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余雪扬[1](2021)在《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制度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渐进的制度演化过程。西奥多·舒尔茨(1968)曾说,货币即制度。货币是一种古老的制度,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交易活动。交易活动的本质是实现产品或服务让渡,伴随着这种让渡的是同等数量价值的反方向转移。无论货币以何种外在形式呈现,都是天然承载这种价值转移的载体。从原始的物物交换、简单的商品经济到发达的市场经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货币与之相伴。货币的本质内涵是一种权利,即获得社会普遍接受的未来价值索取权,历经千年延续下来,一以贯之未曾改变。期间,生产力的发展催生新的需求,技术迭代推动货币从实物、金属、纸币向电子货币形态演变,以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消费者福利。从货币及其延伸形态发展的历史演变和内在逻辑看,每一次技术革命背后都蕴含着货币形态变革的现实。21世纪后,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数字化、社会生活数字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金融科技等对货币演化的影响进一步深化,货币形态及其流通模式也日趋数字化和网络化,催生出一种新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登上历史舞台,引发巨大关注,构成对传统货币流通与经济规则的重塑与革新。作为其中重要类别的法定数字货币将构建新的货币前景,同时也使得传统货币理论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失语”,需要新的理论支持和解释逻辑。从法经济学角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由法律授权中央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基于密码学技术、完全依赖数字信息形态存储和支付交易、具有加密货币形式和功能、在发行国内普遍使用和具有法偿力的法定支付工具和价值凭证。科斯(1937,1960)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表明,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的出现和改变。货币体系同样如此。理想的法定数字货币具备不可重复花费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系统无关性、安全性、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分性、可编程性、公平性等诸多特性。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将与现行货币体系中的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相互竞争、动态博弈。法定数字货币具备的诸多特点与功能,将有效改进信用现钞的缺陷,又能够兼具电子货币的优点,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增加价值效用。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整体竞争绩效将强于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能够有效提升货币体系的安全与效率。尽管信用现钞、电子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名义价值相等,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竞争优势强,将使其在社会公众认可中的实际价值更高,接受度及使用率也将更高,有较大概率成为货币体系的主导货币。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以及流通范围的扩大,法定数字货币对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的价值改进势必在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货币政策实施以及支付体系运行方面产生影响,带来效益。首先,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改变当前货币体系结构,使得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为主的二元货币结构中增加法定数字货币形成三元货币结构。当前的货币流通运行中除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这种电子形式的法定货币外,绝大多数是存款货币、预付货币这些电子货币,这削弱了法定货币的地位,减弱了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及流通势必替代部分电子货币,从而能够减轻电子货币对信用现钞的替代效应。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来说是可控可追踪的,这样可以提升中央银行对整体货币体系的控制力。其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优化货币政策实施。在社会全面流通而非封闭场景下,法定数字货币可测性、可追踪性、可控性强,其发行与流通可以使货币供应量、货币流通速度的可测量度有所提升,大数据分析基础更为扎实,货币政策调控手段更加精准。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数字货币利率,来调控银行存款利率,进而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这有助于提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对中长期信贷利率的传导,改善我国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不畅的状况。通过对法定数字货币计负利率,或者酌情对法定数字货币钱包收取保管费,实质上等同于实施负利率政策,由此打破零利率下限约束,释放货币政策空间。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优化当前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以及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困境。最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完善支付体系运行。由于信用现钞支付功能不足,中央银行“不得不”向私人部门让渡货币发行权,由私人部门提供补充的支付服务,但同时造成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长,部分支付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中央银行可以摒弃“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中央银行给以价值担保”的传统模式。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的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编程性等技术特点,使得任何支付行为均可以被追踪,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增加支付透明度,增强监管穿透性,也能够减轻中央银行监管负担以及对私人部门的价值担保。在支付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信用级别上高于电子货币,同时还是密码货币,安全性上更好。在跨境支付方面,信用现钞的印制、发行、携带、调运、存储事无巨细,纷繁复杂,不适合跨境支付,已经长期妨碍了货币的国际流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将丰富和强化人民币跨境支付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毫无疑问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着较大的现实需求,他更将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一方面,因其具有与信用现钞不同的功能特点将带来行为主体之间行为模式的差异,产生传统法定货币所没有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只有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才能对特定的可转移产权做出是否构成货币的判断,法定数字货币要履行法定货币职能需要货币法授权与规定。按照制度安排的供需理论分析框架,考察我国现行货币制度规则供给状况,尚且不能完全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一是现行货币发行规则无法完全适用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调拨、清点、核对、流通及销毁均依赖于网络系统,原先信用现钞发行、调拨、清分、销毁、回笼等以地域、实体库为载体的模式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再适用。二是现行货币运行规则未包含法定货币互换的内容。法定数字货币一旦发行,我国法定货币体系中将出现多种类型的法定货币,势必出现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问题,这是传统货币制度没有也无法提前规定的。三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中央银行与持币人直接联系的规范。持币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转移效果需要由中央银行最终确认,持币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需要登记及管理在中央银行系统中,这均将直接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可控匿名的规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有助于查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何界定有权机关的权力边界,这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并做好持币人隐私保护与打击违法犯罪之间的利益平衡。围绕着法定数字货币治理的诸多方面,现行货币制度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不适宜之处不仅以上这些,缺乏适宜的制度规则将成为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的重大障碍。法定数字货币并非简单的货币技术升级,而是深刻的政策与法律问题,亟待在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框架内运作,亟待补充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供给。对于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就好比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绳索论”,每一截新的绳索与前一截可能并不相同,但却相互联系着,构成一种“家族相似”性。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也是如此,应当以一种历史与当下联系的发展思维加以对待。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架构,提出以下制度供给思路和立法模式建议。首先,需要将法定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从法律上赋予法定数字货币强制法偿性,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属性的起点。其次,从五个方面提出制度供给的具体思路,即明确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基本架构和制度规则,完善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支付结算体系规范,创新法定数字货币洗钱和违法犯罪预防和查证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保护规则,创新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规则。第三,短期内,建议先单独将可能涉及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修改,或者进行扩大解释,将法定数字货币涵盖其中,尽量满足短期内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及运行的规则需要。长期来看,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货币基本法来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性立法,明确法定货币与代币票券的具体含义与具体效力;将信用现钞与法定数字货币一同纳入货币基本法规制范围内,统一明确法定货币的基本制度规则;做好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货币条款衔接与互动的原则性规定,减少法律冲突。在货币基本法下再由其下位规则予以阐释和具化,逐步建立以货币基本法为统领,“由上而下、上略下详”,体系完备的货币制度规范体系。在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的整体架构下,首要的是进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制度构建,主要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和流通管理机制,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一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在赞同间接发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四点发行目标、五项发行原则,确立双层货币发行架构,即根据现行人民币管理原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来完成,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利用现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投放和回收。这样,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投放与回笼即为法定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账户或用户端的数字钱包、中央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银行库,这三个关键元素之间转移与交互的过程,也是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动、清点核对及消亡的过程。二是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机制。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流通环境建设中,需要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并存的二元账户体系,开发商业银行内部的数字货币支付系统,满足数字货币钱包开立及维护、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存款账户绑定及维护、数字货币账户存取现金、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兑换等各类功能。此时货币体系存在两种法定货币,货币的运行与流通也会相应地分隔为“信用现钞流通体系”、信用现钞的映射--“电子货币流通体系”和“法定数字货币流通体系”,明确了三类流通体系的货币转换规则。同时,要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制度等流通配套管理制度。三是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过程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将产生与信用现钞不同的直接的法律关系。社会公众的法定数字货币权利,也将在普通法定货币权利基础上具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他的货币选择权、货币兑换权、支付确认权和赔偿请求权上。如此以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与信用现钞情景下的权利义务既有一定的重叠也有明显的差异,进而具体配置了各参与主体的主要权利结构和义务结构。总之,从技术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日新月异;从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还十分年轻。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与实践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之中,现阶段,必须注重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三个层次的协调统一,才能构建出兼具安全性与灵活性、简明高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定数字货币制度规则体系。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他是正在发展变化着的新生事物,谁都难以预计他将以怎样的速度发展,又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余倩云[2](2021)在《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所有权保留制度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因信用经济的兴起而成型于19世纪的德国,是一种通过延缓所有权移转来担保出卖人债权获偿的非典型担保方式。因为该制度能够让买受人仅支付少量价金就可以提前对标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出卖人也可通过保留所有权使其债权得以保障,所以这种“互利互惠”的交易方式在各国都得到广泛地应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和信用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交易在我国也愈发受到大众的青睐,目前该制度在法律规范上仍处于日趋完备的阶段。《民法典》实施后,对所有权保留的登记、取回权的行使程序这两个以往未予明确的关键问题做出了规定,使其更好地发挥高效、便利的担保功能,但仍然存在一些可完善之处。因此本文对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类型、特征等基本概念进行阐述,对我国所有权保留的司法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结合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与我国现有制度进行比较,进而窥探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所有权保留制度概述,介绍了所有权保留的种类、价值意义、适用范围和权利结构等基本概念,对国内外学者们的经典学说进行整理罗列,从多个方面呈现出该制度的大致轮廓。第二部分先对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法律规范进行阐述和汇总,再重点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司法运行状况进行分析。以实际司法判例为切入点,搜集了所有权保留的相关司法判例作为样本,一方面从大数据的宏观视角为线索,归纳出所有权保留的司法实践运用频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弱程度、人口数量的多寡有正向的比例关系;另一方面以最高院具有代表性的判例为分析对象,总结出所有权保留在司法实践当中的运行特点和效力。第三部分为是域外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和借鉴德、日、英、美四个国家的立法情况,并以此得出可以对所有权保留的设立予以明确、适当对需要公示的标的物进行合理区分、细化取回权的行使程序和加强对所有权保留司法审判的运用这四个方面的借鉴和启示。第四部分针对我国所有权保留尚存争议的主要矛盾问题,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完善登记公示制度;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来明确所有权保留的有效设立要件;以自力和公力两种救济方式来完善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程序;对期待权的内容作出更加明确细化的规定;将所有权保留违约适当引入社会信用体系。
张男[3](2020)在《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一直都是货币政策研究中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对于正处于利率市场化进程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中国而言,随着利率全面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以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对宏观的影响方式也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与理论中稳定的金融体系与完善的政策调控框架相比,我国本世纪初期我国金融体系的调整优化升级仅处于初级阶段,各个市场间存在相互分割的状况,货币市场化利率浮动空间严重受限,金融自由化拥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改进可能,种种原因令该时期关于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与传导机制具有潜在的阶段性特征。因此,在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这一具体政策框架下,从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与传导机制的潜在阶段性特征角度出发,探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与关键政策的演进对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以及传导机制的影响,不仅能够进一步解析我国的货币政策调控渠道与调控模式,同时够为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与实证检验。有鉴于此,本文结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渠道,金融机构信贷渠道,以及利率管制和存款保险渠道,深入探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传导速度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变化情况,分析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导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生改变的影响因素等问题,这对新常态时期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极大程度地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和累积的可能性,以及促进我国宏观经济在中高速水平上实现稳定、持续增长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全文分为6个章节进行研究,第一章是绪论部分,先详细介绍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发展背景并提出存在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需求,构成了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进一步,本章中依据政策传导路径的不同特征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进行了多层次的总结,系统地分析了货币政策不同传导渠道的政策传导机制、传导范围与传导效果,为后文中研究打下了理论基础。进一步,本章同时对不同国家利率市场化这一具体问题,以及不同国家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演进的基本事实进行了详细的理论梳理与文献分析,特别是对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以及转变历程、不同学者对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货币政策框架与传导理论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详细的总结与综述。在以往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本文研究的重点问题与研究目的,为后文的实证研究做出铺垫。第二章开始进入文章的实证研究阶段,本章从政策之间相互影响的角度出发,探究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宏观经济以及利率水平影响,利用包含潜在门限的时变参数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研究了我国货币政策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冲击的反馈机制。分析显示,中国经济和贸易的不确定性在明显上升,当前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是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主因,并且不确定性整体呈现出逆周期性,对经济发展具有负向的冲击。美国政府的行为和决策是造成不确定性的最主要因素,现阶段美国挑起的贸易摩擦是不确定性的主因。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面对不确定性的上升,我国货币政策对经济和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反应十分迅速,不确定性往往引致宽松的货币政策。在经济平稳时期,货币政策对经济和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冲击的反应程度最低,在金融危机时期反映程度加大,在贸易摩擦时期的反应程度最大。第三章至第五章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分解研究。本部分创新性的将不同层面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与现阶段我国面临的具体政策结构与经济形势相结合,进一步探究了我国已实行与未实行的利率市场化政策在具体经济背景下对不同渠道传导机制的影响。第三章将从货币政策的广义信用渠道这一角度出发,将社会融资规模分解为信贷、表外融资和直接融资三个信用扩张渠道,实证研究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广义信用传导效应。结果显示,信贷在社会融资规模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我国货币政策在广义信用渠道方面的传导仍然以信贷为主,表外融资次之,直接融资效果最弱。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货币政策向广义信用的传导力度和速度均有明显改善,应推进深层次结构性改革、利率并轨和实质上的市场化。结合研究结果和与现有文献的对比分析,本章对我国货币政策量价转型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探讨,从“总量——结构”的功能性角度提出构建一种新的“价格为主、参考数量”的货币政策量价搭配调控范式。第四章的研究将从我国宏观经济中出现的资产负债表衰退因素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导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存在调控“困境”出发,利用包含有资产负债表衰退因素的DSGE模型,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进行的指标量化,进而分析资产负债表衰退对货币政策调控效率的阶段性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一方面,当模型系统中考虑资产负债表衰退因素时,紧缩型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效果得到相应的强化,并延长了相关变量对经济系统稳态的回归时间且增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模型框架中同时考虑资产负债表衰退和利率市场化程度变化时,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增加将提高模型中相关宏观经济变量的响应程度并提高变量恢复稳态的速度,换言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有助于提高紧缩型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第五章的研究将从我国利率市场“双轨制”这一利率生成模式展开,利用DSGE模型对我国的双轨制利率生成模式、利率管制程度与市场化程度以及存款保险金制度等利率市场化进程政策与操作进行研究,重点探究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同措施与金融市场机制的完善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研究表明,中央银行对利率的管制一方面削弱了常规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同时抑制了宏观经济的常规性波动,减少了经济活力。在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发展的大前提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能够显着的提高中央银行常规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释放市场潜能。逐步取消管制利率,让“双轨制”利率生成机制逐步回归市场化生成机制,是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高货币政策调控效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六章的实证研究是对我国不同利率市场化程度下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检验。在探究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各渠道的传导机制以及方针效果后,最后本文将针对存款利率上限打开以后,中央银行迟迟没有推进市场轨和计划轨的双轨合并这一现实问题出发,对我国利率的渐进市场化与完全市场化后货币政策的整体调控效果进行研究,并且对未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给出相应的预测与展望。在宏观传导方面,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有效地优化利率传导机制,然而若是立即进入完全市场化状态,均衡利率水平的提升很可能降低经济行为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这说明尽管完全市场化不会改变利率宏观传导的有效性,但会降低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在利率的微观传导方面,利率市场化改革着实加强了货币政策的微观传导效率。然而若是进入完全市场化状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风险会迅速放大,造成利率的微观传导失灵。
王毅[4](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认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黄慧微[5](2020)在《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设,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形成社会运行的良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会议讲话中,将风险防范提高到新的高度,强调要在经济全局、系统中化解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加,在经济转型调整的关键之年,多重因素叠加下,坏账风险也在相应提高;尽管商业票据融资业务尚不够成熟,但需求日益增加,使得商业票据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16年票据风险事件爆出后,票据业务量开始持续减少,但2019年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呈现集体非理性的快速扩张趋势,潜在风险极容易在企业和银行间传导,扩大风险范围。无论理论研究本身还是对现代金融危机实践的反思,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都常常被当作一个系统、有机的分析框架。尽管其中对应资本主义的具体结论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实践,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信用一般理论、资本积累、扩张以及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信用风险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且其中蕴含着不少前瞻性、现代性的观点和洞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面临市场自发调节下的各种失衡或失灵,更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坚持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和信用理论的基本逻辑,继续创造性解决信用制度二重性下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针对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现实风险及潜在风险,依据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以商业信用与生产过剩、货币理论、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理论支撑,本文采用平行式行文结构,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机风险三个方面探索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及防范。遵循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顺序,剖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风险的外在表现和产生的一般原因;坚持理论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发展性,探索信用基本理论与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具体应用相结合;为更契合当代商业信用风险特征,采用了金融学、行为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综合分析。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及其作用、信用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加速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间对立的机理和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立最终的发展趋势便是彼此分离并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且具有周期性。统一的过程中,部分则以具体信用风险形式呈现出来,商业信用风险便是其中之一。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核心概念界定、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以及马克思的信用思想逻辑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下的“信用”范畴,形式上指以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交易行为,是一种经济关系,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商业信用则是社会再生产中以商品为借贷对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商品让渡与价格实现分离、商品为对象、链条性的特征,风险也相应表现为锁链式扩散性、双向性、可转移性特点,但同样具备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作用,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加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要素间的冲突。整理、归纳了商业信用扩张与风险形成相关理论,一是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即“1.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即在回流延迟时他们所能支付的准备资本,2.这种回流本身”;二是商业信用扩张加剧和掩盖生产过剩的机理;三是商业信用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数量的影响;四是归纳了经济周期中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共同作用及演变。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风险治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风险防范框架,金融发展“回归本源”的论断正是对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与危机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该部分也成为下文具体分析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直接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商业信用产生、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和商业票据的整体现状、新发展:应收账款方面,当前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偏紧,呈现比较稳定的行业集中分布,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应收展账款融资模式快速发展趋势明显,并逐渐平台化;商业票据方面,业务经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票据业务电子化水平显着提升,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带动票据融资业务增加,但随着国家逐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票据市场进入调整、转型期,从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总体看,新常态下商业信用发展主要面临着突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强的流动性风险、投机盛行三方面风险。第三部分从伦理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道德弱化下的信用风险及防范对策。成因:商业信用道德形态的不完备、道德契约的脆弱性;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即辩证看待马克思关于信用资本的道德批判,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体系下的诚信美德,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从经济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导致的信用风险,主张多渠道提高商业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全过程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服务系统。第四部分围绕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分析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其中外部可支配的准备资本条件的分析综合了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关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关系的研究,同时结合经济周期原理,从部分产能过剩、产业比例失调、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分析了我国商业信用回流本身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控制企业商业信用扩张边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具体建议。第五部分为关于投机风险的分析,主要针对商业票据投机问题展开,也有部分兼具实体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特征的投机风险形式。依据投机形成条件,从商业信用融资工具、供给、收益实现、有限理性等方面分析投机风险的形成。建议从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提升理性决策水平、强化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三方面抑制投机。第六部分总结、梳理了三种具体风险形成机理上的内在联系。主张整体中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的各类因素;从防范措施中概括、提炼出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即遵循经济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科学化解风险;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整体看,论文运用了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信用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系,又结合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经济转型的时期特征,把握信用杠杆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机遇,在创新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实践中继承、丰富马克思信用思想。
陈燕萍[6](2020)在《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路径选择及其立法完善》文中研究指明采集、加工、披露和使用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活动称为信用征信活动,其对金融系统的运作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性。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8家社会征信机构的个人征信业务被同意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以来,至2019年6月,仅有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获得央行的许可。虽然首张个人征信牌照落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征信行业之前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经得到攻克和解决。当前国际上的个人征信模式呈现多样化的发展,在征信机构的设置、征信监管制度、信息主体权利保护等问题上仍然还需要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以及征信市场等方面作出针对性的回应。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模式整体上仍然侧重于,基于央行领导下的个人征信的公共征信模式,个人征信市场化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萌芽的起步阶段。为了贯彻落实我国征信建设中关于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征信系统的要求,坚持政府与市场互促互进的征信发展新思路,央行下的公共征信系统与市场化的私营征信机构功能互补而又错位发展的新格局的构建尤为关键。同时,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征信市场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困境没有及时得到回应,无论是在信用数据方面、隐私权保护方面还是征信监管方面都面临着或多或少的挑战。因而,本文将从个人征信模式的定义入手,通过分析个人征信模式的类型化划分及域外个人征信模式的经验,结合我国自身征信模式的现状及立法困境,探究我国个人征信模式发展的路径选择及相对应的立法完善建议。文章共分为四大部分。引言部分通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的介绍说明了当前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现状及征信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性。本文意从个人征信模式为切入点,探索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路径选择并结合立法困境和域外经验提出相关的立法完善建议。第一章对个人征信模式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概要的介绍。首先对个人征信模式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两种征信模式并对它们进行了大致地比较,为下文对个人征信模式研究作理论铺垫。第二、三章概括了我国征信模式的发展历程及立法困境,分析了我国目前的征信模式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立法困境;同时通过对国外征信模式的考察,结合我国国情有取舍地提炼经验,并基于我国征信模式运行中存在的立法困境总结了相关启示。第四章提出了我国个人征信模式发展的路径选择,对我国征信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假设,即在落实公共征信系统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强化私营征信机构的有益补充,逐步地向公私混合模式过渡。并根据立法困境提出相对应的立法完善建议,包括信用数据方面、隐私权保护方面及征信监管方面,以加快促进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使我国信用征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陈洋洋[7](2020)在《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表明,在我国迅速崛起的过程中,民营经济无论是在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在解决就业压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7年,我国民营经济所创造的GDP占全社会的60%以上,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80%以上。然而,在民营企业创造巨大社会财富与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占用的社会信贷资源却表现出极端的不对称,“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格局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与升级,尤其在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压力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危及民营企业的生存。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破除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均衡发展,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当前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毫无疑问,要疏通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首要的问题是要搞清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而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本身是相对国有企业而言的。也就是说,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赋予了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问题的关键便归结为:为什么商业银行会赋予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其程度如何。本文试图采用数据驱动型的研究范式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以期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本文在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关实际数据,借鉴KMV模型和PSM模型分别对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融资活动中所获得的信用状况进行了测度与比较,首先从实践证据的角度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其次依据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异质性特征,通过引入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存在的政府“父爱主义”因素,从理论与实践上论证了企业融资过程中国有企业信用增级源于政府隐性担保,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在政府隐性担保下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层级异质性;再次根据我国省级政府隐性担保能力异质性的现实,从实践上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的区域异质性,并对政府隐性担保强度进行了区域比较分析;最后针对国有企业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所导致的信用增级的现实,进一步分析了这种现实背景所带来的经济后果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全文的分析得到如下基本结论:(1)在我国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的确赋予了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这是造成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2)商业银行赋予国有企业更高信用等级是其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决定的市场选择行为;(3)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不仅存在行政层级异质性,而且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4)国有企业信用增级一方面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宏观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它使企业经营风险向政府转移,增大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5)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途径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力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由股权控制改造成资本参与,以此弱化政府“父爱主义”下的隐性担保。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数据驱动的研究范式从实践上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揭示了我国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二是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根源在于政府“父爱主义”下的政府隐性担保,实践中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而非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三是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既存在行政层级的异质性,也存在行政区域的异质性。
张蕊[8](2020)在《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文中指出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支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风险首先是信用风险问题,不仅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于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对于全社会都是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远的不说,从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到2009年的迪拜和希腊的危机来看,一国银行信用风险累积过多带来的后果可见一斑。当前从国内经济运行和发展环境上看,本轮国际金融危机过后的几年里,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已经开始出现显着的下降,与此同时我国金融科技日益活跃,发展迅速,正在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也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提出了挑战。我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时期,在这个新时期,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将会更加复杂和严峻,揭示这个银行信用风险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第2章从经济新常态和金融科技这两个切入点,对我国的经济新常态及其特征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并对金融科技及其特征和金融科技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和回顾。第3章首先分析了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主要从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混业化、金融杠杆高位化和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四个方面从理论上展开分析。接下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讨了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问题,揭示了商业银行大力实现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并讨论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目标以及转型的具体种类。第4章对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的信用风险进行了理论分析,较为细致地分析了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第5章和第6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以及银行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实现,以及随着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普惠金融业务规模的愈益扩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愈益上升的结论。第7、8和9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转型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呈正向关系,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越大,引致的信用风险越大的结论。最后,第10章,针对研究结论,从政府层面、保险公司层面和商业银行层面,提出了若干条对策建议。
何松龄[9](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张涛[10](2020)在《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文中提出社会信用与信用相伴而生,具有受法律保护的天然属性。从当代社会视角来看,社会信用已完全突破了信用的经济性,我国正谋求构建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最好的佐证之一。与西方国家局限于经济领域中的信用体系不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国为全球社会治理做出的巨大贡献。经十余年筚路蓝缕,该项制度正从纸面走向实践。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宝”是社会信用,其产生的目的是通过对其的保护,力求在社会治理中形成“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公众认同,进而塑造民众信用规范意识。一方面,“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是对公民某种权利的剥夺,根据法治的基本精神,权利剥夺必须依据充分,程序正当;另一方面,法律保障是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便要求信用治理必须回归法治。在刑法层面,将社会信用作为保护的对象,对破坏社会信用的行为人予以刑事处罚,不仅已有立法先例,且完全符合犯罪化的一般原理。社会信用的法律保护,惟建构完善的理论基础方得实现,尽管理论界对于信用法益属性的关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无法否认尚处于亟待深化发展关键阶段的现实,从而无论将社会信用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结构状态,还是一种社会关系模式评价,在信用的社会功能已然发生由社会道德评价为中心、向以交易安全为中心,再到以社会安全为中心的代际更新的历史背景下,这一界定,均未能全面揭示社会信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需求。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央全面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亟待全面构建,但尚未获得坚实理论基础支撑的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准确界定社会信用的内涵、法益属性,以及以之为基础的保护机制体系选择则是其基础,目前社会信用的界定与其应然范围尚具有内涵模糊、外延开放的特性。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可将社会信用界定为社会信任关系的总和,信任关系是其核心内核。信任关系的对向性与公共性决定社会信用并非绝对依附于某一个体,而具有两面性。当社会信用依附于个人时,表现为一种人格性权利;当社会信用依附于公共时,则表现为一种超个人的公共利益。基于社会信用在社会经济发展、新型社会结构关系模式建设中的积极价值,社会信用的全面构建亟待法律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在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建设中,基于刑法的“最后法”属性,刑法有必要审慎介入社会信用的保护体系之中。个人信用的刑法保护,不仅包括对作为一种个人人格权的社会信用的保护,同时,也包括惩罚因背信导致信任关系对方损失的背信人;同时,公共信用的刑法保护应牢牢把握严重社会危害性、相对从属性与超个人性的相互关系,做到立法上的松弛有度。中国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体系完善,有必要确定“三步走”的建设方案,其第一步应将现行刑法中涉及社会信用法益内容的罪名进行法益内容的明确,在既有罪名的罪刑规范中,基于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需要,在构成要件要素中设定相应的内容。第二步应当适时启动必要的犯罪化进程,将重要的信用法益类型纳入刑法的保护之中。当前,结合我国社会现实,可对严重侵犯他人信用的行为、背信行为、虚增信用行为、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先行予以犯罪化。建议在刑法第246条第一款之后新增“贬损他人信用罪”;在刑法第270条之后新增“背信罪”;在刑法第210条之后新增“虚增信用罪”;在刑法第280条之一之后新增“骗取行政许可罪”。第三步基于社会信用保护体系建设的发展,在实现社会信用法益理论的全面更新与科学化的前提下,构建较为完备的信用体系保护刑法系统,实现刑法对新型法益保护的需要。
二、信用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用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意义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核心名词辨析和界定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诸“货币”形态关系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规制 |
五、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内容框架 |
三、主要创新 |
第二章 货币本质和货币形态演进基本规律 |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与主要理论 |
一、货币的内涵和本质理论 |
二、货币的职能和理论发展 |
三、货币的社会和法律属性 |
第二节 货币形态演进及其规律 |
一、货币形态演化进程和经济特征 |
二、货币形态演化的经济科技基础 |
三、货币形态演化的法经济学规律 |
第三节 新科技与数字货币发展 |
一、数字货币产生的经济科技基础 |
二、货币数字化和数字货币的产生 |
三、数字货币基本特征和价值改进 |
第三章 法定数字货币基本理论和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及其基本理论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属性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特征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新挑战 |
第二节 数字形式“货币”的差异比较 |
一、法定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 |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 |
三、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的绩效和价值 |
一、货币竞争模式及其基本特点 |
二、现行货币竞争的绩效与不足 |
三、法定数字货币价值功能改进 |
第四章 国内外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 |
第一节 国外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推进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政策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实践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取向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观点 |
第三节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 |
一、法定数字货币理论和政策取向 |
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和开发实践 |
三、法定数字货币科技和金融路径 |
第五章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机制的影响和效益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机制的影响 |
一、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供应的变化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控制的提升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
一、货币政策调控模式理论及其实践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调控机制的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传导机制的改进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 |
一、我国现行支付体系及其运营模式 |
二、我国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完善 |
第六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与需求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需求和供给 |
一、现行法定货币的制度规则及评析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和创新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和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思路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七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制度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经济目标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基本原则 |
三、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 |
一、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体系和基础 |
二、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机制 |
三、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配套制度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权责义务及配置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法律关系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权责配置 |
三、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权责分配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一、全文总结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述评 |
三、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所有权保留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概念及其种类 |
一、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概念 |
二、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种类 |
(一)简单的所有权保留 |
(二)延长的所有权保留 |
(三)扩张的所有权保留 |
(四)复杂的所有权保留 |
第二节 所有权保留的性质和价值意义 |
一、所有权保留的性质 |
(一)附停止条件的所有权转移说 |
(二)部分所有权转移说 |
(三)担保权益说 |
(四)特别质权说 |
(五)对各学说的评析 |
二、所有权保留制度的价值意义 |
(一)从经济角度分析 |
(二)从法律角度分析 |
第三节 所有权保留的适用范围和权利结构 |
一、所有权保留的适用范围 |
(一)动产 |
(二)不动产 |
(三)财产权利 |
二、所有权保留的权利结构 |
(一)出卖人的取回权 |
(二)买受人的期待权 |
(三)买受人的回赎权 |
第二章 我国所有权保留的立法现状和司法运行状况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的所有权保留制度 |
一、 《民法典》颁布前的所有权保留规范 |
二、 《九民纪要》对所有权保留的影响 |
三、《民法典》中关于所有权保留的内容 |
第二节 所有权保留制度在我国的司法运行状况 |
一、大数据视角下的所有权保留司法运行概况 |
二、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特点 |
三、我国所有权保留权司法运行之案例分析 |
(一)所有权保留约定有效 |
(二)所有权保留约定无效 |
第三章 域外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所有权保留制度探析 |
一、德国的所有权保留制度 |
(一) 《德国民法典》中所有权保留的概述 |
(二)所有权保留的设立——在买卖中附设书面保留所有权条款 |
(三)明确解除合同后才能将标的物取回 |
(四)所有权保留的公示——不登记主义 |
二、日本的所有权保留制度 |
(一)规定所有权保留设定的明确内容 |
(二)对特定商品的所有权保留进行推定 |
(三)以不登记主义为公示方式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所有权保留制度探析 |
一、英国的所有权保留制度 |
(一)以判例承认了所有权保留的各种形式 |
(二)在成文法中对所有权保留加以规定 |
(三)约定所有权保留的风险转移 |
二、美国的所有权保留制度 |
第三节 域外所有权保留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对所有权保留的设立予以明确 |
二、对需要公示的标的物进行合理区分 |
三、细化取回权的行使程序 |
四、加强对所有权保留司法审判的运用 |
第四章 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之完善 |
第一节 完善所有权保留的登记公示制度 |
一、明确所有权保留制度的规则体系——赋予其动产担保体系的法律地位 |
二、完善所有权保留登记制度的相关程序 |
(一)确定所有权保留登记机构 |
(二)实行电子化登记 |
(三)明确登记内容 |
(四)自愿登记为主、法定登记为辅 |
第二节 明确所有权保留的有效设立条件 |
一、明确所有权保留设立的形式要件 |
二、明确所有权保留设立的实质要件 |
第三节 完善出卖人取回权行使的路径与程序 |
一、自力救济 |
二、公力救济 |
第四节 完善对买受人期待权的保护 |
一、对标的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 |
二、未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权益 |
三、期待权可以对抗出卖人的取回权 |
第五节 将所有权保留违约适当引入社会信用体系 |
一、将所有权保留合同违约引入信用体系建设 |
二、对违约行为进行多维度的联合惩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2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回顾 |
1.3 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
1.4 利率市场化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相关研究综述 |
1.5 论文主要创新点 |
1.6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不同时期下我国利率水平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冲击的反馈机制研究 |
2.1 利率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冲击的反馈机制研究问题的提出 |
2.2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研究回顾 |
2.3 我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典型事实分析 |
2.4 基于LT-TVP-VAR模型的实证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货币政策的广义信用传导效应研究 |
3.1 货币政策广义信用传导效应研究问题的提出 |
3.2 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研究回顾 |
3.3 广义信用视角下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理论分析 |
3.4 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的结构分解 |
3.5 基于TVP-SV-FAVAR模型的实证研究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利率市场化、资产负债表衰退与紧缩型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 |
4.1 资产负债表衰退和紧缩型政策的经济后果 |
4.2 基于利率市场化和资产负债表衰退的DSGE模型构建 |
4.3 数据选取、参数校准和参数估计 |
4.4 紧缩型货币政策的实际经济后果分析 |
4.5 基于不同市场化程度下的紧缩型货币政策效果评估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利率双轨制下利率市场化进程、存款保险制度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 |
5.1 我国货币政策“双轨制”框架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分析 |
5.2 双轨制泰勒规则模型的构建 |
5.3 参数校准与参数估计 |
5.4 模型的实证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不同利率市场化程度下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检验 |
6.1 利率市场改革中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演变的逻辑分析 |
6.2 理论模型 |
6.3 数据选取、参数校准与参数估计 |
6.4 我国不同利率市场化程度下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4)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5)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核心概念界定 |
(一) 信用 |
(二) 商业信用 |
(三) 信用风险 |
(四) 商业信用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二、信用的作用 |
(一) 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二) 信用加速危机的爆发 |
三、商业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商业信用的产生 |
(二) 商业信用的发展 |
四、马克思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理论 |
(一) 商业信用自身的界限 |
(二) 信用扩张与生产过剩 |
(三) 信用与货币流回规律 |
(四) 经济周期中的信用作用及演变 |
五、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时代价值 |
(一) 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指导价值 |
(二) 研究当代金融风险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指导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及主要风险 |
一、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 |
(一) 发展概述 |
(二) 传统商业信用形式的发展现状 |
(三) 商业信用模式的新发展 |
二、当前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
(一) 信用风险突出 |
(二) 流动性风险增强趋势明显 |
(三) 投机活动难以有效遏制 |
第三章 信用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信用风险形成 |
(一) 伦理维度的商业信用道德弱化成因 |
(二) 经济维度的信用风险成因 |
二、信用风险防范 |
(一) 强化商业信用伦理道德建设 |
(二) 提高商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三) 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 |
(四) 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流动性风险形成 |
(一) 企业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不足 |
(二) 回流本身的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 |
(一) 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 |
(二) 商业信用扩张以产业资本边界为限 |
(三)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四) 进一步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 |
第五章 投机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投机风险形成逻辑 |
(一) 商业信用基础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融合的风险 |
(二) 有限理性下的决策偏差 |
(三) 商业票据融资制度、监管机制不够完备 |
二、投机风险防范 |
(一) 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 |
(二) 提升理性决策水平 |
(三) 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 |
第六章 系统把握三种商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一、贯彻习近平现代信用风险治理念和新时代经济思想 |
(一) 立足新时代的风险治理战略部署 |
(二) 金融风险治理 |
(三) 金融风险治理是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整体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因素 |
(一) 坚持马克思信用风险的基本立场 |
(二) 理顺商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内在联系 |
三、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科学化解风险 |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回归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
(二) 尊重货币流通规律,调控信用规模 |
四、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 |
(一) 优化相关信用制度安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二) 把握信用功能发挥中政府与市场合理边界 |
五、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 |
(一) 信用道德提升有助于信用风险与投机风险控制 |
(二) 流动性问题的解决为企业诚信提供物质保障和凝聚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6)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路径选择及其立法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个人征信模式基础理论 |
第一节 个人征信模式的定义 |
第二节 个人征信模式的类型化划分 |
一、公共征信模式 |
二、私营征信模式 |
第三节 两种征信模式的比较 |
第二章 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现状及立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现状 |
一、政府主导的公共征信模式 |
二、个人征信市场化起步 |
第二节 我国个人征信模式运行的立法困境 |
一、信用数据方面缺乏法律规范 |
二、隐私权保护方面立法不明确 |
三、征信监管立法不足 |
第三章 域外个人征信模式概况及启示 |
第一节 域外个人征信模式概况 |
一、欧洲的政府主导的公共征信模式 |
二、美国的市场主导的私营征信模式 |
第二节 域外个人征信模式的启示 |
一、域外征信的模式思考 |
二、健全征信法律体系 |
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
四、重视征信行业的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选择及立法完善 |
第一节 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选择 |
一、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发展趋势——公私混合模式 |
二、发展公私混合模式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立法完善 |
一、推进信用数据的规范化建设 |
二、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
三、健全个人征信监管体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设计和主要内容 |
1.3.1 总体研究设计框架 |
1.3.2 研究主要内容 |
1.4 重要概念的界定 |
1.4.1 企业信用增级 |
1.4.2 政府隐性担保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企业信用风险的测度技术 |
2.1.1 违约与违约概率概念的界定 |
2.1.2 违约概率的测度技术研究与比较 |
2.2 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 |
2.2.1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动机 |
2.2.2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途径 |
2.3 简要述评 |
第3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统计描述及其特点 |
3.1 企业信用评价理论与模型 |
3.1.1 信用风险测度KMV模型 |
3.1.2 PSM模型匹配分析 |
3.2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的检验 |
3.2.1 研究假设 |
3.2.2 研究样本处理 |
3.2.3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分析 |
3.3 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信用差异性检验 |
3.3.1 研究假设 |
3.3.2 国企与民企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3.3 不同行政层级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 |
4.1 政府“父爱主义”与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 |
4.2 基于政府隐性担保对国企影响的扩展KMV模型 |
4.2.1 “父爱主义”对国有企业担保价值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2 基于“父爱主义”的KMV模型扩展 |
4.2.3 数值模拟担保价值变化对国企信用影响 |
4.3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测定 |
4.4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实证分析 |
4.4.1 模型及变量选择 |
4.4.2 样本数据 |
4.4.3 实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区域比较 |
5.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影响因素 |
5.1.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模型 |
5.1.2 我国不同层级国有企业政府隐性担保强度估计 |
5.1.3 政府隐性担保影响因素模型 |
5.2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异质性与企业信用不平等程度 |
5.3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的区域比较 |
5.3.1 关键变量说明 |
5.3.2 模型设计 |
5.3.3 样本数据 |
5.4 省级信用不平等的区域比较 |
5.4.1 模型选择 |
5.4.2 回归分析 |
5.4.3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1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
6.1.1 资源配置效率测度方法文献回顾 |
6.1.2 资源配置效率的测度方法 |
6.1.3 实证分析 |
6.2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风险分析 |
6.2.1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引发的过度投资 |
6.2.2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产能过剩 |
6.2.3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不良贷款 |
6.3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信用风险 |
6.3.1 过度信用增级引发的地方偿还道德风险 |
6.3.2 信用增级与地方政府财政危机 |
6.3.3 信用增级引发区域性财政风险 |
6.4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4.1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途径 |
6.4.2 主要理论模型 |
6.4.3 信用增级与系统性风险实证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改革的路径选择 |
7.1 股权结构与信用增级程度关系 |
7.1.1 股权改革背景 |
7.1.2 国有股权与国有企业信用间关系 |
7.1.3 研究设计 |
7.1.4 实证结果分析 |
7.2 优化股权结构明晰政企责任边界 |
7.2.1 优化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升非国有性质控股比例 |
7.2.2 对特定功能类企业保持股权不变同时降低投票率 |
7.3 完善国有资产制度设计、改革激励机制 |
7.3.1 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7.3.2 建立国企市场化选聘与激励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信用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本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当代中国所处的新时期 |
2.1 我国新时期的界定 |
2.2 我国的经济新常态 |
2.2.1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界定 |
2.2.2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根本特征 |
2.3 我国金融科技浪潮的兴起 |
2.3.1 金融科技的界定 |
2.3.2 金融科技的特征 |
2.3.3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 |
2.4 本章小结 |
3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环境与业务转型 |
3.1 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 |
3.1.1 利率市场化 |
3.1.2 金融机构混业化 |
3.1.3 金融杠杆高位化 |
3.1.4 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 |
3.2 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
3.2.1 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 |
3.2.2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 |
3.2.3 业务转型的目标 |
3.2.4 业务转型的具体种类 |
3.3 本章小结 |
4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理论分析 |
4.1 直接信用风险 |
4.1.1 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4.1.2 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 |
4.1.3 普惠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 |
4.2 间接信用风险 |
4.2.1 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2 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3 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3 本章小结 |
5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Ⅰ: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利率市场化与利率水平的关系 |
5.1.2 利率水平的变动对商业银行贷款行为与信用风险的影响 |
5.1.3 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与信用风险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设计 |
5.2.2 模型设计 |
5.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Ⅱ:业务转型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 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2 研究设计 |
6.1.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6.2 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2.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2 研究设计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Ⅰ: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利率水平波动与商业银行信贷期限偏好 |
7.1.2 利率水平波动与企业借款的续短为长模式 |
7.1.3 续短为长的借款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7.2 研究设计 |
7.2.1 变量设计 |
7.2.2 模型设计 |
7.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相关性分析 |
7.3.3 回归分析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8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Ⅱ:银行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定价 |
8.1.2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权、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3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难度、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4 商业银行竞争程度、操作性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2 研究设计 |
8.2.1 变量设计 |
8.2.2 模型设计 |
8.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8.2.4 多重共线性检验 |
8.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8.3.1 描述性统计 |
8.3.2 相关性分析 |
8.3.3 多元回归分析 |
8.3.4 稳健性检验 |
8.4 本章小结 |
9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Ⅲ:银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9.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9.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 |
9.1.2 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与信用风险 |
9.1.3 借款企业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9.2 研究设计 |
9.2.1 变量设计 |
9.2.2 模型设计 |
9.2.3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9.3 实证结果及统计分析 |
9.3.1 描述性统计 |
9.3.2 相关性分析 |
9.3.3 面板回归分析 |
9.3.4 稳健性检验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对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对策建议 |
10.2.1 政府层面 |
10.2.2 保险公司层面 |
10.2.3 商业银行层面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致谢 |
(9)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待解决的问题 |
(一)选题背景 |
(二)待解决的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一)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研究 |
(二)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其他关联性问题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信用本体论:演化史、概念与法律属性 |
第一节 社会信用的演化史 |
一、从“信用”到“社会信用” |
二、考察社会信用演化史对本文的启示 |
第二节 社会信用的概念 |
一、概念界分的逻辑前提 |
二、社会信用的本质性探讨 |
三、结论 |
第三节 社会信用的法律属性 |
一、学说争议 |
二、社会信用法律属性的二分法 |
三、二分法视角下社会信用的具体法律属性分析 |
四、社会信用法律属性界定对刑事立法的影响 |
第二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必要性论证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具体理由分析 |
一、宏观:信用治理必须回归法治 |
二、中观: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需要 |
三、微观:刑法保护的具体必要性论证 |
第二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可能受到的质疑与回应 |
一、实证主义法学派对刑法道德化质疑与回应 |
二、谦抑主义过罪化质疑与回应 |
三、刑法象征化质疑与回应 |
第三节 域外的有益经验引介 |
一、对个人信用的刑法保护介绍 |
二、对公共信用的刑法保护介绍 |
三、域外对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特点与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路径与限度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更新 |
一、刑法理念及其流变 |
二、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选择 |
第二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路径选择 |
一、刑法保护路径的一般化探寻 |
二、社会信用的法益归类对刑法保护路径的影响 |
第三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边界 |
一、介入的广度 |
二、介入的深度 |
第四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罪刑原理 |
一、以设立微罪、轻罪为原则 |
二、刑罚配置要格外注重经济罚与保安处分 |
第二节 个人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一、侵犯他人信用的刑法规制 |
二、破坏个人信用关系的刑法规制:背信罪设立之提倡 |
第三节 公共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一、虚增信用的刑法规制 |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刑法规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信用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D]. 余雪扬.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我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D]. 余倩云.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3]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D]. 张男. 吉林大学, 2020(03)
- [4]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5]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D]. 黄慧微.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路径选择及其立法完善[D]. 陈燕萍. 华侨大学, 2020(01)
- [7]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D]. 陈洋洋.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8]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D]. 张蕊.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9]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10]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D]. 张涛.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