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典中小企业(下)(论文文献综述)
王琼[1](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研究说明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张泽华[2](2021)在《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文中研究表明瑞典国民养老基金(AP)是瑞典现收现付制的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制度历年养老金收支盈余的积累,因其在运作过程中类似一个财务缓冲池,所以又被称为“缓冲基金”。瑞典政府为了提高国民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于2000年对国民养老基金的投资体制进行了全面的调整,重新设计并设立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六国民养老基金,共同对瑞典基本养老金制度中的个人名义账户内的资产进行专业化和市场化的投资管理,以期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提高国民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维持财务平衡。新世纪以来瑞典国民养老基金成功的资产管理实践表明,基于良好的资产管理模式完全可以在有效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安全的同时带来丰厚的长期性投资回报,完全可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给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所带来的冲击。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起步较晚且相关经验十分匮乏,在面对急剧老龄化的挑战下,需要深入思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未来。中国和瑞典虽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金资产管理发展程度等方面均有较大不同,但是两者在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金制度下满足国民退休需求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同时两者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投资环境复杂多变等共同的挑战。因此,通过借鉴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的先进经验,期冀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改革提供新的启示。本文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改革为背景,首先明确了借鉴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在充分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了说明,并列举了本文的创新之处。其次对涉及瑞典国民养老基金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明确,为本文奠定了研究基础。再次,通过对瑞典国民养老基金的发展历程、运营模式、治理结构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探究了其内在机理,进而对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评价。最后基于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应构建多重养老金储备结构相适应的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强化内部治理结构、重视以信息披露制度为重点的监管体系建设、树立可持续的投资管理理念以及实施负责任的投资战略等政策建议。
刘伟岩[3](2020)在《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文中提出2008年经济危机后,为摆脱经济下行的轨道,美国、日本、德国先后提出了“重振制造业”(2009年)、日本版“第四次工业革命”(2010年)、“工业4.0”(2012年)等战略计划,而我国也于2015年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这些战略规划的陆续出台拉开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 T)、人工智能(AI)等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帷幕。而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我国应如何借助于这一难得机遇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则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回顾日本走过的“路”可知,其也曾作为“第二经济大国”面临过相似的难题,且从中日经济发展历程比较和所面临的“三期叠加”状态来看,我国现阶段也更为接近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而日本却在当时的情况下借助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国内产业的改造升级。基于此,本文以日本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阶段锁定在其取得成功的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进而研究其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接下来要走的“路”提供极具价值的指引和借鉴。在对熊彼特创新理论以及新熊彼特学派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产业技术范式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借助于此从创新体系的视角构建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从整体产业体系来看,其属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过程,该过程是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且两者间的匹配性决定着产业升级的绩效;而深入到具体产业来看,其又是通过催生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来实现的,对于此分析的最佳维度则是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同样地,两者间的匹配性也决定着各产业升级的成效。回顾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可知,其呈现出三个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重化型”化,70~80年代的“轻薄短小”化,以及90年代后的“信息”化。其中,“轻薄短小”化阶段是日本发展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所在。分析其发生的背景可知:虽然效仿欧美国家构建的重化型产业结构支撑了日本经济“独秀一枝”的高速发展,但在日本成为第二经济大国后,这一产业结构所固有的局限性和问题日渐凸显,倒逼着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产业调整;而与此同时,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这种机遇对于后进国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机会均等”的,该国能否抓住的关键在于其国内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而日本战后近20年的高速增长恰为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且“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发展战略又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其积累了殷实的技术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借助于上文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从创新体系的视角解释了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如何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以及日本为何更为成功的。就整体产业体系而言,科技革命的发生必然会引致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且这一过程是在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创新主体联盟等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战后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仍是美国,日本的参与借助的是范式转换过程中创造的“第二个机会窗口”,换言之,日本的成功得益于对源于美国的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其技术经济范式呈现出“应用开发型”特点。而分析日本各创新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行为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等支持创新的行为,还是企业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遵循“现场优先主义”原则、实施“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以及培训在职人员等创新行为,或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针对产业技术进行研究、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以及培养理工科高科技人才等行为,亦或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型的创新主体联盟联合攻关尖端技术、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等行为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微电子技术发展潜力的。而这种“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间的相匹配正是日本能够更为成功地借力于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根因所在。进一步地从具体产业来看,科技革命引致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表现为新兴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范式的过程,这也是科技革命“双重性质”的体现。而对这一层面的分析则要用到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在选取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以及选取工业机器产业(以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主)和汽车产业作为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机械产业的典型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产业在技术体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所在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等方面的不同,其产业技术范式是相异的,而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产业上均实现自主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日本各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产业技术范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而进一步比较各部门创新体系可知,日本政府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针对“催新”和“改旧”分别形成了一套惯行的做法,但在这两类产业升级间又存在显着的差异,即:日本政府在“催新”中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均表现出了贯穿始终的强干预性,尤其是在计算机产业上;而在“改旧”中则干预相对较少,主要是引导已具备集成创新能力的“逐利性”企业去发挥主体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创新体系具有“临界性”特点且其优劣的评析标准是其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日本能够成功地借力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经验就在于其不仅构建了与当时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而且注重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加速推进了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并推动了新旧产业的协调发展。但是,这种致力于“应用开发”的“追赶型”创新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基础研究能力不足,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以及政府主导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等,这也是日本创新和成功不可持续以致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重新与美国拉开差距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在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追赶先进国家的“机会窗口”的同时,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追跑”“齐跑”“领跑”并行发展的机遇,并为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会。由于相较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必须构建极其重视基础研究且具有灵活性的国家创新生态体系,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以及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等。
刘静[4](2020)在《个人更生类型程序的中国化路径》文中研究指明透视现代国家个人破产程序的制度框架,无论是慷慨的美国破产法,新兴的欧洲消费者破产法,还是日本、韩国等,都在通过推动和完善更生类型的程序,促进破产债务人的全面复苏和重新开始。更生程序符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理念对能够清偿则应当清偿理念的深度认同。我国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统一立法的选择,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中小企业与经济民生的重大影响,以及我国破产债务人的多种形态,提示着我国个人债务人应当适用不同类型的拯救程序。在制定统一破产法典之初,本文提出了我国更生类程序不按照个人和企业的界限分别进行构建的一种可能和选择,不同的债务人可以按照债务规模、财产规模和案件复杂程度分别统一适用标准重整程序、简易重整程序和个人更生程序,辅之以独立清晰的个人破产免责、自由财产和失权制度,以及依据个人破产特殊价值机理而设计的特殊程序规则,才能在保障更生制度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制度的最大效益,而又不至于造成程序的繁琐紧张、选择困境和债务人在程序选择上的过度套利。在此基础上,本文就简易重整程序和个人更生程序最为基本的制度构造和实践中可能遭遇的重要问题,包括清偿期限和清偿额度、程序的简化、程序主导者等,分别进行了必要的论述。
鄂义强[5](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孟娜娜[6](2020)在《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机制研究 ——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文中指出普惠金融有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健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包容性发展与社会福利的有效增进。作为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于2015年12月底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普惠金融应该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这使得普惠金融正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与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战略内容之一。近年来,金融科技的产生与兴起直接促进了新兴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不断融合,并使之迅速发展成为与传统金融业并存的一门新兴产业。金融科技在扩大金融服务边界,提高金融供给能力的同时,也给普惠金融的重要供给者——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风险承担、市场势力、经营绩效,甚至发展战略带来一定程度影响,并进一步深入影响整个银行业竞争格局。那么,金融科技是否会对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产生影响?产生了哪些影响?影响机制是什么?能否有助于商业银行破解其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这些都将成为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基于上述思考,本文以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和影响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现状分析、理论分析以及实证检验多视角研究了我国普惠金融与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与趋势、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微观银行业竞争影响路径与宏观银行业竞争影响路径以及金融科技通过银行业竞争路径,进一步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与影响效果。在我国普惠金融与金融科技现状的研究中,首先,利用世界银行《全球普惠金融数据库》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可获得性调查》数据,从金融服务供给端和需求端两个视角分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其与不同类型国家(经济体/大区域)的差距,发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其次,本文利用世界银行《全球普惠金融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络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等数据分析我国金融科技产业以及金融科技渗透率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两方面研究说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且商业银行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金融科技产业,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的理论分析中,首先,基于金融排斥理论与金融发展理论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为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影响路径与影响机制分析奠定理论基础。其次,从微观银行业竞争和宏观银行业竞争两个视角分析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影响路径。一方面,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溢出效应”和“信息溢出效应”作用下的内在机制和“市场挤出效应”作用下的外在机制影响微观银行业竞争。另一方面,金融科技通过产业竞争效应和空间地理效应影响宏观银行业竞争。最后,分析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影响机制,主要包括产业竞争带来的“挤出效应”和技术溢出带来的“鲶鱼效应”两个方面。在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实证分析中,一方面,从微观银行个体层面,利用185家商业银行微观数据和地市级层面经济金融数据,采用系统GMM方法实证分析金融科技对于微观银行业竞争的影响机制,以及对于不同类银行微观竞争水平的影响效果。研究显示:(1)金融科技对于微观银行业竞争存在显着影响。(2)金融科技对于不同类型银行的微观竞争水平影响存在异质性。当银行微观竞争水平由非市场化的市场势力决定时,金融科技的内在影响机制会促进微观银行业竞争,外在影响机制不利于微观银行业竞争,该结论在6大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等内资银行分样本的实证检验结果中得到了有力证实。金融科技有助于促进不同类型内资银行的市场化市场势力形成与演化。另一方面,从宏观银行业层面,利用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经济金融数据,采用空间计量回归方法实证分析金融科技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的影响机制。研究显示:(1)在省际之间,金融科技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存在显着的空间地理效应,且表现为显着的空间依赖效应。(2)金融科技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存在显着的产业竞争效应,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银行业集中度,并促进地区“最优银行业结构”的形成,从而促进地区银行业竞争。(3)金融科技通过“产业挤出”和“技术溢出”两个作用渠道影响地区银行业竞争,且两个渠道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均发挥一定程度上的促进作用。在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实证分析中,利用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经济金融数据,运用迭代GMM回归方法实证检验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与影响效果。研究显示:(1)金融科技会通过产业竞争机制给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带来“挤出效应”,也会通过技术溢出机制给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带来“鲶鱼效应”。其中,“挤出效应”给普惠金融带来显着的负面影响,而“鲶鱼效应”有助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2)金融科技对于商业银行普惠金融的边际影响会受到银行业竞争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随着银行业竞争增强,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鲶鱼效应”逐步减弱。换言之,金融科技能够降低银行业集中度过高给普惠金融带来的不利影响。(3)在金融科技的三个维度中,使用深度和覆盖广度发挥的“挤出效应”和“鲶鱼效应”相对更强。在金融科技的三类典型业务中,数字支付和互联网信贷的“挤出效应”和“鲶鱼效应”相对更强。(4)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覆盖率水平存在显着的“挤出效应”和“鲶鱼效应”,但是对于其实际使用情况的影响不显着。最后,根据现状分析、理论分析以及实证分析等研究结论提出商业银行在实现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科技利用率、制定差异化金融科技战略以及建立与金融科技企业多渠道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建议。本文首次从金融排斥和金融发展等基础理论出发,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探讨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影响机制。与已有的文献相比,本文的实证设计细致深入,从影响路径和影响机制两个方面构建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从微观银行个体和宏观银行业两个层面实证检验金融科技促进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市场势力形成与演化,缓解银行业存在的“马太效应”,促进不同类型银行之间有效竞争,进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路径与作用机制。本文研究对于商业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突破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有效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崔秀丽[7](2020)在《中国利率传导机制研究》文中认为随着2015年10月人民银行取消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限,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利率管制成为历史,我国利率市场化迈入新的阶段。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货币需求的波动程度明显加大,数量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日益受到质疑,盯住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受阻,货币政策转型的压力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不仅对推动我国向价格型货币政策转型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还有助于货币政策通过利率渠道增强对总需求、通货膨胀率和经济增长的调控效果,推动我国货币政策与金融业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央行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向企业和居民三个层级的利率传导机制,厘清利率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企业和居民层层传导的具体路径以及每一层级利率传导的作用机理。并总结主要发达经济体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经验模式及其政策启示,提炼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基本规律。同时透过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政治经济学逻辑。在此基础上,围绕我国利率传导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难点,对完善我国利率传导机制以及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利率传导机制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和评价,发现目前尚没有学者从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三个层级对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进行研究。也鲜有从政治经济学和历史的视角看待全球央行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演变逻辑。有鉴于此,本文将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研究法、定量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从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三个层级研究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其次,对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进行回顾。分别对马克思利息率理论以及凯恩斯学派、后凯恩斯学派、新凯恩斯学派、奥地利学派、新古典主义、货币主义等关于利率传导机制的理论进行梳理和总结。马克思通过对利息、利率及其本质的科学分析,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经济下利率的特殊运动规律,阐释了利率的宏观调控功能。马克思详细阐释了利率的升降与经济繁荣与低迷之间的联系,并进一步说明了货币供给与利率之间的关系。新古典主义中关于“理性预期假设”和“制定长期不变的货币政策规则”这两方面的观点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基础。并主张提高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这意味着可通过提高中央银行的权威性以及提高其调控利率的深度,促进利率传导机制的畅通。凯恩斯将有效需求、投资、利率、货币等因素有机联系在了一起,形成了利率传导机制的线索和链条。后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托宾,则通过托宾Q理论将金融因素引入到利率传导机制中,这为商业银行是利率传导机制重要的微观基础提供了佐证。新凯恩斯学派的信贷配给理论给出了解释:商业银行考虑自身风险等因素,会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上风险溢价,这会导致贷款利率水平偏高,或者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比较低,而直接不发放贷款,使得中央银行释放出来的流动性都集中在商业银行,无法向企业传导。奥地利学派强调利率对经济的稳定作用,这表明利率能够对经济发挥重要的调控作用,为我们制定“逆周期”的利率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货币主义认为只有货币供应量才具备作为合适的货币政策控制变量,这也为实施数量型货币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分析我国的利率传导过程与作用机理。我国利率通过银行体系或债券市场传导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利率通过我国央行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三个层级传导的过程。在我国利率传导过程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与居民均发挥着各自重要的角色和作用。其中,中央银行是利率政策的决策和执行主体,商业银行在利率传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金融中介作用,企业、居民是利率传导机制作用于实体经济的体现者。我国央行以利率为目标影响商业银行的机理主要包括四个:其一,我国央行通过使用再贷款利率、再贴现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以及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等基准利率工具从源头上形成商业银行利率定价对其的依附关系。其二,我国央行利用其作为“银行的银行”具有的再贷款功能,调控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从而决定利率由央行向商业银行的传导效果。其三,我国央行通过稳定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从而稳定商业银行的预期,进而实现利率的有效传导。其四,我国央行通过调节自身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货币供求影响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率传导主要经由银行间市场。其一,我国建立了市场化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其二,构建了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基准利率体系——SHIBOR。其三,形成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机制。在此基础上,我国银行间市场基准利率与商业银行上下游利率的敏感度不断增强,同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也能够准确反映商业银行之间的流动性松紧。其四,依靠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市场优势,通过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主动影响SHIBOR增强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率传导机制。利率由我国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的传导分别经过间接融资通道和直接融资通道。在间接融资通道下,我国央行通过LPR建立起清晰的由政策利率依次向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传导的机制。在直接融资通道下,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利率债、信用债等债券市场与企业进行衔接,且债券市场利率能够与贷款利率能够形成利率传导机制。债券市场利率通过两种方式影响贷款利率,一种是商业银行在进行利率定价时,将相应期限的长期国债利率加上风险溢价而形成长期贷款利率,另一种是债券市场利率通过调节贷款市场的流动性来影响贷款利率。此外,利率在我国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传导还存在分层与分化现象,即利率由商业银行向优势企业的传导不同于利率由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的传导。第四,主要分析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经验模式借鉴与难点。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先后运用利率走廊模式、收益率曲线调控、质化宽松政策、负利率政策等模式疏导利率传导机制。任何一种疏导模式,均需能够有效影响长期利率,最终对通货膨胀、总需求及实体经济的产生刺激作用,这是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基本逻辑。从疏导的机理来看,利率走廊模式主要通过调控短期利率,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和预期管理,促进短期利率向长期利率传导。收益率曲线调控模式主要通过建立短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增强中央银行中长期利率的引导和调控。质化宽松政策主要通过直接调控长期利率,以有效降低长期利率,解决短期利率向长期利率传导受阻的问题。负利率政策主要通过驱使商业银行增加市场流动性,促使商业银行向不同利率期限的市场释放流动性,引致市场利率下降,从而实现提升通胀和降低汇率的目的。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在利率传导机制构建与疏导过程中具有“导演”般的地位,利率传导机制的疏导、恢复和增强均需要中央银行的主动干预。中央银行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模式体现出清晰的政治经济学逻辑。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央行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经验可以获得重要的政策启示,并提出了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疏导难点。第五,研究完善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对策研究。结合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实际特征和国际经验模式所揭示的基本逻辑,针对我国利率传导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疏导难点,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利率传导机制阻滞的对策以及增强我国利率传导机制有效性的解决方案,并对各个对策措施进行了深入详细地分析和论述。对策一:建立成熟完善的货币市场。对策二:完善我国价格型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对策三:完善市场利率期限结构的传导机制。对策四:继续深化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对策五:增强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最后,对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和提炼:(1)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企业、居民基本构成了我国利率传导经过的核心参与主体,且利率传导机制在三个层级上的作用机理与传导效果具有差异性。在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传导的环节最容易出现利率传导机制阻滞的情况。(2)商业银行不是央行利率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商业银行的主动应对行为客观上能够降低利率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央行在通过利率传导机制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时,要提前考虑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来抵消利率传导机制的有效性,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3)央行不应仅仅调控短期利率,而应该将调控短期利率及调控中长期利率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央行通过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工具(MLF)直接调控中长期利率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能有效提高利率传导机制的有效性。(4)流动性溢价显着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和长期债券利率,风险溢价则显着影响长期贷款利率。我国央行可将利率通道与信贷通道结合起来,增加贷款资金的可得性,释放长期的预期信号。(5)成熟完善的利率市场化环境是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根本保障。未来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重点是培育市场化利率定价与调控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深水区”阶段的利率市场改革。(6)利率传导机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利率传导机制需要与我国金融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金融形势相适应,需要随着经济金融发展阶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进行微调和创新优化。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1)本文对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构造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即:传导主体——传导层级——传导市场——传导效果。利率传导的效果主要由利率传导的主体、传导的层级以及传导的市场等所决定。在此理论分析框架下,本文依次从“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三个层级分析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不仅详细分析了我国利率在每一个层级上传导的作用机理,还从三个层级整体上考察我国的利率传导机制。发现我国利率在三个层级上的传导效果具有较明显的差异,在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传导的环节最易出现利率传导机制低效无效的情况,应将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的利率传导作为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关键环节。(2)本文结合马克思的利息率理论和凯恩斯学派利率理论等,透过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主要发达经济体在不同经济金融发展阶段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经验模式。文中详细分析了利率走廊模式、国债收益率曲线调控模式、质化宽松政策和负利率政策疏导利率传导的作用机理,从中挖掘利率传导机制的演变脉络和疏导逻辑,为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提供样本参考。本文研究提出,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基本逻辑在于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政策需能够对长期利率产生有效影响,以长期利率为纽带最终实现对通货膨胀率、总需求及实体经济的调控目标。(3)本文对我国利率在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向企业与居民三个层级上的传导效果进行了数量分析,使理论推演得到了数据的检验。分别对每一个层级中不同期限的利率以及各层级代表利率之间的传导效果进行了数据检验和趋势分析。其中,在第一个层级检验了政策利率向短期基准利率与短期市场利率传导的效果,在第二个层级检验了短期市场利率之间和短期基准利率向中长期基准利率之间传导的效果,在第三个层级检验了短期市场利率向中长期贷款利率与中长期国债收益率传导以及中长期基准利率向中长期贷款利率传导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从整体上检验了不同期限利率对通货膨胀率和经济增长的传导效果。
陈彦蓉[8](2020)在《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研究》文中认为2012年荷兰是世界上最大的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国。对于开放的小型经济体而言,荷兰总是在国际排名中获得高分。荷兰被誉为卓越的贸易国和投资国。多年来,荷兰在内向和外向对外直接投资的价值方面,一直处于世界前茅。荷兰普遍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例如,荷兰的物理和数字基础设施,高技能劳动力,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对创新和技术的投资,荷兰的政治和经济稳定也起着重要作用。在荷兰成立的一个公司,公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持有海外资产,主要原因有两个:(1)发展实际经济活动,如生产或销售,(2)或通过税收结构最大限度地减少集团的纳税。第一个原因,常常由荷兰的常规公司所执行;第二个原因,常常由荷兰的特殊金融机构,在定向投资其他国家。荷兰有时被称为过境国。荷兰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有29%来自荷兰常规公司,有71%来自特殊金融机构。特殊金融机构即信箱公司,又称特殊目的实体。特殊金融机构是仅仅出于税务原因而在荷兰成立且没有或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活动的公司。2015年,荷兰拥有超过14,000家特殊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在荷兰设立特殊金融机构的主要动机是尽可能的少缴税,意即避税。荷兰低预扣税,参与免税,税收裁定,荷兰税务机关的可获得性以及荷兰信托部门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特殊金融机构通过荷兰重新定向投资的主要原因。本论文从二方面着手研究荷兰对外直接投资(OFDI),荷兰常规公司和特殊金融机构。从荷兰实体经济出发:深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从微观、宏观二个层面对对外直接投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探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趋势与前景、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现况、深入研究荷兰对外直接投资历经300年的发展概述。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主要包括美国、英国、卢森堡、瑞士和德国等。荷兰根据经济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向劳动密集型和低技术生产,而对发达国家流向高科技生产。2015年,整个荷兰商业界大约有160万个公司,其中只有1.2%是大型公司,其余都是独立经营的中小企业。2015年,大约有1%的荷兰公司会进行对外直接外投资。其中大型公司占20%,中小企业占80%。这14,000家荷兰公司总共在国外投资了45,059家公司。就价值和参股比率而言,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通常都比大型公司小。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均持股两家公司,大型公司平均持股八家公司。大型公司有51%进入欧盟27国的某个国家投资,个体经营的中小企业有67%。大型公司有18%进入亚洲和大洋洲内的某个国家投资,中小企业有11%。对大型公司来说有8%进入欧洲其他地区内的某个国家投资,中小企业有6%。大型公司有10%进入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内的某个国家投资,中小企业有5%。荷兰对外直接投资有70%以上是由特殊金融机构完成的。2015年荷兰常规公司对外投资了35,144家公司,特殊金融机构对外投资了24,237家公司。比较特殊金融机构和荷兰常规公司的投资地理分布时,他们主要都投资于欧盟地区,但欧盟地区对特殊金融机构的重要性远低于荷兰常规公司。特殊金融机构更重视在欧盟以外的地区投资,例如,特殊金融机构相对更重视在亚洲和大洋洲投资。特殊金融机构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也相对经常投资。荷兰以其庞大的国际条约网络而闻名。尤其着重于三种双边条约;双边税收协定(142个),双边投资条约(91个)和双边贸易条约(581个)。外国公司利用特殊金融机构,转移投资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利用荷兰与这些目的地国家缔结双边条约。其中税收协定的效果最大。当公司尝试逐步征服国外市场时,国际化是伴随而来的过程。首先,出口比投资渠道使用的频率高17倍。其次,公司已经向该国出口后,开始投资的机会就会增加。独立的中小企业首先在特定国家的投资之前,先有出口经验。贸易政策中的各种工具可以影响投资和出口。例如,当法规差异更大时,荷兰出口商选择对外直接投资而非出口。出口壁垒大,荷兰公司通过投资比出口更具吸引力。与荷兰缔结条约的国家,若是没贸易壁垒,出口比投资多。投资条约也是如此。对于荷兰的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而言,目的地国的特征对于选择特定目标市场至关重要。通常市场离荷兰越远,荷兰与目标市场之间的文化差异越大,荷兰投资者或出口商在该国活跃的可能性就越小。欧盟27国,北美和亚洲其他地区(中东以外)是投资项目的相对重要目的地。市场规模与决定在有关国家开展业务的荷兰公司的数量成正比,而与荷兰之间的距离则成反比。荷兰公司的数量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得更快,而随着目标市场的规模的增加而增长得更快。除了距离和规模外,文化上的亲近也是企业家的重要因素。与荷兰之间的文化差异越小,企业家越容易投资。以人均平均收入表示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水平,与出口商和投资者的数量成正比。岛国对荷兰出口商和投资者来说,是相对不受欢迎的目的地。平均进口关税对荷兰进入者数量产生负面影响。目标国家适用的进口关税越高,该国家对荷兰出口商的兴趣就越小,进口关税高的国家的新投资者,数量大大低于关税低的国家。目前发生的新冠病毒危机,比2008年2009年的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的程度还要更严重。在锁国之后,家庭的工作和收入损失,以及较低的企业投资和国际投资,可能会延长复苏的道路。2021年以后,全球增长也有可能受到影响。上一次金融危机,荷兰大约花了13年的时间,才复苏经济,这一次受创较深,可能需要花更长的时间恢复。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过程盘根错节非常复杂,通常是综合考虑所有的投资因素才能做出最佳的决定。
杜小飞[9](2020)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目前,世界经济形势虽有所好转,但仍不稳定,经济复苏缓慢、不平衡,出现了新的不确定因素,特别是来自政策层面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全球经济的风险和挑战,政策不确定性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正处在产业变革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相互叠加的特殊时期,经济遭遇“逆风”行驶,需要同时应对来自内外部的双重压力,尤其是从事实体经济的企业,既要应对来自宏观政策不确定性的外部影响,又要面临融资成本高、融资难度大的内部挑战。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以及二元金融结构导致资金分配存在严重偏倚,民营企业融资遭遇信贷歧视,中小企业融资存在较大的“麦克米伦缺口”,企业融资约束现象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面临内外部的严峻挑战,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内外部冲击如何影响企业发展,相叠加又会对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鉴于此,本研究以企业加成率为切入点,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考察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以及二者的交互作用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弥补了现有研究的不足,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借鉴。首先,梳理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融资约束和企业加成率的相关理论,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如何影响企业加成率进行理论分析。理论分析认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通过投资延迟效应和融资缩减效应对企业加成率产生负面影响;融资约束通过生产率降低效应和价格调整效应对企业加成率产生影响,内源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产生负向影响,而外源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可能产生正向影响也可能产生负向影响;当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同时存在时,将对企业加成率产生交互影响,内源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负向影响随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上升而加剧,外源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随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上升而发生变化,有可能负向影响加剧,有可能正向影响减弱,也有可能正向影响增强。基于理论分析,在外源融资约束影响企业加成率的理论模型基础上,引入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这一外部冲击,从理论视角刻画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外源融资约束以及二者同时存在时企业加成率的变动趋势,理论模型的推导结果印证了上述理论分析。但是,内源融资约束以及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交互作用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未能通过理论模型进行推导论证。其次,使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1999-2007),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企业加成率进行实证检验,同时展开了稳健性检验、滞后效应分析及异质性分析。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在更换变量测度方法后结论依然稳健。第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加成率的负向影响具有一定滞后性。第三,基于企业所有权性质和行业竞争程度分类的检验结果显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全部分类企业的加成率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且对非国有企业和低竞争企业加成率的负向影响更突出。第四,基于异质性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检验结果显示,财政政策不确定性和货币政策不确定性均对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但财政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加成率的负向影响较大。再次,使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1999-2007),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融资约束影响企业加成率进行实证检验,并对内生性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展开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及异质性分析。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内源融资约束和外源融资约束均对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在对内生性问题进行处理和更换变量测度方法后结论依然稳健。第二,基于企业所有权性质和行业竞争程度分类的检验结果显示,内源融资约束对全部分类企业的加成率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且对非国有企业和高竞争企业加成率的负向影响更加突出;外源融资约束对除国有企业以外的企业加成率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但对国有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正的影响。最后,使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1999-2007),通过在计量模型中引入交互项的形式,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交互影响进行实证检验,同时展开了异质性分析。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内外源融资约束的交互作用均对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第二,基于企业所有权性质和行业竞争程度分类的检验结果显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内源融资约束以及外源融资约束的交互作用均对除国有企业以外的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但对国有企业加成率的影响不显着。第三,基于异质性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政策不确定性和货币政策不确定性与内源融资约束的交互作用均未对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影响,但二者与外源融资约束的交互作用均对企业加成率产生显着为负的影响。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双重视角考察了内、外部冲击以及二者的交互作用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主要贡献如下:构建了同时包含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外源融资约束和企业加成率的理论模型,既突破了从单一视角考察企业加成率变动趋势的研究局限,又为内外部因素如何影响我国企业盈利能力提供了理论解释;着重考察了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弥补了现有研究的不足;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异质性、企业异质性以及内外源融资约束的引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研究框架,丰富了相关研究主题,有助于从更深层次洞悉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的影响。
景楠[10](2015)在《中国与瑞典中小企业在外贸业务上的融资研究》文中提出中小型企业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先进、极具活力的因素,是G D P增长的重要引擎。因为这类企业可以促进就业,推动技术创新,稳固民间经济的框架。但是,世界各地的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本文对中国和瑞典两国中小企业的外贸业务的融资方式加以比较,找出二者的不同之处并试图从瑞典的融资方式中找到解决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对策。本文以中国和北欧瑞典作为研究案例,采访了两家公司和一家银行,搜集了大量数据,并运用莫迪格利安尼-米勒理论、权衡理论、优序理论、资金缺口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加以分析。通过与瑞典的比较,发现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在中国众多融资方式中独具新意,但是许多中小企业依然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艰难生存。
二、瑞典中小企业(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瑞典中小企业(下)(论文提纲范文)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 |
2.1.2 AP基金 |
2.1.3 瑞典第六国民养老基金 |
2.1.4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 |
2.1.5 瑞典基本养老金制度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现代资产组合理论 |
2.2.4 公司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发展历程与运营概况 |
3.1 瑞典基本养老金制度简介 |
3.2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发展历程 |
3.3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运营概况 |
第四章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治理结构与投资管理 |
4.1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治理结构 |
4.1.1 国民养老基金内部治理结构 |
4.1.2 国民养老基金外部治理结构 |
4.2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投资管理 |
4.2.1 国民养老基金的投资规则 |
4.2.2 国民养老基金投资战略与风险管理 |
4.2.3 国民养老基金资产配置结构 |
4.2.4 国民养老基金投资收益 |
第五章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评价 |
5.1 多重养老金储备结构运营模式评价 |
5.2 国民养老基金治理结构评价 |
5.2.1 国民养老基金内部治理结构 |
5.2.2 国民养老基金外部治理结构 |
5.3 国民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评价 |
5.3.1 可持续的投资管理原则 |
5.3.2 负责任的投资战略 |
5.3.3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
5.3.4 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结构 |
第六章 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对中国的参考 |
6.1 构建多重养老金储备结构相适应的基金投资运营模式 |
6.1.1 建成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缴费型主权养老基金 |
6.1.2 新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机构 |
6.1.3 尝试建立私募股权基金 |
6.2 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机构治理结构改革 |
6.2.1 强化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 |
6.2.2 重视以信息披露制度为重点的外部治理结构建设 |
6.3 更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理念与投资管理战略 |
6.3.1 树立可持续的投资管理理念 |
6.3.2 实施负责任的投资战略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
(3)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般分析 |
2.1 科技革命的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2.1.1 科技革命的概念 |
2.1.2 战后科技革命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及研究范围界定 |
2.2.1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 |
2.2.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基础 |
2.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3.2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2.3.3 产业技术范式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基于创新体系视角的分析框架 |
3.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机理 |
3.1.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本质:技术经济范式转换 |
3.1.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催新”与“改旧” |
3.2 创新体系相关理论 |
3.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3.2.2 部门创新体系理论 |
3.3 以创新体系为切入点的分析视角 |
3.3.1 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3.2 部门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与背景 |
4.1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 |
4.1.1 战前科技革命成果推动下日本产业的“重化型”化(20世纪50-60年代) |
4.1.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轻薄短小”化(20世纪70-80年代) |
4.1.3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后) |
4.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背景 |
4.2.1 重化型产业结构的局限性日渐凸显 |
4.2.2 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为日本提供了机遇 |
4.2.3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 |
4.2.4 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奠定了技术基础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 |
5.1 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载体: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
5.2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5.2.1 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 |
5.2.2 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 |
5.2.3 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 |
5.2.4 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
5.2.5 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
5.3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5.3.1 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5.3.2 遵循技术创新的“现场优先主义”原则 |
5.3.3 实行考虑市场因素的“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 |
5.3.4 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 |
5.3.5 重视对在职人员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培训 |
5.4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5.4.1 从事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
5.4.2 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 |
5.4.3 培养了大量的理工类高科技人才 |
5.5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5.5.1 产学官联合攻关尖端技术 |
5.5.2 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
5.5.3 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
5.6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评析 |
5.6.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6.2 “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战后科技革命催生日本主要新兴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6.1 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与日本部门创新体系 |
6.2 微电子技术催生下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
6.2.1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2.2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2.3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6.2.4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2.5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3 计算机技术催生下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
6.3.1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3.2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3.3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3.4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的匹配性评析 |
6.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半导体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2 部门创新体系与计算机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3 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战后科技革命改造日本主要传统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7.1 科技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本质: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 |
7.2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工业机器自动化的发展 |
7.2.1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2.2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2.3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2.4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需求因素 |
7.3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汽车电子化的发展 |
7.3.1 汽车电子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3.2 汽车电子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3.3 汽车电子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3.4 汽车电子化中的需求因素 |
7.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的匹配性评析 |
7.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工业机器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2 部门创新体系与汽车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3 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与教训 |
8.1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 |
8.1.1 构建了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 |
8.1.2 重视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 |
8.1.3 加速推进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 |
8.1.4 借力科技革命的“双重性质”推动新旧产业协调发展 |
8.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教训 |
8.2.1 创新体系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
8.2.2 创新体系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 |
8.2.3 政府主导下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对我国的启示 |
9.1 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我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 |
9.1.1 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机会窗口” |
9.1.2 为我国新兴产业“追跑”“齐跑”与“领跑”的并行发展提供机遇 |
9.1.3 为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机会 |
9.2 构建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相匹配的创新体系 |
9.2.1 构建国家创新生态体系 |
9.2.2 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 |
9.2.3 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 |
9.2.4 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个人更生类型程序的中国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中国更生程序的背景和功能需求 |
(一)“能够清偿则应当清偿”理念的过渡意义 |
(二)统一立法选择对程序结构重塑的需求 |
(三)新冠肺炎疫情语境下的更生程序 |
二、中国更生程序的总体思路 |
(一)个人适用的更生类程序 |
(二)我国更生程序的分类设计 |
(三)更生程序和清算程序的安排 |
四、个人更生程序的起点与焦点 |
(一)适用条件 |
(二)清偿方案的期限和额度 |
1. 清偿期限 |
2. 清偿额度的要求 |
(三)机构设置和程序简化 |
五、简易重整程序的基本构造 |
(一)简易重整程序的适用 |
(二)中小企业更生的模式 |
(三)简易重整程序的经济和有效 |
(四)关于经营者保证债务 |
六、结语 |
(5)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6)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机制研究 ——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1 金融科技 |
1.3.2 普惠金融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6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6.1 研究创新 |
1.6.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普惠金融的文献综述 |
2.1.1 普惠金融的提出与内涵 |
2.1.2 普惠金融的测度 |
2.1.3 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作用与“现实困境” |
2.2 金融科技的文献综述 |
2.2.1 金融科技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
2.2.2 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效应 |
2.3 银行业竞争与普惠金融的文献综述 |
2.3.1 银行业竞争的测度与衡量 |
2.3.2 银行业竞争影响普惠金融 |
2.4 金融科技与银行业竞争的文献综述 |
2.4.1 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市场的影响 |
2.4.2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竞争 |
2.4.3 金融科技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差异化影响 |
2.5 文献评述 |
第3章 我国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分析 |
3.1 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国际比较 |
3.1.1 来自世界银行《Global Findex Database》的数据分析 |
3.1.2 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financial Access Survey》的数据分析 |
3.2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
3.2.1 我国金融科技应用的现状与国际比较 |
3.2.2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的理论分析 |
4.1 普惠金融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 |
4.1.1 金融排斥带来普惠金融发展诉求 |
4.1.2 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的关系 |
4.1.3 普惠金融发展的突破策略:金融科技 |
4.2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影响路径的理论分析:银行业竞争路径 |
4.2.1 微观银行个体层面的理论分析 |
4.2.2 宏观银行业层面的理论分析 |
4.3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银行业竞争视角 |
4.3.1 产业竞争带来的“挤出效应” |
4.3.2 技术溢出带来的“鲶鱼效应”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分析:微观银行个体层面的实证检验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5.2.2 数据来源 |
5.2.3 模型构建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2 金融科技影响微观银行业竞争的实证结果:全样本 |
5.3.3 金融科技影响微观银行业竞争的实证结果:分样本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分析:宏观银行业层面的实证检验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选择与说明 |
6.2.2 主要变量的空间自相关检验 |
6.2.3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6.3.2 SLM模型和SEM模型的选择检验 |
6.3.3 实证结果分析 |
6.3.4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分析:银行业竞争视角的实证检验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研究设计 |
7.2.1 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7.2.2 数据来源 |
7.2.3 模型构建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7.3.2 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水平的回归结果分析 |
7.3.3 进一步分析: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不同维度的影响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推进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 |
8.2.2 提高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利用率 |
8.2.3 制定合理的金融科技战略 |
8.2.4 建立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企业多渠道合作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A 2006-2018年度各国普惠金融指数综合测度值 |
附录B 2011-2017年度微观银行业竞争(lerner)测度值 |
附录C 2011-2016年度各省银行业竞争(HHI)测度值 |
附录D 2011-2016年度各省普惠金融(findex)测度值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中国利率传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安排与创新点 |
第二章 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回顾 |
2.1 马克思的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 |
2.2 新古典主义的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 |
2.3 凯恩斯与后凯恩斯学派的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 |
2.4 新凯恩斯学派的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 |
2.5 奥地利学派的利率传导机制相关理论 |
2.6 货币主义关于利率传导机制的相关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的利率传导过程与作用机理 |
3.1 我国利率的传统演进历程 |
3.2 我国的利率传导过程与理论分析框架 |
3.3 我国央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率传导 |
3.4 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率传导 |
3.5 我国商业银行与企业、居民之间的利率传导 |
3.6 对我国利率传导机制有效性的数据检验 |
3.7 我国利率传导机制存在的问题 |
3.8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经验模式借鉴与难点 |
4.1 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基本逻辑 |
4.2 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主要模式与经验 |
4.3 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4.4 疏导利率传导机制的政策启示 |
4.5 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难点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疏导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对策研究 |
5.1 建立成熟发达的货币市场 |
5.2 完善我国价格型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
5.3 完善市场利率期限结构的传导机制 |
5.4 继续深化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
5.5 增强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评价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现状的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论文的创新 |
二、论文的不足 |
第二章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对外直接投资微观理论 |
一、垄断优势理论 |
二、内部化理论 |
三、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第二节 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理论 |
一、比较优势理论 |
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三、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章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
第一节 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
一、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 |
二、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景 |
三、投资政策发展 |
第二节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 |
一、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 |
二、投资流量的宏观概述 |
三、荷兰的就业情况 |
第三节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历程与特征 |
一、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历程 |
二、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 |
第四章 特殊金融机构 |
第一节 特殊金融机构的作用 |
一、特殊金融机构的定义 |
二、荷兰常规公司和特殊金融机构投资的比例 |
三、荷兰常规公司和特殊金融机构投资的地理分布 |
第二节 双边条约的重要性 |
一、荷兰是国际条约体系的核心 |
二、不同类型双边条约的吸引力 |
三、特殊金融机构对荷兰经济重要性有限 |
第五章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公司 |
第一节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 |
一、独立的中小企业主要进行小规模投资 |
二、大型公司和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 |
第二节 荷兰重要的大型跨国公司 |
一、金融业跨国公司 |
二、金融业跨国公司 |
三、非金融服务业跨国公司 |
第六章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和出口的关系 |
第一节 对外直接投资和出口的关系 |
一、出口和投资的介绍 |
二、出口和投资齐头并进 |
三、出口和投资的方式 |
第二节 条约与投资和出口的关系 |
一、条约和非关税措施与投资和出口的关系 |
二、贸易协议的深度 |
第三节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或出口的选择因素 |
第七章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国家 |
第一节 美国 |
一、美国经济概况 |
二、荷兰对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 |
第二节 德国 |
一、德国的经济概况 |
二、荷兰对德国的对外直接投资 |
第八章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危机和挑战 |
第一节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危机 |
一、85年的货物贸易和投资趋势 |
二、金融危机 |
三、新冠病毒危机 |
第二节 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的SWOT分析 |
一、优势(Strength) |
二、劣势(Weakness) |
三、威胁(Threat) |
四、机会(Opportunity) |
第九章 结论和建议 |
第一节 本文的结论 |
第二节 本文的建议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 |
1.2.2 融资约束 |
1.2.3 企业加成率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图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相关研究 |
2.1.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测算方法 |
2.1.2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宏观经济影响 |
2.1.3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微观经济影响 |
2.2 企业融资约束的相关研究 |
2.2.1 融资约束的测算方法 |
2.2.2 融资约束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
2.2.3 融资约束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 |
2.3 企业加成率的相关研究 |
2.3.1 企业加成率的测算方法 |
2.3.2 企业加成率的影响因素研究 |
2.4 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 |
2.5 文献述评 |
3 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 |
3.1 相关理论 |
3.1.1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相关理论 |
3.1.2 融资约束的相关理论 |
3.1.3 企业加成率的相关理论 |
3.2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企业加成率的理论分析 |
3.2.1 投资延迟效应 |
3.2.2 融资缩减效应 |
3.3 融资约束影响企业加成率的理论分析 |
3.3.1 生产率降低效应 |
3.3.2 价格调整效应 |
3.4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交互影响的理论分析 |
3.5 理论模型构建与求解 |
3.6 本章小结 |
4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企业加成率的实证检验 |
4.1 研究设计 |
4.1.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1.2 变量定义 |
4.1.3 计量模型设定 |
4.2 结果分析 |
4.2.1 描述性统计 |
4.2.2 基准回归结果 |
4.2.3 稳健性检验 |
4.3 进一步研究 |
4.3.1 滞后效应检验 |
4.3.2 基于异质性企业的回归结果 |
4.3.3 基于异质性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回归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融资约束影响企业加成率的实证检验 |
5.1 研究设计 |
5.1.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1.2 变量定义 |
5.1.3 计量模型设定 |
5.2 结果分析 |
5.2.1 描述性统计 |
5.2.2 基准回归结果 |
5.2.3 稳健性检验 |
5.3 进一步研究 |
5.3.1 内源融资约束对异质性企业加成率的影响 |
5.3.2 外源融资约束对异质性企业加成率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6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交互影响的实证检验 |
6.1 研究设计 |
6.1.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6.1.2 变量定义 |
6.1.3 计量模型设定 |
6.2 结果分析 |
6.2.1 基准回归结果 |
6.2.2 基于异质性企业的回归结果 |
6.2.3 基于异质性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回归结果 |
6.3 实证检验结果汇总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政策含义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中国与瑞典中小企业在外贸业务上的融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概述 |
1.1 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2 研究方法 |
3 案例分析 |
3.1 案例的研究设计 |
3.2 收集数据 |
3.2.1 一手数据 |
3.2.2 二手数据 |
4 数据分析 |
5 结论 |
5.1 瑞典中小企业融资经验总结 |
5.1.1 发达的融资和信贷体系 |
5.1.2 政府税收与融资 |
5.2 对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启示 |
5.2.1 现行融资体系对中小企业不利 |
5.2.2 缺乏有效的资源分配方式 |
5.2.3 集合资金信托将成为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创新形式 |
5.2.4 民间借贷依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
6 建议 |
6.1 中国中小企业应增强自主能力 |
6.2 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
6.3 税收激励和财政补贴是提供融资支持最直接的方式, 有利于中小企业资本的积累 |
6.4 应尽快建立支持中小企业进行国际经营的体系 |
四、瑞典中小企业(下)(论文参考文献)
-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2]瑞典国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D]. 张泽华. 河北大学, 2021(02)
- [3]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D]. 刘伟岩. 吉林大学, 2020(03)
- [4]个人更生类型程序的中国化路径[J]. 刘静. 经贸法律评论, 2020(05)
- [5]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机制研究 ——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D]. 孟娜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12)
- [7]中国利率传导机制研究[D]. 崔秀丽. 中央财经大学, 2020(02)
- [8]荷兰对外直接投资研究[D]. 陈彦蓉.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和融资约束对企业加成率的影响研究[D]. 杜小飞. 大连理工大学, 2020(11)
- [10]中国与瑞典中小企业在外贸业务上的融资研究[J]. 景楠.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5(03)