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怎样在农村落实(论文文献综述)
黄曼[1](2021)在《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权利保障研究》文中提出
高云亮[2](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刘震[3](2018)在《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具有几千年农业社会发展历史的传统大国,带有深沉的农耕文明印记,包括农村、农业、农民在内的“三农”问题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命脉根基。农民是农村的主人,解决好农民问题是解决好整个“三农”问题体系的基础。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党和政府进行政治宣传教育,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高农民思想、法治、文化等综合素质的有力抓手,也是保障党和国家各项农村方针政策顺利实施的有力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这客观上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机遇、新挑战和新的发展契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何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积极有效地落实党和国家所安排的任务,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工作归旨成为本文的研究主题。本文研究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聚焦的新时代,特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引领的治国理政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十八大的“三农”政策理念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之作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更加突出了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的政策精神,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承我党历史上已有的教育经验和智慧,在新时期发挥好思想引导、凝聚人心、协调矛盾的积极作用。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在巩固党对农村全面的领导权、推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农村事业现代化发展等多方面体现应有的价值,才能有效地满足社会期许以及农民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成为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形势。一方面,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这无论在中国社会发展史上,还是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作为党的十五大报告所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发挥着承上启下过渡的关键作用。农村地区实现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也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在理论、实践以及价值方面具有密切的联系。认清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是开展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然环节,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成为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纲领和总抓手。新时期农民思想政治教育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工作的依据,以实现农村全面振兴、城乡有机融合为目标,以实现农民素质的现代化为落脚点,积极配合党和国家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得到了新发展,获得了新成就。首先,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引领下,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呈现出构成成分多元化、功能职责多样化、综合素质日趋优化的特征。其次,通过接受积极合理的思想政治教育,农民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显着的提高。相较于以往,农民的政治信仰、经济观念、文化素养、法治观念、生态观念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最后,在对党和国家关于精准扶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信息化等农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中,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目标、教育保障、教育环境、教育载体等方面也实现了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农村深化改革、农村城镇化以及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下,农民仍然处于传统观念不断向现代公民观念的转变过程中。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农民在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当前我国农民思想观念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部分地区农民的腐朽的封建观念仍然在延续,部分地区农村的宗教、宗族、宗派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处于转型期的农民仍然与城市居民在综合素养方面存有不小差距,农民在道德观念、民主意识、法律维权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都影响着当前农民正确思想政治观念的树立。导致当前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也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归结:一是从教育主体的角度来看,当前很多地区基层干部的失责导致了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式微;二是从农民自身的角度来看,农村城镇化、农村社会改革和转型对农民思想带了剧烈冲击,导致其价值观日益多元化;三是教育环境来讲,当前农村空心化和新农村社区的出现,也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迫切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创新;四是网络新媒体对农民的生活带来复杂的影响,这也是以往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尚未触及的空白处,对新时代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带来考验。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在对以往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继承、总结和归纳的基础上,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所倡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有关内容与农民教育的有关内容进行的机结合;是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十九大所提出的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来设置和落实,也是在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基本原则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农民最为关注的、当代农村社会发展最为迫切的任务进行的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农民进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线的政治观教育;二是依据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开展农民的法治观教育;三是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培养农民对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价值正确理解和判断的价值观教育;四是将乡规民约与现代公民道德教育进行有机结合,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的包含社会公德、职业美德、家庭道德的道德观教育;五是对农民进行符合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政策方针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发展观教育。加强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是使农民适应时代发展、解决思想问题、完成党和政府所安排的任务的现实举措。本文通过对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主体、方式、环境、机制进行分析,从组织有效、方式创新、环境保障、机制构建等几个方面提出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对策。第一,在乡村振兴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要确保对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有效,必须不断强化主体意识,不断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导性、渗透性,从而确保对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局把握。第二,在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的基础上,探索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方式,应该以农村“一线”的实践思维代替传统经验思维,加强对农民自我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矛盾协调等方面实现多元价值引导,并积极探索农村网络信息化时代的教育方式。第三,夯实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保障,要加强人文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同步构建:一是积极营造新时期农村本土的共同体精神文化氛围;二是运用城市的发展资源对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反哺;三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建设和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强对农村网络虚拟环境的建设和管理。第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合理机制,能够有效的将当前农村社会各相资源进行整合匹配,在发挥优势、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提高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整体的有效性。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在新的历史起点,提升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必须与农村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形成统筹兼顾的工作机制。这其中包括:物质满足和精神引领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物质、人力和组织相结合的保障机制,规范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基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评价机制以及党和政府统一领导、多方参与的整合机制。
陆杰华,沙迪[4](2019)在《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与战略路径》文中研究说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渐加速且程度不断加深,呈现出老龄化速度快于城镇、家庭日趋小型化和空巢化、区域间老龄化差异明显加大等鲜明特征。文本首先梳理了十八大以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的新进展,分别从配套养老政策、养老服务网络及设施、养老模式探索及养老保障水平四个方面概括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其次,剖析了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社会化养老起步晚、养老投入欠账多、老年人健康状况不佳、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再次,在明确问题的基础上梳理了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矛盾;最后,着眼于未来改革思路,前瞻性提出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路径,旨在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配套化、系统化与整合化进程。
刘冬[5](2017)在《“农地确权”中的利益冲突与秩序维系 ——基于鄂中T村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农地确权”中的利益冲突与秩序维系,文章通过对个案村的实证调查,呈现出“农地确权”政策在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阶段性进程,探究在不同阶段中,农民对“农地确权”政策的态度表达、行为选择和效果回应,同时从多元主体的不同视角出发,发现包括农民、村民小组、村委会、地方政府在内的各个主体对于政策实施的利益诉求、利益冲突以及冲突后对农村秩序的维系。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呈现,在“农地确权”方面,总结了当前确权工作所面临的挑战,并针对诸项挑战予以回应,进行走出实施困境的路径假设,以使“农地确权”政策得以顺利进行,有序开展,实现其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意义,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加速现代农业的建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实现,稳定农村秩序,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利益冲突与秩序维系”方面,笔者引入了权力、权益和情感三个变量,对引起利益冲突的导因进行三维分析,分别从权力的服从与抗争、权益的漠视与扞卫、情感的排斥与认同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这三个变量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利益冲突的产生、激化及消解,对此三者的动态分析,对正确认识确权工作,解决矛盾冲突,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此外,笔者对农民在“农地确权”中的实践逻辑予以分析,引入了“经济人”假设和“政治人”假设理论,形成了以利益最大化为特点的“经济人”实践逻辑,和以政治参与为特点的“政治人”实践逻辑,两者既独立作用,又相互影响,共同存在于“农地确权”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尤其对利益冲突这一核心问题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两者所导向的存在于农村社会的“分歧”与“共识”,对解决矛盾冲突、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范拥军[6](2016)在《乡级治理现代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为政之道以农为先,农村承载着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民生、生态厚重的内涵,是民族存续根脉、国家发展根基、人类衣食之源。郡县治则天下安,乡级政权机关是国家与农村社会联系的桥梁纽带,具有基础性、直接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特征。乡级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没有乡级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治理理论为基础,吸收当代治理理论研究成果,在对中国传统治理理论扬弃的基础上,结合对“百村千户”(263个村2617户)农民的调查和对一些乡镇干部的调查访谈,深入剖析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及其对乡级治理的诉求,结合中国乡级政治文化传统和政治体制现状,从四个维度对乡级治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第一部分:回顾了中国乡级治理的历史变迁。任何治理创新都不能脱离历史文化和已有的治理路径。在传统社会,乡级治理经历了乡官制到职役制的演变。农耕文明和儒家文化孕育了皇权、族权和绅权三权融合、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乡村治理特质。近代以来,为救亡图存从清末乡镇自治制度创设到民国时期乡村建设派的实践,其虽有历史局限性,但都是为挽救民族危机、实现国富民强的有益尝试。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成功开展乡级民主治理。苏区民主治理从选举法创设到实践探索卓有成效。抗日根据地乡级民主选举富有特色,创造了画圈法、投豆法等选举办法。建国初期普选产生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级人民政府,乡级政府有效地开展土改和社会经济文化管理。从1958年到1983年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这一治理模式超越了生产力,违背农民的意愿,扼杀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废除人民公社,建立乡政府,乡政府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文化教育、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部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历史性变革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中国农村正在经历着从小农经济到现代大农业的历史性变革,农村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在农村较为广泛应用,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条件,也要求政府为其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农村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新型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组织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农村企业主、职业农民、农民工、村干部、传统农民等社会阶层,不同阶层利益诉求不同,新兴阶层参政愿望较强;农村大规模人口流动使农村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严重失衡,深深地影响着乡级治理;农民的民主素养、法律素养、文化素养显着提高,对乡级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整体讲,农村生产力、生产方式、人口结构、社会阶层、农民素养等治理环境的深刻变化,既为乡级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也为乡级治理现代化创造了条件,要求构建治理主体多元化、权力生成民主化、权力运行法治化、利益表达制度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培育建设现代农村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美丽乡村的现代治理能力。第三部分:剖析了推进乡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突出问题。进入21世纪,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目标,确立了“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发展战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取消农业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乡镇政府的服务职能逐渐凸显,在农村社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由于制度路径依赖,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机制没有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变化而创新,乡级治理仍然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如下:乡级治理体系缺乏现代化特质。一是治理主体单一,农民、新型社会组织处于被治理状态,缺乏参与管理的体制机制;同时乡级治理权力分割为“七站八所”,碎片化严重,缺乏整体性、协调性。二是考评体制不科学,治理客体评价缺位;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监督缺乏平台和制度保障。三是农民利益表达非制度化,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四是乡政府和村委会之间法定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扭曲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五是县乡关系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呈现“随意性”“人治化”。六是乡级官员权力产生机制存在缺陷。目前一些地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形式上是由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产生,实际上是由上级党政领导任命,造成了一些乡镇领导唯上级领导命令是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乡级现代治理能力弱化。一是部分乡镇干部素质低,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待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不够,组织协调能力较差,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甚至少数乡镇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重。二是乡级治理主体在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促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方面能力不强。三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民政治权益能力有待提升。四是供给公共产品能力不足,发展农村教育、繁荣农村文化、建设农民精神家园能力较差。五是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美丽村镇,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措施不够。第四部分:从完善乡级治理体系、提升乡级治理能力两个层面,提出了推进乡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策建议。推进乡级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建构。构建多元治理机制,为农民、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构建参与乡级公共事务管理、监督的平台和制度保障;科学界定乡级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责和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备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让群众成为考评乡镇干部的主体;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完善信访制度、民主恳谈制度,维护群众的话语权和正常利益诉求;依法界定县乡政府间权责,实现权责法定;理顺乡级政权机关与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构建现代国家和社会关系。乡级治理的中枢是乡级党委政府,推进乡级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生成体制改革,是完善乡级治理体系、提升乡级治理能力的治本之策。推进乡级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乡级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级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以下路径:提升乡级干部的学习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依法治理的能力;提升乡级治理主体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具有现代产业和现代服务体系的美丽特色村镇的能力;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展政治文明的能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涵养乡风文明,建设农民精神家园的能力;维护乡村治安、化解乡村矛盾,应对乡村突发事件,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的能力;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综上所述,要通过创新乡级治理体制机制,构建多元、民主、法治、透明、高效的现代化乡级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美丽村镇建设,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互融合、相互发展、相得益彰,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刘冰[7](2014)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启动于2009年的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筹资的农民养老制度,与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世的背景、制度设计、制度实施、制度效果等问题,是农村发展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新实践,是农村公共管理、农村公共经济研究领域的新问题,是社会保障经济理论的新发展。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对于解决农民基本养老和因老致贫返贫的现实困难,加快解决“三农”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本文以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制度实施现状、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制度实施困难及成因、改进新农保制度等为基本研究内容,通过深入的农村社会调查,对农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等实际情况进行描述,对我国新农保制度建设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新农保制度成效及其不足,探讨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保障新农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路径,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导论,包括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研究的思路、内容及方法等:第二章分析了新农保制度基本内涵,并从社会公正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多个视角,阐释了新农保制度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对新农保实施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述,选取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典型代表省份,对其推行新农保制度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新农保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制度配套以及主客观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构建了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宏观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德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利用综合指数法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形成了新农保制度启动以来全国31个省份的新农保制度综合发展情况和排名情况对比;第五章运用规范的经济学方法,对新农保制度实施的微观影响进行判断,论证了新农保制度的推行对农村人口数量、农民收入水平、农民消费水平等是否产生了积极影响;第六章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际模式比较,重点对全民统一制模式、分散型模式、统分结合型模式的特点和典型国家的运行机制等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七章在总结了新农保实施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基本原则、基本目标、路径设计、发展基础以及政策建议等;第八章归纳了本文研究的基本结论,提出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研究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是:新农保具备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在推行过程中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职能;通过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广,新农保制度在“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这四个方面均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效,但四个方面的发展并不均衡,且地区差异较显着。同时,新农保制度设计、制度执行、管理与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此外,新农保的实施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有效控制农村人口数量,辅助农村生育政策的执行,有效缓解农村社会矛盾,但其对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的影响并不显着;而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离不开政府主导和完善的法制体系,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模式能够更为高效的满足不同程度的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就进一步完善改进新农保制度,保障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本文总结了新农保制度试点的四条基本经验,进行了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路径设计,分析了提升新农保实施效果所需的制度、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础,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包括:一是构建了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并加以运用,从宏观上把握了我国新农保制度的发展状况,比较了各地新农保制度发展的差异;二是利用规范的经济学模型,对新农保制度的微观影响进行了判断;三是开展了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拓宽了解决问题的视野和思路。在充分肯定新农保试点的四条基本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内涵较为丰富的提升新农保实施效果的目标、基本路径、提出了夯实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各项环境基础、完善制度设计、从筹资机制的建立到监管服务的提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四是本文采用了校府合作的研究方法和信息互动模式,在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马喜亨[8](2014)在《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云南藏区在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表现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程度加剧。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公众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由于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基础薄弱,民族宗教问题复杂等因素影响,使老龄问题更加突出,老龄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这不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也对边疆社会稳定产生威胁。因此在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民俗习惯有特殊性的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显得尤为重要,做好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事业,不仅为当地建立和谐、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还为国家的稳定奠定了基础。本文考察了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现状,分析了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最后就如何更好的促进地方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发挥,如何满足养老需求的可及性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绪论中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做了介绍,分析了国内外文献综述,随后介绍了本文的基本思路和创新之处。第一章,简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进行论述,分别从新公共服务理论、合作主义模式、民主行政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四个方面为本文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分析了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与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特殊性。第三章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是对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进行分析,设计了地方政府养老服务可及性指标,从养老需求、政府对养老服务的供给、养老服务的保障措施、养老服务的环境因素这四个方面进行可及性分析。第四章,在前几章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善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可及性的政策建议。
胡建华[9](2014)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常君[10](2014)在《基于多区域离散人口发展方程对贵州省老龄化趋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1世纪伴随着全球性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得人口老龄化逐渐变成了世界各个国都面临的共同的问题。随着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发展,如今全省已经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导致家庭空巢化现象逐渐加剧。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再加上经济基础薄弱、起点比较低的实际情况,加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对贵州省经济发展的产生的压力将更为沉重。文章依据贵州省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关于出生、死亡、人口流动等相关数据,并考虑分析了“单独二孩”政策对本省农村未来总和生育率的影响,进而对本省自2011年起之后90年的全省总和生育率及农村总和生育率设定了高中低三种方案:(1)低生育方案:假定,自2011年起之后90年贵州省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不变,且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工作得到了很好地完善,外加人们的生育意愿下降,使得总和生育率下降;(2)中生育方案:假设,自2011年起之后90年贵州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将适度放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但是,由于抚养孩子的成本较高等原因,人们的生育意愿增长缓慢,使得总和生育率缓慢上升;(3)高生育方案:假设,自2011年起之后90年贵州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将放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并且,人们的生育意愿也跟着增长,使得总和生育率上升较快。此外,对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模式进行分析和假设,然后,应用多区域离散人口发展方程对本省2011年至2100年的人口规模和结构分年龄分城乡进行预测。模拟的结果显示,这段时期内,本省老龄化发展趋势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11年至2023年,快速上升;第二个阶段为2024年至2037年,加速上升;第三个阶段为2038年至2061年,上升速度变缓;第四个阶段为2062年至2100年,更加缓慢上升至基本保持不变。2011年至2100年间,本省会始终伴随着老龄化,并将先后步入深度及超级老龄化社会,这是不可避免的。而在此期间,老年人口上升最快的是2024年至2037年间,且2038年至2061年也将始终保持较高的老年人口数,并最终在2043年达到峰值,2062年至2100年间快速下降。另一方面,与高低方案相比,中方案兼具了高方案人口年龄结构合理、低方案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的优点,并克服了高方案人口数量控制差、低方案人口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缺点,是相对比较适合贵州省当前及未来人口发展的可行性方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怎样在农村落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怎样在农村落实(论文提纲范文)
(2)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基本思路 |
五、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概念与理论资源 |
一、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新时代 |
(二) 农民 |
(三)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 |
二、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资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
(二) 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
(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
第二章 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
一、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发展引领 |
(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和重要地位 |
(二) 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
(三)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证 |
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提出新的要求 |
(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渊源和科学内涵 |
(二) 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和要求 |
(三)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 |
第三章 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所取得的新发展与新成就 |
一、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新发展 |
(一)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构成成分的多元化 |
(二)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功能职责的多样化 |
(三)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能力素质日趋优化 |
二、新时代我国农民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获得提高 |
(一) 政治信仰日趋坚定 |
(二) 经济观念不断更新 |
(三) 文化素养总体提高 |
(四) 法治观念有所加强 |
(五) 生态意识开始觉醒 |
三、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 |
(一) 在贯彻“精准扶贫”政策中培养农民“扶智、扶志”思想 |
(二) 在贯彻农业现代化发展政策中倡导农民学习科学理念 |
(三) 在贯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开展“美丽乡村”主题宣传 |
(四) 在贯彻农村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实现教育的方式载体创新 |
第四章 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观念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观念所存在的问题 |
(一) 观念保守落后 |
(二) 宗族问题复杂 |
(三) 功利思想严重 |
(四) 宗教问题凸显 |
(五) 法治意识式微 |
二、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观念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基层干部的职能失范降低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 |
(二) 社会转型期对农民的价值观产生复杂的影响 |
(三) 农村空心化加大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难度 |
(四) 传统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无法解决农村社区的新问题 |
(五) 网络发展及新媒体技术应用对农民具有双刃剑作用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线的政治观教育 |
(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体系教育 |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教育 |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
(四) 新时期国情形势和农村政策教育 |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价值观教育 |
(一)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价值 |
(二)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 |
(三)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价值 |
三、以乡规民约和公民道德教育为内容的道德观教育 |
(一) 乡村社会公德教育 |
(二) 乡村家庭美德教育 |
四、以全面依法治国和村民自治法为重点的法治观教育 |
(一) 社会主义民主教育 |
(二) 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
(三) 社会主义公民教育 |
五、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解放思想为核心的发展观教育 |
(一) 绿色生态环保教育 |
(二) 集体共享协作教育 |
(三) 科技创新思维教育 |
(四) 协调持续发展教育 |
第六章 加强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选择 |
一、明确开展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 |
(一) 强化教育主体的主导性 |
(二) 激发农民群体的主动性 |
(三) 调整教育方法的合理性 |
(四) 注重教育环境的适应性 |
(五) 构建教育机制的科学性 |
二、确保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有效 |
(一) 发挥基层单元“最后一公里”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二) 积极引进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技术和人才 |
(三) 探索新时期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助功能 |
(四) 完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专职化制度政策 |
三、探索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创新 |
(一) 以在农村“一线”的实践思维代替传统经验思维 |
(二)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多元引导的功能 |
(三) 探索信息化时代新媒体技术开展教育的方式 |
四、夯实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保障 |
(一) 积极营造新时期农村本土的共同体精神文化氛围 |
(二) 运用城市的发展资源对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反哺 |
(三) 加强对农村新媒体虚拟环境的建设和管理 |
(四)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建设 |
(五) 因地制宜探索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
五、构建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机制 |
(一) 物质满足和精神引领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
(二) 物质、人力和组织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
(三) 规范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
(四) 基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评价机制 |
(五) 党和政府统一领导、多方参与的整合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4)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与战略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的新进展 |
(一) 农村养老问题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配套养老政策密集出台 |
(二) 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基础养老设施进一步完善 |
(三)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主体框架, 探索总结符合本地特色的养老模式 |
(四) 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为实现全民参保奠定坚实基础 |
二、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矛盾剖析 |
(一) 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
1.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起步晚, 基础养老设施尚不完备 |
2.农村养老投入欠账多, 养老服务发展严重滞后 |
3.农村老人健康风险高, 周期性医疗健康宣教偏少 |
4.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 空巢和劳动力老化现象突出 |
(二) 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矛盾剖析 |
1.老龄化加速态势与农村老龄化应对机制不对称的矛盾 |
2.农村养老服务投入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不充分的矛盾 |
3.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侧与老年人实际需求侧不平衡的矛盾 |
4.农村老年人养老社会保障相对薄弱与本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的矛盾 |
5.需照料的老年群体庞大与专业服务人才培养不匹配的矛盾 |
三、新时代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战略路径 |
(一) 制定农村养老发展中长期规划, 健全农村老龄化应对机制 |
(二) 加大农村养老公共财政投入, 增强社会力量的养老服务主体作用 |
(三) 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增强农村养老服务的均等化 |
(四) 重构多元共融养老照料机制, 构建涉老政策体系与社会环境 |
(五) 构建城乡统筹性社会保障体系, 提升其与地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协同性 |
(六) 注重培育养老服务人才,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
四、结语 |
(5)“农地确权”中的利益冲突与秩序维系 ——基于鄂中T村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核心概念及村庄简介 |
一、核心概念 |
二、个案简介 |
第二章 “农地确权”的背景回溯及价值阐释 |
第一节 “开闸”:“农地确权”的背景及原则 |
一、“农地确权”政策的背景回溯 |
二、“农地确权”的原则 |
第二节 “农地确权”政策的价值阐释 |
一、基础性价值:为“三权分置”和多元化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
二、权益性价值:为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保障 |
三、绩效性价值:有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 |
四、平衡性价值:有助于利益冲突的化解和村级秩序的维护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农地确权”前期准备中的利益诉求 |
第一节 “农地确权”政策实施的前期准备 |
一、消息的传来——高度重视,成立小组 |
二、政策的传播——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
三、方案的制定——量体裁衣,阶段推进 |
第二节 农民对“农地确权”政策的态度分化 |
一、年龄的趋异——不同年龄的农民对“农地确权”的态度 |
二、职业的趋异——不同职业的农民对“农地确权”的态度 |
三、知识的趋异——不同知识水平的农民对“农地确权”的态度 |
第三节 多元并存:“农地确权”前期准备中的利益诉求 |
一、“结果至上”:地方政府的利益 |
二、“任务完成”:群众自治组织的利益 |
三、“邻避效应”:村民小组的利益 |
四、“效益为先”:农户的利益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农地确权”实施中的利益冲突 |
第一节 “农地确权”政策的推进流程 |
一、精心组织,入户调查 |
二、公告招标,实地测量 |
三、核准地块,测算面积 |
四、公示入库,登记颁证 |
第二节 农民对政策实施的回应及行为选择 |
一、“支持的村民” |
二、“摇摆的村民” |
三、“冷漠的村民” |
四、“抵抗的村民” |
第三节 冲突与平衡:“农地确权”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冲突 |
一、“农地确权”中利益的外源型冲突 |
二、“农地确权”中利益的内生型冲突 |
三、化解:“农地确权”中权力与利益的平衡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农地确权”实施后的效果分析及秩序维系 |
第一节 “农地确权”实施后利益实现的效果分析 |
一、农户利益:有理有据的“定心丸” |
二、村集体利益:停纷止争的“身份证” |
三、地方政府利益:高效管理的“登记簿” |
四、公共利益:农业发展的“推动力” |
第二节 维系、博弈与重塑:“农地确权”实施后的秩序维系 |
一、原有互动网络的维系 |
二、利益与公平:主体间的博弈与妥协 |
三、局部秩序的解构与重塑 |
第三节 小结 |
第六章 对“农地确权”及其冲突与秩序维系的思考 |
第一节 挑战:“农地确权”政策实施的困境 |
一、制度困境:相对滞后与衔接不畅 |
二、意识困境:认知偏差和意识匮乏 |
三、界限困境:材料缺失及界限不清 |
四、执行困境:热情不高与公信危机 |
五、管理困境:法律缺口及交接不明 |
第二节 回应:走出“农地确权”困境的路径假设 |
一、成果“合法化” |
二、农民“进课堂” |
三、权益“得保证” |
四、信息“公开化” |
五、管理“专业化” |
第三节 权力、权益及情感:利益冲突导因的三维分析 |
一、权力的服从与抗争 |
二、权益的漠视与扞卫 |
三、情感的排斥与认同 |
四、三维视角下对利益冲突的解析 |
第四节 农民在“农地确权”中的实践逻辑 |
一、利益最大化:“经济人”的实践逻辑 |
二、政治参与:“政治人”的实践逻辑 |
三、双重身份:“经济人”与“政治人”对利益冲突的作用 |
第五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乡级治理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 |
(二) 乡级治理、乡村治理、农村城镇化 |
四、研究的思路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二)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五、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治理理论 |
(二) 中国共产党的治理理论 |
(三) 国外基层治理理论 |
第一章 乡级治理的历史沿革 |
一、传统社会农村乡级治理及其特征 |
(一) 夏商至隋唐乡官治理模式 |
(二) 唐宋至清末的职役制模式 |
(三) 传统社会乡级治理的特征 |
二、清末至民国的乡级自治 |
(一) 清末乡级自治的尝试 |
(二) 民国时期的乡级治理 |
三、中国共产党乡级治理的发展 |
(一) 革命根据地的乡级治理 |
(二)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级治理 |
(三) 改革开放以来的乡级治理 |
第二章 当前农村社会变革对乡级治理的影响 |
一、农村生产力发展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一) 农业现代化发展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二) 非农产业发展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人口流动对乡级治理影响 |
(一)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结构变化 |
(二) 农村人口流动对乡级治理的积极影响 |
(三) 农村人口流动对乡级治理的消极影响 |
三、农村社会阶层变化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四、农民素质提升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一) 农民法律素养增强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二) 农民民主素质提升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三) 农民文化素养提高对乡级治理现代化的诉求 |
第三章 推进乡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
一、乡级治理体系缺乏现代化特质 |
(一) 乡级治理结构单一化和碎片化 |
(二) 乡级治理职权界定不够规范化 |
(三) 乡级治理权力生成不够民主化 |
(四) 利益表达回应机制缺乏制度化 |
(五) 信息公开缺乏真实性和常态化 |
(六) 乡级官员考评机制不够科学化 |
(七) 乡村治理主体之间关系行政化 |
(八) 县乡治理主体关系有待法治化 |
二、乡级现代治理能力弱化及其表征 |
(一) 一些乡级干部素质差行为失范 |
(二) 引导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力不足 |
(三) 建设农民精神文化家园能力低 |
(四) 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能力欠缺 |
(五)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能力不够强 |
第四章 推进乡级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建构 |
一、构建农村乡级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 |
(一) 构建乡级现代多元治理体制 |
(二) 科学界定乡级治理主体职能 |
(三) 健全乡级权力民主生成机制 |
(四) 构建群众利益表达回应机制 |
(五) 健全乡级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
(六) 完善乡级民主监督检查机制 |
(七) 构建乡级多元并重考评机制 |
二、构建治理主体层级间现代运行机制 |
(一) 构建乡村之间良性互动机制 |
(二) 构建县乡间法治化运行机制 |
第五章 推进乡级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
一、提升干部素质、培育现代治理能力 |
(一) 提升干部素质优化干部队伍 |
(二) 培养乡级干部现代治理能力 |
二、培育建设农村特色小城镇能力 |
(一) 打造现代特色宜居农村城镇 |
(二) 构建农村城镇现代产业体系 |
(三) 建设农村城镇现代服务体系 |
三、培育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能力 |
(一) 培育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能力 |
(二) 提升乡村民主政治建设能力 |
(三) 建设农民精神文化家园能力 |
(四) 培育建设现代美丽乡村能力 |
(五)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
(六) 涵养乡级依法依规治理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概述及其理论基础 |
2.1 我国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
2.1.1 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兴起 |
2.1.2 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危机与衰落 |
2.1.3 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教训 |
2.2 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内涵 |
2.2.1 新农保制度的内涵及其特点 |
2.2.2 新农保制度的性质及其供给模式 |
2.3 新农保制度的理论基础 |
2.3.1 社会公正理论 |
2.3.2 社会保障理论 |
2.3.3 制度变迁理论 |
2.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3章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分析 |
3.1 全国新农保制度实施概况 |
3.2 中西部地区新农保制度实施情况:以湖南省为例 |
3.2.1 湖南省新农保制度概况 |
3.2.2 湖南省新农保制度实施基本情况 |
3.3 东部地区新农保制度实施情况:以广东省为例 |
3.3.1 广东省新农保制度概况 |
3.3.2 广东省新农保制度实施基本情况 |
3.4 新农保制度的成效、经验总结及存在的问题 |
3.4.1 新农保制度的成效 |
3.4.2 新农保制度实施的经验总结 |
3.4.3 新农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质量评价 |
4.1 评价指标设计的原则与思路 |
4.1.1 指标设计的原则 |
4.1.2 指标设计的思路 |
4.2 评价指标的构建 |
4.2.1 指标的筛选 |
4.2.2 权重确定方法 |
4.3 评价指标的运用 |
4.3.1 “全覆盖”指标的评价 |
4.3.2 “保基本”指标的评价 |
4.3.3 “有弹性”指标的评价 |
4.3.4 “可持续”指标的评价 |
4.4 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
第5章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
5.1 新农保制度对农村人口数量的影响 |
5.1.1 研究方法及模型假设 |
5.1.2 不同条件下的生育率的比较 |
5.2 新农保制度对农民消费水平的影响 |
5.2.1 研究方法与模型假设 |
5.2.2 数据分析与研究结果 |
5.3 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
5.3.1 主要结论 |
5.3.2 政策启示 |
第6章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验与借鉴 |
6.1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典型模式比较 |
6.1.1 全民统一制模式 |
6.1.2 分散型模式 |
6.1.3 统分结合型模式 |
6.2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6.2.1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6.2.2 法制先行与机制配套 |
6.2.3 区别对待以实现高覆盖率 |
第7章 提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的对策 |
7.1 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基本原则 |
7.1.1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
7.1.2 坚持农民“意思自治”与政府“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
7.1.3 坚持“实事求是”与“公平普惠”相结合的原则 |
7.1.4 坚持“加速推进覆盖范围”与“稳步推进城乡统筹”相结合的原则 |
7.1.5 坚持“依法严格监管”与“精简高效经办”相结合的原则 |
7.1.6 坚持“持续加大投入”与“多元保障并举”相结合的原则 |
7.2 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路径选择 |
7.2.1 基本目标 |
7.2.2 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路径设计 |
7.2.3 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基础构建 |
7.3 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政策建议 |
7.3.1 科学调整新农保制度设计 |
7.3.2 建立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 |
7.3.3 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各要素的整合与衔接 |
7.3.4 加快跟进新农保制度的监管与服务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基本结论 |
8.1.1 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内涵的主要结论 |
8.1.2 新农保制度实施情况与运行质量评价的主要结论 |
8.1.3 新农保制度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的主要结论 |
8.1.4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借鉴主要结论 |
8.1.5 提升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的对策的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8.2.1 新农保制度实施效果更大范围的调查 |
8.2.2 新农保制度设计的测算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对养老服务的研究概况 |
(二) 国外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点与不足 |
(一)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二) 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一) 云南藏区 |
(二) 地方政府 |
(三) 养老服务 |
(四) 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
二、理论基础 |
(一) 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 合作主义模式 |
(三) 公共产品理论 |
第二章 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
一、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 |
(一) 云南藏区民政养老工作的发展历程 |
(二) 云南藏区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
二、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模式、制度和供给 |
(一) 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模式 |
(二) 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制度 |
(三) 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供给情况 |
三、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特殊性 |
(一) 云南藏区的区位独特显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 |
(二) 云南藏区的多民族并存局面体现养老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
(三) 云南藏区宗教信仰的传统为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
(四) 云南藏区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养老服务面临严峻挑战 |
第三章 对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分析 |
一、对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可及性研究的指标设计 |
二、基于需求方的可及性分析 |
(一) 养老服务享受者的需求 |
(二) 养老需求方的能力是否可及 |
三、基于供给方的可及性分析 |
(一) 供给方的资源是否可及 |
(二) 供给方的财政是否可及 |
四、基于保障措施的可及性分析 |
(一) 老龄工作的相关政策是否可及 |
(二) 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措施是否可及 |
五、基于环境因素的影响分析 |
(一) 社会环境的影响 |
(二) 自然环境的影响 |
第四章 改善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可及性的政策建议 |
一、合理定位养老服务主体的角色和责任 |
(一) 明确定位云南藏区地方政府的角色 |
(二) 合理定位第三部门的角色 |
(三) 加强养老服务主体的合作 |
二、完善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 |
(一) 完善养老服务的立法机制 |
(二) 构建养老服务的监督机制 |
(三) 加大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 |
三、落实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发展模式 |
(一) 以居家养老模式为基础 |
(二) 以社区养老模式为辅助 |
(三) 以机构养老模式为支撑 |
四、开辟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应养老服务的筹资渠道 |
(一) 积极申请政府的财政支持 |
(二) 努力争取全社会的公益资金 |
五、加强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队伍建设 |
(一) 改进老龄工作的机构建设 |
(二) 培养养老服务的专业化人才 |
(三) 建设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
结论与思考 |
参考文献 |
附录1:调查问卷 |
附录2:访谈提纲 |
致谢 |
(9)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评析 |
(一) 国外有关中国农村民主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
(二) 国内关于农村民主管理的理论研究述评 |
三、分析思路与方法 |
(一) 分析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基本框架与内容 |
(一) 基本框架 |
(二)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解构 |
一、概念解构的意义 |
(一) 有利于更准确地规范基层政府的公共权力 |
(二) 有利于更全面地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
(三) 有利于更扎实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
(四) 有利于更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界定 |
(一) 对现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分析的相关学说的评析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的界定 |
三、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村民自治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城市居民自治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地方自治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社会自治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乡镇治理机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依法治理机制 |
(七)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社会组织机制 |
四、概念的性质与特征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性质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 |
一、基层民主自治理念 |
(一) 民主理念 |
(二) 自由理念 |
(三) 平等理念 |
(四) 权利理念 |
二、基层制度性理念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政治制度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民主制度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社会管理制度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农民组织制度 |
三、基层治理模式性理念 |
四、农民活动方式性理念 |
第四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生发基础 |
一、经济基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
(一)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关系逻辑 |
(二)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共生的历史演进 |
(三)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历史发展的启示 |
(四) 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困境 |
(五) 基于农村市场经济滞后性发展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 |
(六) 实现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和谐共生发展 |
二、政治基础:协商民主理论的孕育 |
(一) 普适性:协商民主的要义 |
(二) 契合性:协商民主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融合 |
(三) 本土化:我国农村协商民主的现实基础与生长 |
(四) 从“协商”到“民主”: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路径选择 |
三、文化基础:“和合文化”的回归 |
(一) 文化与政治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
(二) 和合文化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契合 |
(三) 和合文化的功能及其对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促进 |
四、伦理基础:农民道德修养的进步 |
(一) 农民伦理道德建设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良性运行的重要意义 |
(二) 我国农民伦理道德建设的历史分析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农民道德建设的现状分析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完善农民道德建设的路径思考 |
第五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的困境分析 |
一、外部困境 |
(一) “两务”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目标环境不明 |
(二) “两导”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体制环境不畅 |
(三) “两心”地位不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自治环境缺失 |
(四) “两权”相互冲突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法理环境模糊 |
二、内部困境 |
(一) 民主选举缺乏严格的法治主体 |
(二) 民主决策缺乏适格的法治载体 |
(三) 民主管理缺乏规范的法治内容 |
(四) 民主监督缺乏全面的法治客体 |
三、困境的原因审视 |
(一)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施行中民主外部运行的手段性和方法性,忽视农村内部民主管理过程中农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民主权利的保障 |
(二)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政治层面的实践和运行,忽视在法治层面的施行和保障 |
(三)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传输的单方性,忽视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与农民民主权利“沟通与协商”的平衡性 |
(四)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制度运行的单一性,忽视与相关制度并行实施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
第六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宏观进路 |
一、动力机制 |
(一) 经济动力机制 |
(二) 政治动力机制 |
(三) 文化动力机制 |
(四) 制度动力机制 |
(五) 环境动力机制 |
二、基本原则 |
(一) 以人为本原则 |
(二) 权利保障原则 |
(三) 法治均衡原则 |
(四) 民主参与原则 |
(五) 服务社会原则 |
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宏观法治保障机制的建构 |
(一) 建立健全农民权利保障法治意识的培育机制 |
(二)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外部法治保障机制 |
(三)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法治保障机制 |
(四)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内部法治保障机制 |
(五)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运行法治保障机制 |
第七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具体路径 |
一、立法保障 |
(一) 宪法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基本法律层面的立法保障 |
(三)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四) 地方性法规、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五) 农村基层规章制度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执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特征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的主要依据和主要领域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体系框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七)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主要措施 |
三、司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必要性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特征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六)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措施 |
第八章 结语:共识、歧见与后续研究的方向与重点 |
一、对我国农村民主管理实践及其制度发展的评价 |
二、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定位 |
三、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需处理的几对矛盾 |
四、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
五、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其它理论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后记 |
(10)基于多区域离散人口发展方程对贵州省老龄化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文章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主要内容 |
1.3.2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2 研究设计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老年系数 |
2.1.2 人口老龄化 |
2.1.3 人口年龄结构 |
2.1.4 年龄中位数 |
2.1.5 老年抚养比 |
2.1.6 总和生育率 |
2.1.7 死亡概率 |
2.1.8 城镇化率 |
2.1.9 人口迁移 |
2.1.10 人口流动 |
2.2 数据来源 |
3 贵州省老年人口发展历程及老龄化现状分析 |
3.1 1953—2010 年贵州省老年人口发展历程 |
3.2 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分析 |
3.2.1 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
3.2.2 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
4 基于多区域离散人口发展方程对贵州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 |
4.1 基本假设 |
4.1.1 生育模式假设 |
4.1.2 性别比假设 |
4.1.3 死亡模式假设 |
4.1.4 预期寿命假设 |
4.1.5 人口流动率假设 |
4.2 预测结果及其分析 |
4.2.1 贵州省人口老龄化指标预测 |
4.2.2 贵州省年龄结构发展趋势 |
4.2.3 贵州省人口年龄中位数发展趋势 |
4.2.4 贵州省老年人口发展趋势 |
4.2.5 贵州省老年人口比重发展趋势 |
4.2.6 贵州省老年抚养比发展趋势 |
4.2.7 基本结论 |
5 贵州省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
5.1 关于老年人 |
5.2 关于社会 |
5.3 关于政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怎样在农村落实(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权利保障研究[D]. 黄曼. 湖南工业大学, 2021
- [2]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3]新时代我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 刘震. 山东大学, 2018(02)
- [4]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与战略路径[J]. 陆杰华,沙迪.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 [5]“农地确权”中的利益冲突与秩序维系 ——基于鄂中T村的实证分析[D]. 刘冬.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2)
- [6]乡级治理现代化研究[D]. 范拥军. 河北师范大学, 2016(08)
- [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研究[D]. 刘冰. 湖南农业大学, 2014(04)
- [8]云南藏区地方政府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研究[D]. 马喜亨. 云南大学, 2014(02)
- [9]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8)
- [10]基于多区域离散人口发展方程对贵州省老龄化趋势研究[D]. 常君. 贵州财经大学, 2014(03)
标签:农民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论文;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文; 养老服务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