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公开审稿:审稿机制的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吴爽[1](2021)在《网络时代科学活动的变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科学交流不断获得新的工具和平台,传统的科学活动正面临更开放的环境,并可能引发整个科学系统的变革。Science 2.0让个体研究走向在线协作,使成果交流变成互动探索,成果刊布也由纸媒传播走向即时在线,全面提升了科学交流的时效性和广泛性。科学活动因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发生一系列重大变革,传统的科学运行机制也逐步面临新的挑战,包括:科学活动过程出现新变化、科学成果发布呈现新趋势、科学成果传播面临新问题,科学评价机制迎接新挑战。进入互联网时代,科研主体走向了多元化的线上研究模式。一方面,网络时代开创了基于大数据的协同研发的新模式。大小科学的在线重构使得知识和信息实现广泛的交融,网络所搭建的共建和共享平台不仅实现了大科学项目资源和平台的共享,同时,分散在各地的小科学实验装置和数据也被系统地集成和聚合。此外,专门的数字馆藏还有云存储的出现不仅有助于解决海量数据存储的新难题,云计算管理技术与深度学习相关软件的开发也为大数据的在线并行分析和智能处理提供了新路径。这一科研模式的转变促使在线协作成为常态,有利于在海量数据中发现和挖掘新的知识和规律,有利于科学研究从部分走向整体,同时加强了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另一方面,网络时代引领人类科学活动走向即时交流与全面协作的新时代。多元化的网络互动式平台将促使科学走向广泛而密集的合作,尤其是在线平台使众多学者的即时交互成为可能,这就意味着科学家可以通力合作,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更高效地推动科学的进步。同时,在线科研的众包模式将最大化激发公众全面参与科研创新的热情。总之,网络实现人与人、人与信息、人与仪器的相互关联使科学活动走向全面开放与合作。在网络时代,科学成果发布平台的多样性和发布内容的丰富性逐渐推动学术出版走向开放、高质、高效,基于网络本体的成果发布方式将成为未来科学交流的核心。首先,网络预发布平台已在一些学科渐成新规,不仅对论文成果发表的时效性有质的提升,同时解决了纸质预印本的众多技术难题,对传统首发权的确认机制发起了挑战。其次,开放获取期刊打破了传统科技期刊的垄断僵局,将在实践模式和运营机制上推动出版体系的变革和重塑。社交网络平台的盛行和盗版网站的搅局更是扰乱了现有发表规则和格局,倒逼出版商积极适应开放获取的新形势。这些都将促成所有学术成果实现免费开放与共享,从而进一步突破传统交流体系的障碍。最后,网络技术的提升会促使科学交流体系的各个功能的在线重构,网络本体发布的新模式不仅意味着科研全程的在线呈现,人人皆可随时随地发表,同时,也要时时都能得到评论和反馈,又有精准、迅速的过滤机制和个性化的推荐服务。基于网络的发表模式和传播方式仍在摸索当中,但我们已经遇到了开放获取的路径偏差、优先权的判定疑难、评审机制的频频失效等难题。第一,开放获取在实践知识共享的理念过程中更着重于免费阅读文献导致其在制度设计、服务路径和运营模式方面都面临着困难,所以有必要重新审视科学出版体系的各个功能及其价值,包括:权威的筛选机制、持续的认证过程,和对读者提供个性化的搜索引擎服务,从而在技术变迁中实现这些功能和服务的优化升级,构筑更加合理、高效、健康的学术出版体系。第二,科学活动全面开放、即时共享,由此必将引发科学发现优先权和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新问题。首先是优先权的判定将由以科研成果为主转向关注整个研究过程,随着科研主体的不断变化、科研过程的全面开放,优先权归属面临新的判定难题,需要重新考虑划分标准和判定规则;其次是优先权确认机制的变化,由于科研成果发布方式从传统媒介向在线网络转移,传统的以纸质媒介为主要依据的优先权确认机制亟待更新。第三,科学信息的自由发布和科研的全程在线必然导致现有过滤机制遭受全面危机。一方面,网络同行评审机制依然作为评判在线科研成果价值的主要手段,但要充分利用网络的即时性和有效性对其改造升级。另一方面,科学信息呈现多元化已经超过了传统过滤器的范围。实现信息流聚合和过滤的前提是面向整个科研流程的生态系统的构建,在此基础上,结合替代指标体系和定性化评论,从而提供个性化的搜索引擎服务,使得科学信息得到高效地利用。基于传统出版体系所构建的科学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使科学难以实现媒体转换历史惯性的突破。传统学术评价体系依然局限在对论文的成果鉴定方面,不仅如此,正以一种扭曲的科研生态价值导向阻碍着科学朝向更开放、更多元的交流文化而发展。所以打造一个适应网络环境的评价体系势在必行。替代计量学旨在多元科学度量标准的开发和应用,不仅评价对象多元化,可以识别并衡量学术成果的新形式,同时影响力的范围也被拓展了,除了全面衡量学术影响力,还包括科学成果对整个社会影响的潜力。不过作为促进开放科学的关键因素,现阶段的发展依然还集中在论文级别的影响力的架构,并未真正开启向开放科学的过渡评价指标的构建,还需要以开放科学愿景和框架进行补充。随着替代指标的开发和成熟,势必就要改变激励结构,纠正失调的激励机制。通过全面地考虑研究人员的产出,我们将走向一个更有用和更灵活的学术交流系统,这也是未来科学活动走向更加开放、进行全程协作的基础。
董凡[2](2019)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内学者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司法实践,历来注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方式等问题的定性探究,而较少重视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原则、数额的确定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实证分析。以致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直饱受诟病,并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学理界与实务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情势严峻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保护权利人、遏制侵权行为、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效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多数仅简单借用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内容,十分缺乏在传承继受基础上形成创新发展性质的研究成果。因此,国内多数研究结论与建议亦无法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赔偿低、举证难等突出问题。本文在基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特殊性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现实情势,围绕“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具体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路径”与“制度完善对策”四大主轴,设计研究框架,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部分,旨在探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组成内容及其内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意涵、制度功能、基本原则、多元赔偿方式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同时,通过对1769件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案件的实证分析,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失基础理论指引、具体赔偿方式适用空间有限、法定赔偿裁量空间较大以及缺乏专门证据制度等显现问题。在“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部分,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两大方面。基于现有侵权情势严峻、赔偿额补偿效果遏制社会创新潜力以及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念难以解释突破法定赔偿上限等现实状况,进而强调“预防功能”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将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置放于同一功能价值位阶,以发挥其遏制侵权、促进创新的制度效果。传统民事损害赔偿以填平救济原则作为最主要的计赔原则,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坚持填平救济原则的同时,还应当明确引入和确立市场价值原则和比例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三原则”内容体系。在适用填平救济原则作为确定赔偿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具体适用市场价值原则来确定初步的损害赔偿数额,再适用比例原则确定最终的合理损害赔偿额。在“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规则”部分,实际损失应当厘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法官在适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持“分摊原则为原则,以整体市场价值原则为例外”的裁判逻辑;适用“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时,应当扩大合理许可费基准范围,适当援引域外计算合理许可费基数的司法经验;同时,应当确立“法定赔偿”的量化裁判标准。同时,我国应当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并在适用规则方面设计精细化赔偿倍数的考量因素。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从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善。在实体法维度,应当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及适用关系,即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基准、取消适用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限定等;删除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中“倍数”的立法措辞,而以“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赔偿方式代替;适当修正法定赔偿的最低判赔限制与至高判赔上限,以及统一“法定赔偿”的立法措辞;提出以“故意侵权”和“实施两次以上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并且统一判赔倍数的幅度。在程序法维度,提出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阶段确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与证据保全规则;在诉讼庭审过程中确立举证妨碍规则以及降低证明标准的完善建议。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应当强调通过发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以及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通过上述完善对策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出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林婧怡[3](2019)在《我国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与改进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背景下,养老项目的建设量猛增。涉老建筑标准在养老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不仅是保障空间与环境设计质量的手段,也是获取设计认知的途径。然而近年来涉老建筑标准逐渐暴露出一定问题,对项目建设带来了不当约束,也造成了设计认知的片面性。与此同时,养老服务业市场化的推进及国家标准体制的改革使标准的发展定位亦面临转变。在这些背景下,涉老建筑标准应如何做出应对调整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研究的目的是找出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对现有标准的改进方法,以使其在养老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本研究首先通过对涉老建筑标准发展历程的回溯,分析了在标准体制及相关行业发展水平的影响下,涉老建筑标准呈现的发展定位及特征。然后通过对四个养老项目设计过程的案例研究,分析了涉老建筑标准的使用状况及问题,探讨了设计人员对标准的使用方式及需求。进而又通过对两项涉老建筑标准修订过程的案例研究,分析了涉老建筑标准的制定状况及问题,探讨了利益相关方对现有标准的意见及改进需求。研究结果表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而形成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以及处于起步阶段的养老相关行业发展水平,使涉老建筑标准长期以来呈现出体系架构平行化、制定方式单一化、编写模式指令化的特征。标准合规方式的唯一性,造成其难以应对当前养老项目差异化的建设条件或运营需求,并影响了设计结果的合规性;标准的技术依据不充分、执行目标不明确影响了设计人员使用标准的意愿,降低了标准的使用率。养老项目各利益方的需求因标准制定过程中协调机制和意见处理方式的不完善,而难以得到有效协商和落实。研究进一步归纳了涉老建筑标准的六项核心诉求作为改进目标。在借鉴国外相关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论述了国内当前具备的改进基础与面临的难点,最终从体系内容重构、制定方式优化和编写模式转型三个方面,给出了涉老建筑标准的改进思路与具体方法。研究成果可直接应用于涉老建筑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可为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曹方方[4](2018)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文中认为社会科学自19世纪起从自然科学中分离,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从诞生之日起便肩负着研究人类社会现象和发展规律的重要使命。而高校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高校社会科学教师自然成为了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载体。因此,本研究创新性的初次探究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问题,以概念界定、实证调研、比较研究、体系构建等四方面作为研究内容,并综合运用深度访谈、个案研究、比较研究以及关键绩效指标和层次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以期解决当前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与人文科学相混淆的问题,从而有利于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效能,同时有助于激发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潜能,推动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本研究界定了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概念,并在针对社会科学的特殊属性,即研究目的具有社会属性、研究对象具有复杂属性、研究方法具有实践属性、研究结果具有时代属性的基础上,为建立完善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运用历史分析法,梳理了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历史沿革之后,并通过实证调研,发现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活动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包括:评价主体方面学术权力缺失且行政权力越位;评价客体方面注重科研产出评价却忽视对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投入的评价;评价目的与实际效果存在差异;评价标准和方法方面“定量”评价盛行与社会科学研究特殊属性不符;评价制度方面监督,申诉和问责机制缺失导致评价结果公正性难以保证。因此,本研究针对这些现存问题并采用比较研究法对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进行了分析、比较和借鉴。本研究的学术贡献还表现在基于绩效管理理论、帕累托效率理论、过程激励理论等与本研究最切近的理论,从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制度六要素入手构建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其中,评价主体包括学术共同体、学术书刊机构、社会受众、各级政府和科研管理部门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各评价主体权力分配明确;评价客体包括科研成果、影响力、科研赋能;评价目的遵循维护“学术自由”、追求“质量卓越”、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基本原则,以为高校进行资源分配所需要的信息服务为直接目的,以激发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潜能,鼓励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为社会发展做贡献为间接目的;评价标准坚持以质量为导向进行评价指标设计并分配权重;评价方法采用“专家评审”为主导,“数据计量”为辅助的方法;评价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回避制度、评价程序制度、评价周期制度、社会公众参与制度、监督、申诉和追责制度以及第三方独立评价制度。本研究的研究结论如下:一是应针对社会科学特殊属性建立体现其特征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三是研究表明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诸多经验可供我国借鉴;四是研究说明应基于绩效评价六要素构建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五是研究显示论文质量及科研成果被应用情况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最高。
张春丽,商丽娜,倪四秀[5](2015)在《科技期刊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探索》文中研究表明【目的】同行评议是科技期刊出版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其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可,探索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以期为中国科技期刊实现有效的开放式同行评议提供参考。【方法】在分析同行评议的定义及现有模式基础上,探讨了科技期刊开放式同行评议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结果】提出了三类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即完全开放式同行评议、有限开放式同行评议和部分开放式同行评议。【结论】不同的开放式评议模式具有不同的适宜性,可以很好的实现科技论文评审的透明性和公正性,需要在鼓励专家学者参与、审稿形式标准化、审稿平台建设、编辑能力培养上继续改进。
郑辛甜,张斯龙[6](2015)在《学术期刊公开同行评议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分析学术期刊公开同行评议的主要形式及其发展现状和趋势,为今后网络公评系统的建立提供参考。【方法】参考现有的代表性公开同行评议期刊评审流程,提出建立网络公开同行评议的标准流程需考虑的质控指标。【结果】建立网络公开同行评议的标准流程需要考虑:论文提交后的快速审查标准、审稿人的选择或自荐标准、审稿意见书的标准、审稿时限的标准及论文接收的标准等。【结论】网络公开同行评议需建立能更大范围推广的标准流程,为学术期刊审稿模式的改进和发展提供建议。
李鹏,魏杰,闫娟[7](2012)在《医学科技期刊几种同行评议模式的利弊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三级审稿责任制度是我国出版行业规定实行的出版单位内部审稿制度。中国的科技期刊一般实行三级审稿责任制度,即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的审稿制。但科技期刊不同于一般的社科类期刊,专业性较强,医学科技期刊更是如此。对于编辑而言,要想从专业角度对文章的新颖性、科学性和内容质量上进行把握难度很大,即使作为具有医学相关教育专业背景
巢乃鹏,胡菲[8](2012)在《学术期刊的同行评议:基于审稿专家和作者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同行评议是学术期刊质量的重要保证,但同时来自于作者群体的意见也日渐增多,因此了解作者群体对同行评议的认识对于推动同行评议制度的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比较了审稿专家和作者群体分别对同行评议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研究发现:审稿专家与作者群体对同行评议的重要性、客观公正性、审稿方式、稿件质量标准等的理解都存在显着差异。这也说明现行的同行评议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陈光[9](2011)在《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新的区域发展规划不断推出,各种形式的区域合作层出不穷,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部各种资源的整合,增强了各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内聚力。区域发展离不开立法与法律。学者们非常重视区域合作与发展过程中有关立法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尤其就该如何满足区域合作与发展所需法制这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较多地思考和探讨。区域立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被提出来的。本文同样以区域立法为题,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比较研究和规范分析等方法,并借助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理论,对构成区域立法的关键要素——协调机制,进行了系统地构建和研究。期望通过这一努力,能真正有效地推动区域立法实践广泛开展并走向深入,以此为我国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提供系统而有效的法制保障。包括导论在内,文章共有六大部分内容。其中,导论部分就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区域立法和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国内外研究状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分别做了较为具体的阐述。区域合作与发展可以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上展开,就一国范围而言,许多国家都曾经或正在采取区域性发展战略或模式,我国也不例外。区域合作与发展所需法制的供给应主要靠区域立法来实现。本文将区域立法定位为一种区域内地方合作立法的模式。而若要保障这一模式下的区域立法有效开展,需要借助于相应的立法协调机制。但是,究竟该建立哪些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以及该如何建立等,国内很少有学者对此进行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国外的相关研究也缺乏直接的相关性。因此,做好相关研究,对于建立和完善区域立法理论,推动区域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第一章为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基础理论阐述,以及对区域立法实践进行考察思考。在研究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之前,首先应该对“区域”和“区域立法”这两个概念进行界定。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对“区域”进行了三次界定,并设置了两个标准:经济标准和法律标准。区域立法的具体含义是指特定区域内地方立法机关,基于区域性事务管理或服务的法律需求,所进行的合作立法。区域立法包括四个要素:立法主体、立法权、立法程序和立法协调机制。如何从理论上回答区域立法何以可能,是研究区域立法和建构区域立法协调机制必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文章分析指出,在满足区域发展法制需求方面,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产生自现行立法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立法或可担此重任。区域立法的实质是地方治理权的合作,而这一合作能够成行可从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视角予以证立。当然,区域立法在当前还面临着许多制度问题,如缺乏合法性依据、与现行立法体制的融合,以及地方立法权配置不均衡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任何立法都离不开协调。我国《立法法》中设置了许多关于立法协调的条款,由此也形成了基本的立法协调机制体系。区域立法兼有立法和合作双重属性,协调更是必不可少。区域立法协调包括立法主体的协调、立法文本内容的协调、立法程序的协调、立法体系的协调,以及立法与现实和发展需要的协调等内容。区域立法协调也要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来实现。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构建,既要以《立法法》等所规定的立法协调机制为基础,又要兼顾区域立法的特点,尤其要注重对立法合作的协调。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完善与否同区域立法实践状况直接相关。区域立法在我国尚处于实践探索中,尴尬与希望并存。构建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借鉴现有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另一方面要解决好有关理论和制度问题。第二章重点考察了欧盟立法和美国区域合作中的有关协调经验。欧盟立法在此主要指的是由欧盟立法机构进行的立法,亦称二级立法或派生立法。欧盟立法中的协调机制主要有权限界分机制、磋商机制、调解机制、有差别的表决机制,以及公众参与机制等。由于立法体制等方面的差异,在区域政策或法律的制定方面,我们无法通过与我国区域立法所采取的立法模式相比照的方式获得有关经验,但美国在区域政府之间的合作过程中,积累了非常丰富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如政府间契约和区域委员会等,这些都可以为区域立法协调所借鉴。对欧盟立法和美国区域合作协调经验的借鉴包括理念和制度两个方面。其中,可借鉴的理念包括权力让渡和共享理念、契约理念,以及协调的制度化理念。对于我国的区域立法协调而言,权力让渡与共享理念至少应该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内各地方立法机关在进行立法合作时,愿意在哪些领域及多大程度上实现立法权区域内共享;二是在构建和运行有关区域立法协调机制时,社会组织或有关社会主体在其中出于怎样的地位,将会发挥多大的作用。契约理念内含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合作原则和平等原则,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制度借鉴方面,除了一些具体的协调机制外,本文重点探讨了区域立法协调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问题。区域立法协调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协调区域立法或从事与区域立法协调有关的工作,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专门针对区域立法活动的协调;二是承载某些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运作;三是与区域立法有关的其他协调工作。第三章至第五章分别针对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和完善阶段各自的工作内容或任务,较为系统地构建起了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体系。文章中不仅指出了有关协调机制对于区域立法的协调意义所在,还就各项机制如何操作或运作从制度上予以明确设置。具体而言,围绕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或任务,文章认为,可以通过省(市)际协议、区域立法规划和区域立法起草论证这样三种机制,来协调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的有关活动。其中,省(市)际协议的签订,可以为区域立法提供方针指导,明确立法调整的对象或内容。签订省(市)际协议需要经过发出合作意向、达成合意、拟定协议草案等步骤。区域立法中的省(市)际协议存在制度缺陷,需要加以改进。通过区域立法规划,将某些区域立法项目提上正式的立法日程,在真正迈出区域立法活动第一步的同时,也协调了区域立法活动自身、区域立法理论与实践之间、区域立法同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对于区域立法规划的编制,文章从编制主体、依据和内容,以及基本步骤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区域立法起草论证指向区域立法规划中所确定的立法项目的起草时机和条件,通过论证,可以很好地为接下来的区域立法起草活动等提供决策依据。区域立法确立阶段需要协调的对象或内容较多,包括立法主体、文本内容和立法程序三个方面的协调。为此,文章分别针对区域立法主体行为、文本内容和立法程序设置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其中,区域立法联席会议、立法调解和公众参与这三种机制用于协调区域立法职权主体之间,以及职权主体与参与主体之间的行为关系。而委托起草、利益共享与补偿、民间规范认可和文本预先审查这四种机制则可以有效地协调区域立法文本内容的确定。用来协调区域立法程序的机制则包括同步提案或送审机制、表决期限机制和协商加入机制等。在有针对性地构建相关机制,指出其所能发挥的协调意义及其实施步骤的同时,文章还对其中的部分协调机制——区域立法联席会议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理论或实践现状进行了反思。区域立法活动如果顺利完成,其结果是生成相应的区域性法文件,具体表现为区域性法规和区域性规章两种法律形式。区域性法文件实施过程也即区域立法进入完善阶段。在这一阶段,区域立法可能会由于立法主体自身的原因,或者立法适用者的原因,或者区域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变化的原因等,而出现立法冲突、立法空白或相关条款含义不明,以及立法同区域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过分脱节等现象。这些都需要借助相应的协调机制予以协调。文章就其中的区域立法冲突解决机制、立法解释机制,以及区域立法后评估机制进行了探讨。冲突解决机制具体又包括效力位阶原则、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原则等内容,其协调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体系性协调和现实性协调。区域立法解释又可分为释义型解释和寻据型解释,它在协调区域立法文本体系及与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区域立法在实施一段时间后,立法主体应该及时地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作出评估回应——修改、补充、解释或废止等。可见,区域立法后评估是协调区域立法主体在立法完善阶段的行为,以及增进区域立法同社会现实和发展需要之间协调性的重要机制。实际上,本文对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系统构建与研究,不仅着眼于每项机制的内容、协调意义及其操作步骤,也为我国今后区域立法的开展与实施提供了一种相对细致、可行的制度框架,这可能是本文最主要的理论贡献。
冯蓓[10](2010)在《开放存取期刊质量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末,数字出版的发展、开放共享的出版理念、简化的出版流程、自助的出版方式和快捷的出版周期,使得开放存取(OA)期刊迅速风靡全球。然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OA期刊的某些弊端也逐步显现。一些未经同行评审和编辑加工的OA期刊大行其道,极大地影响了数字学术期刊的质量与声誉。许多研究者对此现象表示出担忧。因此,关于OA期刊的研究也由最初的“是什么”、“做不做”和“怎么做”等方面的研究逐步向“怎么做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传统出版方式下建立起来的期刊学术质量控制理念和方式无法适应数字学术出版发展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科技界、出版界和图书情报学界做了许多相关的尝试和探索。目前,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的研究已成为图书情报学领域的前沿和热点课题。为了对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加以深入剖析,本文先从当前OA期刊学术质量现状评价入手,借助美国ISI出版的“期刊引证报告(JCR)”的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和即年指数三大指标对当前国际上主要的OA期刊的学术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从整体上对当前全球范围内主流开放存取期刊的学术质量有一个定量判断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寻影响OA期刊学术质量的因素及其作用机制,分别从OA期刊的出版流程、质量影响因素两个维度深入解析如何实现OA期刊质量控制。同时,选择了JCR中引证报告数据完整的108种生物医学类OA期刊作为样本,分别对这些期刊的出版流程、出版各要素等方面信息进行了统计,利用统计软件将其中统计与数据与期刊影响因子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力求从结果中寻找出与OA期刊密切相关因素,对研究起到辅助的作用。本文三大主体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①OA期刊质量评价研究瑞典隆德(Lund)大学图书馆和学术出版与学术资源联盟(The Scholarly Publishing and Academic Resources Coalition, SPARC)联合创建的开放存取期刊目录(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Journals, DOAJ)和印度Informatics (India) Ltd公司创建的开放存取期刊门户(Open J-Gate)是当前世界上影响力最大,收录品种最全的两大OA期刊资源平台。在对两个平台收录的OA期刊进行对比筛选后,我们对目前OA期刊规模有了初步了解,其数量达到7736种。通过调查国际知名的Web of Science数据库收录的OA期刊情况,我们发现Web of Science数据库期刊中OA期刊比例达到8.9%,是2004年的3.4倍,由此我们认为,高质量的OA期刊已经初具规模。在将JCR中收录的OA期刊和非OA期刊的三大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发现,整体上而言,OA期刊的总被引频次低于非OA期刊;OA期刊影响因子略低于非OA期刊,但个别OA期刊具有极高影响力,超过了所有非OA期刊;OA期刊的即年指数表现较好,几乎与非OA期刊不相上下。②OA期刊出版流程和审稿制度对学术质量影响研究稿件的编辑、评审过程长期以来都被视为影响期刊学术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但我们经过研究发现,对于OA期刊而言,前编辑阶段和发布环节同样能对OA期刊学术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前编辑环节中的组稿和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搜索引擎优化、增加外部链接数量、电子邮件列表等网络营销手段进行的OA期刊宣传工作,都能有效提高OA期刊学术质量。网络传播方式促进了OA期刊评审环节向发布环节的延伸,除了传统的“先评审,后出版”的评审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先出版,后评审”或者“先(同行)评审,后出版,再(读者)评审”的评审方式。因此,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向两头延伸。此外,OA期刊可以采用灵活的出版周期,缩短出版时滞,成熟一篇,发表一篇。传统的评审制度被证明依然是保障OA期刊学术质量的基本要素,因此应该被保留,但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同行评审制度”、“三级审查制度”进行监督和控制。③OA期刊出版要素对学术质量的影响研究OA期刊的学术质量控制除了体现在出版流程控制之外,还体现在要素控制。OA期刊出版要素可分为稿件、作者、编辑、评审人、读者、技术六大部分。稿件要素的质量控制体现在坚持创新性、可靠性和学术性的原则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稿件的评审标准。作者要素的质量控制需要根据作者在学术交流的特点和作用,发挥现有作者的作用,从研究者多角色的角度创建高素质作者队伍。OA期刊出版形式编辑依然是期刊质量的“守门人”,网络出版模式对编辑队伍提出了新的有别与传统期刊出版模式下的执业要求,OA期刊编辑要素控制主要通过在原有基础上加入电脑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沟通能力、学术能力、外语能力等编辑素质考核标准。评审人肩负着评价稿件学术质量的重任,提高评审人的学术水平、规模、编辑能力都是提高稿件评审质量的有效渠道。读者要素是OA期刊学术质量要素控制中最活跃的部分,也是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与传统期刊学术质量控制差异最大的部分。OA期刊读者可以通过点击、下载、转载、评论、内容补充等信息反馈方式参与OA期刊出版、评价,由传统出版模式下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转而成为了信息的主动发布者。其中,核心读者影响因素最为明显。但这种反馈信息是零碎的、无序的,可能包含许多无效信息,因此OA期刊读者要素控制就是树立核心读者概念,扩大核心读者规模,提高读者反馈信息质量。OA期刊出版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先进的技术不仅能帮助OA期刊顺利地出版,还能帮助OA期刊从提高内容质量、提高评审质量、提高传播质量和缩短出版时滞四个方面实行学术质量控制。因此,OA期刊在后续的发展中,还要继续重视新兴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学术质量控制。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提高OA期刊学术质量水平,实现OA期刊质量控制,应该主要从流程管理和要素管理两大方面入手,建立全面、立体的学术质量控制机制。
二、网上公开审稿:审稿机制的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上公开审稿:审稿机制的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时代科学活动的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及研究问题 |
1.2.1 网络时代科学活动整体的变革 |
1.2.2 网络时代科研模式的变革 |
1.2.3 网络时代基于大数据科研方式的变革 |
1.2.4 网络时代出版模式趋势分析 |
1.2.5 开放共享背景下科学活动面临系列问题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从Science 1.0到Science 2.0 |
2.1 小科学与大科学 |
2.1.1 从小科学时代到大科学时代 |
2.1.2 科学发展对信息载体需求的变化 |
2.2 信息载体变革与Science 2.0的提出 |
2.2.1 纸媒到Web 2.0: 载体发展过程存在阶段性质变 |
2.2.2 载体的质变对科学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 |
2.2.3 网络逐渐已经成为科学活动的主流载体 |
2.3 Science 2.0时代科学活动新特征 |
2.3.1 使个体研究走向在线协作 |
2.3.2 使成果交流走向全程探索 |
2.3.3 由纸媒传播走向即时在线 |
2.4 小结 |
第3章 网络时代科学活动过程的新变化 |
3.1 网络时代科研主体的新变化 |
3.1.1 独立主体内涵的丰富 |
3.1.2 不同主体联系的增强 |
3.1.3 协作主体交流的拓展 |
3.1.4 创造主体格局的突破 |
3.2 网络时代数据处理的新演化 |
3.2.1 数据采集走向自动化 |
3.2.2 数据存取实现即时化 |
3.2.3 数据分析呈现协同化 |
3.2.4 数据处理尝试智能化 |
3.3 小结 |
第4章 网络时代科学成果发布的新趋向 |
4.1 科学成果发布的新舞台:网络预发布平台的建立与推广 |
4.1.1 纸媒预发表的瓶颈 |
4.1.2 网络预发布平台的建立——以物理学arXiv为例 |
4.1.3 网络预发布平台的推广——以PeerJ Preprints和bioRxiv为例 |
4.1.4 网络预发布平台与期刊共存 |
4.2 科学成果发布的新途径: 开放获取期刊的出现和发展 |
4.2.1 开放获取期刊旨在打破访问权限 |
4.2.2 开放获取期刊的发展步履维艰 |
4.2.3 开放获取期刊是新希望还是乌托邦? |
4.2.4 开放获取期刊的未来: 资本和价值的共生 |
4.3 科学成果发布的新模式: 基于网络本体成果发布的探索 |
4.3.1 去中心化: 人人皆可随时发表 |
4.3.2 去期刊化: 随时随地皆可发表 |
4.3.3 未来: 一条微博可能就是你的学术成果 |
4.3.4 科学评价和认可机制的再造 |
4.4 小结 |
第5章 网络时代科学成果传播的新问题 |
5.1 开放获取的功与过 |
5.1.1 需与传统商业期刊出版体系相抗衡 |
5.1.2 在与资本不断斡旋中出现偏差 |
5.1.3 在对传统功能地解构中不断重构 |
5.2 传播方式的“是”与“非” |
5.2.1 在网上分享自己的论文也算侵权? |
5.2.2 Sci-Hub存在本身就是价值 |
5.2.3 出版商的权利比分享研究的利益更重要? |
5.3 谁来确认优先权 |
5.3.1 科研主体多元化所导致的优先权归属难题 |
5.3.2 科研过程开放化所造成的优先权判定疑难 |
5.3.3 信息载体的升级导致科学创意及成果发布方式的变化 |
5.3.4 成果发布渠道的多样化导致优先权确认机制的变化 |
5.4 在线科学信息价值的判定疑难 |
5.4.1 传统同行评审机制频繁失效导致判定失真 |
5.4.2 传播方式多样化导致依据出版的评判标准失效 |
5.4.3 传播内容多样性亟待建立新的过滤机制 |
5.4.4 网络时代的过滤机制由谁重构: 从同行评审走向全面过滤 |
5.5 小结 |
第6章 网络时代科学评价机制的新挑战 |
6.1 默顿理想的背离 |
6.1.1 “普遍主义”遭破坏 |
6.1.2 “公有性”被侵犯 |
6.1.3 “无私利性”的缺失 |
6.2 科学计量评价的新机遇: 替代计量学 |
6.2.1 矫正传统评价机制带来的“马太效应” |
6.2.2 推动论文评价指标走向“多元即时透明” |
6.2.3 构建面向科研全程的个人学术影响力评价体系 |
6.3 科学奖励机制的新内容: 基于科研产品的全面认定 |
6.3.1 从科研成果走向科研产品 |
6.3.2 最大限度地激发集体在科研全程地全面合作 |
6.3.3 从个体成果认定到产品认证集成 |
6.4 小结 |
第7章 网络时代科学活动的变革与应对 |
7.1 科学活动在线化与科学协作创新的演变 |
7.2 成果发布网络化与在线交流系统的构建 |
7.3 信息动态交互与优先权和过滤机制的再造 |
7.4 评价方式变化与科学社会运行机制的调整 |
7.5 在危机与变革中走向科学活动新常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2)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学术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与立法依据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 |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现实考察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呈泛化态势 |
二、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间差距较大 |
三、部分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的上限 |
四、缘于“举证难”致使审理周期较长 |
五、判赔额与地区经济水平呈正比关系 |
六、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存在问题 |
一、缺失制度特有的基础理论指引 |
二、赔偿方式未能彰示其工具价值 |
三、法定赔偿适用的裁量空间过大 |
四、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
五、赔偿方式的规则设计不尽合理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与功能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 |
一、矫正正义理论:基石价值 |
二、功利主义理论:补充价值 |
三、创新激励理论:专有价值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多元功能 |
一、救济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功能 |
四、确认功能 |
第三节 预防功能应当定位为核心功能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定位调整的必要性 |
二、预防功能定位为核心功能的多维度诠释 |
三、预防功能发挥与实现的必要限定 |
第四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点 |
一、填平救济原则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石原则 |
二、适用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 |
第二节 市场价值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价值原点 |
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论支撑 |
二、引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三、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量定工具与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比例原则:探寻诉讼当事人利益的衡平点 |
一、比例原则的基础内涵与本质属性 |
二、比例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诠释 |
三、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阶层化操作及其适用 |
四、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局限表征与完善径路 |
第五章 知识产权损害的一般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实际损失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实际损失的所属类型与赔偿范围 |
二、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二节 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择定 |
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三节 许可费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理论基础 |
二、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适当扩大许可费赔偿的基准范围 |
四、丰富我国合理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法定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理论内涵 |
二、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六章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规则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内涵 |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与镜鉴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二、大陆法系地区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镜鉴 |
第四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与考量因素 |
一、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 |
二、释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
三、预防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滥用的适当限制 |
第七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实体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式的法定位阶及适用关系 |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赔偿规则的立法规范 |
三、调整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赔偿幅度与规范内容 |
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基本要件 |
第二节 程序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
二、优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保全规则 |
三、调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三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策 |
一、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 |
二、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 |
三、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我国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与改进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建筑标准在养老项目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 |
1.1.2 当前涉老建筑标准呈现一定问题 |
1.1.3 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环境发生转变 |
1.2 相关研究综述与问题提出 |
1.2.1 国内相关研究进展 |
1.2.2 国外相关研究进展 |
1.2.3 已有研究的启示与不足 |
1.2.4 问题提出 |
1.3 相关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1.3.1 相关概念辨析 |
1.3.2 研究对象及范围界定 |
1.4 研究思路 |
1.4.1 建筑学研究视角下的建筑标准 |
1.4.2 标准化研究视角下的建筑标准 |
1.4.3 概念框架与研究路径 |
1.5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论文框架 |
1.6 研究方法 |
1.6.1 相关研究的常用方法 |
1.6.2 研究方法的选择 |
1.6.3 研究资料的收集时间 |
1.7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2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特征与影响因素 |
2.1 涉老建筑标准发展概况 |
2.1.1 标准体制发展背景 |
2.1.2 涉老建筑标准总体发展进程 |
2.1.3 重点的涉老建筑标准发展历程回溯 |
2.1.4 涉老建筑标准总体发展状况小结 |
2.2 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特征分析 |
2.2.1 体系与内容架构特征 |
2.2.2 制定方式特征 |
2.2.3 编写模式特征 |
2.3 影响涉老建筑标准发展的因素分析 |
2.3.1 标准体制的影响 |
2.3.2 相关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使用状况与问题 |
3.1 本章研究开展方式 |
3.1.1 案例的选取方式 |
3.1.2 资料收集方式 |
3.1.3 案例信息及特征梳理 |
3.2 标准使用状况统计分析 |
3.2.1 分析要素的确定 |
3.2.2 标准的整体使用率分析 |
3.2.3 设计结果的合规性分析 |
3.2.4 标准的使用情况小结 |
3.3 影响标准使用状况的因素分析 |
3.3.1 设计过程的影响因素识别 |
3.3.2 不同项目特征下标准使用差异分析 |
3.3.3 不同条文特征下标准使用差异分析 |
3.3.4 降低标准使用率及合规性的原因剖析 |
3.4 对标准的使用需求探讨 |
3.4.1 希望明确标准的底线要求 |
3.4.2 希望了解标准要求背后的目的及原理 |
3.4.3 希望有更充足的依据和说服力 |
3.4.4 希望标准的表述更严谨 |
3.4.5 希望标准要求更为灵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制定状况与问题 |
4.1 本章研究开展方式 |
4.1.1 案例来源及背景信息 |
4.1.2 资料收集方式 |
4.2 标准制定流程及参与人员分析 |
4.2.1 标准制定流程梳理 |
4.2.2 参与标准制定的人员构成分析 |
4.3 标准制定过程中各方意见内容分析 |
4.3.1 意见征集情况汇总 |
4.3.2 意见内容分析方式说明 |
4.3.3 意见内容统计分析 |
4.3.4 对标准的需求小结 |
4.4 影响意见内容的因素分析 |
4.4.1 各利益方的意见关注点不同 |
4.4.2 意见单位来源及地区分布不均 |
4.4.3 现有意见征集方式不完善 |
4.5 标准制定过程中意见落实情况分析 |
4.5.1 意见落实情况统计分析 |
4.5.2 意见落实过程与结果 |
4.6 影响意见落实的因素分析 |
4.6.1 缺少明确的意见协调机制 |
4.6.2 意见落实过程中核心利益方的缺失 |
4.6.3 标准的既有定位使其难以做出有效回应 |
4.6.4 技术要求的调整缺少有效依据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改进思路探讨 |
5.1 涉老建筑标准的核心诉求 |
5.1.1 底线诉求 |
5.1.2 目标诉求 |
5.1.3 明确性诉求 |
5.1.4 灵活性诉求 |
5.1.5 协商性诉求 |
5.1.6 配套性诉求 |
5.2 国外涉老建筑标准发展思路借鉴 |
5.2.1 国外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思路 |
5.2.2 国外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5.3 涉老建筑标准的改进基础 |
5.3.1 技术法规层级的明确 |
5.3.2 团体标准地位的确立 |
5.3.3 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 |
5.3.4 养老项目实践经验的累积 |
5.4 涉老建筑标准的总体改进思路 |
5.4.1 体系内容重构 |
5.4.2 制定方式优化 |
5.4.3 编写模式转型 |
5.5 面临的挑战与难点探讨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改进方法 |
6.1 体系与内容架构的改进方法 |
6.1.1 底线目标的确定 |
6.1.2 技术内容的层级落位 |
6.1.3 行业间标准内容的协同 |
6.2 制定方式的改进方法 |
6.2.1 利益相关方的确定 |
6.2.2 标准编写及意见征集方式的优化 |
6.2.3 标准意见协调环节的优化 |
6.3 编写模式的改进方法 |
6.3.1 编写模式与技术内容的适应 |
6.3.2 编写模式与条文编排形式的配合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创新点 |
7.3 研究的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涉老建筑标准条文编写模式分析表(摘选) |
附录B 养老项目案例设计过程访谈记录(摘选) |
附录C 养老项目案例设计过程及结果分析表 |
附录D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涉老条文)内容变化分析表 |
附录E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涉老条文)意见汇总处理表(摘选) |
附录F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摘选) |
附录G 涉老法律法规中对养老服务与设施环境的要求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及研究背景 |
1.1.1 课题来源 |
1.1.2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评价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1.6.1 初次探究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这一管理问题 |
1.6.2 通过实证调研揭示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现状 |
1.6.3 比较研究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并总结其先进经验 |
1.6.4 基于实证调研及切近的理论构建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 |
1.6.5 运用关键绩效指标和层次分析法设计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指标并分配其权重 |
第2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绩效与绩效评价 |
2.1.2 科研绩效评价 |
2.1.3 社会科学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 |
2.1.4 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 |
2.2 相关理论基础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义 |
2.2.1 绩效管理理论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义 |
2.2.2 帕累托效率理论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义 |
2.2.3 过程激励理论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义 |
2.2.4 关键绩效指标(KPI)理论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义 |
2.2.5 层次分析(AHP)理论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义 |
第3章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历史沿革 |
3.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奠基阶段(1949-1965年) |
3.1.1 社会科学倍受冷落与高等教育“以俄为师” |
3.1.2 科研活动遭受忽视且“定性”评价为主导 |
3.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停滞阶段(1966-1976年) |
3.3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恢复阶段(1977-1997年) |
3.3.1 高等教育快速恢复促使高校科研管理全面启动 |
3.3.2 相关法律相继涌现致使“定量”评价登上历史舞台 |
3.3.3 社会科学逐渐繁荣推动评价体系初步构建 |
3.4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 |
3.4.1 岗位津贴制度推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步入正轨 |
3.4.2 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受到重视且第三方评价机构得以发展 |
3.4.3 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活动全面展开 |
3.4.4 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实践经验逐渐丰富 |
第4章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实证调研与分析 |
4.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实证调研 |
4.1.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访谈提纲设计及结果 |
4.1.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奖励办法个案选取与实施及结果 |
4.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成绩与问题及成因分析 |
4.2.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已取得的成绩 |
4.2.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现存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5章 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及借鉴 |
5.1 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发展背景与基本特征 |
5.1.1 英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发展背景与基本特征 |
5.1.2 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发展背景与基本特征 |
5.2 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分析 |
5.2.1 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共性分析 |
5.2.2 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差异性分析 |
5.3 英国和美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经验借鉴 |
5.3.1 “同行专家”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中居于核心地位 |
5.3.2 “社会影响”是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客体重要组成 |
5.3.3 “目的明确”是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活动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 |
5.3.4 “质量”为导向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标准是构建良好学术环境的关键 |
5.3.5 完善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是评价结果公正性的重要保证 |
第6章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
6.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及其权力分配 |
6.1.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的选择 |
6.1.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的权力分配 |
6.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客体的确定 |
6.2.1 “科研成果”是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水平的最直接体现 |
6.2.2 “影响力”是判断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价值的重要维度 |
6.2.3 “科研赋能”是评价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行为的关键 |
6.3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目的定位 |
6.3.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遵循的基本原则 |
6.3.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目的界定 |
6.4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标准的制定 |
6.4.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 |
6.4.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 |
6.5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
6.5.1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 |
6.5.2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方法的应用 |
6.6 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
6.6.1 完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主体的“回避”制度 |
6.6.2 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程序制度 |
6.6.3 建立灵活合理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周期制度 |
6.6.4 建立广泛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社会公众参与制度 |
6.6.5 完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监督、申诉和追责制度 |
6.6.6 建立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第三方独立评价制度 |
第7章 结论 |
7.1 应针对社会科学特殊属性建立体现其特征的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 |
7.2 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
7.3 研究表明英美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诸多经验供我国借鉴 |
7.4 研究说明应基于绩效评价六要素构建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 |
7.5 研究显示论文质量及科研成果被应用情况在高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最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5)科技期刊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同行评议及开放式同行评议 |
2开放式同行评议的SWOT分析 |
2. 1开放式同行评议的优势 |
2. 2开放式同行评议的劣势 |
2. 3开放式同行评议的机遇 |
2. 3. 1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2. 3. 2专业化合作网络平台发展 |
2. 4开放式同行评议的挑战 |
2. 4. 1传统期刊模式变革困难 |
2. 4. 2编辑能力限制 |
3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选择 |
3. 1完全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 |
3. 2有限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 |
3. 2. 1发表前的开放式评议模式 |
3. 2. 2发表后开放式评议 |
3. 3部分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 |
4结论与建议 |
(6)学术期刊公开同行评议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 学术期刊公开同行评议的主要形式 |
1. 1 署名审稿 |
1. 2 发表前记录公开 |
1. 3 网络公开审稿 |
1. 4 发表后公开评议 |
2 公开同行评议面临的问题 |
2. 1 各方对公开同行评议的支持率和参与度不足 |
2. 2 公开同行评议能否真正弥补传统审稿的不足 |
2. 3 期刊的数字化建设能否适应公开同行评议 |
3 建立公开同行评议的标准流程 和质 控指标 |
3. 1 现有公开同行评议期刊的流程示范 |
3. 2 公开同行评议标准流程建立的主要指标 |
4 结语 |
(7)医学科技期刊几种同行评议模式的利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单盲审稿 |
二、双盲审稿 |
三、公开审稿 |
四、发表后评审 |
(8)学术期刊的同行评议:基于审稿专家和作者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 数据分析与讨论 |
3.1 同行评议的重要性 |
3.2 同行评议的客观公正性 |
3.3 审稿方式 |
3.4 稿件质量标准 |
3.5 非质量信息 |
4 结论 |
(9)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基础理论与实践思考 |
第一节 区域立法的界定与理论分析 |
一、区域的类型及界定 |
二、区域立法的涵义与构成要素 |
三、区域立法得以实现的理论分析 |
四、区域立法所面临的制度问题及改进建议 |
第二节 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涵义 |
一、立法协调机制的含义与种类 |
二、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的界定 |
三、区域立法协调的机制与机构之争 |
第三节 我国区域立法实践中的协调机制及思考 |
一、尴尬与希望并存的区域立法实践 |
二、区域立法实践中的协调机制及其问题 |
三、建构区域立法协调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二章 欧盟立法与美国区域合作协调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欧盟立法及其协调机制 |
一、欧盟的法律渊源或法律形式 |
二、欧盟的立法机构与立法程序 |
三、欧盟立法过程中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美国区域合作及其协调机制 |
一、美国的区域划分与区域开发法制供给 |
二、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参与的区域合作 |
三、促进区域政府间合作的三种协调机制 |
第三节 经验借鉴:理念与制度 |
一、借鉴的可能性 |
二、理念借鉴 |
三、制度借鉴:区域立法协调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
第三章 区域立法准备阶段的协调 |
第一节 省(市)际协议 |
一、区域立法中的省(市)际协议 |
二、省(市)际协议的协调意义 |
三、省(市)际协议的制度缺陷及完善 |
第二节 区域立法规划 |
一、怎样理解区域立法规划 |
二、区域立法规划的协调意义 |
三、区域立法规划的编制 |
第三节 区域立法起草论证 |
一、立法论证与区域立法起草论证 |
二、区域立法起草论证的实施 |
三、区域立法起草论证的协调意义 |
第四章 区域立法确立阶段的协调 |
第一节 协调区域立法主体行为的机制 |
一、区域立法联席会议 |
二、区域立法调解 |
三、公众参与机制 |
第二节 协调区域立法文本内容的机制 |
一、委托起草 |
二、利益共享与补偿 |
三、民间规范认可机制 |
四、文本预先审查 |
第三节 协调区域立法程序的机制 |
一、同步提案或送审 |
二、表决期限机制 |
三、协商加入机制 |
第五章 区域立法完善阶段的协调 |
第一节 冲突解决机制 |
一、区域立法冲突及其成因 |
二、冲突解决机制的内容 |
三、冲突解决机制的协调意义 |
第二节 区域立法解释 |
一、区域立法解释的制度基础 |
二、区域立法解释的协调意义 |
三、区域立法解释的步骤 |
第三节 区域立法后评估 |
一、立法评估制度背景下的区域立法后评估 |
二、区域立法后评估的实施 |
三、区域立法后评估的协调意义 |
参考文献 |
谢词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开放存取期刊质量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图目录 |
表目录 |
1 引言 |
1.1 OA期刊及其质量控制 |
1.1.1 OA期刊的兴起与发展 |
1.1.2 OA期刊质量控制的内涵 |
1.1.3 OA期刊质量控制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OA期刊质量现状研究 |
1.2.2 OA期刊质量影响因素研究 |
1.2.3 OA期刊质量评价指标及方法研究 |
1.2.4 OA期刊质量管理研究 |
1.3 研究方法及步骤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与路线 |
1.3.3 抽样介绍 |
1.4 研究难点及创新点 |
2 国内外开放存取期刊质量现状评价 |
2.1 Web of Science中的OA期刊评价 |
2.1.1 国家(地区)分布 |
2.1.2 学科分布 |
2.2 基于JCR的OA期刊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价 |
2.2.1 OA期刊总被引频次指标评价 |
2.2.2 OA期刊影响因子指标评价 |
2.2.3 OA期刊即年指数指标评价 |
2.2.4 OA期刊质量评价总结 |
3 OA期刊出版流程与质量控制 |
3.1 OA期刊出版流程分析 |
3.2 OA期刊前编辑阶段的学术质量控制 |
3.2.1 OA期刊前编辑阶段流程分析 |
3.2.2 OA期刊前编辑阶段对期刊学术质量的影响分析 |
3.2.3 OA期刊前编辑阶段的学术质量控制方案 |
3.3 OA期刊编辑阶段的质量控制 |
3.3.1 OA期刊编辑阶段流程分析 |
3.3.2 OA期刊编辑阶段对期刊学术质量的影响分析 |
3.3.3 OA期刊编辑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案 |
3.4 OA期刊发布环节的质量控制 |
3.4.1 OA期刊发布环节流程分析 |
3.4.2 OA期刊发布环节对期刊质量的影响分析 |
3.4.3 OA期刊发布环节的质量控制方案 |
3.5 OA期刊论文评审制度与学术质量控制 |
3.5.1 同行评审制度对OA期刊质量控制的影响 |
3.5.2 "三审制"对OA期刊质量控制的影响 |
3.6 基于质量控制的OA期刊出版流程优化 |
4 OA期刊出版要素与期刊质量控制 |
4.1 OA期刊稿件的学术质量控制 |
4.1.1 OA期刊稿件特点分析 |
4.1.2 稿件学术质量评审标准研究 |
4.2 OA期刊作者资源的质量控制 |
4.2.1 作者在信息交流中的作用 |
4.2.2 OA期刊作者因素研究 |
4.2.3 OA期刊作者队伍建设研究 |
4.3 OA期刊编辑队伍的质量控制 |
4.3.1 编辑在OA期刊学术质量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
4.3.2 编辑要素对OA期刊质量的影响研究 |
4.3.3 OA期刊编辑考评体系 |
4.4 OA期刊评审人员的质量控制 |
4.4.1 OA期刊评审人员分析 |
4.4.2 影响OA期刊专家评审质量的因素研究 |
4.4.3 评审人员队伍质量建设研究 |
4.5 读者对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的影响 |
4.5.1 OA期刊出版环境下读者要素分析 |
4.5.2 读者对OA期刊学术质量的影响分析 |
4.5.3 提高读者反馈信息质量研究 |
4.6 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中的技术要素分析 |
4.6.1 技术要素对OA期刊学术质量的影响 |
4.6.2 影响OA期刊学术质量的相关技术概览 |
4.6.3 基于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的技术利用与开发 |
4.7 基于OA期刊学术质量控制的出版要素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表 |
科研情况 |
后记 |
四、网上公开审稿:审稿机制的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时代科学活动的变革研究[D]. 吴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1(09)
- [2]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董凡.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3]我国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与改进方法研究[D]. 林婧怡. 清华大学, 2019(02)
- [4]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研究[D]. 曹方方. 东北大学, 2018(01)
- [5]科技期刊开放式同行评议模式探索[J]. 张春丽,商丽娜,倪四秀.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5(11)
- [6]学术期刊公开同行评议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J]. 郑辛甜,张斯龙.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5(02)
- [7]医学科技期刊几种同行评议模式的利弊分析[J]. 李鹏,魏杰,闫娟. 出版与印刷, 2012(04)
- [8]学术期刊的同行评议:基于审稿专家和作者的比较研究[J]. 巢乃鹏,胡菲.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2(04)
- [9]我国区域立法协调机制研究[D]. 陈光. 山东大学, 2011(02)
- [10]开放存取期刊质量控制研究[D]. 冯蓓. 武汉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