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不良资产处理的经验及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桑田[1](2020)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到“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迅速推进,金融市场活跃度持续上升,国内商业银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力度的加大,跨国商业银行也纷纷看准了中国市场这块“大蛋糕”,这也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最近几年中我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额持续上升,这对于未来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有效处置商业银行中的不良资产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尝试了一系列方式来处置不良资产,同时国家也适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加强监管,但仍因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国内商业银行在实践中面临较高的不良资产风险。为此,本次研究拟定从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角度,对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提出针对性建议。
张帆[2](2020)在《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业的关键领域。如何维护银行稳定,降低银行发生挤兑风险概率,实现问题银行有序平稳退出,成为越来越多国家越发关心的问题,构建由存款保险制度、央行最后贷款人和审慎金融监管三大基石组成的金融安全网逐渐成为国际共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其在金融安全网中的作用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其制度实施的范围持续扩大到全球146个国家或地区。中国在经济增速换挡、利率市场化、金融保护体系重塑等宏观经济条件下,2015年3月发布的《存款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与央行最后贷款人和审慎监管制度共同成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核心支柱。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只有5年左右的运营实践,其制度内容将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及国际社会存款保险制度的规范要求不断调整、改革和完善。韩国在积极借鉴美国等国际社会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还充分考虑本国国情,较好地实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本土化”,在全球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营实践中独树一帜。因此,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将会对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实践素材,论文的选题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论文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一般分析的基础上,以外部性理论、道德风险理论和银行挤兑理论为理论支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研究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运行机制,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实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首先,考察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演变历程。韩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经历了隐性存款保护、隐性存款保护向显性存款保护过渡、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综合存款保险体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改革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五个阶段。其次,分析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制保险、保险范围和最高偿付限额,存款保险基金的筹措和管理,管控参保金融机构的风险,破产处置及破产财团管理,追究参保金融机构亏损责任等。再次,探讨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存款保险筹资机制,参保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机制,存款保险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的合作机制。第四,提炼出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实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总结了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主要经验有不断完善制度基础、持续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进化、存款保险机构拥有较高权限、加强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成员的合作等。对中国的启示包括提升“存款保险条例”的法律效力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动态调整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强化存款保险运行机制,应对互联网银行等网络金融发展带来的挑战等。
杨洋[3](2019)在《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处置及案例分析》文中提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报表显示,2018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余额达到20254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增长18.74%,不良贷款率达到1.83%,较2017年增长5.17%。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远高于世界银行公布的美国(2017年不良贷款率1.1%)、英国(2017年不良贷款率0.7%)等欧美发达国家。同样在零售不良资产这一细分领域,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贷款总余额从2013年的639.6亿元,快速增长至2017年的1914.2亿元,平均增长率高达50%。银行不良资产规模上升将降低银行收益能力、影响银行资本金充足率、加剧银行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的非对称性、导致银行资信等级下降等一系列影响,零售不良资产更具有单笔金额低、处置时间长、处置成本高的特点,一直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的难题。论文以此为选题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银行不良资产成因与处置的研究很多,多立足于宏观经济与微观企业角度,且更适用公司信贷不良资产,对于以个人作为借款主体的零售不良资产的研究略有欠缺。本文以金融脆弱性与信息不对称等作为理论基础,总结了零售不良资产形成的因素包括经济环境因素、政策导向因素、借款人主体因素、银行自身因素等,同时结合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现状,指出零售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面临处置方式较传统、处置效果不理想、处置环境待提升、处置过程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总结了美国、欧洲、韩国、日本等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以我国“建鑫2016年二期”零售不良资产证券化为案例予以分析并提出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通过分析零售不良资产成因,发现商业银行零售资产的形成易受到经济周期及政策导向等客观因素影响,同时也受到借款主体信息不对称及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欠缺等主观因素影响。(2)总结美国、欧洲、韩国、日本等国零售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发现政府均扮演着识别、防范不良资产形成并主导自上而下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角色,银行多种模式相结合快速处置不良资产。(3)商业银行处置零售不良资产可采用“零售不良资产标准化催清收”方案降低不良风险发生率,也可以采用“好银行+坏银行”、“互联网+拍卖”、“零售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模式集中快速处置。(4)通过对我国“建鑫2016年二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分析,发现零售不良资产具有分散度高、可回收性强等特点,适合作为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
汤小煜[4](2019)在《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银行体系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密,从而形成了杠杆风险传递逐步扩大的宏观体制,一旦市场上出现大规模债务违约现象,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诸如挤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风险,这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甚为不利。重启债转股的目的在于遏制负债企业的信用风险,助力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2016年起制定了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然而该政策对市场化债转股的规定,更多停留在框架层面,未能充分考虑现实中种种障碍,为市场主体践行债转股留有疑惑与分歧。在理论界,市场化债转股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这些研究要么停留在新旧两轮债转股的对比之上,要么针对特定案例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对当下实践中债转股的法律风险问题仍缺乏过多关注,而这些法律风险急需予以梳理和廓清,为市场化债转股在法律层面清除疑议和障碍。市场化债转股的参与主体众多,包括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负债企业以及基金投资者,通过对实践中债转股的运作模式进行归类整理,本文发现可以将上述主体大致分为三类:商业银行、实施机构、转股企业,因此本文以参与主体为切入点来论述其各自将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首先,商业银行以债权置换股权面临着两大风险,对商业银行而言,法律禁止其投资于非金融机构及企业;对实施机构而言,债权出资合法与否尚存争议。笔者在对《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制定目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历史沿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禁止商业银行对企业投资与混业经营的国际趋势相悖,降低了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债权能否出资取决于能否对债权合理估值。故在法律上放宽对商业银行的限制,设置债权出资的评估制度是妥善解决上述风险的对策。其次,因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模糊界限以及对“股债结合”模式的错误理解,实施机构面临着“非法集资”与“明股实债”的法律风险。笔者在对私募与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区分、对明股实债的投资方式进行剖析的基础上认为:树立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念、加强金融监管有利于私募基金在债转股中的合法运用,引导债转优先股、扩大股权退出渠道有利于打击明股实债的滥用。最后,转股企业面临的风险来源于两个层面,其一,债权出资与明股实债的投资方式存在违背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风险;其二,非国有转股企业在债转股中受到地方政府政策干预的风险。对于此两种风险,笔者综合域外国家债转股的经验与教训认为:应当明确转股债权的范围、债权出资必须事先征得股东大会的多数决同意、设立专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债权价值;在转股对象的选择上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商业银行的自主决策权、防止行政过分干预,以保证市场化债转股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
刘丹[5](2017)在《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机构将不良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以该不良资产产生的现金向投资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过程。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发起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其后因2008年的金融危机被叫停,试点工作因此停滞不前。但进入2013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规模持续攀升,不仅蕴含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严重危害我国经济的发展。快速有效地化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2016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为商业银行快速处置大规模不良资产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不良资产本身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决定了其定价过程也较为特殊、复杂,使得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成为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与核心难点。因此有必要开展对我国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理论研究,探讨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池的价值评估问题,二是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本身的定价问题。本文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分析方法,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展开了探讨。首先对重启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实践中采用的定价方法进行了整理归纳。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现状,指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中存在未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定价、缺少明确的定价规范、缺乏成熟的定价方法以及市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然后从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这两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了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理论与方法,分析并比较现有定价方法和模型的局限性。其次考察了美国、意大利和韩国等国际上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较成熟的国家的定价方法,总结其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启示。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定价的成功经验,指出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态各异、状况极其复杂的情况下,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需要在资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本文的重点在于从资产分类的角度设计一套适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方法:一是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根据基础资产池中不良资产的类型,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分为5类——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小微企业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卡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和个人抵押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并分别针对每类证券设计了相应的基础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二是针对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本身的定价,构建了基于参与主体利益最大化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采用模拟法和推导法对模型进行分类求解。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情况给出了算例,采用本文中所设计的定价模型进行定价,验证了该定价模型的有效性。最后针对目前定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建议。
庄磊[6](2016)在《商业银行资产流转研究 ——基于资本约束的视角》文中认为商业银行资产流转指商业银行将资产负债表资产端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多种方式转让出去,实现资产的出表,释放现金,再投资于非流动性资产,如此周而复始。在保证风险资产占用不变或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实现银行盈利的增长。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流转的形式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非标资产转让和不良资产转让。本文的目的是从资本约束的视角研究资产流转业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这是2013年7月国务院在《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宏观调控政策意图。商业银行推进资产流转,一方面是响应监管和宏观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自身应对资本约束的内在需求。本文的研究方法既有定性,也有定量,既有规范分析,也有实证分析,并通过与国外银行资产流转实践比较,得出我国资产流转改进的方向,并摒弃国外不合理的做法。整个文章遵循的逻辑脉络是: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强的监管资本约束,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诸多影响,银行需采取多种措施应对资本约束,主要方式有三种:补充资本金、资产调整、资产流转,文章通过规范和实证分析证实资产流转是最优方式。由此大力发展资产流转业务具有理论和现实依据。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流转业务处于发展初期,与国际银行有较大差距。通过梳理国际银行资产流转业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终形成相关政策建议。按照文章的章节顺序看,第一章为绪论,详细阐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介绍了文章的理论基础,包括金融创新理论、资产负债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博弈论。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资产流转业务的相关研究。第二章为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文章回顾了国内外资本监管的发展进程。国内外商业银行为提升盈利而加大金融创新,监管机构则为了防控金融风险加大监管力度,两者相互博弈推动了监管的螺旋式发展,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施加的资本监管压力越来越强。本章详细剖析了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包括对盈利能力、经营绩效、信贷行为、融资效率的影响,乃至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等。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构建模型实证检验了资本约束对银行盈利能力、信贷行为、融资成本的影响。第三章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分析了资产流转是应对资本约束的最优选择。应对资本约束的三种方法中,补充资本金的具体形式包括ipo、增发、二级资本债、可转债等。资产结构调整方式主要是加大低风险权重资产的投资比重。补充资本金方式、资产结构调整方式存在诸多局限性。国际、国内实践也进一步证实了两种方式的劣势。相比而言,资产流转具有较大优势,如对资本金要求不高,不影响盈利能力,提升资产质量,适合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环境,与我国银行“轻资产”、“交易型”发展趋势吻合等。第四章在第三章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展开实证检验。首先,文章以构建模型求导方式进行验证。以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模型为基础,应对资本约束的方式不同,模型的分子和分母也不同,三种方式下的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就收益率求导,敏感度越高的表明效益提高越快。由此得出结论,资产流转方式是效益提高最快的方式,即最优方式。其次,基于16家上市银行的财务数据,文章运用dea效率测度法将内源融资、资本性负债融资、股权融资进行效率对比,得出结论内源融资是效率最高的融资方式。本章分析也显示资产流转是内源融资的一种方式,从而得出结论资产流转是效率最高的融资方式。最后,本章基于157个aaa级信贷资产支持产品构建回归模型,并引入发起人评级这个虚拟变量。回归结果显示:资产流转的融资成本与发起人资质相关,发起人评级高,资产流转融资成本则较低。与大型银行相比较,中小银行发起资产流转具有一定劣势。第五章为资产流转的国外经验教训。文章分别列举了美国、欧洲、亚洲国家的资产流转发展状况,并总结了各自优势和不足。值得我国学习的经验包括:提升产品标准化,统一登记结算系统,实现市场交易机构多元化,完善交易制度和中介服务,提升市场流动性,实现产品种类多元化,提高政府支持力度,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扩大资产证券化资产范围等。值得吸取的教训主要体现在:abs基础资产分散度不够,发起人存在道德风险,存在过度资产证券化现象,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完善等。第六章梳理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流转发展历程和现状,分别就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非标资产流转、不良资产流转四部分详细阐述。首先,梳理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脉络。指出我国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小,流程繁琐,品种结构不合理,产品市场流动性差,模式单一等。资产流转业务的另一方式信贷资产转让也获得了一定发展。信贷资产转让发端于前期的银行间一对一贷款转让业务。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的成立,为信贷资产流转提供了统一的登记和挂牌转让的平台,同时监管规定通过该中心转让的信贷资产属于标准化债权资产。银登中心凭借平台和制度优势,有望成为信贷资产流转的主战场。非标资产流转近几年发展势头迅猛。非标资产流转的主要方式为私募资产证券化。私募资产证券化对发起银行而言,手续简便,流程较短,可快速释放风险资产和资本金,发起行操作动机较足;优先级的认购银行只耗用20%风险资产,却可获得远高于同等评级债券的收益,投资意愿较强。需求和供给的吻合导致私募资产支持证券的爆发式增长。不良资产流转也获得一定发展。目前不良资产流转的主要方式为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银行间互持以及资产证券化。前两种方式限制因素较多,难以成为不良资产流转的主流方式。不良资产证券化和通过银登中心登记的不良资产流转有望成为不良资产转让的主要方式。第七章在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资产流转业务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方面,推动MBS、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私募资产证券化发展,鼓励信贷资产证券化SPV多元化发展,推行全资产证券化,激励产品创新等;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做大做强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完善信贷资产转让配套措施,促进信贷资产转让品种多元化;在非标资产流转方面,建议监管机构给予非标资产证券化政策扶持,推进银登中心的非标资产转让业务;不良资产转让方面,政府应加大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扶持力度,提升技术手段,打造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平台。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1.研究思路有别于其他经济学者的研究领域。他们或者偏重研究资本约束,或者偏重研究资产证券化,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较少。本文将资本约束和资产证券化结合起来研究,并将资产证券化领域扩充至整个资产流转领域。文章基于资本约束的视角研究商业银行资产流转,为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流转业务从另一角度加以佐证。2.运用我国银行数据进行了相关实证分析,部分实证分析具有一定独创性。本文的实证分析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资本约束对我国银行盈利能力、贷款行为和融资效率的影响;第二部分对资产流转是应对资本约束的最优选择展开论证,包括模型求导法和DEA效率测度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资产流转融资成本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资产流转融资成本与发起人自身信用相关。3.基于功能观金融中介理论框架对银行资产流转进行理论分析。4.借鉴国外银行资产流转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资产流转业务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我国资产流转业务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通过政策建议,可快速发展我国资产流转业务。论文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实证分析主要基于国内银行数据展开,国外实证分析欠缺,实证分析自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对资产流转的研究偏重宏观和中观,对微观领域的研究有待加强。资产流转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大发展潜力。本人对该领域的研究仅仅处于初始阶段。未来本人在日常工作和理论学习中,将进一步加深该领域的研究,以期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流转业务的发展贡献微博力量。
田婧[7](2011)在《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及其启示》文中研究指明每一家商业银行的资产中都包含或多或少的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的存在会影响银行的运作效益,严重时更可能危害到银行的正常运营。当一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受到不良资产问题困扰时,该国的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目前,银行不良资产及处置等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有关部门的注意,学术界对这一领域也有广泛的研究和讨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不良资产规模大增,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濒临破产,不良资产的处置势在必行。除了受到金融危机的波及以外,韩国长期以来政府的过度保护和金融行业特点都是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为了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置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韩国政府全面支持处置工作的开展。事实证明,韩国所有的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保证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和质量。本文主要对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及其处置进行了分析,以期从中得到一些经验和启不。文章的第二章介绍了不良资产的内涵及相关理论。由于分析角度、定义范围及划定标准的不同,业内对不良资产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本文主要研究的是银行内的不良资产,因此主要讨论的是由于债务人丧失偿付能力或延期偿还而令银行蒙受损失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不良资产的相关理论包括不良资产的形成理论和处置理论。本文第三章从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产生背景入手,得找出了韩国银行业爆发不良资产问题的原因,并分析了不良资产的存在对韩国经济的各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之一,主要讨论了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模式与方法。现金为王,以最快的处置速度、最大限度地回收不良资产为其处置原则。为达到现金回收的终极目标,韩国采取了集中处置模式,由政府主导成立第三方机构——韩国资产管理公社(Korea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 KAMCO),集中处理不良资产。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各个环节,如立法、市场的建立、流动性的注入、资源的配置等,韩国政府均扮演着非常积极且重要的角色,极大地支持着处置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KAMCO扮演“坏银行”的角色,利用不良资产管理基金,折价从各家商业银行收购了大量的不良资产。随后,根据资产的特质,灵活选择最适合的处置方式对其进行管理,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贷款。KAMCO并未保守地只选择传统的处置方式。金融创新产品的大胆应用是其获得行业内称赞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五章通过对处置情况的分析,总结出韩国之所以取得良好处置效果的几点经验。将韩国KAMCO处置不良资产的业绩和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各项经济指标的情况进行对比及分析后可知,尽管仍存在某些不足,但韩国处置不良资产的效果总体上是非常不错的。韩国在立法、税收、机构、资金、人员等各个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调度,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不良资产处置体系和市场。自1999年成立以来,我国的各家资产管理公司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和一定的突破。但整个处置环境中,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急需弥补的空白。因此,本文的最后一章提出了中国应当从韩国经验中学习的几点启示。
朴鲁哲[8](2011)在《金融稳定中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变迁、争议与改革》文中认为韩国的金融领域,随着韩国经济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增长的同时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通过援助和借贷为经济发展打开局面,以刺激出口打下经济增长的基础。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整个经济未能获得均衡发展。特别是80年代之前的韩国金融,并不是经济的一大支柱,仅作为补助韩国政府开发政策的手段而存在。因此,金融监管的作用也仅限于传达韩国政府政策。在此情况下,不仅没有控制好风险,而且对金融发展也未能起到积极作用。90年代之后逐渐实施金融开放和自由化,但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体系却依然没能形成。1997年危机之后随着整合监管体系的出台,整顿了监管体系、风险管理、危机应对体系等。但是之后仍然频频出现大型金融事故,每次出现金融事故又引起整顿监管制度的争论,遗憾的是各争论最终未能付诸到整改制度的行动中去。2008年新政府上台之后,通过改善之前争论的监管问题,形成了目前的监管体系。不久之后发生了全球金融危机,韩国顺应主要国家的潮流,积极改善其监管体系。当前的监管体系有过几次改善和整顿,但是基本上维持了1997年整合监管体系的框架。2008年的整改将金融监督委员会改编为金融委员会,赋予金融委员会法令和金融政策的制定权利,但仅限于部分权利。过去出现整改或改善争论时,总是对监管体系的效率进行争论,而疏于预防系统性风险和金融稳定体系的方案构筑。此次以金融危机为契机,这些问题逐渐被各界所认识,正在积极解决。但是在同意金融稳定体系构筑的大前提下,在一些问题上,学界、相关机构、韩国国会委员会之间的意见也各不相同。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在韩国金融监管体系变迁和发展中解决当前的结构性问题;如何将金融危机之后出现的问题反映到监管体系上,并构筑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稳定体系。为此在第2章主要考察过去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的整改虽然发生在1997年,但是为了便于理解韩国监管体系,从60年代韩国经济工业化发展时期的情况开始阐述。韩国金融在外汇危机之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同时也暴露了经济政策补助手段、官治金融等问题,另外复杂而多机构的监管体系未能控制好金融风险。第3章以韩国经济经历的、前所未有的外汇危机的发生原因和波及情况为中心,重点考察金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了解这些问题,回顾了导致外汇危机的对外环境和国内经济环境,尤其是尽可能细致地分析了直接导致外汇危机的外汇供需、企业过度借贷导致的过度投资、金融机构随意的经营情况等问题。第4章主要阐述了如何克服外汇危机和金融监管体系整改。本章占用较大篇幅是因为观察韩国经济必须要了解外汇危机。因为外汇危机不仅影响了韩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同时在金融领域中中央银行的隶属、韩国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控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对韩国政府的依赖经营等认识的转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企业和金融通过结构调整构筑了不实整理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同时外汇危机之前争论的金融监管体系问题在外汇危机前后获得迅速进展,进而实现金融监管体系的大幅整改。第5章主要考察令韩国经济再次陷入困境的美国金融危机和韩国经济对此作出的反应。此次金融危机与外汇危机虽然从发生原因到过程都不尽相同,但是对韩国经济的冲击不亚于外汇危机,在这一过程中韩国经济的对外脆弱性显露无疑。金融危机时韩国经济保持了较为健康的状态,而外汇危机之后韩国经济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和对内外金融连接性的加强,使韩国经济对外部冲击较为敏感。本章考虑到这一点,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和改善方案。第6章分析了金融危机之后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整改和韩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情况。主要国家为金融稳定,采取了加强微观审慎监管和构筑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改革。韩国金融同样存在与金融危机的起因类似的风险因素,因此需要构筑相对应的预防体系。对此,韩国国内正致力于通过修订韩国银行法构筑危机预防体系,但是在修改的具体内容上存在很大分歧。同时,考察了至今悬而未决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整改的争论点和讨论情况。第7章对比分析了给韩国经济带来巨大冲击的外汇危机和金融危机。两次危机都对韩国经济带来实物经济急剧下滑等严重冲击,而危机发生之前韩国的经济环境、发生原因、波及效果、冲击强度等方面有些许差异、而且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应对也各不相同。第8章结论部分主要审查金融危机之后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韩国金融先进化战略问题,以及韩国的危机管理体系和改善方案。同时提出,构筑预防系统性风险和消除金融动荡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等值得推崇的金融监管体系构筑原则。本文为预防系统性风险和消除金融动荡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构筑提出几点原则。虽然符合国际潮流,但是研究范围以韩国经济和金融为中心,因此较少接触韩国经济和金融的研究者难免会感觉生疏。因此将研究时期提前,较详细分析了外汇危机,以便对韩国经济较陌生的研究者能更好地理解本文的整体主题。并且在进行争论和摩擦的案例分析中尽可能排除主观观点进行阐述。如前面所提到的,本研究以韩国的经验为依据进行,因此研究结果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其他国家。原因是金融监管体系根据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水平、今后的发展方向、政府体系而不同。希望本文对研究监管体系的学者提供些许帮助。最后特别感谢一直指导和激励我的王国刚指导教授,同时感谢为本文提供无私帮助的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同学和朋友们。
姜惠然[9](2009)在《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处置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韩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是如何形成的,不良资产的规模有多大以及政府的应对措施效果如何。韩国债责处置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是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Korea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它处置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为韩国银行业的稳定作出很大贡献。本文首先分析了韩国不良资产产生的背景、规模和发展趋势,并重点探究韩国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以及KAMCO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最后提出韩国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言。提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现实意义以及作者的新意等。第二章:分析韩国不良资产产生的背景、规模和发展趋势。第三章:分析韩国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本文拟从金融机构自身、韩国宏观经济和国外因素影响三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第四章:研究KAMCO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KAMCO主要通过政府注资的途径收购和出售不良资产。本文首先考察KAMCO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效,然后分析收购和出售不良资产两方面的问题。第五章:结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提出了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金震华[10](2008)在《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以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为研究对象》文中研究说明历史的经验昭示世人,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危机密切关联。就20世纪80年代后的几次银行危机看,两者可谓“如影随形”,互为因果。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储蓄机构危机、90年代日本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7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与银行不良资产均不无关联。巨额不良资产的积累危害银行流动性,引发金融危机,导致银行被迫紧缩信贷,结果加剧银行不良资产积聚。晚近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一再警醒各国政府,必须妥善应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否则可能损及国家经济安全与政治稳定。我国在转轨期积累了高达数万亿银行不良资产,其分布规模广、数量大,由此产生的风险令人忧心。中央政府高瞻远瞩,在1999年专门成立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同时加强银行监管,实施金融改革。近10年来,通过一系列努力,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幅度已有明显下降。但仍需清醒认识到,银行与不良资产的“战争”是一场持久战,不良资产率的上升有反复迹象。同时,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中,我国银行参与表外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但即便是发达国家,对表外资产的风险控制也没有成熟的经验。2007年美国“次贷之殇”告诫国人,对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与控制必须“两条腿走路”——兼顾表内资产与表外资产的质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重视银行不良资产法律问题的系统研究,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极具现实紧迫性。论文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顺序着手,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与各主要国家金融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角度,在比较法的视野中,系统研究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银行不良资产是什么?即银行不良资产概念与特征的界定问题。然后,回答不良资产是如何产生的?即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问题。最后是不良资产的化解与应对问题,其细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从存量角度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另一方面是从增量角度防范与控制银行不良资产滋生。全文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与成因,主要由第一章详细分析;第二部分是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主要由第二章至第四章,分三章阐述;第三部分是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主要在第五章至第八章中论述。各章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界定与成因。首先,文章界定了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和特征,并与不良贷款、不良债权、问题贷款等概念比较,及其与抵债资产的关系。然后,在比较各国银行危机的基础上,指出不良资产滋生的共性问题是:政府与银行关系定位、资产泡沫破裂、金融监管理念错位与监管容忍、信息透明度低,以及信贷管理松弛等。我国不良资产的发生与市场约束失效、银行债权保护薄弱、信用保障机制缺乏、银行监管与内控不力等法律问题有关。在全球化背景中,证券化及其衍生交易成为不良资产风险传染的新途径,因而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第二章: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问题。中央银行、政府机关与商业银行均从不同层面介入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但在比较法上,成立特殊机构集中处置不良资产为各国所常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与处置信托公司(RTC)虽同属特殊机构,但两者在性质、标的、职能与退出机制上均有差异,不应混淆。文章在比较各国经验基础上,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以及赋予金融机构特殊权力,以利于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三章: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获取方式的法律问题。从各国实践看,银行不良资产的取得方式有整体受让与购买、信托及股本合伙等方式。其中,以信托方式取得不良资产有其独特的优势,在信托法律制度完整的国度,应成为取得不良资产的重要途径。在外资取得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中,存在产业政策约束与国家安全、资产评估与价格确定,以及债权类、股权类和实物类资产取得的法律障碍问题,影响外资参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积极性。在外商合资方面,与韩国相比,我国在合资目标的明确性、市场效益的参与性、管理机构的复杂性,以及合资金融企业的合法性上都存在相应问题。第四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交易问题。银行不良资产的交易有两种基本策略,即资产处置策略和债务重组策略。前者包括贷款清收、抵押物止赎、贷款出售和证券化等,后者主要是债权转股权和债务互换。文章在实证角度,对我国发生的“瑕疵”不良资产出售的法律性质、侵权认定及司法救济进行分析,并建议引入美国实践中的“陈述与担保条款”以完善交易模式。对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从比较法角度结合我国实践,对SPV的设立与构造、资产的真实销售与风险隔离,以及信用增级等展开讨论,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思路。在债权转股权问题中,指出政策性债转股所面临的困境及商业性债转股的优势,并分析了我国实行商业性债转股的法律依据与问题。第五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债权保护与防范逃废债务问题。逃废银行债务是转轨国家银行不良资产大量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强化对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除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外,更主要的保护途径是民事手段。文章从合同与担保的市场交易制度、债务人破产清算与庭外和解制度,以及民事责任救济制度三方面论述各国与我国的银行债权保护问题。第六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监管与不良资产防范问题。各国银行法实践表明,强制发行次级债券、迅速矫正措施对完善资本充足监管与控制不良资产滋生具有重要价值。比较法上,风险集中与银行关联交易监管是银行不良资产防范中针对性最强的法律制度。就资产泡末与金融过度支持问题,文章从法律与监管角度分析美国房价泡末破裂与2007年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指出当前金融支持产业监管存在的问题:(1)证券化及其衍生交易打通信贷市场与证资本市场间的“防火墙”,使金融风险易相互传染;(2)对房地产贷款监管的态度与力度处于摇摆状态,贷款标准松弛,有效措施滞后;(3)对金融中介机构监管存在空白与盲点。最后,从房产功能与监管依据角度,对我国房产信贷监管现状进行反思。第七章: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控机制研究。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能促使银行加强资产质量控制,以减少准备金的耗损,西班牙的动态准备金制度给我国以有益启示。从各国银行危机的发生看,银行公司治理薄弱直接影响不良资产的控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与各国立法对完善银行公司治理进行积极探索,其中,银行股权结构调整、董事责任强化,以及强制发行次级债券对促进我国银行公司治理改善,实有裨益。银行不良资产透明度对增强银行市场约束具有显着作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各国立法均将银行信息披露作为促进银行改善不良资产状况的重要途径。文章指出,我国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在文化基础、真实性、充分性、方法与频率,及豁免范围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第八章: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国际协作机制。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从监管趋同化与国际金融协作角度,对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新的滋生来源——证券化投资失败与衍生金融交易损失问题进行研究,指出当前证券化与衍生金融国际监管协作存在:规范之权威性缺乏的弊端;并对我国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制度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韩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不良资产处理的经验及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韩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不良资产处理的经验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0.4 本文的新意以及存在的问题、难点 |
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概述 |
1.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 |
1.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
1.3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
1.3.1 批量转让 |
1.3.2 债转股 |
1.3.3 资产证券化 |
1.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规定 |
1.4.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 |
1.4.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部门规章 |
1.4.3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其他法规 |
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 |
2.1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存在的法律问题 |
2.1.1 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规范 |
2.1.2 组建不良资产包存在法律风险 |
2.1.3 不良资产反委托处置中存在法律风险 |
2.2 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存在的法律问题 |
2.2.1 债转股相关法律规定尚未明确 |
2.2.2 商业银行投资股权存在限制 |
2.2.3 股权退出途径存在障碍 |
2.3 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法律问题 |
2.3.1 不良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尚需梳理 |
2.3.2 证券法律体系内部矛盾 |
2.3.3 司法运作存在障碍 |
3 国外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
3.1 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制定单独的法律 |
3.2 允许外资参与,实现债转股的退出 |
3.3 健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定 |
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的解决 |
4.1 单独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立法 |
4.1.1 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
4.1.2 明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确立合法融资渠道 |
4.1.3 健全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 |
4.2 建立健全债转股法律制度 |
4.2.1 提供对债转股的法律支持 |
4.2.2 明确债转股的参与主体 |
4.2.3 清理股权退出的障碍 |
4.3 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规定 |
4.3.1 制定资产证券化法 |
4.3.2 清理既存法律法规 |
4.3.3 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证券化制度的设计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存款保险定价模型研究 |
1.3.2 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研究 |
1.3.3 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的有效性效果研究 |
1.3.4 评述 |
1.4 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写作思路 |
1.5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存款保险制度的一般分析 |
2.1 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 |
2.1.1 政策性 |
2.1.2 公益性 |
2.1.3 可退出性 |
2.2 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
2.2.1 维护储户存款安全 |
2.2.2 有利于商业银行发展 |
2.2.3 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 |
2.3 存款保险制度划分标准和类型 |
2.3.1 按存款保险制度职权划分 |
2.3.2 按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划分 |
2.3.3 按是否出台相关法律划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 |
3.1 外部性理论 |
3.1.1 外部性的内涵 |
3.1.2 外部性理论的产生 |
3.1.3 外部性理论的发展 |
3.1.4 外部性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3.1.5 外部性的内在化 |
3.2 道德风险理论 |
3.2.1 道德风险的内涵 |
3.2.2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 |
3.2.3 克服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办法 |
3.3 银行挤兑理论 |
3.3.1 银行挤兑的内涵 |
3.3.2 银行挤兑产生的原因 |
3.3.3 银行挤兑理论的分类 |
3.3.4 解决银行挤兑的办法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演变历程 |
4.1 隐性存款保护阶段(20世纪60年代—1987年) |
4.1.1 出台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 |
4.1.2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 |
4.2 隐性存款保护向显性存款保护过渡阶段(1988—1995年) |
4.2.1 利率市场化加剧银行竞争 |
4.2.2 政府的隐性担保存在弊端 |
4.2.3 加入OECD及金融市场的开放 |
4.3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综合存款保险体系建立阶段(1996—2000年) |
4.3.1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
4.3.2 金融危机的发生及存款保险制度的调整 |
4.3.3 综合存款保险体系的建成 |
4.3.4 实施即时矫正行动 |
4.4 存款保险制度改革阶段(2001—2008 年) |
4.4.1 恢复部分存款保险制度 |
4.4.2 存款保险基金的二元化 |
4.5 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阶段(2009 年至今) |
4.5.1 引入目标基金制度 |
4.5.2 实施差别费率制度 |
4.5.3 存款保险标识、说明和确认制度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
5.1 强制保险、保险范围和最高偿付限额 |
5.1.1 投保的强制性 |
5.1.2 存款保障范围 |
5.1.3 最高偿付限额 |
5.2 存款保险基金的筹措和管理 |
5.2.1 存款保险基金的稳定筹措 |
5.2.2 存款保险基金债券偿还基金管理 |
5.2.3 相互储蓄银行结构调整特别账户管理 |
5.3 管控参保金融机构的风险 |
5.3.1 事先预防风险1:调查及共同检查 |
5.3.2 事先预防风险2:差别费率及道德风险的防止 |
5.3.3 事后处理:公共资金的投入及其管理 |
5.4 破产处置及破产财团管理 |
5.4.1 破产处置 |
5.4.2 破产财团管理 |
5.4.3 特别资产管理和相关资产接管 |
5.5 追究参保金融机构亏损责任 |
5.5.1 对破产金融机构调查和追责 |
5.5.2 对亏损金融机关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追责 |
5.5.3 破产相关人员资产追查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 |
6.1 存款保险筹资机制 |
6.1.1 事先筹资机制 |
6.1.2 存款保险基金的积累机制 |
6.1.3 保费评估与收取机制 |
6.2 参保金融机构风险常态化监管、评估和早期纠正机制 |
6.2.1 存款保险常态化监管机制 |
6.2.2 参保金融机构风险早期发现和评估机制 |
6.2.3 参保金融机构风险的及时矫正机制 |
6.3 存款保险公司治理机制 |
6.3.1 存款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机制 |
6.3.2 存款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延伸机制 |
6.3.3 存款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开机制 |
6.3.4 存款保险公司中长期发展机制 |
6.4 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的合作机制 |
6.4.1 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成员的协调机制 |
6.4.2 信息收集及共享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运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
7.1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 |
7.1.1 存款保险制度接近“核心原则与评价标准” |
7.1.2 存款保险覆盖范围宽泛 |
7.1.3 综合保护方案及存款保险公司的独立性 |
7.1.4 风险最小型存款保险制度职能 |
7.1.5 存款保险采取属地方式 |
7.2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效 |
7.2.1 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 |
7.2.2 保障问题银行的平稳退出和金融结构调整 |
7.2.3 增强参保金融机构的经营稳定性 |
7.2.4 间接促进包容性金融发展 |
7.2.5 提升国民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度 |
7.2.6 扩大国际存款保险合作领域 |
7.3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其运行存在的问题 |
7.3.1 存款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
7.3.2 多个存款保险机构并存需要协调 |
7.3.3 保险公司会计标准的变更及风险 |
7.3.4 储蓄银行对存款保险带来的潜在风险仍很大 |
7.3.5 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对存款保险制度带来挑战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的经验与对我国的启示 |
8.1 韩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经验 |
8.1.1 不断完善制度基础 |
8.1.2 持续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进化 |
8.1.3 存款保险机构拥有较高权限 |
8.1.4 加强存款保险公司与金融安全网成员的合作 |
8.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现状 |
8.2.1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必然性 |
8.2.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现状 |
8.2.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及运行存在问题 |
8.3 对我国的启示 |
8.3.1 提升法律效力及完善法律体系 |
8.3.2 动态调整存款保险制度具体内容 |
8.3.3 强化存款保险运行机制 |
8.3.4 应对互联网银行业务带来的挑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3)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处置及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
1.2.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总体状况 |
1.2.2 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现状 |
1.3 论文创新点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2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不良资产相关概念及分类 |
2.1.1 不良资产界定 |
2.1.2 不良资产分类 |
2.2 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理论 |
2.2.1 金融脆弱性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资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不良资产成因研究 |
2.3.2 不良资产处置研究 |
2.3.3 资产证券化研究 |
3 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成因与处置问题 |
3.1 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成因分析 |
3.1.1 经济因素 |
3.1.2 政策因素 |
3.1.3 借款主体因素 |
3.1.4 银行自身因素 |
3.2 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处置问题 |
3.2.1 零售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较传统 |
3.2.2 零售不良资产处置效果不理想 |
3.2.3 零售不良资产处置环境有待提升 |
3.2.4 零售不良资产处置信息不对称问题 |
4 国外不良资产的处置经验及零售不良资产处置启示 |
4.1 美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
4.1.1 美国不良资产处置背景 |
4.1.2 美国不良资产处置对策 |
4.2 欧洲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
4.2.1 欧洲不良资产处置背景 |
4.2.2 欧洲不良资产处置对策 |
4.3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
4.3.1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背景 |
4.3.2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对策 |
4.4 日本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
4.4.1 日本不良资产处置背景 |
4.4.2 日本不良资产处置对策 |
4.5 国外处置方案比较与金融脆弱性分析 |
4.5.1 国外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比较 |
4.5.2 国外处置方法对金融脆弱性的影响 |
4.6 国外经验对零售不良资产处置的启示 |
5 我国零售不良资产处置方案与案例分析 |
5.1 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处置实践 |
5.1.1 零售不良资产标准化催清收方案 |
5.1.2 “好银行+坏银行”零售不良处置方案 |
5.1.3 “互联网+拍卖”零售不良处置方案 |
5.1.4 零售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方案 |
5.2 零售不良资产证券化经济价值分析 |
5.2.1 有助于优化银行资本结构 |
5.2.2 提升零售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
5.2.3 不良资产批量组合实现规模经济 |
5.2.4 改善银行盈利、遏制不良产生 |
5.3 建鑫2016年二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
5.3.1 建设银行不良资产概况 |
5.3.2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概况 |
5.3.3 建鑫2016年二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介绍 |
5.3.4 “建鑫2016年二期”基础资产分析 |
5.3.5 “建鑫2016年二期”交易结构分析 |
5.3.6 “建鑫2016年二期”发行金额分析 |
5.3.7 “建鑫2016年二期”的处置优势 |
5.3.8 “建鑫2016年二期”的处置问题 |
5.3.9 零售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启示 |
6 结论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概述 |
(一)市场化债转股的法律定义 |
(二)商业银行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经济背景 |
(三)商业银行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功能作用 |
(四)市场化债转股在金融市场中的运作模式 |
二、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
(一)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 |
(二)实施机构面临的法律风险 |
(三)转股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
三、域外商业银行债转股法律风险的考察 |
(一)域外商业银行债转股的概况 |
(二)域外商业银行债转股的经验及借鉴 |
四、防范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中法律风险的对策 |
(一)立法层面:完善债转股相关立法 |
(二)制度层面:完善债转股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机制 |
(三)监管层面:尊重契约自由兼顾资本管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本文收录的债转股案例 |
(5)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关于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研究 |
二、国内关于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论文的研究框架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不良资产的含义及分类 |
一、不良资产的含义 |
二、不良资产的分类 |
第二节 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 |
一、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理论 |
二、国际上三种基本的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及比较 |
三、国内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及比较 |
第三节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理论与方法 |
一、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理论 |
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 |
三、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贴现率的确定 |
第三章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现状 |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情况 |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存在的问题 |
一、未对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类定价 |
二、缺少明确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规范 |
三、缺乏成熟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 |
四、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存在随意性 |
五、评估行业不规范 |
六、市场机制不完善 |
第三节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难的原因分析 |
一、不良资产本身性质特殊 |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性质特殊 |
三、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定价的因素众多 |
四、缺乏历史数据库 |
五、无法对不良资产开展规范的调查 |
第四章 美国、意大利和韩国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 |
第一节 美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和定价方法 |
一、美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开展 |
二、美国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方法 |
三、美国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启示 |
第二节 意大利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和定价方法 |
一、意大利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开展 |
二、意大利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方法 |
三、意大利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启示 |
第三节 韩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和定价方法 |
一、韩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开展 |
二、韩国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方法 |
三、韩国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定价的启示 |
第五章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设计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操作框架 |
一、对拟证券化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 |
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设计 |
一、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设计 |
二、信用卡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设计 |
三、小微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设计 |
四、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设计 |
五、个人抵押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设计 |
第三节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设计 |
一、基于参与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定价模型设计 |
二、定价模型的分类求解 |
第六章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的应用 |
第一节 算例基本情况介绍 |
一、基础资产概况 |
二、资产池预计回收情况 |
三、证券发行设计 |
第二节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的算例应用 |
一、数据选取 |
二、计算发行利率区间 |
三、模型应用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建议 |
第一节 对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类定价 |
一、制定统一的不良资产分类标准 |
二、规范商业银行信贷业务 |
第二节 制定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规范 |
一、制定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体系 |
二、规范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过程中中介机构的运作 |
第三节 建立并完善不良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 |
一、建立不良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的意义 |
二、建立不良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的措施 |
第四节 建立不良资产历史数据库 |
一、建立不良资产历史数据库的必要性 |
二、建立不良资产历史数据库的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商业银行资产流转研究 ——基于资本约束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 |
1.3 文献综述 |
1.4 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 |
1.5 主要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 |
2.1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发展历程 |
2.2 我国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进程 |
2.3 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 |
2.4 实证分析:资本约束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 |
2.5 小结 |
第3章 资产流转是应对资本约束的最优选择——理论及实践分析 |
3.1 应对资本约束最优选择的评判依据 |
3.2 应对资本约束的方法之一:补充资本金 |
3.3 应对资本约束的方法之二:资产结构调整 |
3.4 应对资本约束的方法之三:资产流转 |
3.5 小结 |
第4章 资产流转是应对资本约束的最优选择——实证分析 |
4.1 资产流转是应对资本约束的最优选择——求导验证 |
4.2 资产流转是应对资本约束的最优选择——基于DEA的效率测度 |
4.3 资产流转业务的进一步实证分析——资产流转的融资成本是否与发起人相关 |
4.4 小结 |
第5章 资产流转的国际经验与教训 |
5.1 美国资产流转经验与教训 |
5.2 欧洲资产流转的经验和教训 |
5.3 亚洲资产流转的经验和教训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流转业务发展历程及现状 |
6.1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流转的形式 |
6.2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流转业务具有内在必要性 |
6.3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
6.4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历史及现状 |
6.5 我国商业银行非标资产流转历史及现状 |
6.6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流转历史及现状 |
6.7 小结 |
第7章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资产流转业务的政策建议 |
7.1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
7.2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的政策建议 |
7.3 非标资产流转的政策建议 |
7.4 不良资产流转的政策建议 |
7.5 防范监管套利的政策建议 |
7.6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2章.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 |
2.1 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定义及范畴 |
2.2 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相关理论 |
第3章.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产生及其影响 |
3.1 韩国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背景 |
3.2 韩国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 |
3.3 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负面影响 |
第4章.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及其做法 |
4.1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的目的与模式选择 |
4.2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分类与韩国的选择 |
4.3 韩国政府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作用 |
4.4 韩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具体方法 |
第5章.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效与经验总结 |
5.1 KAMCO的处置成效 |
5.2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
5.3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总结 |
第6章.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6.1 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6.2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金融稳定中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变迁、争议与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范围 |
第二章 外汇危机前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 |
第一节 外汇危机前韩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 |
一、为了振兴出口和工业化,韩国政府主导的金融分配(60 年代—70 年代) |
二、不稳定的自由化和开放(80 年代至外汇危机前) |
三、韩国政府主导的金融分配 |
第二节 外汇危机前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 |
一、中央银行的职能调节 |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现状 |
三、金融监管体系概要 |
第三节 金融监管的局限性及问题 |
第三章 外汇危机与金融监管体系 |
第一节 外汇危机的爆发原因及影响 |
一、外汇危机的爆发 |
二、外汇危机的原因 |
第二节 外汇危机中出现的金融监管体系的问题 |
一、外汇危机之前企业的经营实态 |
二、外汇危机之前金融机构的经营实态 |
三、外汇危机中暴露的金融监管问题 |
第四章 整合金融监管体系与经济结构调整 |
第一节 整合金融监管机构整改 |
一、整合金融监管体系整改讨论 |
二、整合金融监管体系整改 |
第二节 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监管机构的作用 |
一、IMF 经济程序和宏观经济政策 |
二、全面结构调整的推进 |
第三节 整合金融监管体系再整改讨论和金融委员会成立 |
一、整合金融监管体系再整改论议 |
二、新的金融监管体制——金融委员会出台 |
第五章 金融危机的发生与应对及监管的问题点 |
第一节 金融危机的经过与发生的原因 |
一、美国金融危机的经过 |
二、金融危机的原因 |
第二节 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及主要国家的应对措施 |
一、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
二、全球金融危机下各主要国家的应对措施 |
第三节 金融危机对韩国经济的影响与应对 |
一、全球金融危机对韩国经济的影响 |
二、克服全球金融危机中韩国采取的应对措施 |
第四节 金融危机中暴露的问题点 |
第六章 国际社会的金融稳定对策与韩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
第一节 宏观审慎监管的讨论 |
一、系统性风险(systemic risk) |
二、金融稳定 |
三、宏观审慎监管 |
四、美国、英国、欧盟的金融监管体系整顿现状 |
第二节 主要国家和国际机构为金融稳定采取的制度措施 |
一、健全性规制 |
二、扩大规制范围 |
三、金融础结构改善 |
四、加强国际协作 |
五、宏观审慎监管体系整改 |
第三节 为韩国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进行的讨论 |
一、金融监管体系的改善背景与过程 |
二、为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体系改善论议 |
第七章 外汇危机与金融危机的政策应对及金融监管体系整改比较 |
第一节 外汇危机和金融危机经济金融现状和政策应对的比较 |
一、外汇危机和金融危机经济金融现状 |
二、外汇危机和金融危机时的对应政策比较 |
第二节 外汇危机和金融危机时金融监管体系及政策应对比较 |
第八章 结论:为金融稳定为目的的理想金融监管体系 |
第一节 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环境的变化与韩国金融先进化 |
一、 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环境的变化 |
二、 韩国的金融产业先进化 |
第二节 以金融稳定为目标的理想金融监管体系 |
主要参考文献 |
参考资料1 |
参考资料2 |
参考资料3 |
参考资料4 |
参考资料5 |
附录1 |
附录2 |
图表清单 |
(9)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处置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范围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四节 本文的新意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产生背景及状况 |
第一节 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产生背景 |
第二节 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状况 |
一、定义及分类 |
二、不良资产规模及趋势 |
第三章 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产生原因 |
第一节 韩国宏观经济因素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内部的原因 |
第三节 国外因素的影响 |
第四章 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以资产管理公司KAMCO的处置为主) |
第一节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案 |
一、KAMCO的处置 |
二、金融机构的直接处置 |
三、企业重整计划 |
第二节 KAMCO的不良资产处置情况 |
一、不良资产处置基金 |
二、KAMCO的不良资产收购情况 |
三、KAMCO的不良资产出售情况 |
第三节 KAMCO不良资产处置的问题 |
一、不良资产收购方面的问题 |
二、不良资产出售方面的问题 |
三、其他相关制度方面的问题 |
第五章 结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对中国的启示 |
一、中国不良资产概述 |
二、KAMCO的处置对中国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以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为研究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文献回顾 |
三、研究视角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部分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与成因研究 |
第一章 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界定与成因 |
第一节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界定、特征与分类 |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为比较视角 |
二、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相关概念比较与辨析 |
三、银行不良资产与抵债资产的关系 |
四、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特征 |
五、各国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分类制度比较研究 |
第二节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成因比较研究 |
一、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中的共性问题 |
二、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特殊原因 |
三、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形成原因 |
四、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的法律问题 |
第三节 全球化背景下的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安全 |
一、全球化背景下的银行危机与不良资产状况 |
二、全球化背景中银行不良资产、金融危机与国家安全的关系 |
三、全球化中不良资产风险传染的新途径:证券化及其衍生交易 |
第二部分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机制研究 |
第二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问题 |
第一节 各国主导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体 |
一、各国主导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体概览 |
二、政府——财政部门 |
三、中央银行 |
四、商业银行 |
第二节 各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特殊机构问题 |
一、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机制与法律特征 |
二、各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目标与经营范围的比较 |
三、各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 |
第三节 各国处置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转型模式比较 |
一、关于典型国家特殊机构的清算终止模式问题 |
二、关于商业化转型模式问题 |
三、关于整合同类机构并继续经营模式问题 |
四、关于特殊机构转型需要考虑的因素 |
五、关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选择问题 |
第四节 各国不良资产处置主体的特殊权限问题 |
一、银行调解程序——不良资产纠纷解决机制 |
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果而赋予特殊权限 |
三、对特殊权限赋予的实证检讨 |
四、我国金融机构特殊权限赋予的方案思考 |
第三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获取方式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各国以受让方式接受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
一、关于整体受让方式的法律问题 |
二、关于购买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
第二节 各国以信托方式接受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
一、以信托方式接受不良资产的优势 |
二、以信托方式接受不良资产的法律结构 |
三、国外与我国以信托方式接受不良资产的法律实践 |
四、我国采取信托方式所存在的法律问题 |
第三节 各国以股本合伙方式取得银行不良资产的比较研究 |
一、以股本合伙方式获取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
二、关于股本合伙的基本法律结构问题 |
三、对股本合伙的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外资介入银行不良资产取得的法律问题 |
一、外商取得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
二、外商以合资方式取得银行不良资产:以中、韩比较为视角 |
三、关于外商取得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相关法律问题 |
第四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交易问题 |
第一节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出售中的法律问题 |
一、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清收问题 |
二、各国出售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以美国与韩国为对象 |
三、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出售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
第二节 不良资产管理合同的法律问题国际比较 |
一、关于不良资产管理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关于不良资产管理合同基本法律结构问题 |
三、关于不良资产管理合同的优缺点及与相关合同的比较 |
四、不良资产管理合同对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借鉴与启迪 |
第三节 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国际比较 |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基本法律结构分析 |
二、美、韩两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经验与比较 |
三、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兼论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 |
第四节 债务重组与债权转股权法律问题的国际比较 |
一、债务重组与“债转股”的产生及其法律意义 |
二、“债转股”运作的法律机制比较:以波兰与韩国为研究视角 |
三、我国政策性债转股的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
四、从政策性债转股向商业性债转股转化及相关问题 |
第三部分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防范机制研究 |
第五章 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债权保护与防范逃废债务问题 |
第一节 防范逃废银行债务与银行债权的比较研究 |
一、转型体制下逃废银行债务的界定与原因 |
二、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类型与表现形式 |
三、防范逃废银行债务的基本思路: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 |
四、银行债权保护的界限:恶意诉讼与掠夺贷款例外 |
第二节 各国银行债权保护与市场交易制度比较研究 |
一、各国贷款合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
二、贷款合同中保护性条款的比较与借鉴 |
三、各国担保交易中的银行债权保障比较与完善 |
第三节 各国债务人破产清算制度比较研究 |
一、亚洲诸国《破产法》改革与不良贷款处置和防范问题 |
二、银行金融债权与劳动债权、国家“税收债权”的顺序问题 |
三、东亚诸国破产庭外和解制度与银行债权保护问题 |
第四节 各国银行债权保护与民事责任救济比较研究 |
一、民事责任机制完善对银行债权保护的意义 |
二、以契约与侵权责任维护银行债权:以纯粹经济上的损失为例 |
三、追究董事与高管层法定责任维护银行债权:公司法与破产法 |
第六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监管与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第一节 各国银行资本充足监管与不良资产控制比较研究 |
一、银行资本充足监管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的关系 |
二、《巴塞尔协定》框架下资本充足衡量的标准问题 |
三、各国实施《巴塞尔协定》资本充足监管要求的实证分析 |
四、强制性次级债制度对不良资产防范的价值及其局限性 |
五、各国资本预警系统的建立与资本不足的整改措施 |
第二节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与各国风险集中监管比较研究 |
一、风险集中度监管与信贷资产质量维护的关系 |
二、各国风险集中度监管的立法目标与体例比较 |
三、各国风险集中度法律监管的主要内容 |
四、我国对风险集中监管的完善问题 |
第三节 防范不良资产的银行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比较研究 |
一、银行业关联交易监管与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二、国外对银行业关联交易的监管——以美国《联邦储备法》第23 条的演进为重点 |
三、比较法视野下的银行业关联交易监管:以防范不良资产为视角 |
四、我国银行业关联交易法律监管的现状与改进 |
第四节 防范不良资产与金融过度支持产业监管比较研究 |
一、金融过度支持、资产泡沫与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 |
二、美国2007 年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所暴露出的监管问题 |
三、各国法律对金融过度支持产业的规范与监管 |
四、关于我国房地产信贷支持监管现状的思考 |
第七章 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控机制研究 |
第一节 各国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 |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不良资产防范中的作用及其类型 |
二、各国传统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缺陷与动态损失准备金制度 |
三、银行不良资产防范的贷款拨备覆盖率问题 |
四、我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法律制度完善 |
第二节 不良资产防范与各国银行公司治理机制问题 |
一、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与不良资产防范的关系问题 |
二、关于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问题 |
三、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四、各国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比较分析 |
五、各国强制性次级债发行制度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 |
第三节 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较研究 |
一、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对于防范不良资产的作用 |
二、各国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与巴塞尔委员会信息披露规范问题 |
三、银行信息披露豁免的法律问题 |
四、关于我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信息披露制度评价 |
第八章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国际协作机制研究 |
第一节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巴塞尔协议体系研究 |
一、防范银行不良资产机制国际趋同化的原因 |
二、巴塞尔文件体系对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机制的影响 |
三、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国际协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与衍生金融交易监管的国际协作问题 |
一、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新的滋生源:证券化投资失败与衍生金融交易损失 |
二、证券化交易的国际监管协作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三、衍生金融交易的国际监管协作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四、证券化与衍生金融交易的国际监管协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我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国际协作制的完善问题 |
一、我国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协作的状况 |
二、完善我国银行不良资产防范的国际监管协作机制 |
结语 |
一、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应对:存量处置与增量控制 |
二、变革中的银行业务与不良资产防范 |
三、房产信贷支持与资产泡沫控制:目前的监管重点 |
四、展望:健全法制框架下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韩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不良资产处理的经验及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D]. 桑田.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2]韩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D]. 张帆. 吉林大学, 2020(08)
- [3]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不良资产处置及案例分析[D]. 杨洋.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4)
- [4]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D]. 汤小煜.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方法研究[D]. 刘丹. 武汉大学, 2017(06)
- [6]商业银行资产流转研究 ——基于资本约束的视角[D]. 庄磊. 中央财经大学, 2016(12)
- [7]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及其启示[D]. 田婧. 吉林大学, 2011(10)
- [8]金融稳定中的韩国金融监管体系:变迁、争议与改革[D]. 朴鲁哲.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12)
- [9]韩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处置及其对中国的启示[D]. 姜惠然. 复旦大学, 2009(12)
- [10]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以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为研究对象[D]. 金震华. 华东政法大学,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