股东利益赚取利润的同时,是否应当兼顾社会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成为了企业必须面对的议题。随着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议题也逐渐进入了法学领域中,在我国突出表现为2005年《公司法》第5条中加入了“社会责任”,这一修订被视作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诞生,并引起了商法学界的积极讨论。但自那之后,由于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识的不足,以及《公司法》第5条概括性质的规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并未取得实质性质的突破。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在总则编的“营利法人”中通过第86条,再次规定了“社会责任”的内容,这一条可兹看作对于《公司法》第5条的延续和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规定于《民法典》的总则编之中,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之下,使得第86条具有了商法原则的地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具有法律原则的性质,于现有立法模式之下,无论是对条款自身性质的认识与解释,还是对于法条适用方法的探究都大有裨益。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条文的概括性使得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足,在历史解释和文义解释之外还需要对法律原则的价值进行探讨和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下可用民事基本原则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价值补充,尤其是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其次,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在其适用上可以借鉴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裁判功能以及评价功能进行展开,其中指导功能强调第86条对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中有关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法律规则进行解释;裁判功能则是在缺少法律规则的时候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规则化适用,以弥补对于利益相关者保护不足的法律漏洞;评价功能则是在个案中,当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在与其他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通过比例原则进行衡量的过程。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通过发挥其法律原则的功能而进入司法实践中,但这一过程可能赋予法官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在现有的立法模式之下,可以利用“标准”与“法律”的特殊关系,在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所构建的制度基础上,发挥标准制定主体的灵活性与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在企业声明适用某一标准的情况下,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构成对《民法典》第86条的原则补充,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贯彻于日常经营之中,另一方面为法官在审判中利用原则进行规则创制或者进行原则之间的衡量提供规范性依据。最终通过这一法律化路径,将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新理论与成果融入到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之中。
施圣涛[4](2020)在《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显着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加强,消费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农村消费市场以其规模庞大、潜力巨大的特点备受关注,但由于社会及历史等原因,消费水平低、消费供给不平衡、市场发展不足、权益受侵等问题普遍存在,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不容忽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加大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基本原则的直接体现,没有良好的乡村治理体系与法治建设,农民就没有舒心、放心的消费体验,也不会有较高的消费满意度和社会安全感。本文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论题,结合近年来泰安市泰山区在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做法以及实地调研结果,对泰安市泰山区的行政村区划及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以及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现状进行介绍。总结了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认为当前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强、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缺乏、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力度弱、农村消费者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部门协作不密切、新型消费领域监管维权难度大等问题,影响了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的提高。笔者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基本原则和“治理有效”总要求,提出农村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即应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乡村建设,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消费者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共治体系,从法律政策制定、维权机制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发展农业经济等方面,全面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质量,满足农村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曹爱娟[5](2020)在《基于社会认知评价的“杭州丝绸”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在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国际丝绸联盟落户杭州、以及“杭州丝绸”荣获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等影响下,“杭州丝绸”不仅作为一种纺织服饰产品深受消费者的青睐,而且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受到主观个体因素和客观环境因素的诸多影响,人们对“杭州丝绸”存在不同的认知评价。在以“杭州丝绸”作为城市金名片、以城市旅游作为经济主导的杭州社会人文环境下,构建科学、有效的“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体系,能够为衡量现阶段杭州丝绸产业发展与品牌塑造提供新的视角和维度,对于提升“杭州丝绸”的整体形象和扩大“杭州丝绸”消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本文回顾相关文献,界定了“杭州丝绸”的内涵;运用扎根理论研究,划分“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结构维度,并找到整体评价的影响因素与作用效果,构建“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影响机理模型;运用实证分析,检验与改进“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影响机理模型;运用比较分析法,对比趋近型群体与趋远型群体对“杭州丝绸”的认知评价差异;最后,结合实证分析结果与访谈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建议。本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有:(1)“杭州丝绸”的内涵。本文通过文献梳理界定“杭州丝绸”的内涵为:生产加工地、品牌注册地或者关键工艺制造地在杭州的丝绸产品,包括丝绸面料、丝绸服装、丝绸服饰品、丝绸家纺(含蚕丝被)、丝绸工艺品和丝绸文创产品等,其原材料以蚕丝纤维为主(蚕丝纤维含量≥50%,不包括缝纫线等辅料)。(2)“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作用机理质性分析。运用扎根理论-质性分析方法,展开“杭州丝绸”认知评价社会调查,收集访谈资料;采用NVIVO软件分析质性资料,从中提取、归纳出七项作用于“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影响因素,包括产品知识与关联信息等两项个体层面的因素,产品表现、服务表现、品牌表现、社会责任与文化内涵等五项环境层面的因素;探明了“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构成维度,包括情感倾向与理性认知两个维度;确定了“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产出绩效,即民众趋近或规避“杭州丝绸”的行为意愿。根据数据编码,推导出“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影响机理模型。(3)“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作用机制实证检验。基于质性分析结果,回顾了认知理论与声誉理论等基础理论;设计“杭州丝绸”认知评价调查问卷,展开社会调查,收集标准化的定量资料;根据调研样本数据,借助SPSS和AMOS等统计分析软件,运用因子分析、相关分析及结构方程模型等手段,对质性分析获得的“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影响机理模型及相关假设关系进行验证与简化:(1)产品知识、关联信息、社会责任和文化内涵等通过情感倾向的中介作用,间接、正向作用于行为意愿;(2)产品表现、服务表现和品牌表现等通过情感倾向和理性认知的中介作用,间接、正向影响行为意愿;(3)产品表现、品牌表现和服务表现等直接、正向作用于行为意愿。(4)“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体系构成。基于质性分析与实证检验结果,该体系包括2个层面(个体层面和环境层面),7个影响因素(产品知识、关联信息、产品表现、品牌表现、服务表现、社会责任和文化内涵),22个认知内容(专业知识、经验知识、信息获取渠道、行业企业推介、媒体舆论导向、质量、设计创新能力、性能、价格、服务专业、服务周到、售后保障、服务态度、店铺形象、品牌定位、形象识别、消费者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文化传承责任、历史属性、文化寓意和文化载体)和对应的28个评价指标。(5)群体差异下的“杭州丝绸”认知评价。根据“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作用结果——行为意愿,将被调查者分为趋近型群体与趋远型群体;通过对比分析,找出两类群体对“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差异明显的变量与测量指标,并结合访谈资料和调研数据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结果显示,趋近型群体对“杭州丝绸”认知评价的均值高于趋远型群体,具体表现为:(1)产品知识变量中的“性能特点”与“购买使用经验”比较差异明显,其根源在于趋远型群体对于丝绸面料的热湿舒适性、保健功能、抗皱性、勾丝纰裂性能和使用便利性等属性认知不充分,且购买使用经验明显少于趋近型群体;(2)关联信息变量中的“信息渠道便捷性”与“媒体舆论导向”比较差异明显,其根源在于电子媒介及口碑传播的影响,以及负面媒体报道的影响;(3)产品表现变量中的“高质量”“设计创新能力”“性能”与“性价比”等四项指标比较差异明显,其根源主要在于对丝绸制品蚕丝纤维含量的错误认知,以及趋远型群体对色牢度、时尚感、设计感、创新性和价格公正等属性的认知不充分;(4)服务表现变量中的“周到性”与“保障性”比较差异明显,其根源在于对个性化定制、产品使用说明提供等需求、以及对售后保障的不确定性;(5)品牌表现变量中的品牌图标“易识别性”比较差异明显,具体表现为民众知晓知名的杭州丝绸企业品牌,但不能辨别品牌商标,而且,对于代表产品质量的“杭州丝绸”国家地理标志和高档丝绸标志,民众知晓率很低,其根源在于宣传推广不到位、民众产品知识匮乏;(6)社会责任变量中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比较差异明显,其根源在于产品标识信息、店员提供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此外,两类群体对“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差异最小的变量是文化内涵,比较差异较小的测量指标有“品牌多样性”“重视环境保护”和“历史悠久性”等。最后,基于“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作用机理所揭示的规律,结合访谈资料和群体差异下的“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分析所发现的问题,本文提出了提升“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相关建议:(1)以专业知识普及与使用习惯养成为切入点的产品知识科普策略;(2)以意见领袖带动与信息平台建设为切入点的关联信息畅通策略;(3)以自然属性应用开发与设计创新能力提升为切入点的产品开发策略;(4)以周到性服务体系构建和保障性服务制度建立为切入点的服务提升策略;(5)以实施高端品牌发展与重拾国家地理标志牌子为切入点的品牌建设策略;(6)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切入点的社会责任感培育策略;(7)以文化认同度提升为切入点的文化引领策略。
任翔[6](2020)在《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产品质量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元素,是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与其相对应的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产品质量监管涉及政府、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横跨公共管理、法律制度、标准计量、认证检测、社会伦理等多门类学科。但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或层面考量,产品质量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我国现有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导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对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的法治化体系化研究,使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法制制度、监管模式从“源头立意”上就日渐式微,适应不了新形势新要求。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对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问题构建起新的分析路径,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对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目标、价值取向、法制结构、法治行为以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意见建议,从而有助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法治化进程。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介绍了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情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范围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分析了产品质量监管相关基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相关的学科理论学说,并在本章最后结合当代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安排的实际,提出“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旨在对当代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路径选择问题上作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第二章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框架。以结构性研究来指导行为的分析范式作为本章的研究主线,系统详细地论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等四个方面。即根据对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四个层面的探究,指出影响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过程中的关键动因及限制性因素,提出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呈现出观念上的渐进式、结构上的社会化、行为上的法治化的特点与趋势。第三章以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历史变迁为视角,首先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间节点分别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困境以及法治发展,对产品质量法制演进沿革进行简要评述。在此基础上,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阐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最后,从前面一般性的制度构建层面的梳理上升到法治理念层面,重点探讨了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存在问题。第四章主要讨论对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借鉴。文中采取“总-分”的思路,先将境外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分为产品主导型监管和消费者主导型监管两种类型,并借助“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对每种类型下的监管理念、法制结构和监管行为进行梳理分析。随后,具体分析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特点及主要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启示。第五章结合前文的分析提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措施的建议。包括在法治观念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产品质量监管价值取向,将意识形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行政本位”向市场经济下的“尊重市场规律”转变;在法制结构方面,要深化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改革,要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体系,要加强各方主体间的联系与互动,要建立监管法制影响评估分析;在法治行为方面,要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要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要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要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要提高信息传递质量。最后,本文虽然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这一特定背景,尝试通过构建“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并依据此范式从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选择等层面系统剖析重构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理论和整体体系框架。然而,这一尝试是否能够涵盖并较为信服地解释当下中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所面临的难题与困境,仍需要进一步探讨。同时,最后一章结合实务给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的可行性,但这一分析范式是否具有可迁移性并运用于其他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分析,还需要更充分细致的论证探讨。限于个人能力和时间精力,所有上述问题的解决寄望将来能有更多的学者共同努力。
魏禹文[7](2020)在《温州市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出门旅游消费水平普遍提高,对旅游市场的物质生活需求更加多元化,精神生活也日益丰富。然而,伴随着旅游市场高速发展,旅游市场消费环境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出门旅游消费总会让人产生一些不安全感。例如近几年相继曝光的“三亚宰客事件”、“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广西天价鱼事件”等旅游乱象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旅游市场的强烈不满及担忧。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也影响着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已成为当下众多旅游市场社会治理课题中重要且迫切的一个。旅游市场创建放心的消费环境,不仅能降低旅游消费行为的交易成本,消除现实的消费障碍,提升消费信心,刺激消费欲望,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增长;还可以在制度层面上确保旅游资源不被肆意践踏及损坏,同时,还可以在制度上保护旅游资源不受破坏和浪费,规范和树立理性文明的社会旅游消费观,从而有助于旅游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旅游市场消费的信任度和旅游消费质量的提升可以在当地旅游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增强游客的消费信心,增强当地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文成作为一座定位为宜游宜居生态县,它以旅游产业发展为支柱产业。文成县不仅具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同时还拥有百丈漈、飞云湖景区、铜铃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风景秀丽迷人的自然景观,是一个集文化资源、自然资源于一身资源丰富的旅游县。近年来,文成县不遗余力地做好刘伯温故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旅游业及旅游配套设施,深化旅游市场营销,不断的优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但因文成县旅游业起步较晚,虽是旅游资源大县,却不是旅游强县,原有的一些“小、散、弱、差”旅游局面仍然存在。文成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的脏、乱,旅游市场相关商品的不合理,不规范定价,旅游市场消费维权管理不足等影响旅游放心消费难题更是成为制约着文成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本文以温州市文成县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的实际情况为例,参考消费环境指数(CEI)理论和浙江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等相关理论,查阅文献资料,收集政府平台旅游相关数据、旅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数据、文成放心消费创建机构数据、12315文成县(含消协)投诉举报数据、旅游消费市场调查等数据,分析研究文成县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现状特点,找出影响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的因素。针对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现状,结合文成县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强文成县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旅游消费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强化旅游产品的质量,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倡导商户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消费;优化旅游服务质量,打击消费侵权行为;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建立健全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综合评定机制等七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提升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管理水平,提升旅游市场消费质量,为促进文成县旅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为文成县创建成为全域旅游的宜游宜居生态县添砖加瓦。
孙贵林[8](2020)在《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济民主思想,既是改变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的理论指南,也是因应世情、国情与党情变化的必然结果,还是对二战后各主要国家经济实践进行深刻反思的最终产物。研究邓小平的经济民主思想,对于进一步深入和拓展邓小平理论研究、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形成过程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从1923年6月旅法勤工俭学到积极投身于革命武装斗争,是酝酿萌发阶段;二是1952年7月调往中央以后从支持将经济建设提到重要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到关注分配问题、主张根据劳动的多少和贡献的大小来确定工资的高低、贯彻平等和自由原则,是积极探索阶段;三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支持农村开展的生产责任制改革到要求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打破单一所有制结构以及提出“市场经济”的概念,是初步形成阶段;四是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从强调“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到1992年春南巡提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论断以及确立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价值目标,是成熟完善阶段。邓小平的经济民主思想内涵丰富,涉及面广,主要表现为:其一,经济民主的制度保障是所有制、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等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民主的根本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民主的实现方式和最重要标志,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促进的经济成果的公平分配是经济民主的价值体现和基本目标。其二,经济民主的基本任务是经济管理民主化。经济民主要求人民在经济活动中拥有独立的经济自主地位,享有自主的经济管理权和经济利益权。“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民主集中制”、“责、权、利相统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经济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既注重推进宏观经济的民主管理,处理好党政关系、上下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又注重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使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使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其三,经济民主的关键环节是经济决策民主化。在经济决策的过程中,要从民主制定、民主执行、民主检验等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推进经济决策民主化。即在经济决策制定过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必要条件,群众路线是基本方法,民主集中制是重要保证;在经济决策执行过程中,“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是动力之源,“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是必然选择,“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是重要原则;在经济决策检验过程中,“实践”是唯一标准,“三个有利于”是具体标准。其四,经济民主的实践成效是经济行为的民主化变迁。即生产行为从行政调控向自主经营转变、交换行为从计划调拨向市场配置转变、分配行为从平均主义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消费行为从计划调节向适度可持续转变。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要旨表现为:经济民主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物质前提是发展生产力,价值诉求是人民自主,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特点表现为:经济与民主的统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统一、经济自由与经济平等的统一、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阶段性与长期性的统一。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其理论价值主要表现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持续推进经济民主事业的重要指南;其实践价值主要表现为:努力创设有利于经济民主的政治法律环境,积极推动经济管理、经济决策的民主化进程,积极推动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事业不断向纵深推进。
杨俊楠[9](2020)在《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基于CSR报告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烟草企业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力量。烟草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加了国家税收和农民收入,发展了地区经济。文章从CSR报告视角出发,在深入阐释企业公民、利益相关者、责任铁律等基础理论后,以昆明市烟草企业为例,从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四个维度分析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情况后,结合国内烟草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政府、企业、社会层面提出烟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论文通过六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国外社会责任研究的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并指出论文的难点及创新点;第二部分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理论基础,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标准和概念;第三部分介绍了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第四部分分析了造成存在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分析了国内外先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经验;第六部分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提出烟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和建议。
乔泽波[10](2020)在《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认为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职业篮球俱乐部担负着为国家培养优秀篮球运动员、为俱乐部谋取经济利益、为所在城市和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传播城市体育文化、推广篮球运动发展、保护环境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重要责任。因此,职业篮球俱乐部能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我国职业体育、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当前各利益相关者对我国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履行现状是否满意?俱乐部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如何监督评价职业篮球俱乐部(1)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这些问题逐渐成为讨论的热点。在此背景下,本文以CBA俱乐部为研究对象,首先,采用文献资料法、历史分析法梳理和完善了我国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基本理论,重点分析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性;然后,运用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和实地考察法调查研究各利益相关者对当前俱乐部(CBA)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满意程度以及俱乐部(CBA)社会责任影响因素;接着,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利用德尔菲法构建职业篮球俱乐部(CBA)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各个指标权重;最后,建立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模型,并选取广东宏远俱乐部验证评价指标体系可行性。研究结论:(1)俱乐部(CBA)各利益相关者可分为内部、中部和外部三类,俱乐部(CBA)是各利益相关主体的缔结,俱乐部社会责任是对各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的综合体。俱乐部(CBA)社会责任的边界包含两方面:一是俱乐部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的边界,即各项责任的具体内容;二是俱乐部社会责任作为整体的边界,即俱乐部自身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点。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责任对象明确、责任内容具体化、责任边界清晰和测量方法科学的适用性。(2)各利益相关者对目前俱乐部(CBA)的社会责任实施状况都不太满意,他们一致认为俱乐部(CBA)社会责任缺失严重的是俱乐部很少组织球员到社区和学校与青少年和居民互动、表演;不能向媒体即时公布俱乐部的重要信息;不尊重裁判和技术官员;不尊重对手、客场球迷和观众。直接利益相关者对俱乐部的了解更为全面,更能从深层次挖掘俱乐部存在的问题;而观众因为对俱乐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了解不够,更多地是从自身感受来看问题,比较直观。(3)直接利益相关者(股东、运动员和教练员、赞助商、篮协人员、当地政府人员和体育新闻工作者)认为俱乐部(CBA)社会责任实施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是:俱乐部盈利能力差;产权矛盾突出,俱乐部运作过程中责、权、利关系模糊;缺乏完善的社会责任监督、评价机制;俱乐部还未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对俱乐部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体制落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俱乐部对社会责任概念、内容比较模糊。普通观众认为俱乐部社会责任实施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是:缺乏完善的社会责任监督、评价机制;体制落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俱乐部还未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对俱乐部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产权矛盾突出,俱乐部运作过程中责、权、利关系模糊;俱乐部盈利能力差;俱乐部对社会责任概念、内容比较模糊。(4)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目标层(俱乐部社会责任综合评价);准则层(内部责任、中部责任和外部责任3个一级指标);方案层(对股东责任、对员工责任、对债权人责任、对赞助商责任、对媒体责任、对消费者责任、对项目协会责任、对当地政府责任、对当地社区和学校责任、对环境责任共10个二级指标);子方案层(37个三级评价指标)。(5)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三个一级指标重要性排序是:内部责任=中部责任>外部责任;内部责任重要性排序是:对员工责任>对股东责任;中部责任重要性排序是:对消费者责任>对赞助商责任>对媒体责任=对项目协会责任>对债权人责任;外部责任重要性排序是:对社区和学校责任>对当地政府责任>对环境责任。(6)广东宏远俱乐部近三年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为:对股东责任为“好”;对员工责任为“好”;对债权人责任为“好”;对赞助商责任为“好”;对媒体责任为“好”;对消费者责任为“一般”;对项目协会责任为“好”;对当地政府责任为“很好”;对当地社区和学校责任为“差”;对环境责任为“一般”;内部责任为“好”;中部责任为“好”;外部责任为“一般”;综合评价为“好”。评价结果与调查的各利益相关者对俱乐部评价基本一致,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可行性较高。
二、建设、北易维护消费者权益贡献突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设、北易维护消费者权益贡献突出(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历史研究法 |
1.3.3 实证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个人数据权属问题 |
1.4.2 金融隐私权保护问题 |
1.4.3 金融机构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 |
1.5 研究逻辑思路与内容 |
1.6 难点与贡献 |
1.6.1 难点 |
1.6.2 拟创新之处 |
第2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理论 |
2.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基本界定 |
2.1.1 “数据”与“信息” |
2.1.2 个人数据的界定 |
2.1.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概念 |
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内涵 |
2.2.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概念 |
2.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特点 |
2.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与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交易的界分 |
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特殊规制的法理分析 |
2.3.1 场景维度下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特殊性 |
2.3.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3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风险及法律规制模式 |
3.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中的风险类型 |
3.1.1 金融消费者层面——数据权益侵害风险 |
3.1.2 金融机构层面——数据合规风险 |
3.1.3 金融系统层面——数据安全风险 |
3.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的生成逻辑 |
3.2.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中的多元利益格局 |
3.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利益主体之间的力量不均衡 |
3.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数据处理风险的扩散性 |
3.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的法律规制模式 |
3.3.1 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场景理论 |
3.3.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的公共性及规制逻辑 |
3.3.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场景风险规制模式 |
第4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识别标准及类型化构建 |
4.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识别标准 |
4.1.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识别性”的法律标准 |
4.1.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匿名化”的法律标准 |
4.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类型化构建 |
4.2.1 个人数据类型化的法律意义 |
4.2.2 国内外关于个人数据类型化标准的分析与借鉴 |
4.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静态分类与动态分类 |
第5章 基于场景的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行为的法律规制 |
5.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 |
5.1.1 一般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比较分析 |
5.1.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确定 |
5.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行为的法律规制 |
5.2.1 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行为的转变 |
5.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5.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环节法律规制的完善 |
5.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共享行为的法律规制 |
5.3.1 金融数据共享的背景和模式 |
5.3.2 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个人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制 |
5.3.3 开放银行模式下个人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制 |
5.4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跨境传输行为的法律规制 |
5.4.1 金融数据跨境的模式及风险 |
5.4.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跨境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4.3 我国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跨境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6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法律制度的构建 |
6.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理念的重塑 |
6.1.1 理念的转变:从政府规制到协同治理 |
6.1.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协同治理的总体框架 |
6.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外部治理机制 |
6.2.2 打造科技驱动型监管模式 |
6.2.3 加强金融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
6.2.4 采取审慎包容性的规制措施 |
6.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内部治理机制 |
6.3.1 金融机构的数据保护官制度 |
6.3.2 金融机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
6.3.3 金融机构的自我规制中引入“通过设计保护隐私”的理念 |
6.3.4 依托合规科技实现个人数据数据处理全流程控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历史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研究 |
(二)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研究 |
(三) 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点与难点 |
(一) 论文创新点 |
(二) 论文难点 |
第一章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概念、渊源与功能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统一战线 |
二、民营经济 |
三、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
第二节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思想渊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统一战线思想 |
二、列宁新经济政策蕴含的对资产阶级统战思想 |
三、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联盟的思想 |
第三节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三重功能 |
一、政治引导功能 |
二、政治吸纳功能 |
三、政党调适功能 |
第二章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初步探索(1978-1992) |
第一节 民营经济产生与党对民营经济人士初步认识 |
一、改革开放政策出台与民营经济产生 |
二、“看一看”方针 |
三、邓小平对民营经济人士群体的判断 |
第二节 民营经济发展波动与民营经济人士选择 |
一、治理整顿与左倾思想抬头:民营经济发展波动 |
二、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境遇表现:红帽子与假集体 |
第三节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正式出台 |
一、制定统战工作“八字方针” |
二、赋予工商联新历史使命 |
第三章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日益完善(1992-2012) |
第一节 促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完善的因素 |
一、南方谈话破除社会主义传统认识 |
二、民营经济人士群体新需要 |
三、民营经济发展引发新争议 |
第二节 党对民营经济人士政治认识的突破 |
一、民营经济人士政治身份再认识 |
二、民营经济人士可以入党 |
三、政治安排扩大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参与渠道 |
第三节 政治引导方针政策日渐完善 |
一、坚定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
二、首倡“两个健康” |
三、协调劳动关系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
四、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提上日程 |
五、推进光彩事业引导先富帮后富 |
第四章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纵深发展(2012——) |
第一节 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深化的多重因素 |
一、十八大以来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调整 |
二、“民营经济离场论”引发热议 |
三、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加 |
第二节 党对民营经济人士政治认识深化 |
一、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都是自己人 |
二、“两个始终” |
第三节 政治引导方针政策日益深化 |
一、“两个健康”新阐释 |
二、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 |
三、光彩事业助力精准扶贫 |
四、民营企业党建出现多种形式 |
第四节 新课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
一、政商关系畸形的三重因素 |
二、新型政商关系内涵 |
三、构建政商交流常态化机制 |
第五章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演进历程的回顾总结 |
第一节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演进总体态势 |
一、政策价值理念的调整 |
二、政策对象的地位变化 |
三、政策实施效果突出 |
第二节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演进的经验启示 |
一、使命型政党特质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的决定性因素 |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的国情依据 |
三、社会舆论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发展的助推器 |
四、国际环境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 |
五、必须关注民营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 |
六、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人士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
七、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同发展 |
第六章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优化完善 |
第一节 创新“民二代”统战政策 |
一、“民二代”交接班的三重考验 |
二、提高对“民二代”交接班的重视程度 |
三、根据“民二代”自身特点进行政治引导 |
四、助推“民二代”企业管理能力成长 |
五、关注“民二代”的政治成长 |
第二节 优化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政策 |
一、严格政治安排标准 |
二、凸显政治安排差异性 |
三、发挥民营经济人士的监督作用 |
第三节 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
一、重视互联网民营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弘扬企业家精神 |
三、保障互联网从业者劳动权益 |
四、强化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的统战功能 |
第四节 完善统战方针政策的组织依托 |
一、聚焦小微企业党组织设置 |
二、全面认识党组织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
三、科学发挥党组织的结构性功能 |
四、提升党组织活力 |
结语: 基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演进历程的进一步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情况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三、法律化路径说明 |
(一)道德的法律化 |
(二)本文法律化路径思考 |
第一章 法学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沿革 |
(一)中世纪后期西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萌芽 |
(二)1900-1950: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 |
(三)20 世纪50-6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 |
(四)197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时期 |
(五)1980-1990 年代:补充性理论的蓬勃发展 |
(六)21 世纪: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化 |
二、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 |
(一)法律概念之争与法律条文解释之辩 |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的多元视角 |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困境 |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判例概况 |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判决中的运用 |
(三)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困境 |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中“责任”概念的再认识 |
(一)何为“责任” |
(二)法学中有关“责任”的探讨 |
(三)企业社会责任是何种“责任” |
第二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理论探讨 |
一、《民法典》第86 条立法沿革 |
(一)早期立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
(二)2005 年《公司法》第5条中的“社会责任” |
(三)《民法典》第86 条的出台 |
(四)《民法典》第86 条文义解释 |
二、《民法典》第86 条的法律原则性质研究 |
(一)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法律性质之争 |
(二)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与原则的区分 |
(三)《民法典》第86 条法律性质:法律原则 |
三、作为法律原则的《民法典》第86 条解释 |
(一)体系因素解释:民商合一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
(二)目的因素解释: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补充 |
第三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司法适用 |
一、指导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 |
(二)劳工保护 |
(三)消费者保护 |
(四)环境保护 |
(五)案例分析 |
二、裁判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用于法律漏洞补充 |
(二)法律漏洞认定 |
(三)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 |
(四)案例分析 |
三、评价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评价功能——价值衡量的依据 |
(二)怎样进行衡量——比例原则 |
(三)案例分析:北京世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刘富君劳动争议案 |
第四章 对《民法典》第86 条的补充——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 |
一、对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
(一)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
(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 |
二、标准:作为法律的补充 |
(一)什么是标准 |
(二)标准与法律的关系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第86 条的补充 |
(一)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
(二)企业社会责任国内标准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实践中的运用 |
(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补充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 |
2.1 农村消费者的界定 |
2.1.1 消费者的概念及范围 |
2.1.2 农村消费者的界定 |
2.2 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 |
2.2.1 马克思的消费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消费者主权理论 |
2.2.4 法学理论对弱势群体保护理论 |
3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分析 |
3.1 泰山区区情介绍 |
3.1.1 行政区划及人口变化情况 |
3.1.2 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情况 |
3.1.3 农村消费者消费观念情况 |
3.2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主要消费购物场地 |
3.2.1 农村大集 |
3.2.2 农贸市场 |
3.2.3 农资经营店 |
3.2.4 农村商店和百货超市 |
3.3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途径 |
3.3.1 向行政部门投诉 |
3.3.2 双方和解 |
3.3.3 请求调解 |
3.3.4 提请仲裁 |
3.3.5 提起诉讼 |
3.4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及工作 |
3.4.1 行政执法部门方面 |
3.4.2 社会组织方面 |
3.4.3 司法部门保护方面 |
3.5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消费活动易遭受损害领域及行为 |
3.5.1 农资生产领域 |
3.5.2 食品安全领域 |
3.5.3 日常消费领域 |
3.5.4 新兴消费领域 |
4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与问题分析 |
4.1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与探索 |
4.1.1 泰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
4.1.2 泰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探索 |
4.2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问题分析 |
4.2.1 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不强 |
4.2.2 经营者自律诚信意识差 |
4.2.3 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力度弱 |
4.2.4 农村消费者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
4.2.5 部门协作不密切 |
4.2.6 农村新型消费领域维权难度较大 |
5 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
5.1.1 完善相关立法活动 |
5.1.2 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密切部门配合 |
5.1.3 加强司法保护力度 |
5.2 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
5.2.1 引导企业自律经营 |
5.2.2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
5.3 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健全消费维权网络 |
5.3.1 消费者协会要及履行法定职责 |
5.3.2 加强消费者协会的建设和改革 |
5.3.3 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
5.4 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
5.4.1 提高获取消费维权知识的能力 |
5.4.2 提高发现权益问题受侵害的能力 |
5.4.3 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
5.5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
5.5.1 发挥政府政策引导的作用 |
5.5.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5.3 提升金融的支持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于社会认知评价的“杭州丝绸”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概述 |
1.1 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相关研究现状分析 |
1.5 相关术语说明 |
本章小结 |
2 “杭州丝绸”内涵的界定 |
2.1 “杭州丝绸”的指代性 |
2.2 产品范畴的“杭州丝绸” |
2.3 产地范畴的“杭州丝绸” |
本章小结 |
3 “杭州丝绸”认知评价影响机理质性分析 |
3.1 研究设计 |
3.2 “杭州丝绸”质性资料采集 |
3.3 “杭州丝绸”数据编码 |
3.4 理论模型构建与研究假设提出 |
本章小结 |
4 “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作用机制实证分析 |
4.1 理论基础 |
4.2 实证研究 |
4.3 “杭州丝绸”认知评价体系说明 |
本章小结 |
5 群体差异下的“杭州丝绸”认知评价 |
5.1 产品知识 |
5.2 关联信息 |
5.3 产品表现 |
5.4 服务表现 |
5.5 品牌表现 |
5.6 社会责任 |
5.7 文化内涵 |
本章小结 |
6 提升“杭州丝绸”整体评价的建议 |
6.1 产品知识普及策略 |
6.2 关联信息畅通策略 |
6.3 产品开发改进策略 |
6.4 服务提升策略 |
6.5 品牌建设策略 |
6.6 社会责任感培育策略 |
6.7 文化内涵引领策略 |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局限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图目录 |
附录2 表目录 |
附录3 访谈素材原始语句列举 |
附录4 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范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基础理论与分析范式构建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概述 |
一、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 |
二、监管与产品质量监管 |
三、产品质量监管工具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相关理论 |
一、法经济学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三、安全价值理论 |
四、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范式建构:一种法治化分析路径 |
一、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初始法制状态 |
二、“观念——结构——行为”法治化分析路径的建构 |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框架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打造协同治理的法治监管模式 |
二、结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法治平衡 |
三、行为目标:形成多元协同、社会共治的法治格局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动力来源 |
一、内在动力:现代质量监管理念的嵌入 |
二、外在动力:法律制度供求的非均衡 |
三、直接动力:利益驱动下的理性选择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阻力因素 |
一、思想阻力:理念认知滞后 |
二、结构阻力:制度变迁及其路径依赖 |
三、行为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 |
第四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 |
一、观念选择:渐进式路径 |
二、结构选择:社会化路径 |
三、行为选择:法治化路径 |
第三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变迁 |
第一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演进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
二、改革放开后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管法制演进沿革述评 |
第二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 |
一、监管理念从国家权力走向公民权利 |
二、监管法制从自利型走向服务型 |
三、监管行为从单一手段走向多元化手段 |
第三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运行存在问题 |
一、监管理念守旧,价值目标冲突 |
二、法制体系内容交叉冲突,与市场实际脱节 |
三、监管行为倚重运动式监管,参与主体单一 |
第四章 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借鉴 |
第一节 产品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二节 消费者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分析及启示 |
一、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分析 |
二、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路径 |
第一节 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观念变革 |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取向 |
二、产品质量监管法治意识形态革新 |
第二节 重塑产品质量监管法治结构 |
一、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 |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 |
三、优化各方主体间联系互动制度 |
四、建立监管法治影响评估分析制度 |
第三节 优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行为 |
一、加强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手段 |
二、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 |
三、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
四、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 |
五、提高信息传递质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7)温州市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创新之处 |
(一)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的定义具有创新性 |
(二)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研究对象具有特点 |
(三)研究方式更具有针对性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研究综述 |
(二)国内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基本概念 |
一、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
(一)旅游消费者及旅游消费行为的概念 |
(二)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
二、旅游经营者义务的概念 |
(一)旅游供给市场的概念 |
(二)旅游经营者义务的概念 |
(三)旅游经营者义务特殊性 |
三、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的概念 |
(一)放心消费 |
(二)旅游市场放心消费 |
(三) 放心消费指数的概念 |
第3章 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现状 |
一、文成县旅游市场概况 |
二、文成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现状 |
(一)文成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现状 |
(二)文成县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情况 |
(三)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监管现状 |
三、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评价的问卷调查 |
(一)消费者放心消费评价问卷调查 |
(二)问卷回收及数据统计结果 |
(三)问卷结果统计分析 |
四、对经营主体及行业监管人员进行访谈 |
(一)对旅游市场监管人员的访谈结果分析及结论 |
(二)对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访谈结果分析及结论 |
第4章 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安全性存有隐患 |
二、旅游市场消费产品质量存有隐患 |
三、旅游市场市场主体诚信评价不高 |
四、旅游市场价格未落实明码标价 |
五、旅游市场服务水平尚需提高 |
六、游客消费存在惰性、权利维权存在弊端 |
七、旅游市场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缺乏针对性 |
第5章 对策及建议 |
一、完善旅游消费环境安全预警机制 |
(一)加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培训,落实主体责任 |
(二)实行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奖惩机制,提升旅游市场经营环境 |
(三)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
(四)逐步建立危机预警机制 |
二、强化旅游产品的质量,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
(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
(二)强化溯源管理制度 |
(三)加大对旅游市场消费产品的监管力度及抽检力度 |
三、加强宣传引导,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
(一)强化经营者诚信意识 |
(二)提高市场准入水平 |
(三)加强宣传引导 |
四、倡导商户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消费 |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旅游相关产品价格体系 |
(二)促使企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
(三)强化旅游产品及服务价格的政府监管力度 |
五、优化旅游服务质量,打击消费侵权行为 |
(一)加强旅游企业投资政策及税费政策支持 |
(二)实施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
(三)强化行政执法力度 |
六、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健全消费维权体系 |
(一)政府主导, 加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
(二)推动和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营造优良的旅游消费环境 |
(三)完善投诉统一受理机制,畅通维权渠道 |
七、建立健全旅游市场放心消费综合评定机制 |
结论 |
文献 |
附录一: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调查问卷 |
附录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访谈评价表 |
附录三:旅游市场经营者访谈评价表 |
致谢 |
(8)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0.2 相关概念解析 |
0.3 研究现状分析 |
0.3.1 经济民主思想研究现状 |
0.3.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现状 |
0.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0.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1章 体系生成: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形成背景和过程 |
1.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形成背景 |
1.1.1 时代背景:世情、国情与党情出现新变化 |
1.1.2 历史镜鉴:对二战后各主要国家经济实践的深刻反思 |
1.1.3 现实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与问题 |
1.1.4 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经济民主思想 |
1.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形成过程 |
1.2.1 酝酿萌发阶段 |
1.2.2 积极探索阶段 |
1.2.3 初步形成阶段 |
1.2.4 成熟完善阶段 |
第2章 制度保障: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民主 |
2.1 所有制与经济民主 |
2.1.1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经济民主的根本前提 |
2.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经济民主内涵 |
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民主 |
2.2.1 经济主体的基本含义 |
2.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 |
2.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民主内涵 |
2.3 分配制度与经济民主 |
2.3.1 重新确立物质利益原则 |
2.3.2 对按劳分配原则的拨乱反正 |
2.3.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经济民主内涵 |
第3章 基本任务:经济管理民主化 |
3.1 经济管理民主化的提出 |
3.2 经济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 |
3.2.1 “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原则 |
3.2.2 “民主集中制”原则 |
3.2.3 “权、责、利相统一”原则 |
3.2.4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
3.2.5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原则 |
3.3 宏观经济民主管理的全面推进 |
3.3.1 给政府分权:处理好党政关系 |
3.3.2 给地方分权:处理好上下关系 |
3.3.3 给企业分权:处理好政企关系 |
3.3.4 给集体经济组织分权:处理好政社关系 |
3.4 企业民主管理的全面推进 |
3.4.1 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 |
3.4.2 让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 |
第4章 关键环节:经济决策民主化 |
4.1 经济决策的地位和作用 |
4.1.1 经济决策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地位 |
4.1.2 经济决策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
4.1.3 经济决策的重要作用 |
4.2 经济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4.3 经济决策民主制定 |
4.3.1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经济决策制定的必要条件 |
4.3.2 群众路线:经济决策制定的基本方法 |
4.3.3 民主集中制:经济决策制定的重要保证 |
4.4 经济决策民主执行 |
4.4.1 “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经济决策执行的动力之源 |
4.4.2 “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经济决策执行的必然选择 |
4.4.3 “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经济决策执行的重要原则 |
4.5 经济决策民主检验 |
4.5.1 “实践”:经济决策检验的唯一标准 |
4.5.2 “三个有利于”:经济决策检验的具体标准 |
第5章 实践成效:经济行为的民主化变迁 |
5.1 生产行为从行政调控向自主经营的变迁 |
5.1.1 计划体制时期行政调控下的生产 |
5.1.2 改革开放后生产向自主经营的转变 |
5.2 交换行为从计划调拨向市场配置的变迁 |
5.2.1 计划体制时期计划调拨下的交换 |
5.2.2 改革开放后交换向市场配置的转变 |
5.3 分配行为从平均主义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变迁 |
5.3.1 计划体制时期平均主义下的分配 |
5.3.2 改革开放后分配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转变 |
5.4 消费行为从计划调节向适度可持续的变迁 |
5.4.1 计划体制时期计划调节下的消费 |
5.4.2 改革开放后消费向适度可持续的转变 |
第6章 理论解析: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要旨和特点 |
6.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要旨 |
6.1.1 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的制度基础 |
6.1.2 中国共产党:经济民主的领导核心 |
6.1.3 发展生产力:经济民主的物质前提 |
6.1.4 人民自主:经济民主的价值诉求 |
6.1.5 人的全面发展:经济民主的终极目标 |
6.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特点 |
6.2.1 坚持经济与民主的统一 |
6.2.2 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 |
6.2.3 坚持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统一 |
6.2.4 坚持经济自由与经济平等的统一 |
6.2.5 坚持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
6.2.6 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的统一 |
第7章 现实观照: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当代价值 |
7.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理论价值 |
7.1.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7.1.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是持续推进经济民主事业的重要指南 |
7.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实践价值 |
7.2.1 进一步创设有利于经济民主的政治法律环境 |
7.2.2 全面深入推动经济管理民主化进程 |
7.2.3 全面深入推动经济决策民主化进程 |
7.2.4 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9)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基于CSR报告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本文研究背景 |
(二)本文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本文研究思路 |
(二)本文研究方法 |
四、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理论概述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企业社会责任 |
(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即CSR报告)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企业公民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责任铁律理论 |
第二章 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和问题 |
一、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
(一)昆明市烟草企业简介 |
(二)昆明市烟草企业CSR报告发布情况 |
(三)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主要内容 |
二、昆明市烟草企业CSR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 |
(一)CSR报告价值体现不充分 |
(二)CSR报告中实质性议题还需改进 |
(三)CSR报告中利益相关方诉求回应度低 |
三、昆明市烟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
(一)从报告价值不充分,看政府部门监管欠缺 |
(二)从报告内容不通透,见企业履责形式匮乏 |
(三)从报告回应度不理想,显公众参与度不高 |
第三章 昆明市烟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的原因 |
一、政府监管不到位 |
(一)法律依据不够完善 |
(二)政企合一权责不清 |
二、企业认识有偏差 |
(一)认识片面局限 |
(二)内生性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 |
三、社会监督不力 |
(一)公众参与监督意识不强 |
(二)非政府组织作用发挥不力 |
第四章 国内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 |
一、国内优秀企业的做法 |
(一)管理经验——战略驱动、创新方式 |
(二)实践经验——特色文化、责任明确 |
二、国外烟草企业的做法 |
(一)奥驰亚集团——层级清晰、监管有力 |
(二)英美烟草——借助审计、保障权益 |
(三)日本烟草——管理严格、措施有力 |
第五章 烟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及建议 |
一、政府层面的举措 |
(一)健全监管法律法规 |
(二)监督管理创新发展 |
(三)积极落实各项政策 |
二、企业层面的举措 |
(一)战略驱动,提升履责能力 |
(二)提升意识,树立特色文化 |
(三)优化实践,创新履责方式 |
三、社会层面的举措 |
(一)营造和谐履责环境 |
(二)包容烟草企业发展 |
(三)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兴起 |
1.1.2 欧美体育产业发达国家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
1.1.3 体育产业在我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
1.1.4 我国职业体育可持续发展需要俱乐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资料法 |
1.4.2 访谈法 |
1.4.3 问卷调查法 |
1.4.4 德尔菲法 |
1.4.5 数理统计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思路 |
1.6.2 技术路线 |
1.7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7.1 研究重点 |
1.7.2 研究难点 |
1.8 本章小结 |
2.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 |
2.1.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历程 |
2.1.2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主要争议 |
2.1.3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运动的发展 |
2.2 关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社会责任研究 |
2.2.1 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的内涵及特征 |
2.2.2 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的目的研究 |
2.2.3 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的测量、影响因素和评价研究 |
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3.1 文献总结 |
2.3.2 对本文的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3.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基本理论 |
3.1 职业篮球俱乐部的性质及特征 |
3.1.1 职业篮球俱乐部的法律性质 |
3.1.2 职业篮球俱乐部的特征 |
3.2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理论基础 |
3.3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性 |
3.3.1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要素 |
3.3.2 职业篮球俱乐部是各利益相关主体的缔结 |
3.3.3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是俱乐部各利益相关者责任的综合体 |
3.3.4 利益相关者理论相较于其他理论的优势 |
3.4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概念、特征及内容 |
3.4.1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概念 |
3.4.2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的特征 |
3.4.3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的内容 |
3.5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的主体、客体及责任关系 |
3.5.1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的主体 |
3.5.2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的客体 |
3.5.3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
3.6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功能 |
3.6.1 认定功能 |
3.6.2 监督功能 |
3.6.3 导向功能 |
3.6.4 激励功能 |
3.6.5 交流功能 |
3.7 本章小结 |
4.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实施状况满意度调查及影响因素 |
4.1 俱乐部(CBA)社会责任满意度调查和社会责任缺失内容 |
4.1.1 各利益相关者对当前CBA俱乐部社会责任实施状况的满意度 |
4.1.2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俱乐部社会责任缺失内容 |
4.2 俱乐部(CBA)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
4.2.1 俱乐部(CBA)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排序 |
4.2.2 俱乐部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5.1.1 系统性原则 |
5.1.2 典型性原则 |
5.1.3 动态性原则 |
5.1.4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
5.1.5 可比、可操作性原则 |
5.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5.3 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分析 |
5.3.1 职业篮球俱乐部利益相关者定义 |
5.3.2 内部利益相关者利益分析 |
5.3.3 中部利益相关者利益分析 |
5.3.4 外部利益相关者利益分析 |
5.4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 |
5.4.1 第一轮专家调查问卷的形成 |
5.4.2 三轮专家咨询后的统计结果 |
5.5 职业篮球俱乐部(CBA)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权重的确立 |
5.6 本章小结 |
6.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实证研究 |
6.1 评价模型建立 |
6.1.1 评价方法的选择 |
6.1.2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模型的建立 |
6.2 广东宏远俱乐部近三年社会责任绩效综合评价(2016-2017赛季至今) |
6.2.1 第一步评价指标数据的获取 |
6.2.2 确定广东宏远俱乐部社会责任综合评价的因素集 |
6.2.3 确定广东宏远俱乐部社会责任综合评价的评语集 |
6.2.4 方案层评价 |
6.2.5 准则层评价 |
6.2.6 目标层评价 |
6.3 俱乐部(CBA)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验证分析 |
6.3.1 广东宏远俱乐部简介 |
6.3.2 评价结果验证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结论、建议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促进俱乐部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 |
7.2.1 明确俱乐部法律主体地位 |
7.2.2 俱乐部社会责任内涵法制化 |
7.2.3 加强俱乐部社会责任立法及监督评价机制 |
7.3 研究的创新点 |
7.4 研究局限性 |
7.5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3 |
附件4 |
附件5 |
附件6 |
个人学习经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四、建设、北易维护消费者权益贡献突出(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研究[D]. 郑岩. 辽宁大学, 2021(02)
- [2]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历史演进研究[D]. 侯恩宾. 山东大学, 2021(11)
-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D]. 彭钰栋.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4]泰山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D]. 施圣涛.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4)
- [5]基于社会认知评价的“杭州丝绸”研究[D]. 曹爱娟. 东华大学, 2020(03)
- [6]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D]. 任翔.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7]温州市文成县旅游市场放心消费问题及对策研究[D]. 魏禹文.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8]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D]. 孙贵林. 湘潭大学, 2020(12)
- [9]昆明市烟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基于CSR报告的视角[D]. 杨俊楠. 河南大学, 2020(02)
- [10]职业篮球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 乔泽波.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